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范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8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8篇篇1甲方(师傅):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徒弟):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承中医药技艺,保障双方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中医师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和乙方在中医师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权益,确保师傅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得到有效传承,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师承内容1.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技能的传授和指导,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诊断、治疗、预防、康复及中药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医药知识,积极参与临床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师承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年。
期满后,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四、师承方式1. 甲方采取多种形式对乙方进行师承教育,包括但不限于是临床实践、专题讲座、病例讨论、跟诊学习等。
2. 乙方应珍惜学习机会,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努力继承甲方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对乙方进行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传授。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临床实践和学习的条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4)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发挥乙方的潜能。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传授。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尊重甲方的教学安排。
(3)乙方应积极参与临床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中医药服务水平。
(4)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泄露甲方的学术秘密。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甲方(师傅):__________________(盖鲜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篇2甲方(师傅):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中医药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徒弟):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高超的中医药专业技能与经验,乙方有志于继承中医事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中医师承合同: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中医师承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师傅的经验和技能得以传承,培养新一代的中医药人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甲方(指导老师):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学徒):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有丰富的中医药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并愿意传承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承担乙方中医药学徒的培训和指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和乙方在中医师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师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师承内容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技能的传授与指导,包括但不限于中药学、中医诊断、针灸推拿、中医养生等方面的知识。
三、师承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师承方式甲方采取现场教学、网络授课、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进行指导和培训。
五、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与指导;(2)甲方有义务保证教学质量,确保乙方学到真正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尊重师傅,遵守学徒期间的纪律规定;(4)甲方应尽力传授自身所学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不得隐瞒或保留。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接受甲方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与指导;(2)乙方有义务尊重师傅,遵守学徒期间的纪律规定;(3)乙方应认真学习,努力掌握中医药知识和技能;(4)乙方在完成学业后,应遵守职业道德,不损害师傅的声誉。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指导和培训,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的损失;2. 若乙方在学徒期间违反纪律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予以保护,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8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8篇篇1甲方(师承导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权的中医药师承导师:[导师姓名]乙方(学徒):中医药爱好者:[学徒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中医传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目的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作为学徒,承担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传承工作。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师承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双方意愿进行续签。
三、甲方职责1. 甲方有权按照中医药传承的标准和要求,对乙方进行严格的学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2. 甲方应向乙方传授中医药基本理论、诊疗技能、临床操作等知识,并确保传承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培训方案。
4.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乙方达到中医药师承的标准和要求。
四、乙方职责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医药行业的规定,尊重中医药传统文化和职业道德。
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医药知识,努力掌握诊疗技能。
3.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和实践操作,提高临床实践能力。
4.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考核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学习计划。
