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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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苏州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苏州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9号)、《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府﹝2015﹞170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苏州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是指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的项目或活动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严格监管、绩效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苏州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苏州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局”)、项目实施单位和审计、监察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市财政局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职责:1.负责初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办理资金拨付;2.组织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绩效评价和再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3.组织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5.组织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市知识产权局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职责:1.负责按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数和绩效目标;2.受理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和公示,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3.执行已经批复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跟踪监督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使用;4.制定绩效管理流程,按绩效目标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价;5.根据需要对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评价;6.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规定向市财政局报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评;7.负责对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8.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0.12.31•【字号】苏财规〔2010〕40号•【施行日期】201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市)财政局、商务局,省属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快商务领域科学发展,促进外经外贸转型升级,根据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调整专项资金结构加快商务领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2012)》,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商务领域科学发展,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根据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调整专项资金结构加快商务领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2012)》,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省级外经外贸专项引导资金和省级现代服务业(国际服务外包)专项引导资金等整合形成。

专项资金使用坚持合理分配、着重引导、优化结构的原则。

(一)合理分配。

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切块与项目申报相结合的分配办法,逐步加大因素法切块比重。

(二)着重引导。

专项资金重点引导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外经贸结构调整。

(三)优化结构。

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促进外经贸稳定发展,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第二章支持范围及标准第三条专项资金支持在我省注册的各类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具体项目包括:(一)开拓国际市场1、全省各类企业参加境外进出口商品或服务贸易展销会,对其摊位、展品运输等费用给予补助。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1.09.15•【字号】宁科规[2011]5号•【施行日期】2011.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科规〔2011〕5号)各区县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宁政发[2010]92号),大力实施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提高全市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全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市科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附件: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宁政发〔2010〕92号),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进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力优势,促进全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关于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1〕28号)要求,设立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保证专项资金的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

市科委按年度提出经费预算,市财政局审核后拨付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1、专利申请资助及专利创造大户补助;2、重大专利技术二次开发和产业化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3、知识产权交易、信息开发利用、保护示范街区、人才培养基地等平台建设和优秀专利奖等专项奖励;4、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和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5、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培育;6、其他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的相关费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11.30•【字号】苏科技规〔2018〕360号•【施行日期】2018.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本厅规范性文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科技规〔2018〕360号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科委)、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2018年11月30日附件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章项目指南及申报第四章项目立项第五章实施管理第六章经费管理第七章验收管理和绩效评价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保证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顺利实施,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和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省属企业主业的通知-苏国资〔2017〕56号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省属企业主业的通知-苏国资〔2017〕56号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省属企业主业的通知正文:----------------------------------------------------------------------------------------------------------------------------------------------------省国资委关于公布省属企业主业的通知苏国资〔2017〕56号各省属企业: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突出企业主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结合省属企业“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我委对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省属企业的主业进行了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布。

请各省属企业切实加强战略管理,按照公布的主业,扎实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附件:省属企业主业表省国资委2017年4月25日附件省属企业主业表序号企业名称主业备注1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能源,金融,资产管理,新兴产业投资2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金融,现代物流,清洁能源3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机场运营管理及其配套服务,航空延伸业务4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贸易,金融,文化产业,健康产业5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国内工程承包及工程咨询,国际贸易,城镇开发及环境保护6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化工产品仓储物流,香港钟山公司投资及投融资服务序号企业名称主业备注7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现代农业,医药健康,房地产,金融投资8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煤、电及煤化工,现代物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锂电池—锂资源产业链、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链、大数据产业园)培育产业投资项目须报省国资委备案9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滩涂围垦,沿海开发投资,现代农业1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及交易11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纺织服装、浆纸板材、机电船舶、医疗健康等行业和领域的国际贸易及供应链业务,冷链物流12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盐及盐化工业,盐及相关商贸服务业,现代物流序号企业名称主业备注13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仓储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批发和零售业,粮油期货(限于对冲风险)14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政府性基金专项管理,战略性投资运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业务15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酒店及酒店管理,旅游16江苏钟山宾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及酒店服务,物业管理,汽车配套服务17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贸易,资产管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18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再担保业务、小微金融综合服务、基金管理及服务19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南水北调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及其相关资源开发——结束——。

全国各省市专利补贴及奖励政策(一)

全国各省市专利补贴及奖励政策(一)

下面简单列举全国部分省市的一些专利补贴资助及奖励政策。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详情,还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或上官方网站查询,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1、北京《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授权发明专利:单位每件资助1500元,个人每件资助1000元。

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150元。

本市国内发明专利的代理服务费,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

择优资助国内发明专利第七、八年年费,每件每年不超过500元。

《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特别奖:10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2、天津《天津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发明专利:每件最高补贴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最高补贴5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最高补贴400元中国专利金奖:每件10万元天津市专利奖:每件3万元优秀奖:每件1万元创新创业奖:每件1万元3、辽宁《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获得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的单位:每件补助2500元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的单位或个人:每件补助5000元企业发明专利维持到第7年的年费:每件补助1000元,同一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万元4、浙江《浙江省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内发明专利:每件3000元国外发明专利:每件30000元《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3000元新评上的国家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奖金奖:50万元,优秀奖:10万元;新评上的省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奖金奖:10万元,优秀奖:5万元5、江苏《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资助奖励资金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专利资助资金和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资金。

项目引导资金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资金,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资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示范项目资金。

资助奖励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管理,由省财政厅按照资助及贯标奖励标准一次性下达。

