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

合集下载

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公章)法人: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二О一九年一月目录1.学校情况 (1)1.1学校概况 (1)1.2学生情况 (5)1.3教师队伍 (8)1.4设施和设备 (11)1.5校内信息化建设 (12)1.6校内实训基地建设 (14)2.学生发展 (16)2.1学生素质 (16)2.2在校体验 (18)2.3资助情况 (19)2.4 就业质量 (19)2.5职业发展 (20)3. 质量保障措施 (21)3.1专业动态调整 (21)3.2教育教学改革 (21)3.3教师培养培训 (23)3.5德育工作情况 (25)3.6党建情况 (26)4.校企合作 (26)5.社会贡献 (26)5.1人才培养 (26)5.2社会服务 (28)6.举办者履责 (28)6.1经费 (28)6.2政策措施 (28)7.特色创新 (28)7.1典型案例 (28)8.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8)8.1 问题与改进 (28)1.学校情况1.1学校概况呼和浩特市第十一中学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八拜村,是一所公办职业高中附设初中义务教育学校,是赛罕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是盟市级重点职业学校),学校始建于1960年,承办普通初中、高中教育,于1983年开始高中承办职业教育。

由于赛罕区教育布局调整,从2006年章盖营职业中学与我校合并。

学校现开设畜牧兽医、现代农艺技术、计算机应用、铁道运输管理等专业。

畜牧兽医、现代农艺技术专业自办学以来专业课教师教学技术精湛,实训经验丰富,并结合当地农牧业生产发展实际,有计划地带领学生为农牧户和企业进行专业实践指导,真正做到了产学结合,不仅为当地培养了一大批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等技术人员,而且通过对口升学,有一大批学生升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学习。

计算机应用专业、铁道运输管理专业主要培养应用技术人材,为当地社会输送中等合格技术人员。

具体情况如下表:1.1.1学校资产统计表两年来各项比值几乎没有变化1.2学生情况学校现有学生301名,其中初中学生158人,职高学生143人。

全国2018中职质量年报

全国2018中职质量年报

中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8一、规模情况1.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总量超过1 万所。

2017 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共有学校1.07 万所。

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346 所,职业高中3617 所,技工学校2490 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218 所。

从行政区域来看,全国各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数差距较大。

如图1-2所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最多的省份为河南,有640 所,其次是河北609 所,中等职业学校数较少的省份有西藏、宁夏、青海、天津、海南、北京等地区,都在100 所之内。

2. 1500 余万人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2017 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582.43 万人,在校生1592.50 万人,毕业生496.88 万人。

如图1-3 所示,在高中阶段教育生源下降的背景下,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体规模较为稳定,中等职业教育发挥着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主渠道的作用。

如图1-4 所示,全国各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差异较大。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较大的地区集中在河南、广东、四川、山东、安徽等地区。

3.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均规模1533 人。

近年来,各地根据产业结构和人口变化趋势对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进行调整,注重提高办学效益。

如图1-5 所示,2017 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均1533 人,保持比较稳定的状态。

二. 结构情况1. 四成以上高中阶段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2017 年,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为42.7 ∶58.3,在校生职普比为40.2 ∶59.8,四成以上的高中阶段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中等职业教育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全国各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情况有较大差异。

以2016 年数据为例,如图1-6 所示,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量的50%;广西、安徽、海南、浙江、四川、天津、广东等地区均在45% 之上;云南、青海、山东、福建等11 个省份在40%~45% 之间;辽宁、宁夏、新疆、山西、湖北等10 个省份在30%~40% 之间。

201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doc

201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doc

201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全国教育大会要求“大力办好职业院校”。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并把“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作为2022年要达到的第一个具体指标。

为客观评价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促进各级政府和学校按照设置标准加快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提高专业教学能力,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2号)要求,2018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进行评估。

一、评估过程及特点本次评估是继2016年首次开展以来的第二轮评估,与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同步开展。

评估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学校数据采集与审核阶段(2018年3月至7月)。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7号)要求,组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数据信息填报1,包括核对参评院校名单2、学校填报数据、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提交、数据复核、学校确认等环节,采集过程要求数据真实、客观。