五、师承内容1. 中医药基本理论:包括中医经典理论、中药学知识等。
2. 诊疗技能培训:包括中医诊断、治疗技术、针灸推拿等技能。
3. 临床实践操作:在甲方指导下参与临床实践,提高临床思维能力。
4. 学术活动参与:参加中医药相关的学术研讨会、讲座等。
六、知识产权保护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创造的任何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2. 乙方在师承过程中创作的论文、著作等成果,应注明甲方为原始导师单位。
3. 双方共同发表的论文、成果等,知识产权归属依双方事先约定。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
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三篇)
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中医药人员的师承制度是指中医药领域中,新一代中医药人员通过跟随老一代中医药专家学习和传承中医药知识和技术的一种传统制度。
这种制度强调师父与徒弟之间的师徒关系,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医学技术和经验,以保持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延续和发展。
中医药师承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医学传统。
在古代,中医药是通过家族内部的师徒传承而推广发展的。
师父代代相传,徒弟则通过长时间的跟随和学习来获得中医药的知识和技术。
这种传统不仅传授了中医药的理论知识,还通过实践操作来培养徒弟的技术能力和临床经验。
在师承制度中,师父是关键的角色。
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中医药知识和临床经验,并且拥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人格魅力。
师父需要传授中医药理论、诊断方法、治疗技术和处方经验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实际操作来培养徒弟的临床技能。
同时,师父还需要给予徒弟情感上的关怀与支持,帮助徒弟解决问题和突破困境。
徒弟在师承制度中则是接受传承的一方。
徒弟需要保持谦逊的心态,对于师父的指导和教诲虚心听从,认真学习师父的经验和技术,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临床水平。
徒弟需要通过长时间的观摩、学习和反复实践来掌握中医药的理论和技术,并且在师父指导下进行临床实践,提高自己的诊疗水平。
中医药师承制度在中国历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保护了中医药传统知识和技术的传承,也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医药专家。
在这种制度下,中医药专家不仅传授了知识和技术,还传递了中医药的精神和文化。
师父通过其言传身教的方式向徒弟传递自己多年的经验和智慧,这种传承不仅在学术上,更在道德伦理和职业操守方面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医学教育的改革,中医药师承制度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现代社会中医药人员的培养途径多样化,学生可以选择通过大学医学院的专业课程学习中医药知识,而不再依赖师承传统。
其次,师承制度的传统方式对于现代社会中医药人员的数量需求来说可能不够高效,时间成本和效果也存在局限性。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222.54.177.* 1楼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蒋健: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诸位能够参加今天由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共同举办的有关医政工作的专题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的议题主要系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师资格准入管理方面、中医诊疗设备调查工作。
主要是围绕这三个议题来进行发布。
蒋健:为此,今天我们请来了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张宗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我们请他们两位给大家介绍和通报有关情况,并且回答各位记者的问题。
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蒋健。
现在,发布会正式开始。
首先,我们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介绍今天三个议题的有关内容。
许志仁: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情况。
许志仁:为了充分发挥中医坐堂医的作用,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福建省漳平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凤翔县。
许志仁:通知明确了试点内容:一是试点地区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对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审批。
在试点工作期间,中医坐堂医诊所作为医疗机构类别第六部分进行注册。
二是对审批合格后设置的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许志仁:试点工作重点解决下面三个重要问题:一是通过试点对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条件进行探索。
申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数量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必须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饮片数量不得少于400种;必须设有独立隔开的诊室,诊室数量最多不超过2个,每个诊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聘请中医从业人员必须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6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6篇篇1甲方(师傅):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徒弟):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在校学生/社会学员)学历背景: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基础上,就中医医术传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目的甲方同意对乙方进行中医医术传承教育,使乙方能够系统学习并掌握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技能,成为合格的中医药从业者。
乙方自愿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接受甲方的教导和评估,完成学习任务。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并达到出师标准后终止。
具体学习期限根据乙方的学习进度和甲方的教学安排而定。
三、学习内容与要求1. 甲方负责传授中医药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诊断、治疗、用药、针灸、推拿等方面。
2. 乙方需认真学习甲方所传授的知识与技能,完成相关的学习任务和考核。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
3. 乙方应尊重中医药传统,遵守医德医风,不得在学习和实践中损害患者利益。
四、师傅与徒弟的职责与义务(一)师傅职责与义务:1. 保证传授内容的真实性和科学性,确保教学质量。
2. 对徒弟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指导。
3. 帮助徒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必要的实践机会。
4. 鼓励并支持徒弟参加各类中医药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其职业发展。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师承教育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医药师承教育与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贯穿于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
