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既有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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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晰了设备管理单位监控安全、 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互控安全的职责,以达到共保运 输安全的目的。
①凡是涉及营业线的施工,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 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设备管理单位:工务段、电务段、供电段 行车组织单位:车务段或车站 ②协议必须在提报施工作业计划前,签订完毕。
施工单位对施工范围内管、线设施走向或径路,须在设备 管理单位指导下,采取拉设警戒线或安设防护栅栏等安全 警示标识。
对于临时裸露的缆线,要给以覆盖,以确保缆线安全。
②临近铁路线路施工(即在营业线路基坡脚或堑顶10米范 围内)
3.2 对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管理
①不准劳务工在无带班职工的带领下,单独上道作业。
②劳务工要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③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 及带班人员等工作。
3.3 临时道路口管理
①施工期间需在营业线上设置临时道口,要依照铁道部《 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办理相关的行政 审批手续。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条有规定(城市8米、郊 区10米、村镇12米、其他15米)。
2.4 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都 应纳入营业线施工。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铁路线路两 侧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各1000米范围内, 从事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应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后,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④原则上,临时道口栏门以关闭为基本定位(路局现行规 定)。
3.4 安全防护措施
①临近管、线设施施工要制定临近管、线设施施工的防护 措施。
*《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项目管、线设施安全管理补充 规定》(宁铁建[2010]77号)
注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
邻近管、线设施中心左右各2米范围内,严禁直接使用大 型机械设备进行开挖。施工单位应派专人对作业进行全过 程盯控。
报施工监理单位签认
报建设指挥部或铁路局(获批后) 与设备管理(配合
)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制定开工报告 (建指批)
施工计划(设备管理、配合单位签认) 建设管理处
运输处下达(封锁、限速或可能影响行车的)计划。
3、施工过程控制
3.1 共用天窗施工(即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 天窗、同一区间的不同地点进行施工)
①要与施工主体单位签定共用天窗施工安全协议。 ②各施工单位都向路局申报月度、日施工计划。 ③施工当日,都向同一区间开行路用列车时,由施工主体
单位联络员统一办理登记和销记,其他单位驻站联络员在 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其签名下方签认;不开行路 用列车时,由各单位驻站联络员分别办理登记和销记。 ④主体施工单位驻站联络员负责确认所有施工完毕并报告 车站值班员。
申报施工计划、按计划施工,是施工单位维护运输秩序、 确保运输安全的根本要求。
①各种影响或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②设备管理部门的设备检、维修(指铁路工务、电务、供
电、通信等站段); ③区间装卸路料作业等; ④天窗领导小组认为需纳入的其他项目。
1.2 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是施工、配合或设备管理单位间经协商达成 ,对各自的安全责任、安全义务进行规定或界定的书面凭 证。
③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实体:
施工安全协议由双方 法人 或 委托法人代表 签字。(铁 路局管内单位为独立站、段长或副站、段长,铁路局的法 人代表为局长)
④施工安全协议签订、批复后,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协议的 有关内容传达到施工班级、生产岗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 行学习。
⑤施工安全协议要送设备管理单位主管业务处审查、安监 室备查。
①成都局内工务、电务等设备管理单位施工
制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报主管业务处(获
批后)
与设备管理(配合)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
议
制定开工报告 (主管业务处批)
施
工计划(设备管理、配合单位签认)
业务处
运输处下达(封锁、限速或可能影响行车的)计划。
②新建铁路、改建铁路施工
制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4涉及既有线施工安全教育 培训
一、营业线施工的定义和类别
1、营业线施工的定义
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 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
2、营业线施工的种类
2.1 线路、站场技术改造,增建双线。 2.2 上跨、下穿铁路施工。 2.3 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
渡槽、架设电力通信线路和油气管线施工 。
2、施工项目开工申报
2.1 施工项目开工申报方向
①局内工务、电务、机务等设备管理单位施工,由施工单 位主管业务处申报。
②新建铁路、改建铁路施工,由施工单位所在新建、改建 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申报。
③地方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向铁路局建设管理处(工程 管理所)申报。
2.2 施工开工、计划申报的具体流程
*铁路局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受理行政许可→工务处审 查道口设置方案→与工务、车务等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向运输处申报施工计划→组织临时道口铺设施工。
②临时道口的道口设备要符合标准,对临时道口要按铁路 道口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列车接近预警器、道口 铺面、看守房、栏杆以及防护备品等)
③施工单位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专人看守,并按规 定日期拆除。
二.对营业线施工的管理要求
1、申报施工计划与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凡是营业线施工,一是要纳入铁路局的月 度、临时施工计划;二是施工单位必须与 工务、电务、车务、供电段等设备管理、 配合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1.1 施工计划
是路局以文、电、命令等形式下发,通过明确施工项目 、施工日期、施工地点、施工单位、施工影响范围、行车 限速条件等内容,来有序安排、布置施工作业。
爆破应符合三个限制条件: A.因修建铁路、道路等公共设施,必须实施爆破作业; B.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后进行; C.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5 电气化牵引接触网、信号联锁设备施工 。
