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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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2008年10月01日发布2008-10-01执行
******分公司生产管理
目录
1.总则 (1)
2.调度的任务和职责 (2)
3.调度管理 (3)
4.系统设备检修 (5)
5.新建或改扩建设备投运 (7)
6.电力系统操作 (8)
7.调度人员交接班 (13)
8.调度素质要求 (14)
9.调度室其他有关制度 (15)
10.其他相关运行管理 (16)
**分公司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2008-10-01
1.总则
1.1为加强**石化电力系统调度管理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电力系统运行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和**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电力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所称电力系统包括发电、供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设施和为保证这些设备正常运行所需要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电力通信设施、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施等,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系统。
1.3****股份公司**分公司生产管理部电力调度(简称公司电调) 负责公司电力系统的调度管理工作,其管辖范围包括:炼油分部区域化工分布区域动力厂港口分部铁运分部机械厂矿业公司电力系统的0.4kV进线与联络和6kV及以上设备。凡接入公司电力系统的所发、供、用电单位必须服从公司电调统一调度管理。
1.4 各级电气运行、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调度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1.5公司电力调度人员、发变电站(所)电气运行人员及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并严格执行;各二级单位、电气单位有关领导及运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也应熟悉、贯彻执行本规程。
1.6本规程是**石化电力调度系统调度管理的基本规定,适用于**石化电力系统的调度运行工作各相关专业的工作。**石化电网内发电、供电、用电等单位根据本规程编制本单位的调度规程或现场规程、规定均不得与本规程相抵触。
1.7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股份公司**分公司生产管理部。
2.调度的任务及职责
2.1公司电力调度任务
(1)组织、指挥、协查公司电力系统的运行、操作及系统事故处理。
(2)充分发挥本系统发、供电设备能力,最大程度满足公司生产用需要。
(3) 是整个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4) 加强系统联系及协调,保证供电质量及连续供电。
2.2公司电力调度主要职责
(1)制定系统运行方式,对调度所辖设备进行操作管理,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制定所辖供电系统应急预案。
(2)根据生产平衡电力系统检修计划,审批第一种工作票,并协调工作票执行,落实停电作业安全措施,办理工作票终结和归档。
(3)对公司所有6 kV及以上电力系统和0.4kV进线与联络的电气设
备的继电保护设置计算、审核及批准并下发执行。负责继电保护投退状态的运行管理。
(4)负责与地方供电部门调度业务联系、调度信息沟通,电力系统外线路检修申报工作。
(5)负责与相关生产单位协调,根据生产需要做好电力平衡。
(6)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处理的指挥,协调现场班组人员采取必要措施,遏制事故发展,指挥协调有关班组人员尽速对已停电的装置恢复供电。
(7)参与电气设备是故事事件的调查分析。
(8)参与编制、审核公司电力系统发展规划;负责新建、改扩建送电启运方案的审定;参见工程验收、资料审核工作。
(9)参见专业检查和考核,督促错峰用电和节能降耗措施工作。
(10)贯彻执行领导指示,按调度汇报制度做好汇报请示及调度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11)负责电力自动化系统运行的日常管理。
3.调度管理
3.1 可直接要求公司电调值班调度员发布调度指令的人员为:生产管理部总调室负责电气的主任及供电局调度值班调度员。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值班调度员下达或执行调度指令。
3.2 公司电调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内是公司电力系统运行和操作的指挥者,按照本规程行使调度指挥权,非当值或非正式调度员不允许发
令和受领,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3.3 公司电调管辖范围内一切设备的启动、停运、转入备用、提出检修、运行方式变更,必须等到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同意后方可进行。
3.4 公司电调值班调度员对下达的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受令者必须复诵指令,核对无误后按指令中所定的项目执行。
3.5 如受令者在接到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指令或在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当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说明指令的错误所在(如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等)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由法令的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撤销。如果发令的值班调度员重复该指令时,接令人员原则上必须执行,事后值班调度员应向受令者解释。但是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时,接令人员应当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报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主管领导。
3.6 任何人员不得干预调度正确指令的执行,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值班调度员指令,其后果由不执行指令者和指示不执行指令的单位领导进行月度考核。
3.7 公司电力系统各站,所值班人员要按公司调度要求及时正确汇报运行方面的有关数据,可以随时向公司电调值班调度员汇报系统运行情况。公司电调值班调度员也可以随时向各站、所了解运行情况。当站、所值班人员发现设备运行异常,应及时报告公司电调值班调度员,并按照现场规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异常消除后,值班员应立即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