主要包括与院校教育相结合、与毕业后教育相结合、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以及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师承教育。
第三条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主要用于中医、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师承教育的管理。
第五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的管理和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国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工作。
设立并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专项,持续实施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传承工作室建设等项目。
地市级及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和实施。
设立并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专项。
指导监督相关机构开展师承教育。
第二章指导老师与继承人管理第六条指导老师和继承人是师承教育的主体。
指导老师通过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
继承人通过跟师学习,继承掌握指导老师学术观点和实践经验,提升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七条指导老师应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中医药学术水平、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相对独特的技术技能,在岗从事中医临床、中药实践工作,身体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累计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
(二)具有中药类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或中药类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累计从事中药炮制、鉴定、制剂等中药实践工作15年以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5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5篇篇1甲方(师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章)乙方(徒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中医传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目的甲方作为资深中医师,自愿承担传承中医药文化的责任,乙方有志于从事中医药事业,愿意师承甲方学习中医技能。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益,规范传承行为,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传承内容及期限1. 传承内容:甲方同意将自身所掌握的中医药理论、诊疗技术、临床经验等传授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医基础理论、中药知识、针灸推拿技术、诊疗思维等。
2. 传承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考核评估之日止。
三、双方职责与义务1. 甲方职责:(1)按照中医药传承的要求,制定学习计划,确保乙方能够全面掌握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技能。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实践机会和条件,确保乙方在实践中学习成长。
(3)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确保乙方达到规定的学习要求。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传承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乙方义务:(1)尊重师傅,遵守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技能。
(2)积极参与实践,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3)按照师傅的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通过考核评估。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学习与考核1. 乙方需按照甲方制定的学习计划进行系统的学习,并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和会议。
2. 甲方将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考核内容应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
3. 乙方完成学习任务并通过考核评估后,可获得甲方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保密与知识产权1. 双方应保守传承过程中的技术秘密和商业机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范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范文中医师承是中医药传承的重要方式,是中医药学术和技术的传承与发展的基础。
为了规范中医师承的认定和管理,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新规定。
下面将对这些规定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中医师承必须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和资质。
参与中医师承的人员必须拥有中医专业学历或其他相关医学专业学历,并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中医师承能力评估,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这样可以保证中医师承的质量和水平,提高中医药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其次,中医师承的认定将采取多种形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依托中医药高等教育机构和临床实践机构,专门设立师承认定部门,负责中医师承的认定工作。
认定形式包括临床实践观摩、学术讲座、考核评估等多种形式,以确保认定结果准确、公正、客观。
同时,为了方便广大中医医师参与师承认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将加大认定活动的宣传力度,推广使用在线认定系统,为中医师承认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第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中医师承的内容和要求。
中医师承的内容包括基础理论、诊断技术、治疗方法等方面的传承。
中医师承的要求包括医德医风的传承、医疗技术的传承以及中医药学术研究的传承等。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中医师承的全面性和深度性,使传统中医药经典理论和实践经验得以传承和发展。
最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中医师承的管理和监督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中医师承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将纳入中医药正规化建设的范畴,相关机构将定期组织对中医师承的认定结果进行评估和监管。
同时,中医师承的认定结果将作为评定中医医师执业资格的重要依据,为中医师承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机会。
总的来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新规定旨在提升中医药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保护和传承中医药的优秀传统文化。