省级数据下载与自评报告撰写阶段(2018年8月至11月)。

各省下载本省中等职业学校数据信息,以此为主要依据开展本省评估,形成省级自评报告,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

截至目前,30个省份(不含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提交省级自评报告。

全国数据分析与评估报告撰写阶段(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

8月初至11月初,围绕评估指标,进行数据清洗和分析,设计评估模型,进行数据演算与拟合;11月初至12月底,组织业内资深专家开展同行评议,进行大数据复核,起草修改评估报告;2019年1月至5月,反复修改完善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主要体现以下特点:1.坚持正确导向。

评估使用的19个指标,体现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导向和发展要求。

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自评报告

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自评报告

提高办学水平检查评估汇报材料2019年11月26日根据***教育科技局下发的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对学校的办学工作进行了认真自评。

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学校概况二、取得的荣誉学校为全国各地输送了一大批合格实用的高技能人才。

学校连续五届承办运城市技能大赛,参加过国家、省、市举行的各类竞赛,获得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58个、二等奖34个、三等奖64个。

2018年对口高考文秘专业张佳梦以490分夺得山西省文秘专业对口升学第二名;全省前十名本校占5名。

2019年对口高考310班贾倩倩、张照奇两名同学以满分300分的优异成绩,荣获全省计算机应用专业技能考试状元!310班张钰、311班柴卓静两名同学均以满分100分的优异成绩,夺取全省数学单科状元!运城市对口升学考试仅此一家!2019年对口高考311班柴卓静同学语文87分,夺取山西省2019年对口高考语文单科状元!2019年对口高考311班柴卓静同学在全省近八千名考生中,夺得运城市第一名!全省第三名的好成绩!办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阶层的关注和肯定,特别是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家长的首肯,共接到锦旗332面。

不忘初心,方能行远。

全校师生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以“团结、和谐、敬业、奉献”的崭新精神风貌,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谱写现代职业教育新篇章!三、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1、师资队伍有待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及双师素质等均有欠缺,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不达要求,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尚十分薄弱。

2、品牌专业的优势与特色并不明显,专业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整改措施1、学校将采用内培外引的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拟出台优惠政策,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同时选送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参加全国骨干教师培训或到国内重点高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以便将其逐步培养成本专业的领军人物;此外,借助现有的校企合作平台,选派教师利用暑假到企业实践锻炼,以逐步提升教师队伍的“双师”素质。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5.09•【字号】榕教职成〔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榕教职成〔2018〕16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18】1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等23所中职学校(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评估工作主要围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督办【2016】2号,见附件2)中评估指标涉及的内容开展。

三、工作要求1.数据采集与审核。

各中职学校应及时登录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采集系统(/admin),下载本校数据表填报帐号和问卷填答账号,于6月30日前完成数据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

各中职学校登录名和密码将通过福建省督导评估工作群(QQ群号:317384110)告知,请及时加入工作群下载数据采集项说明、职业教育调查操作指南等材料。

2.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要重视做好所属中职学校的评估指导工作,督促有关人员按时登录评估数据采集系统,组织填报数据信息,按时完成网上提交。

3.各中职学校要精心组织实施,保证本校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按时提交,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数据信息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和省教育厅职成处咨询。

评估中心联系人:王长旺,电话:87091502;职成处联系人:念航,电话:87091358。

附件1:2018年福州市中职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对象附件2:国督办【2016】2号文件福州市教育局2018年5月9日附件1:2018年福州市中职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对象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福州机电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福州对外贸易职业中专学校、福州环保职业中专学校、福州工业学校、福州艺术学校、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福州经济开发区职业中专学校、长乐职业中专学校、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福清卫生学校、福清三华职业技术学校、福清西山职业技术学校、闽侯职业中专学校、闽侯美术中等职业学校、连江职业中专学校、罗源高级职业中学、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闽清职业中专学校附件2: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18年中职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5 社会贡献(教务科牵头)

2018年中职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5 社会贡献(教务科牵头)

