一卡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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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一卡通管理实施办法

校园一卡通管理实施办法

校园一卡通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园一卡通是由学校统一注册核准的具有校园内身份认证、图书借阅、消费、就医、充缴电费、考勤管理、出入门禁等功能的智能卡(以下统称校园卡)。

第二条学校信息科技中心是一卡通系统的运行、统筹、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校园卡包括实体卡和虚拟卡,虚拟卡是通过安装手机APP并与手机和学号(工号)绑定,经过验证的电子校园卡,具有实体卡功能。

第四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因工作或研究需要在学校驻场的临时人员可持有校园卡。

第五条所有合法持有校园卡的用户都被视为认可、接受本办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使用校园卡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第二章卡务办理第六条校园卡的办理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教职工办理校园卡由人事处审批;学生办理校园卡由教务处审批。

校园卡按照使用对象分为三类:一)教工卡:教职工首次办理校园卡凭人事审批同意的校园卡申请单举行注册办理。

二)学生卡:学生退学注册时统一制作发放校园卡。

三)临时卡:除教职工和全日制学生以外的人员均使用临时卡。

第七条因故未能集中办卡或申请办理临时卡的人员,由本人填写校园卡申请表,经人事处或教务处审批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后勤保卫处办理。

第八条校园卡有效期:校园卡有效期纵然用期限,根据以下规定设置。

一)教工卡的有效期为教工在校期间。

二)学生卡的有效期应为其学制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三)姑且卡的有效期根据实践工作需求确定。

第九条校园卡的延期使用:如果校园卡超过有效期仍需使用时,应办理校园卡延期手续。

一)延期毕业离校的学生需填写校园卡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批后,到后勤保卫处办理延期手续。

二)临时卡延期参照临时卡办理申请流程。

第十条校园卡的撤户销卡。

一)教职工离职离校,须到人事处办理校园卡的撤户销卡,撤户销卡后到计划财务处清退校园卡账户残剩资金。

二)学生毕业离校,统一由学生处办理撤户销卡,撤户销卡后由计划财务处负责清退校园卡账户残剩资金。

一卡通管理制度_一卡通管理制度规定

一卡通管理制度_一卡通管理制度规定

一卡通管理制度_一卡通管理制度规定一卡通管理制度_一卡通管理制度规定为加快数字化建设的步伐,确保一卡通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应制定规范的一卡通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一卡通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卡通管理制度篇1一、校园一卡通的功能校园一卡通是一种具有识别身份,图书借阅,又能用于消费的内置芯片的接触式卡。

二、校园一卡通的管理(一)一卡通办理对象1、与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教职工;2、在校教务处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新生、新教职工第一次办卡1、新生、新教职工第一次办理一卡通,其有关资料由教务处学籍科、财务处卡务中心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给一卡通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统一整理,集中办卡;2、对于未能集中办卡的人员(教职工或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或学生证,到一卡通中心办理。

(三)一卡通的有效期1、在职教职工的卡有效期为劳动合同存续期;2、学生卡的有效期根据学制安排。

(四) 一卡通的延期对于延期毕业的学生,需到相关学籍管理部门取得延期毕业证明,方可办理续用手续;(五) 一卡通的挂失、解挂与补卡1、卡挂失:申请卡挂失,用户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一卡通中心办理,无证挂失、代办挂失等均不予办理;2、卡解挂:用户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一卡通中心办理卡解挂手续,无证解挂、代办解挂等均不予办理;3、卡补办:如果因为丢失或人为损坏需要重新办卡,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一卡通中心申请补办。

(六)警告性条款1、校园一卡通仅限于本校教职工和学生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一经发现,一卡通中心有权没收或注销。

2、拾获他人校园一卡通应及时与一卡通中心联系。

如拾获他人一卡通恶意消费,造成卡用户经济损失或引发其它问题,一经查实,一卡通中心有权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报学院处理。

3、严禁故意图划、分拆、损毁一卡通;严禁破解,仿冒和伪造一卡通,有此行径的一经查实,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金融系统的行为交学院有关职能部门严肃处理。

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

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

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二、卡的申领和使用1.学生、教职工在入学/入职时可申领校园一卡通,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2.学生、教职工应妥善保管一卡通,不得私自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

3.学生一卡通除了办理借书、打印、复印等日常活动外,还可用于在食堂、商店等地消费。

三、卡的管理和安全1.学校建立完善的一卡通管理系统,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卡的发放、管理和记录。