这些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引导广大中医医师更好地参与到中医师承的工作中,促进中医师承的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的繁荣。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4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4篇篇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随着中医药的不断发展,在我国,中医师作为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临床治疗和保健工作。
中医医师的执业能力和素养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中医师的权益,规范中医师的执业行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中医师承合同,对中医师的执业行为进行规范。
一、中医医师资格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医医师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中医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中医医师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中医医师必须熟悉中医药的理论体系和临床实践,具有执业能力。
二、中医师执业范围中医医师执业范围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医学伦理规范和中医医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医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断和治疗,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三、中医师执业行为规范中医师执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医务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遵守医疗纪律,维护医疗秩序。
中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违反执业规范,不得从事与中医医师执业无关的活动。
四、中医师执业责任中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履行中医医师的执业责任,认真对待患者的健康问题,尽职尽责地开展医疗服务工作。
中医师应当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医患双方的安全和利益。
五、中医师执业监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对中医医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定期对中医医师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提升中医医师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中医师执业合同中医医师执业合同是中医医师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用于规范中医师的执业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医医师执业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中医医师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确保双方的身份真实、合法。
2. 中医医师的执业范围:明确中医医师的执业范围和工作任务,确保中医医师按照规范开展工作。
3. 中医医师的薪酬和福利:规定中医医师的薪酬待遇和福利待遇,保障中医医师的合法权益。
国家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3篇
国家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3篇篇1国家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近年来,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患者开始选择中医治疗疾病。
中医师在诊疗、治疗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而中医师执业活动的监管与规范也显得尤为重要。
国家医药管理局作为中医药行业的管理机构,通过制定中医师承合同,加强对中医师执业活动的监管,规范中医师执业行为,保障患者权益,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合同主体中医师承合同是中医师与国家医药管理局签订的执业合同,合同主体为中医师和国家医药管理局。
中医师指取得中医师资格证书,具有中医执业资格的医师。
国家医药管理局为中医药行业的管理机构,负责对中医师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二、合同内容1.中医师承诺(1)遵守中医医德规范,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2)严格按照中医师执业行为规范进行诊疗、治疗,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擅自变更治疗方案。
(3)在接受调查时,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如有隐瞒、篡改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4)定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高自身的中医医术水平,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2.国家医药管理局承诺(1)加强对中医师执业活动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中医师违规行为。
(2)为中医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促进中医师的专业发展和提升。
(3)保障中医师的执业权益,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确保中医师能够依法执业、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合同执行中医师承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内容。
中医师应积极配合国家医药管理局的监管和指导工作,不得擅自违约。
国家医药管理局应加强对中医师执业活动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中医师的违规行为,保障患者权益。
四、合同终止中医师执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在合同终止后,中医师应销毁与合同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得擅自使用合同内容。
五、合同保密中医师承合同内容属于国家医药管理局的商业秘密,双方应对合同内容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
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范文(5篇)
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____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医师承教育工作方法根据中医药继续教育原则,遴选有丰富临床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骨干为他们的学术经验继承人(以下简称继承人),通过跟师临床或操作、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一对一或一对三的培养方式,以临床实践为主,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
第三条师承教育的教学期限一般为连续三年,原则上不得中断。
第四条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每周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天;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每次跟师随诊或实际操作的记录,及时整理和总结跟师学习的心得体会,认真写好月记。
第五条师承教育继承人达到下列教学目标: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
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
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临床疗效突出。
2、按照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____份;中药、民族药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加工、炮制、制剂工艺、鉴别经验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