2.6 电务、车辆部门、货运等部门的轨边设 备拆装施工。
2.7 各种线路、路基、桥梁的大修、中修施 工。
2.8 其他施工由路局天窗领导小组界定。 (留有活口)
①凡是涉及营业线的施工,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 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设备管理单位:工务段、电务段、供电段 行车组织单位:车务段或车站 ②协议必须在提报施工作业计划前,签订完毕。
施工单位对施工范围内管、线设施走向或径路,须在设备 管理单位指导下,采取拉设警戒线或安设防护栅栏等安全 警示标识。
对于临时裸露的缆线,要给以覆盖,以确保缆线安全。
②临近铁路线路施工(即在营业线路基坡脚或堑顶10米范 围内)
3.2 对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管理
①不准劳务工在无带班职工的带领下,单独上道作业。
②劳务工要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③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 及带班人员等工作。
3.3 临时道路口管理
①施工期间需在营业线上设置临时道口,要依照铁道部《 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办理相关的行政 审批手续。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条有规定(城市8米、郊 区10米、村镇12米、其他15米)。
2.4 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都 应纳入营业线施工。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铁路线路两 侧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各1000米范围内, 从事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应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后,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④原则上,临时道口栏门以关闭为基本定位(路局现行规 定)。
3.4 安全防护措施
①临近管、线设施施工要制定临近管、线设施施工的防护 措施。
*《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项目管、线设施安全管理补充 规定》(宁铁建[2010]77号)
注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
邻近管、线设施中心左右各2米范围内,严禁直接使用大 型机械设备进行开挖。施工单位应派专人对作业进行全过 程盯控。
报施工监理单位签认
报建设指挥部或铁路局(获批后) 与设备管理(配合
)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制定开工报告 (建指批)
施工计划(设备管理、配合单位签认) 建设管理处
运输处下达(封锁、限速或可能影响行车的)计划。
3、施工过程控制
3.1 共用天窗施工(即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 天窗、同一区间的不同地点进行施工)
①要与施工主体单位签定共用天窗施工安全协议。 ②各施工单位都向路局申报月度、日施工计划。 ③施工当日,都向同一区间开行路用列车时,由施工主体
单位联络员统一办理登记和销记,其他单位驻站联络员在 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其签名下方签认;不开行路 用列车时,由各单位驻站联络员分别办理登记和销记。 ④主体施工单位驻站联络员负责确认所有施工完毕并报告 车站值班员。
申报施工计划、按计划施工,是施工单位维护运输秩序、 确保运输安全的根本要求。
①各种影响或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②设备管理部门的设备检、维修(指铁路工务、电务、供
电、通信等站段); ③区间装卸路料作业等; ④天窗领导小组认为需纳入的其他项目。
1.2 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是施工、配合或设备管理单位间经协商达成 ,对各自的安全责任、安全义务进行规定或界定的书面凭 证。
③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实体:
施工安全协议由双方 法人 或 委托法人代表 签字。(铁 路局管内单位为独立站、段长或副站、段长,铁路局的法 人代表为局长)
④施工安全协议签订、批复后,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协议的 有关内容传达到施工班级、生产岗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 行学习。
⑤施工安全协议要送设备管理单位主管业务处审查、安监 室备查。
①成都局内工务、电务等设备管理单位施工
制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报主管业务处(获
批后)
与设备管理(配合)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
议
制定开工报告 (主管业务处批)
施
工计划(设备管理、配合单位签认)
业务处
运输处下达(封锁、限速或可能影响行车的)计划。
②新建铁路、改建铁路施工
制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4涉及既有线施工安全教育 培训
一、营业线施工的定义和类别
1、营业线施工的定义
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 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
2、营业线施工的种类
2.1 线路、站场技术改造,增建双线。 2.2 上跨、下穿铁路施工。 2.3 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
渡槽、架设电力通信线路和油气管线施工 。
2、施工项目开工申报
2.1 施工项目开工申报方向
①局内工务、电务、机务等设备管理单位施工,由施工单 位主管业务处申报。
②新建铁路、改建铁路施工,由施工单位所在新建、改建 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申报。
③地方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向铁路局建设管理处(工程 管理所)申报。
2.2 施工开工、计划申报的具体流程
*铁路局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受理行政许可→工务处审 查道口设置方案→与工务、车务等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向运输处申报施工计划→组织临时道口铺设施工。
②临时道口的道口设备要符合标准,对临时道口要按铁路 道口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列车接近预警器、道口 铺面、看守房、栏杆以及防护备品等)
③施工单位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设专人看守,并按规 定日期拆除。
二.对营业线施工的管理要求
1、申报施工计划与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凡是营业线施工,一是要纳入铁路局的月 度、临时施工计划;二是施工单位必须与 工务、电务、车务、供电段等设备管理、 配合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1.1 施工计划
是路局以文、电、命令等形式下发,通过明确施工项目 、施工日期、施工地点、施工单位、施工影响范围、行车 限速条件等内容,来有序安排、布置施工作业。
爆破应符合三个限制条件: A.因修建铁路、道路等公共设施,必须实施爆破作业; B.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后进行; C.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5 电气化牵引接触网、信号联锁设备施工 。
2.6 电务、车辆部门、货运等部门的轨边设 备拆装施工。
2.7 各种线路、路基、桥梁的大修、中修施 工。
2.8 其他施工由路局天窗领导小组界定。 (留有活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