2.学校制定安全使用一卡通的规定,如不得用于非法活动、不得与他人合谋盗刷等,违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3.学校定期进行一卡通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

四、卡的充值和消费1.学校提供多种充值渠道,如自助充值机、线上充值等,以满足学生、教职工的不同需求。

2.强化账户的资金余额提醒功能,提醒用户及时充值。

3.学校与食堂、商店等合作伙伴签订合同,规定相应的消费优惠政策,并及时更新。

五、卡的丢失和挂失1.如果学生、教职工的一卡通丢失,应及时向学校的一卡通管理中心报告,并办理挂失手续。

2.学校会冻结挂失的一卡通,防止他人恶意使用。

3.学生、教职工可在一定时间内办理补卡,需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六、卡的使用记录与查询1.学校一卡通管理系统应具备完善的记录和查询功能,学生、教职工可通过系统查询消费记录、充值情况等。

2.学校定期向学生、教职工发送消费记录报表,以便他们及时核查和调整消费。

七、卡的回收和结算1.学生离校或教职工离职时,需将一卡通交回学校,并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2.学校应及时结算一卡通的消费情况,并将剩余款项返还给学生、教职工。

综上所述,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不仅能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还能方便学生、教职工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学校应不断完善一卡通管理制度,以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并加强宣传和培训,让全体用户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

上海交通一卡通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一卡通管理办法

上海市交通一卡通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促进本市交通一卡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实现交通一卡通全国互联互通,为持卡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多样的出行服务,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市域(郊)铁路旅客运输、道路旅客运输、水路旅客运输等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活动以及交通一卡通产品生产的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交通一卡通,是指主要在交通运输领域用于支付或清算的实体或虚拟交通卡、二维码以及其他特定信息载体或介质。

交通一卡通产品应符合《城市公共交通IC卡技术规范》、《交通一卡通二维码支付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

第三条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包括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清结算机构和代理机构。

(一)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是指按照交通部相关一卡通技术标准,经本市交通主管部门授权,开展交通一卡通发行等业务的机构。

(二)交通一卡通清结算机构是指从事本市交通一卡通交易数据交换、结算管理、客流信息服务等业务的机构,并承担与交通运输部全国一卡通数据中心的系统对接和数据交互。

(三)交通一卡通代理机构是指受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委托代为开展交通一卡通充值、售卖或收单等业务的单位.第四条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和交通运输企业是交通一卡通系统的有效组成部分,是指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交通一卡通业务受理服务、保障交通一卡通持有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合法权益的机构。

第五条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和交通运输企业对接入公共交通的各种支付业务,应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统一、刷卡机具统一、结算平台统一”的原则,在遵守交通运输部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接受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保障系统和资金安全,确保行业发展规范有序,逐步实现全国互联互通,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安全优质开展相关业务。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共交通 一卡通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共交通 一卡通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共交通一卡通的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02.04•【字号】粤交运〔2016〕130号•【施行日期】2016.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共交通一卡通的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2月4日以粤交运〔2016〕130号发布自2016年2月4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一卡通健康发展加快实现互联互通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5﹞6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12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是指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以IC 卡电子介质为主要形式的电子支付钱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公交、地铁、出租车、轮渡、公共自行车、城际轨道交通、道路客运、农村客运以及直通港澳客运等公共交通领域实现全面应用和一卡通行的所有工作,以及提供省内无差别充值消费互通等服务内容。

本办法所称的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系统,是由全省统一规划和组织建设,提供统一的充值、消费、发行、客服、清算、业务管理等功能的相关软硬件组成的系统,以及遵循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技术标准统一制作发行主要用于公共交通领域的电子支付钱包。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公交、地铁、出租车、轮渡、公共自行车、城际轨道交通、道路客运、农村客运以及直通港澳客运等公共交通领域,直接或间接提供公共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行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授权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和指导实施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市的公共交通一卡通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价格、财政、质监、人行广州分行等单位成立省公共交通一卡通联席会议,审定和发布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工作中跨部门协调的重大工作和相关政策,保障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工作服务于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大局,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
为规范校园卡的管理,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保障教职工和学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正常使用一卡通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校园一卡通使用系统包括餐饮消费系统、校门
和宿舍门门禁查验系统。

第二条凡是使用校园卡的用户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校园卡由持证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校园卡损坏或者不能辨认时,应当及时更换新卡。

校园卡丢失后应当及时挂失,并补办新卡。

每次补办卡需交20
元卡片成本费(中国移动公司XX分公司收取)。

第四条校园卡作为在校师生的个人身份识别证件和消
费卡,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如果转借,卡务中心有权停止该校园卡的使用,所产生的后果由出借者本人负责。