3、结业时,继承人需提交结业论文,以备考核。
其内容既要体现指导教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继承人自己的创新观点,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
第六条继承人在学习期间,应保持学习的连续性。
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时间在____个月内的,经院委会同意,可继续学习,并补足其缺少的教学、实践时间;中断时间超过____个月的,协议自行终止,停止学习。
县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范文(四篇)
县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中医药人员的教育和培养,提高中医药事业的水平,保障传统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中医药机构内的中医药人员的师承关系,包括师傅、徒弟和中医药学习者。
第三条师承制度是基于古老传统和中医药特色的教育和培养模式,通过师父传授知识和技能,培养徒弟成为有才能和经验的中医药人员。
第四条中医药人员的师承关系应建立在相互尊重、信任和帮助的基础上,注重学徒自觉学习、尊重师法,并积极参与实践和研究。
第五条师承制度的目标是培养具备中医药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中医药人员,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二章师傅第六条师傅是具有中医药执业资格和丰富经验的中医药人员,负责传授知识和技能,培养徒弟成为有能力的中医药从业者。
第七条师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熟悉中医药理论和原理,能够进行中医诊疗;2. 在临床实践中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能;3. 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备辅导和指导学徒的责任心和耐心。
第八条师傅的职责包括:1. 传授中医药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2. 监督和指导徒弟的学习和实践;3. 帮助徒弟解决学习和实践中的困难;4. 传承中医药经验和技艺。
第九条师傅应定期组织徒弟进行集体学习、探讨和交流,促进学徒之间的共同进步和成长。
第十条师傅应对徒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理论水平、临床技能和专业素养等方面,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三章徒弟第十一条徒弟是在师傅指导下学习和实践中医药的人员,应恪守师徒关系的规范,虚心向师傅学习和请教。
第十二条徒弟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基本的中医药理论知识和医学常识;2. 对中医药事业有浓厚的兴趣和热爱;3. 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执行力;4. 有责任心和耐心。
第十三条徒弟的职责包括:1. 认真听取师傅的教导和指导;2. 积极参与临床实践和研究,提高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水平;3. 遵守中医药伦理和职业规范,保护患者权益;4. 热爱中医药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
国家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3篇
国家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3篇篇1甲方(师傅):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徒弟):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就甲方对乙方进行中医师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中医师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师承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发展。
二、师承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中医师承任务并顺利出师为止。
出师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能力进展进行评定。
三、师承内容1. 甲方应向乙方传授中医药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诊断、治疗、用药、针灸、推拿等方面的技能。
2. 乙方应认真学习并遵守中医药行业的法律法规、伦理道德,以及中医师承的相关规范和要求。
3. 甲方应指导乙方进行临床实践,培养乙方的临床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四、双方义务与责任1. 甲方义务:甲方应尽职尽责,传授中医药知识和实践经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临床实习条件和指导;确保乙方在完成师承任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 乙方义务:乙方应尊重师傅,虚心学习,勤奋刻苦;严格遵守临床实践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积极参与临床实践,努力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3. 双方责任: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确保师承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知识产权保护1. 甲方在本合同中传授给乙方的中医药知识和实践经验属于甲方个人所有,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用途或泄露给第三方。
2. 乙方在师承过程中创作的与中医药相关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双方共同所有。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
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订变更协议。
2. 在师承期间,如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并返还甲方传授的所有资料。
国家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7篇
国家医药管理局中医师承合同7篇篇1甲方(师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徒弟):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传承中医技术给乙方的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师承内容甲方同意将自身所掌握的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技能传授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诊断、治疗、用药、针灸、推拿等。
乙方愿意遵守本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教导和指导,学习并传承中医技术。
二、师承期限本合同师承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师承方式1. 甲方采取现场指导、临床实习、授课讲解、交流研讨等方式对乙方进行教导和指导。
2. 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安排的学习活动,积极向甲方请教和学习。
3.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工作安排,适当调整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
四、双方职责与义务1.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1)保证传承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2)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教导和指导;(3)为乙方提供临床实习和实践的机会;(4)对乙方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2.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1)遵守本合同约定,尊重甲方知识产权;(2)认真学习并努力掌握甲方传授的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技能;(3)积极参与临床实习和实践;(4)定期向甲方汇报学习进展。