5.社会贡献5.1 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围绕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就业有优势、升学有门路、发展有基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本年度,共培养毕业生722人,其中会计专业223人、市场营销专业78人、计算机应用专业101人、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50人、计算机平面设计142人,工艺美术专业74人,网页美术设计专业54人,学生用人单位满意率86%以上;在山西省第十二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学校21名师生获得一等奖,27名师生获得二等奖,22名师生获得三等奖,一等奖获奖率26.6%,总获奖率高达88.7%。

5.2 社会服务5.2.1培训服务一是充分利用我校粮食储藏、粮油检验特色专业的优质教师资源和实训基地,为山西省粮食与物资储备企业、中储粮山西分公司储备库和社会粮油私营企业100多个单位,共开展4期仓储管理员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新知识、新工艺专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培训与鉴定人数286人;二是为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办了1期全省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和1期全省粮食统计业务培训,参加培训341人。

5.2.2技术服务一是参加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的2018年度世界“粮食日”宣传与技术咨询服务,接待科技保粮、食品卫生、加工技术等咨询3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800余份,收到省局的好评;二是承担了“山西省第十二届中职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的物联网、综合布线、影视后期制作和工业产品设计四个项目的场地准备、设备安装调试和技术支持,在大赛期间设备完好率为100%,确保了大赛圆满完成;三是充分发挥我校实训基地资源与技术优势,面向社会,拓展服务功能,和太原市新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相关技术考核、考试工作,考核考试3109人次。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山西省第十二届中职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开展相关技术考核5.2.3文化传承一是传承社会美德与科技服务。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数据表与采集项说明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数据表与采集项说明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评估数据表与采集项说明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评估数据表与采集项说明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评估暂⾏办法》(国教督办[2016]2号)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评估将采⽤数据表、调研问卷和数据信息管理分析平台等评估⼯具进⾏中等职业学校数据、信息采集与分析。

其中数据表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表》《中等职业学校师⽣情况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情况表》三个表格,共计84个采集项。

与2018年相⽐,2020年评估指标增加了关于三教改⾰、职业培训、1+X证书制度试点等落实情况,因此数据采集表增加了与之相关的采集项。

为帮助学校准确理解采集项、提⾼数据填报准确性,特制订本说明。

(⼀)总体说明《数据表》中数据项与学校每年上报教育部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中数据项相同的部分,须按历年上报的统计报表中的数据填写,其余采集项则按统计要求如实填写。

系统有数据校验机制。

1.《数据表》中每⼀个采集项都要填写,确实⽆数据的采集项则填“0”。

如学校没有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则该数据项填“0”。

2.“年”、“年度”是指⾃然年,即从当年1⽉1⽇⾄12⽉31⽇。

3.学年指当年9⽉1⽇⾄第⼆年8⽉31⽇,如2018学年指2018年9⽉1⽇⾄2019年8⽉31⽇。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时间,如本学年初9⽉1⽇。

如在校⽣数、教职⼯数、占地⾯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如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1⽇⾄学年末8⽉31⽇时间区间。

如毕业⽣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涉及经费的采集项单位统⼀为“万元”,保留两位⼩数,包括财政经费、设备值、资产值、课酬等。

其中“教学、实习仪器设备资产总值”“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统计时点为当年9⽉1⽇;其他经费类采集项按年度统计,即统计时期为当年1⽉1⽇⾄12⽉31⽇。

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报告发布

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报告发布

龙源期刊网
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报告发布
作者:刘昕璐
来源:《学生导报·中职周刊》2019年第25期
日前,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发布《2018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和《201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这是继2017年以来第二次发布全国职业院校评估结果。

《报告》呈现了我国职业院校办学整体状况,并指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介绍,在校企合作得到深化方面,2017年,高职院校校企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达16.68万个,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总额达61亿元,校均达到493万元;中职学校中,90%以上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70%以上有专业教师进入合作企业实践,60%以上聘请了企业兼职教师。