第五条凡是捡到丢失的校园卡时,请送交卡务中心。

如果发生盗用他人校园卡的行为,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师生在院内各单位办理相关事务时,任何单位
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校园卡或者要求作为抵押,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纠纷、侵权由扣押单位承担。

第七条凡损坏校园卡设备和自助服务终端者应照价赔偿,并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计划财务处按学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制定卡务中心年度经费预算。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院后勤管理处卡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

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

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XX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规范校园“一卡通”系统的运行,明确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职责,保障师生正常使用校园卡,现根据学校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一卡通”系统是在校园范围内进行身份识别、商务消费、资金结算等功能的信息化系统,由学校统建设和管理。

任何单位及校内商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另行私自建立、运营其他校园“一卡通”系统。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财务部是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前台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一卡通”系统的建设规划、软件升级、制度建设、内部控制、信息管理、卡务管理、收费管理、账务管理、商户设立审批和销户、商户结算、系统及数据安全等工作。

具体工作由财务部一卡通管理中心具体负责。

第四条信息化办公室是“一卡通”系统的后台技术支持部门,负责“一卡通”的软硬件平台和专网的建设、系统软硬件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数据设施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供系统平台的备份技术支持。

第五条总务委员会、资产经营公司、保卫部、图书馆教务委员会、学务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是“一卡通”系统的使用部门(商户),按业务归属负责所属系统及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负责对所属商户进行管理。

第六条校园“一卡通”系统各相关部门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因校园“一卡通”系统的数据涉及个人隐私,学校各部门在共享“一卡通”数据时,须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因工作需要使用“一卡通”数据的,须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财务部提供或由信息化办公室协助提供。

第三章建设与维护第八条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建设和升级方案由财务部提出,具体按照学校信息化项目管理细则等规定进行有关立项、采购、验收等工作。

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建设、升级、扩建、校园卡工本费等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统管理。

第九条校园“一卡通”系统建设所形成的资产包括服务器、现金充值机、终端刷卡机、以及其他自助设备等,校园“一卡通”系统的设备严格按照学校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

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

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校园一卡通作为现代高校的重要管理工具,不仅方便了学生们的生活和学习,也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校园一卡通,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以提高其效率和安全性。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来探讨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

一、一卡通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学校应当明确规定一卡通的使用范围和用途,明确一卡通能够在哪些地方和场所使用,能够实现哪些功能。

例如,一卡通可以用于校园餐厅、图书馆、宿舍楼门禁、校园超市等地方的消费和管理。

通过明确一卡通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可以使学生更加方便地使用一卡通,也可以避免一卡通被滥用于不当用途。

二、充值和消费限额的设定学校应当制定一套合理的充值和消费限额的设定办法,以满足学生不同消费需求的同时,也要防止消费过度和滥用。

应当合理设置每次充值的最高限额,同时可以根据学生的消费状况和需求,设定不同的消费限额等级。

这样既可以保证学生正常的消费需求,又可以避免一卡通被滥用。

三、一卡通挂失和补办一卡通的丢失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学校应当制定一套快速有效的一卡通挂失和补办办法。

学生一旦发现一卡通丢失,应当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办理挂失手续,以避免一卡通被他人使用。

同时,学校应当明确一卡通遗失后的补办流程和周期,以保证学生能够及时重新办理一卡通并恢复正常使用。

四、一卡通使用记录和查询为了保障一卡通的使用安全和方便学生核对消费情况,学校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一卡通使用记录和查询系统。

学生可以通过指定的渠道查询一卡通的消费记录和余额,及时了解自己的消费情况,并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同时,学校也可以通过一卡通使用记录的统计数据,进行消费分析和预测,为学校的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一卡通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对接学校的一卡通管理系统应当与其他管理系统进行有效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功能互通。

例如,一卡通与图书馆的借阅系统对接,可以实现学生在图书馆自助借还书籍;一卡通与宿舍楼门禁系统对接,可以方便学生出入宿舍楼;一卡通与校园超市的消费系统对接,可以实现学生在超市刷卡支付等。

