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效果评估的基本方法介绍(doc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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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效果评估的基本方法介绍(doc 9页)
广告效果评估的基本方法
对于广告效果评估的理解,通常我们是从两个方面结合展开的,第一个方面是广告的发布方,也就是根据广告发布方的原始意图,我们来评价该意图与发布方的营销战略的匹配程度,进而研究这种意图如果能够实现所带来的营销效果;第二个方面是广告接收方对广告效果的感知,通常这一部分需要对消费者进行各类特殊环境的心理测试,用以回归消费者接触广告过程中的深度心理状态,进而研究广告发布方的意图是否能够得以实现,同时也需要研究消费者在目前心理感知条件下广告的真实作用。也就是说,广告效果评估需要通过两方面因素的结合来综合评价广告发布方的投放效果,鉴于广告本身的高度复杂性,我们无法假设广告发布方的原始意图就是正确的,也就是说,研究广告发布方的战略意图本身也是广告效果评估的一个要点,但从另一个方面说,即便广告发布方的投放意图可能是错误的,但最终的效果却未必是一个失败,因为在投放过程当中以及接收方感知过程当中,所有的一切都有可能发生改变,因此研究这样一个过程就更需要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分别入手。
一、发布方广告目标的回归与效果评估
首先我们看一下从发布方的角度评估的广告效果,对于广告发布方而言,由于企业或企业所销售的产品的生命周期、产品营销战略阶段的不同,企
业的营销目标也有所区别,比如对于一款即将上市的新车而言,企业的营销目标(因为还没有对应销量,也可以说是广告目标)很可能是扩大该产品的声势,进而为以后的正式投放市场做好铺垫;而对于一款出于生命周期的成熟期的车型而言,尽量扩大他的销量进而为企业收回更多的现金才是营销的关键,因此这时的营销目标很可能是通过各种优惠手段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而广告的重点也可能像促销广告转移。也正因如此,我们在评价一个企业的广告效果的时候,必须首先明确该企业的营销目标以及该营销目标所对应的广告目标。
然而多数企业的广告都不大可能是由单一类型的广告所组成的,因此即便在某一广告目标的指导下投放广告,也很能是从多个方面展开宣传,而将重点放在与目标相关程度最高的广告中。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多,一方面是企业营销本身的需要,比如上面那个出于生命周期成熟期的产品,如果他的广告仅仅是促销广告的话,消费者对其产品的忠诚度与购买欲望都很难长时间维系,因此需要从其他方面组织更多的宣传,比如宣传该企业的服务等等,进而抵消促销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的原因很可能是广告主构成的复杂性所造成的,比如厂商投放的广告与代理商投放的广告虽然都针对同一个产品,但其诉求很可能有所差别。这些情况都增加了我们分析广告投放目标的复杂性,但同时也为我们的分析提供了思路,因为如果在特定的营销阶段,广告发布方的投放组合过于单一或过于混乱的话,这本身也是一种值得发布方改变的问题。
接下来我们需要研究的问题就是如何分析广告发布方的原始意图。如果站在广告发布方自身的角度上,这个意图很容易得到,但对于第三方而言,他们要得到发布方的原始意图,则必须借助通过其他角度所采集的信息。而从评估的角度而言,这类评估往往需要同时比较多家竞争对手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广告的发布方也不会具备任何特殊的优势,因为他们同样不可能直接得到对手的投放意图,而对第三方而言,他们需要建立一套对每一个被评
估的企业而言都是平等的信息采集体系,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分析尺度的平衡。在信息采集方面目前被接受最为广泛的方法是全面采集各企业所投放的全部广告,然后再通过对这些广告的统计分析进而回归各企业的愿意投放目标。
从目前国内的情况看,进行广告信息采集的公司很多,甚至部分广告公司也专门配备了类似的部门。但从采集途径看,往往每家公司都只能做到采集某一单独媒体的广告,比如慧聪更强于平面媒体广告的采集,央视股份主要专注于电视广告,而艾瑞则只关注于互联网广告的采集。无论采集哪些媒体的数据,我们认为一些最基本的问题都是同样的,而这些问题解决的如何也将成为评价采集数据可信度与可用性的一个重要标准:
1. 采集范围:既然需要通过对投放出的广告的收集回归发布方的广告目标,那么这种采集就必然需要是全面的,尤其是对于某一个行业的企业而言,他们广告所投放的媒体很可能是专业性较强的,但如果采集者仅收集了大众媒体的广告,这种采集就失去他存在的意义了。比如对于互联网广告而言,全世界的网页多以亿记,任何企业都不可能有精力采集全部的这类广告,因此采集互联网广告的公司需要针对每个行业建立不同的采集范围,从而减小采集所带来的偏差,而如果该机构只是笼统地对所有行业都仅监测部分网页的话,他的结果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2. 分类标准:对于每一条采集下来的广告都需要进行足够详细的分类,以便事后的分析使用。而分类标准的把握也将成为评判广告监测能力的重要标准,比如从产品的角度对品牌、型号等进行分类可以帮助我们区分各企业广告所对应的产品是什么;而从广告本身的角度看,同样需要将其划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比如产品广告、形象广告、促销广告和服务广告等,因此这些都将决定对广告目标的回归的可靠性;从对广告主的角度看,该分类标准同样非
指标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综合几家的数据不便于(很可能也是不可能)实现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其次是各企业广告投放所专注的媒体可能有所区别,而过多地考虑各媒体的综合情况很可能反而使得分析结果变得过于空洞,把握不住重点;最后从各媒体本身而言,由于不同媒体的不同特征,他们之间暂时保持一种相对平衡的可替代关系,因此分别分析各企业在各媒体的意图将更有实际价值,也更便于知道企业今后的各媒体广告投放的改进。基于以上原因我们主张企业在评价其广告效果时更应当把精力专注于某一种媒体当中,尤其是在需要对比自身和其他企业的广告效果时更应如此。
解决了上述问题之后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也就是如何回归广告发布方的最初广告意图。首先我们需要分析各企业的营销战略,从各企业所经营产品的特征、所处生命周期以及未来产品战略等几个不同角度来推测各企业的营销目标,当然该目标不大可能被精确地推出,而我们分析这一问题的目的也仅在约束对广告数据的统计;接下来我们需要对广告数据进行全面的统计,比如统计各企业广告投放的总量,各产品广告投放的比例以及各类别广告投放的比例等。我们通过对各企业的广告总量以及广告结构的情况可以大体推测出各企业目前的广告投放目标,同时结合对各企业的营销目标的推测我们就可以粗略回归各企业的广告投放的原始意图于真实操作层面的差异。在实证层面的分析之后我们将对各企业的营销目标与广告目标进行进一步的评价,从而得到在投放层面的效果评估。
二、接收方对广告的感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