与此同时,高职院校服务产业升级水平持续提高。

58.5%的专业点对应地方支柱产业,相应的在校生人数达到569万人,比2015年增加23万人。

服务新产业、新装备、新动能的专业点数大幅增加,财经商贸、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卫生等专业大类的在校生规模均超过100万人。

值得一提的是,职业院校毕业生成为教育扶贫生力军。

2017年,“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高职在校生总数超过18万,46%的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地处深度贫困地区的中职学校有14.2万名学生实现就业,就业率超过90%。

報告指出,职业院校办学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如,部分院校办学条件薄弱、经费投入不均衡问题依然存在、教师队伍数量与结构问题并存、部分高职院校发展和服务能力仍然较弱、中断学业的中职学生数量较多等。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数据表与采集项说明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数据表与采集项说明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数据表与采集项说明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6]2号)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将采用数据表、调研问卷和数据信息管理分析平台等评估工具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数据、信息采集与分析。

其中数据表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表》《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情况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情况表》三个表格,共计84个采集项。

与2018年相比,2020年评估指标增加了关于三教改革、职业培训、1+X证书制度试点等落实情况,因此数据采集表增加了与之相关的采集项。

为帮助学校准确理解采集项、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特制订本说明。

(一)总体说明《数据表》中数据项与学校每年上报教育部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中数据项相同的部分,须按历年上报的统计报表中的数据填写,其余采集项则按统计要求如实填写。

系统有数据校验机制。

1.《数据表》中每一个采集项都要填写,确实无数据的采集项则填“0”。

如学校没有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则该数据项填“0”。

2.“年”、“年度”是指自然年,即从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学年指当年9月1日至第二年8月31日,如2018学年指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如本学年初9月1日。

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如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

如毕业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涉及经费的采集项单位统一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包括财政经费、设备值、资产值、课酬等。

其中“教学、实习仪器设备资产总值”“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统计时点为当年9月1日;其他经费类采集项按年度统计,即统计时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7.《数据表》中涉及学生数的采集项,若无说明,则全部指的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包括本校成人中专招收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统计时点为当年9月1日。

2018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

2018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

2018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全国教育大会要求“大力办好职业院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作出具体部署。

为客观评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不断变革,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号)要求,2018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一、评估过程及特点本次评估是继2016年首次开展以来的第二轮,评估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数据采集阶段(2018年3月至7月),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7号)要求,项目组组织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进行数据信息填报,先后经过核对参评院校名单、发放参评院校账号密码、学校填报数据、省级审核并提交、数据复核、学校确认等环节,采集过程强调数据真实、客观。

二是学校自评阶段(2018年8月至10月),各高等职业院校依据本校数据信息进行自评,并于9月30日前在学校门户网站发布自评报告,依据各高等职业院校门户网站监测,82%的高等职业院校已面向社会公开自评报告,甘肃、北京、江苏、云南、河北、广东、福建等7个省份(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超过95%的院校已公开,新疆、西藏、黑龙江、天津、贵州等5个省份的院校公开率不足50%。

三是省级评估阶段(2018年8月至11月),各省下载本省数据信息,结合院校自评报告进行省级评估,10月31日前形成省级自评报告。

四是整体评估与报告撰写阶段(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8月初至11月初,围绕评价指标,清洗数据和分析数据,设计评估模型,并按规则定义进行数据演算与拟合;11月初至12月底,组织业内资深专家开展同行评议,进行大数据复核,起草修改评估报告;2019年1月至5月,修改完成评估报告。

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2018年度质量报告

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2018年度质量报告

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2018年度质量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4.18•【字号】•【施行日期】2019.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2018年度质量报告2018年,浙江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秉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浙江精神,紧抓职业教育发展机遇期,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全力打造浙江特色、国内领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

1.基本情况1.1规模和结构。

办学规模保持稳定,“普职比”大体相当,办学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直以来,浙江省高度重视中职教育,将中职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对初中后分流实行宏观调控,每年按大体相当的比例统一制定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中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全省有中职学校323所(包括普通中专44所,职业高中186所,技工学校77所,成人中专16所,其中,国家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32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117所,省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80所,省等级中等职校142所。