五、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学习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以及在学习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教导和指导,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约定,不认真学习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应承担违约责任。
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024年全新中医师承协议模板下载(二篇)
2024全新中医师承协议模板下载(二)2024全新中医师承协议模板下载(二)一、背景介绍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对维护人民健康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传承,规范中医师承行为,制定中医师承协议是必要且重要的举措。
借助这份《2024全新中医师承协议模板》,中医师承人与师承对象可以明确双方的权责,确保中医药事业的传承脉络不断。
二、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促进中医师承行为,保护中医药传承者的权益,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加强对中医师承的管理和监督。
三、协议内容1. 签约双方信息中医师承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方式:中医师承对象:- 姓名:- 身份证号:-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方式:2. 师承期限双方约定的师承期限为_____年/月/日至_____年/月/日。
3. 师承辅导内容- 中医理论体系- 中医诊断和治疗方法- 中医药配方和制剂- 中医药文献的研读和理解- 其他相关中医知识和技能4. 师承辅导方式- 面对面指导- 线上视频交流- 文字资料传授- 实践操作指导5. 师承协议费用中医师承人向中医师承对象提供的师承辅导,并不涉及费用的支付。
6. 师承评估和考核在师承期限结束后,中医师承对象将接受中医师承人的评估和考核。
评估包括查阅病历、观察临床操作、查阅专业文献等。
考核形式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如中医师承对象未通过考核,可延长师承期限并重新进行评估和考核。
7. 保密条款双方在师承过程中所涉及的教学资料、技术秘密、病历等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8.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_____年/月/日终止。
五、其他本协议的附件包括中医师承人的师承经历简介、相关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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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师承的认定和新规定222.54.177.* 1楼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蒋健: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诸位能够参加今天由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共同举办的有关医政工作的专题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的议题主要系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师资格准入管理方面、中医诊疗设备调查工作。
主要是围绕这三个议题来进行发布。
蒋健:为此,今天我们请来了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张宗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我们请他们两位给大家介绍和通报有关情况,并且回答各位记者的问题。
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蒋健。
现在,发布会正式开始。
首先,我们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介绍今天三个议题的有关内容。
许志仁: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情况。
许志仁:为了充分发挥中医坐堂医的作用,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福建省漳平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凤翔县。
许志仁:通知明确了试点内容:一是试点地区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对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审批。
在试点工作期间,中医坐堂医诊所作为医疗机构类别第六部分进行注册。
二是对审批合格后设置的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许志仁:试点工作重点解决下面三个重要问题:一是通过试点对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条件进行探索。
申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数量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必须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饮片数量不得少于400种;必须设有独立隔开的诊室,诊室数量最多不超过2个,每个诊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聘请中医从业人员必须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
许志仁:二是中医坐堂医诊所所提供的中医药服务的范围和执业手段,只能开中药饮片,不许开成药、西药、保健品。
三是如何加强对中医坐堂医诊所执业行为的监管。
由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医坐堂医诊所实施日常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实行信息公示制度。
发现有出于经济利益驱动的“大处方”和误导、诱骗就诊者购买药品等现象的,一经查实,将情节向社会公示,并按照规定给予罚款。
情节恶劣或经警告仍未改正的,吊销其中医坐堂医诊所许可证。
许志仁:通知还明确规定试点工作的步骤:试点工作从今年的7月下旬至今年的10月下旬,由试点地区卫生、中医行政管理部门先对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有关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这项工作现在已经完成。
调查工作结束后,各试点地区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这项工作基本结束。
从这个月开始,试点地区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在辖区内公告《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许志仁:今年12月至明年3月底,各试点地区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已经批准的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执业的监测。
明年4月份,试点工作基本结束,进行总结。
通知还指出,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政策性强,试点地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试点所在地的市区县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和实施方案,组织好具体的实施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2009-10-7 11:24 回复222.54.177.* 2楼许志仁: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试点工作结束后两周要将试点工作情况和监测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同时,我们要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这是今天上午跟大家通报的第一个内容,开展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的情况。
许志仁:第二,向大家介绍《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要在全国全面实施的情况。
