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纠风工作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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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冀政办(2008)9号

发布日期:2008-4-24

执行日期:2008-4-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8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解决妨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务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果,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为建设以“实力、活力、竞争力”为主要标志的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创新民主评议工作,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级、各参评系统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民主评议中要突出四个方面的创新,即确立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充分体现新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时代特点;实施动态考

核、动态评议,并计入年终总评结果;充分体现“群众说好才算好”的评议原则,进一步增强评议的客观性和有效性;改进评议结果统计和运用,参评系统的年度总评结果为社会各界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各级、各参评系统要完善机制,使“阳光热线”、“阳光服务”、听证质询等活动,与纠风专项治理、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协调联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将民主评议中层干部、基层所站、窗口单位、医院、学校,包括围绕重大项目组织的专题评议,都纳入对参评系统的评议,加大监督评议力度,探索和调整具体的联动办法,形成整体推进的新态势。

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要强化监管和指导责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要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纠风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健全内部监

督,加强群众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在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纠风工作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政府定价不提价和政府指导价不上调,降低不合理和过高的收费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实行全年免收销售环节的费用,确保市场物价稳定。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重点监管。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有关加强价格监管的措施及工作要求等行为,严厉打击价格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物价稳定和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三)实施综合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纠正向农民、村集体和农村合作社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今年要完成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的清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对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奖励和补偿款等问题。建立“一事一议”奖励补贴制度,总结经验,推进全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制度,重点是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

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组织全省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加强对涉农负担重点问题的督促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四)继续抓好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大力治理教育乱收费。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加强对保障机制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严禁挪用保障资金,严禁“一边免收费,一边乱收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贫困家庭的住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的落实。从今年春季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继续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年内全面完成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加强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校中校”、“一校两制”名

义乱收费,凡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

政策,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再提高,严禁违反“三限”政策以任何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纠正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定价行为,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与学费合并或捆绑强行收费。严格普通高校收费管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对国际合作办学和联合办学的监管力度,严禁以此为名乱收费。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继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活动。

2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今年实现新农合制度的全覆盖。健全、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确保年内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努力缓解群众关心的看病就医问题。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探索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和人员的准入、现场校验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公立医院经济管理,规范收支行为,积极开展大型医院巡查活动。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巩固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医疗广告专项行动成效。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继续落实医德医风“五级全员承诺”制度,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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