全省中职学校招生22.63万人,其中,普通中专2.89万人,职业高中14.12万人,技工学校4.87万人,成人中专0.75万人;在校生数67.97万人,其中,普通中专9.12万人,职业高中41.57万人,技工学校15.36万人,成人中专1.93万人。

与2017年相比,全省中职学校的招生数(2017年为23.19万人),比上年减少0.56万人,在校生数增加了1.61万人。

全省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和在校生的比例分别为1:1.13、1:1.13(见表1)。

表1:2017-201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在校生数情况数据来源:《浙江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017、2018)1.2设施设备。

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doc

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doc

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黑龙江东亚学团职业高级中学2019年3月目录一、学校情况11.1学校概况 11.2学生情况 11.3教师队伍 21.4设施设备 2二、学生发展32.1学生素质 32.2在校体验 42.3资助情况 52.4就业质量 52.5职业发展 6三、质量保障措施63.1专业动态调整 63.2教育教学改革 73.3教师培养培训 83.4规范管理 83.5德育工作情况 133.6党建情况 16四、校企合作164.1校企合作开展情况和效果184.2学生实习情况 184.3集团化办学情况18五、社会贡献195.1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195.2社会服务 205.3对口支援 20六、举办者履责206.1经费保障 206.2政策措施 21七、特色创新22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22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222018年度黑龙江东亚学团职业高级中学质量报告1.学校情况1.1学校概况黑龙江东亚学团职业高级中学系原第一机床厂职业高级中学,成立于1980年,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工厂培养技术工人。

1995年,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经济效益开始滑坡,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

1998年2月学校加入了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原齐齐哈尔职业学院)为龙头的民办教育集团——黑龙江东亚学团,学校易名为黑龙江东亚学团职业高级中学。

2008年8月20日,由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齐齐哈尔职业学院、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政府和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四家单位共同签署的文件《关于对东亚学团资产清查界定和处置的协议书》中,黑龙江东亚学团职业高中办学性质被界定为“国有公办,执行托管协议。

委托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原齐齐哈尔职业学院)进行管理”。

校园占地面积5864.64平方米,建筑面积(校舍面积)22841.32平方米,校园总面积39040.32平方米。

学校资产总额13718916.91元,固定资产7554957.64元。

1.2学生情况目前学校在籍学生257人,其中职高学籍为37人;开设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航空服务、铁路客运服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制造技术等专业,2018年招生人数比上一年有所减少。

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doc

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doc

感谢你的欣赏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黑龙江东亚学团职业高级中学2019年3月目录一、学校情况11.1学校概况 11.2学生情况 11.3教师队伍 21.4设施设备 2二、学生发展32.1学生素质 32.2在校体验 42.3资助情况 52.4就业质量 52.5职业发展 6三、质量保障措施63.1专业动态调整 63.2教育教学改革 73.3教师培养培训 83.4规范管理 83.5德育工作情况 133.6党建情况 16四、校企合作164.1校企合作开展情况和效果184.2学生实习情况 184.3集团化办学情况18五、社会贡献195.1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195.2社会服务 205.3对口支援 20六、举办者履责206.1经费保障 206.2政策措施 21七、特色创新22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22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222018年度黑龙江东亚学团职业高级中学质量报告1.学校情况1.1学校概况黑龙江东亚学团职业高级中学系原第一机床厂职业高级中学,成立于1980年,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工厂培养技术工人。

1995年,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经济效益开始滑坡,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

1998年2月学校加入了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原齐齐哈尔职业学院)为龙头的民办教育集团——黑龙江东亚学团,学校易名为黑龙江东亚学团职业高级中学。

2008年8月20日,由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齐齐哈尔职业学院、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政府和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四家单位共同签署的文件《关于对东亚学团资产清查界定和处置的协议书》中,黑龙江东亚学团职业高中办学性质被界定为“国有公办,执行托管协议。

委托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原齐齐哈尔职业学院)进行管理”。

校园占地面积5864.64平方米,建筑面积(校舍面积)22841.32平方米,校园总面积39040.32平方米。

学校资产总额13718916.91元,固定资产7554957.64元。

1.2学生情况目前学校在籍学生257人,其中职高学籍为37人;开设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航空服务、铁路客运服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制造技术等专业,2018年招生人数比上一年有所减少。

