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意事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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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意事项提醒

随着高企认定数量的增加,为我们进一步提高高企认定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2018年参加重新认定或者新申报认定的企业,我们都是按照2016版高企认定办法和高企认定工作指引执行的。在2017年国家高企认定申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由于前期准备不足导致申报受到影响。所以,2018年计划申报国家高企认定的企业,除了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准备相关材料之外,对这些容易被忽略的地方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1、知识产权

虽然2016版高企认定办法和高企认定工作指引中,对知识产权授权时间没做要求,只需要知识产权有效且有效期在3年以上即可。但在评审过程中,要考核知识产权的先进性和对主要产品(服务)的支撑作用。仅仅以软件著作权支持工业产品的,支持作用更弱。2017年科技部对四川第一批报备高企抽查后,共有16家企业要求补充阐述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和技术领域的关联性。特别是今年有部分申报企业的知识产权授权时间均在2017年,这样,就有可能导致专家无法判断这些知识产权是否对企业2016年度的主要产品(服务)起到了支撑作用。所以,企业应该抓住今年的小尾巴,做好知识产权相关准备工作,如尽快取得授权等。另外,高企申报前企业更名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人也要及时作相应变更。

2、科技成果转化

新办法中科技成果转化指标30分,分数且拿且珍惜,档位提升一小步,分数进步一大步,科技成果年均转化数≥5项是A档分数。所以如何把科技成果转化档位提高也是做好准备工作的一部分。对企业来说一方面尽量增加科技

成果总数,并提前做好知识产权的申请、受让、受赠或并购以及成果登记、技术交易合同登记等。另一方面企业要注意转化的科技成果须与最终转化的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在技术上存在关联性,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是最直接的有力证明。

科技成果包括:有效期内的Ⅰ类、Ⅱ类知识产权;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国家备案的检测方法、技术规范;各级政府部门、国家级行业协会评出的各类成果项目奖项,如科技进步奖等;已验收的各级政府部门立项的科研类项目;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技术成果鉴定(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经登记的技术交易合同;经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其他已完成的,具合法合理证明材料的其他成果(技术诀窍、查新报告、论文、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不可做为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转化时间上的判定标准:先有成果,后有转化。成果转化时间,最早不能早于成果取得时间。科技成果转化的时间,要求在近三年内。所以,企业应该抓住今年的小尾巴,做好科技成果的相关准备工作,如尽快争取取得知识产权授权、知识产权许可备案、技术合同备案等,这些,都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17年科技部对四川第一批报备高企抽查中,就有14家企业要求补充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的附件材料:以软件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评分的,特别是有软件产品的,要提供“相应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产品运行界面进行截图展示”作为附件;对成果转化为产品的(依据PS归集的产品)的,要在附件中提供代表性的合同和票据。每张PS表都要有代表性的合同和票据。最好同时有检测报告。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根据2016版高企认定办法和高企认定工作指引,企业研发项目相关的立项报告、过程研发记录、检测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及研发项目相关管理创新制度等,这些材料,不仅仅是填写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RD表)的内容素材,而且还是研发费用归集的依据,更是税务主管部门用于核查企业是否进行研发创新的有力证明。

在产学研合作方面也有一个得分点,有条件的企业可尽快与国内外的研发机构、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同时准备好相关合作协议及合作资金往来票据复印件。

对每项制度的实施也是一个得分点。要求企业不仅要印发有关制度,并要按制度规定落实。因此,企业应注意收集实施制度的证明材料。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方面,企业对其归集应有相应的销售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作为依据。发票的开票品名和合同内容要尽可能体现与相关知识产权的关联性。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软件类企业的开票名称很笼统,如只开“技术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费、服务费“等,且无相关支撑材料会影响到企业的申报、核查工作。这是税务和高企报备时专家关注的重点。因此,在编写PS表时,要详述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并阐述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的关联性;若是主要产品的,还要详述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和支撑专利,并阐述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的关联性。要特别注意主要产品(服务)收入占高新技术产品(收入)50%以上这个占比。这是过去大家都最容易忽视的占比。2017年科技部对四川第一批报备高企抽查

中,就有20家企业要求补充这方面的材料。

5、主要统计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企业每年底,至少都要填报六个表报。由于大数据的影响,这些表报数据,公众都可以知晓,特别是上市数据。有的还要归集到高企办,对企业认定高企,都会产生获多获少的影响。

这六个表报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表,R&D统计报表,火矩统计,高企年报,工商年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表,RD统计报表,火矩统计报表,要求3月31日前填报。主要依据财务报表填报。高企年报,工商年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要求5月31日前填报。主要依据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审计报告填报。后者数据与前者数据可能略有差异,最好一致。

填报时,特别要注意研发费不能大于管理费;几个表的研发费数据一致,并且占比尽量符合高企认定要求。2016年,就有多家高企的R&D统计报表中,R&D投入数据填报不符合高企要求,而受到统计部门的质凝。多家高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区间费用表中,19栏研发费数据填报不符合高企要求,而受到税务部门的质凝。2018年将开始的政府财政按研发费投入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也要看R&D统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研发费用。所以,几个表的研发费数据一致,并且占比尽量符合高企认定要求,至关重要。

为实现六个表报数据的统一,建议企业由财务部确定专人统一报这六个表。也希望中介机构主动提前介入进行辅导。

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体力量,是国家发给优秀企业的一个金质奖牌,是企业拥有核心竞争力的标志。高企认定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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