为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的贯彻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及《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制定了《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等式样。
许志仁:开展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主要目的是为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又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提供途径。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发布实施,对于建立完善符合中医、民族医特点的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准入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通过这个办法的实施,可以充分发挥中医传统的家传师授传承方式的作用,形成一条不同于中医药院校培养中医师的途径。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等有关文件,对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做了明确规定。
许志仁:一是针对师承人员的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要求师承人员的条件必须是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
带教老师必须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而且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
师承人员和带教老师之间的关系确定需要签订师承关系合同书,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正后才能生效。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时间是三年,不得少于三年。
三年满以后,可以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参加出师考核。
出师考核工作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命题并具体组织施考。
出师考核重点主要是测试学生对中医专业基础知识和中医基本技能以及对老师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的继承情况,原则上出师考核不考西医知识。
出师考核合格后,合格的师承人员在医疗机构当中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认为试用合格,就可以参加全国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许志仁:二是针对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条件:依法从事中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并且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方式和技术,达到这个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确有专长的考核。
确有专长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统一命题,由地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组织施考。
对确有专长人员测试重点主要是测试其基本的中医专业基础知识和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以及临床基本操作,原则上不考西医。
许志仁:此外,对于这部分人,我们还要走访患者、走访居民,对他们的效果,对他们的技术作出评议评价,并且将居民患者的评议结果计入测试考核成绩。
许志仁:确有专长考核合格以后,可以在医疗机构当中试用期满一年,并且考核认为这一年实习合格,就可以参加中医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诊疗设备调查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指导中医医院合理配置和推广应用中医诊疗设备,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促进中医诊疗设备的研究开发,提高中医诊断和治疗水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医诊疗设备调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100家医院和研发单位中开展中医诊疗设备调查工作。
2009-10-7 11:24 回复222.54.177.* 3楼许志仁:这项调查有三项重点内容:一是目前全国临床诊疗活动中所使用的中医诊疗设备的基本情况。
二是各医疗单位还有我们的一些企业、研究单位研究的中医诊疗设备的基本情况。
三是临床实际工作中医务人员对中医诊疗设备的需求情况。
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已经有多家研究机构、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主动参与了我们的调查,社会对此反响热烈。
为使调查更加全面,为下一步更好地推广应用和研究开发中医诊疗设备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号召更多的医疗机构、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加入到中医诊疗设备调查这项工作中。
许志仁:以上就是我对这三个方面工作的情况给大家做的简要介绍。
记者:我想问张司长,中医坐堂医诊所如何杜绝药品推销行为的发生?张宗久: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
因为管理中医坐堂医诊所如何杜绝药品推销行为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我们在有关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的工作要求中,明确规定中医坐堂医只能开中药饮片处方,不能开中成药和西药,这主要是发挥中医在辨证论治和诊疗过程中的作用。
对于出现类似推销的行为,不按诊疗规定采取推销药品的行为,我们有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执业医师有关监督考核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严格监管,还将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开展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另外,要把在中医坐堂医诊所执业的中医师纳入执业医师定期考核范围中去。
对于情节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要吊销有关执照许可。
记者:我想问一下有关师承学习的问题。
这个文件的第28条有这样的要求,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我觉得目前我们国家医疗机构在招聘人员时都有一个起码的学历规定,如北京目前的医院里基本都是大本或者是硕士甚至博士。
因为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没有学历,那么他们怎么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五年?因为他们没有学历,一般医疗机构是不会聘用他们的?谢谢。
许志仁:因为这些人员已经有了执业助理医师的资格,他们在农村可以独立执业,在城市可以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医疗工作。
你刚才讲的会不会有人聘,这是一个双向选择的问题。
现在本科毕业生也有不被医院聘用的,关键的还是看个人的能力和水平,以及他们究竟想去哪里工作。
我想他们如果选择到农村工作,或者到比较缺人的地方工作,还是会有医疗机构聘用他们的。
记者:第一个问题,因为现在在国内有很多中医是从学院出来,我想问一下究竟有多少人用师承的方法学中医?数目大概是多少?让他们参加考试以后,对于未来医疗系统,是不是说中医药方面能够有更多有资格的中医负责在医疗方面的需要?第二,我想问一下有关师承考核方面的问题,像香港和澳门人可不可以通过这个师承考试获得合格的中医执业的资格?谢谢。
许志仁: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现在究竟有多少人采用这种方式学习?因为我们是去年年底颁发的52号令,刚刚颁发实施方案,前几天刚开了部署会议。
也就是说,只有在实施方案下发后,这个工作才可能全面开展。
所以现在符合我们今天文件上规定的学习人员有多少,我还不好说,不过现在确实有很多人采取这种方式学习中医。
但是他们必须要按照我们的规定,要签师承合同,要进行公证,出师之后要经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出师考核,必须符合这一系列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