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自评报告

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自评报告

2 0 1 8 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自评报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郑州理工职业学院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自评报告一.指导思想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学院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和水平,学院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 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36 号)有关要求,依托数据采集平台,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我评价。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已经将相关材料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在此基础上形成本自评报告。

二.基本原则1. 客观公正。

以学校实际情况为依据,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相关数据进行评估。

评估程序透明,评估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注重实效。

强化结果运用,为学院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组织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评估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学校按照工作实际,以评建办为依托成立学校主管领导为组长的评估机构。

按照评估内容和指标进行认真评估。

2.分步实施。

学校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网址,按照系统操作说明和提示步骤,完成相关数据表格的填写,并组织在线填写调查问卷。

评估结果已经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四.评估内容及结果评估内容包括办学基础能力、“双师”队伍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等五个方面。

1.办学基础能力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文[2010]55号),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以理科、工科为主,兼文、管、经、艺等学科,是国家现代信息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新能源、现代新材料、现代服务业人才基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全国教育大会要求“大力办好职业院校”。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并把“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作为2022年要达到的第一个具体指标。

为客观评价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促进各级政府和学校按照设置标准加快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提高专业教学能力,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2号)要求,2018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进行评估。

一、评估过程及特点本次评估是继2016年首次开展以来的第二轮评估,与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同步开展。

评估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学校数据采集与审核阶段(2018年3月至7月)。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7号)要求,组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数据信息填报1,包括核对参评院校名单2、学校填报数据、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提交、数据复核、学校确认等环节,采集过程要求数据真实、客观。

省级数据下载与自评报告撰写阶段(2018年8月至11月)。

各省下载本省中等职业学校数据信息,以此为主要依据开展本省评估,形成省级自评报告,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

截至目前,30个省份(不含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提交省级自评报告。

全国数据分析与评估报告撰写阶段(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

8月初至11月初,围绕评估指标,进行数据清洗和分析,设计评估模型,进行数据演算与拟合;11月初至12月底,组织业内资深专家开展同行评议,进行大数据复核,起草修改评估报告;2019年1月至5月,反复修改完善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主要体现以下特点:1.坚持正确导向。

评估使用的19个指标,体现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导向和发展要求。

例如,用专业与区域产业匹配度、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企业订单学生所占比例等指标体现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1学校填报数据信息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表》《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情况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情况表》三个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问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问卷》两个问卷。

2本次评估范围是2015年8月31日前已设立,截至2017年7月已有毕业生的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

本次评估共发放学校填表账号5975个,回收5535个学校填报的数据表,440所未填报数据的学校中,有258所学校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剩余182所学校应该参评但未填报数据。

去除258所不在参评范围的学校,本次评估数据表回收率为96.8%。

发放《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问卷》账号5975个,回收问卷5527份,回收率为92.5%;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问卷》账号298750个,回收问卷264002份,回收率为88.4%。

的政策要求等。

2.坚持客观公正。

评估主要采用网上评估、不进学校的方式开展,评估数据以学校填报的客观数据和校长、教师、学生问卷为主3,同时参照公开统计数据、学校网站数据、自评报告等相关资料。

3.坚持科学可信。

为避免统计分析中数据极值引起平均值波动等问题,评估以各采集项数据值分布的中位数代替平均数,进行数据统计分析,通过找出高于中位数、低于中位数的分布,进行客观评价。

注重对数据的处理分析,分别采用描述统计、假设检验、可信度分析、相关性分析、聚类分析、判别分析等多种方法。

同时,评估还结合了2018年秋季对内蒙古、海南、河南、甘肃等省份实地调研情况,验证相关评估结果,优化评估方法,提升评估信度。

二、基本评价(一)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出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10671所,全日制在校生1592.5万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40%,同时注重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2017年资格证书培训和岗位证书培训的注册学生数近332万人次,结业生数达464万人次。