一卡通系统管理办法

一卡通系统管理办法

一卡通系统管理办法
一卡通系统具备身份识别、门禁与餐卡的三重功能。

一.使用场所及使用人员
使用场所:会所办公区、幼儿园办公区、员工餐厅
使用人员:置地公司毛庄办公员工、物业公司民安北郡项目员工、会所员工、工程监理人员
二.领用管理
1、一卡通磁卡统一由人事行政部在办理发放并负责具体管理,请各部门于2013年10月23日前领取磁卡;
2、一卡通磁卡免费发放,员工离职时磁卡需保持完好的退回,损坏和丢失的需缴纳磁卡办理费用10元;
3、因遗失、损坏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磁卡无法使用的,持卡人需及时到人事行政部办理补卡手续,补领卡时公司按规定标准收取办卡成本费10元;
4、新进员工到人事行政部办理临时卡,转正后一周内由IT 人员根据领导批示采集新进员工电子相片制作正式卡;
5、如IC卡使用人岗位、职位或办公地点发生变化,需增加、修改、去除部分权限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及时能知IC卡持人和行政人事部,进行权限变更;
6、外来临时就餐员工需由接待人办理临时就餐卡。

三、充值使用管理
1、售饭系统采用限时限次刷卡模式,就餐时间只能刷卡一
次,一天只能刷三次(物业保洁人员一天限刷一次),首次充值1000次,次数低于10次到人事行政部IT人员处充值;
2、持卡人在规定就餐时间段刷卡就餐,不得将磁卡转借他人使用。

四、附则
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行政部,电话:。

人事行政部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一卡通管理办法

一卡通管理办法

一卡通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一卡通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全体员工及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各类人员。

三、管理内容:(一)一卡通功能公司一卡通具有考勤与消费功能,限于在本公司范围内使用。

(二)一卡通的使用管理1、一卡通的办理对象①享受餐费补贴的公司员工可办理一卡通。

②短期来公司拖货司机、业务来往等临时外来人员一律凭餐票就餐,不需办理一卡通。

③外包单位人员原则上不予办理,确因业务需要在食堂长期就餐,经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

2、新卡的办理、充值与退卡①员工首次办理新卡,凭人事部花名册统一集中办理,分发到各车间/部门。

②新员工入职当天办理新卡,新卡免现金预充值50元,在当月补贴中扣减。

③如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办卡,必须先到财务部缴纳工本费20元,持收款收据到人事部补办新卡。

④卡内余额不足时,持卡人可持现金到充值处充值。

⑤充值时间为每天上午11:00-12:00,在食堂充值处付现金充值。

⑥员工离职时,由人事部办理退卡手续,当即终止一卡通全部功能,不退卡内余额,如未退卡或卡被损坏,在工资中扣除工本费20元。

3、卡挂失与解挂①IC卡丢失,持本人身份证到人事部进行挂失。

②已挂失的IC卡又被找回,持本人身份证到人事部解挂;无证解挂或已补办过新卡再要求解挂将不予受理。

第一部分消费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食堂就餐管理,准确统计用餐数据,严格控制成本。

特执行一卡通消费管理,具体方案如下:1、所有就餐人员,执行定额消费,分2.5元/餐,5元/餐,两个标准四个窗口就餐,小炒自定,员工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就餐。

2、临时性就餐的外来人员,由联系部门开具《招待单》到人事部领取就餐券,按5元/餐凭券定额消费。

3、食堂就餐分别按早餐、中餐、晚餐三个就餐时间段进行相关的设置,早餐自费,夜宵免费。

早餐:6:00-7:30 中餐11:00-12:30晚餐17:00-19:30;需在设定的时间段刷卡消费,其它时间段刷卡无效,特殊情况需相关部门书面通知食堂。

《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8年1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交通一卡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实现互联互通,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一卡通健康发展加快实现互联互通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5〕65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活动以及交通一卡通产品生产的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交通一卡通,是指主要在交通运输领域用于支付或清算的实体或虚拟交通卡、二维码以及其他特定信息载体或介质;交通一卡通产品包括实体卡片、移动载体或介质、虚拟介质,以及用于支付受理的机具终端、商用密码设备和各类信息处理系统。

第三条开展交通一卡通服务活动以及交通一卡通产品相关业务,应当遵循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开展经营,实现互联共享。

第四条交通一卡通应用范围主要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市域(郊)铁路旅客运输、道路旅客运输、水路旅客运输等交通运输服务领域。

第五条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包括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数据交换机构、代理机构等。

(一)本办法所称交通一卡通发卡机构,是指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开展交通一卡通发行业务的机构。

(二)本办法所称交通一卡通收单机构,是指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技术标准,提供交通一卡通业务受理服务的机构。

(三)本办法所称交通一卡通数据交换机构,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从事交通一卡通交易数据交换、结算管理、信息服务等业务的机构。