4中等3本次评估的19项指标中,课程开设结构指标的数据来自《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问卷》,专业与区域产业匹配度的数据来自《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问卷》,其余17项指标的数据来自《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表》《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情况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情况表》三个数据表。

《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问卷》设计9个问题,重在反映校长工作状态、办学理念和校企合作情况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问卷》设计18个问题,重在反映实践教学效果、课程开设结构、未来就业发展等。

4此处数据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数据来源为《2017中国教育统计年鉴》。

本报告以下数据如无特别说明,均为本次评估采集数据,评估范围为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中。

职业学校共开设320余种专业,专业点近40000个,基本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推动了高中阶段教育的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优化了新增劳动力结构。

(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有所提升2017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84万人,师生比1:19,平均达到“师生比1:20”的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91.6%,比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双师型”教师比例为31.6%,比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平均达到“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30%”要求。

5(三)基本办学条件持续改善2017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6000元,比2015年增长28%,其中西部地区比2015年增长32%,教学资源条件改善成效显著。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计算机27台,比2015年增加2台。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信息点数为17个,比2015年增加2个。

6根据问卷调查数据,80%的学校拥有管理信息系统。

93.5%的中等职业学校设有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为0.44个,基本满足校内实践教学活动要求。

(四)校企合作有效性得到提高2017年,90%以上的学校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规定,“师生比达到1:20”“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

此处数据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数据来源为《2017中国教育统计年鉴》。

6《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规定,“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学校计算机拥有数量不少于每百生15台”。

此处数据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数据来源为《2017中国教育统计年鉴》。

80%的学校有毕业生进入校企合作单位就业,70%以上的学校有专业教师进入合作企业实践,60%以上的学校聘请了企业兼职教师。

全国半数以上学校开展了企业订单培养,相比上一轮评估提高近10个百分点。

企业将设备放置在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有使用权但不纳入固定资产,成为加快学校设施设备更新、推动实践教学对接企业生产的重要途径。

2017年,25%以上的学校有企业提供的实践教学设备,获得企业提供实践教学设备值超过10万元的学校达450余所。

(五)在教育扶贫中发挥积极作用全国深度贫困地区有中等职业学校347所7,在校生数近60万人,2017年有14.2万名学生实现就业,就业率超过90%。

2017年,全国有250余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其中西部地区学生占一半。

8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雨露计划”,按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进行补助9。

按照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天津、上海、江苏、浙江4省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滇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年招生超过6000名,7“深度贫困地区”指“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三区三洲”。

“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资料来源于《扶贫办关于公布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分县名单的说明》(/gzdt/2012-06/14/content_2161045.htm);“三区三洲”资料来源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指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

8参见《2017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资料来自教育部网站:/jyb_xwfb/xw_fbh/moe_2069/xwfbh_2018n/xwfb_20180301/sfcl/201803/t201 80301_328216.html。

9参见《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

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9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10。

三、主要问题(一)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问题仍然比较普遍对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学校建设规划用地、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等指标不达标的学校分别都占半数左右,1000余所学校的占地面积不到10亩,不足一个标准足球场大小。

学历教育在校生数不达标的学校占四成以上。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达标的学校占三成左右。

11(二)专业教师队伍数量和结构问题突出2000个专业点达不到“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的标准要求12,涉及240余种专业,覆盖10万多名学生。

其中,电子商务、美发与形象设计等新兴或热门专业存在盲目开设和跟风开设现象,专任教师数不达标问题更为突出。

1600余所学校专任教师总数未达到“专任教师不少于60人”的标准要求13,1400所学校师生比超过1:20,超过七成的校长在调查问卷中反映学校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专业教师短缺,专业教师招聘存在政策限制较多。

四成以上学校达不到“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的标准要求。

实地调研发现,“双师型”教师缺乏统一标准;一些地区(学校)对“双师型”10参见《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2017-2020年)》(教职成厅[2017]4号)。

11《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规定,“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

12《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规定,“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13《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规定,“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

教师的培养培训也面临困难,如由于教师数量有限,部分学校难以协调教学与企业实践、教师培训的矛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