全国交通一卡通数据交换中心(以下简称全国一卡通数据中心)承担全国范围内各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间的数据交换、结算管理、信息服务等业务,并向交通运输部报送全国交通一卡通数据。

浙江音乐学校园一卡通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音乐学校园一卡通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音乐学校园一卡通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了规范浙江音乐学校园一卡通的运行管理,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方便广大师生使用一卡通,并确保一卡通的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一卡通的使用范围1. 一卡通主要适用于浙江音乐学校师生,并可在校内各处消费及使用。

2. 一卡通可用于以下方面:a. 学生购买食堂餐饮;b. 学生购买校内商店商品;c. 学生支付图书馆罚款及借阅书籍;d. 学生购买校园活动门票;e. 学生充值校园网费用;f. 学生支付其他符合学校规定的费用。

三、一卡通的充值与消费1. 充值方式a. 学生可通过现金充值方式进行一卡通账户金额充值;b. 学生可通过在线支付方式进行一卡通账户金额充值;c. 学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银行卡进行一卡通账户金额充值。

2. 消费方式a. 学生可在校园内指定消费点使用一卡通直接支付;b. 学生可在校园内指定消费点使用一卡通消费,并在一定时间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账单付款;c. 学生可通过线上平台进行一卡通消费。

3. 充值与消费限额a. 学生一卡通账户的充值额度无上限;b. 学生一次消费金额不得超过一卡通账户余额的50%,超出部分需通过其他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四、一卡通的挂失与补办1. 挂失a. 一卡通挂失需及时联系学校一卡通管理人员办理挂失手续;b. 一卡通挂失后,需承担发卡及挂失手续费用。

2. 补办a. 学生需及时联系学校一卡通管理人员办理一卡通补办手续;b. 学生补办一卡通时,需出示有效证件及缴纳补办费用。

五、一卡通的安全与隐私保护1. 学校一卡通部门需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一卡通的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加密、敏感信息存储限制等。

2. 学校一卡通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需严守学生个人信息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或滥用学生个人信息。

3. 学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一卡通,不得将一卡通借给他人使用。

六、一卡通的违规处理1. 若学生发现一卡通遗失或被盗用,需及时挂失并办理补办手续。

2. 若学生一直未补办丢失的一卡通,学校有权暂停该学生一卡通的一切相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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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一卡通管理办法
为适应园区信息化建设的需要,确保一卡通系统的安全、方便运行,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结合所内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一卡通的功能
一卡通系统具有电子身份识别和电子消费的双重功能,可进行门禁通行、考勤、就餐、等功能。

二、管理机构
1、行政办公室负责一卡通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对一卡通系统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权限分配和日常使用情况管理、督查等工作。

2、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一卡通系统的基础档案的建立和维护,卡片发行、充值、卡权限分配、挂失、注销、退卡等操作。

3、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门禁、考勤、售饭等相关一卡通系统使用管理,对相关记录进行汇总和分析。

4、财务部负责一卡通系统消费结算等相关工作。

三、IC卡发行、变更程序
1、IC卡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员工,根据权限不同可进行门禁通行、考勤、就餐、等操作。

2、新进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制卡发放。

3、如IC卡使用人岗位、职位或办公地点发生变化,需增加、修
改、去除部分权限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及时通知IC卡持卡人和人力资源部,进行权限变更。

四、IC卡的挂失和补办
1、若IC卡丢失,IC卡使用人必须及时到人力资源部申请挂失,人力资源部在接到挂失申请并确认身份后,通知后勤服务中心立即在系统中挂失,并及时将挂失指令下发到一卡通设备。

2、在一卡通挂失后,IC卡使用人,至财务交纳补办卡的工本费20元,凭收据至后勤服务中心补办新卡。

五、IC卡的注销和退款
员工因离职或其他原因不再使用IC卡的,须将IC卡交回人力资源部,由后勤服务中心提取所有消费记录,并在在一卡通系统中退卡,及卡内余额,卡工本费不予退还。

六、一卡通系统操作人员违规处罚
1、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进行操作的,相关责任人当给予警告。

2、对出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3、违规违章操作造成设备、设施故障的,按实际维修金额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4、一卡通充值、退费、消费等操作,因操作人员原因造成损失的由操作当事人赔偿。

5、如IC卡使用人岗位、职位或办公地点变更,部门负责人未及
2
附件1
一卡通申请单
部核实后办理;变更权限或其他情况的,须填写申请,经所有相关审批人审核后方可办理。

附件2
一卡通注销申请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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