项目引导资金一般实行申报制管理。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07•【字号】苏政办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确定第三章服务推进第四章要素保障第五章风险防范第六章附则江苏省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省重大项目服务推进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转方式、调结构、稳投资、促增长的重要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重大项目是指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高质量发展导向,投资规模较大,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

省重大项目包括实施项目和储备项目。

实施项目为续建项目和计划当年新开工项目;储备项目为需持续推进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第三条省重大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产业发展。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项目。

(二)科技创新。

促进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项目。

(三)民生保障。

促进卫生健康、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改善民生补齐短板的项目。

(四)生态环保。

促进水、大气、土壤等持续改善的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及碳减排等项目。

(五)基础设施。

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现代化基础设施项目。

第二章申报确定第四条建立省重大项目清单制度。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有关产业政策,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按照公平公正、引领示范、突出重点、质量优先的原则编制省重大项目清单。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的提升,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战略推进计划)工作的开展,提升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省财政设立了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省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遵循“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由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根据全省战略推进计划实施情况,按年度编制并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实行集中申报,集中评审和统一立项。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统筹安排,各市、县可根据各地情况设立本地区专项资金。

第五条战略推进计划旨在引导和推动我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知识产权战略理念,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业整体经营发展战略中,积极主动地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第二章申报条件、使用范围和标准第六条项目申报条件战略推进计划面向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或内资控股企业,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多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基础;(二)企业领导层具有较强的运用知识产权战略谋求企业经营发展的主动意识;(三)企业能够为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和物质保障;(四)企业能够通过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实施对全省企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科技政策法规目录(来自江苏省科技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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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2009-02-2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8-01-30)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07-10-23)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02-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05-10-26)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5-10-2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2005-10-2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05-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05-10-26)二、国务院部委意见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2010-01-13)(试行)》的通知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2009-06-26)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2009-02-23)科学技术部令第13号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09-02-11)的决定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10-10)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2008-08-17)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06-0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08-05-20)关于转发《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2008-01-14)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2008-01-14)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2008-01-14)关于发布《节能减排全民科技行动方案》的通知(2007-11-29)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2007-11-01)行办法》的通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一五”发展纲要(2007-10-30)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2007-10-23)关于印发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7-07-18)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2007-06-10)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7-05-20)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2007-05-01)关于印发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一步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2007-04-10)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7-04-01)关于印发《我国信息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的通知(2007-04-01)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07-03-19)关于印发《关于在重大项目实施中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03-0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2007-03-01)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03-01)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2007-02-20)关于印发《科技计划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的实施细则》的通知(2007-02-09)关于纳税人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007-02-0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服务的通知(2007-02-01)关于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02-01)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若干意见(2007-01-30)关于印发《关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2007-01-2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2007-01-10)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7-01-10)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7-01-10)国家开发银行高新技术领域软贷款实施细则(2006-12-30)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12-27)关于印发《国家大学科技园“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2006-12-27)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12-27)关于印发《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2006-12-2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2006-12-01)若干意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06-11-07)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6-10-30)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星火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10-16)《关于启动星火学校建设的通知》(2006-10-16)科学技术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2006-10-13)《关于印发〈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10-13)关于印发《新农村建设科技促进行动》的通知(2006-09-01)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2006-08-01)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见(2006-08-01)星火区域性支柱产业项目实施细则(试行)(2006-07-11)中国进出口银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特别融资账户实施细则(2006-07-09)关于废止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有关文件的通知(2006-05-23)科学技术部令第10号关于修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决定(2006-02-14)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2005-12-10)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2005-12-10)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05-12-05)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2005-12-01)关于科研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审批事项的通知(2005-12-0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5-12-01)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05-12-01)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管理办法(2005-11-29)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2005-11-18)国家八六三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2005-11-11)科学技术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863计划产业化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10-26)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2005-10-26)科学技术部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意见(2005-10-26)科学技术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质量的若干意见(2005-10-26)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2005-10-26)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05-10-26)科技部落实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年工作要点(2005-10-26)星火计划管理办法(试行)(2005-10-26)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实施细则(试行)(2005-10-26)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2005-10-26)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2005-10-26)科技部等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05-10-26)科技部中编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2005-10-26)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2005-10-26)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05-10-26)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10-26)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2005-10-26)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暂行办法(2005-10-26)科学技术部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2005-10-26)科学技术部《可持续发展科技纲要(2001-2010年)》(2005-10-26)科技部等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2005-10-26)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办法(2005-10-26)新闻出版署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出版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10-26)集体科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试行规则(2005-10-26)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业务的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的暂行规定(2005-10-26)国务院关于《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暂行规定》(2005-05-2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05-01-06)三、江苏省地方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省统计局江苏省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2010-09-03)创新型园区建设评价考核指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0-05-10)纲要(2009-2012年)的通知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2009-08-09)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江苏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管(2009-01-28)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2009-01-23)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01-14)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2008-09-23)省政府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年)的通知(2007-12-05)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江苏省节能减排科技支撑行动方案(2007-07-10)(2007-2010年)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成立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2007-06-10)导小组意见的通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2007-02-01)的意见江苏省贯彻《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方案(2006-10-16)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2006-10-10)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江苏海洋经济的若干意见(2006-09-22)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2006-04-30)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2006-04-30)《江苏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2006-02-0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2005-12-07)江苏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2005-10-26)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05-10-26)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2005-10-26)江苏省发展高新技术条例(2005-10-26)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2005-10-26)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工作的意见(2005-10-26)关于全省科研机构改革转制工作的实施意见(2005-10-26)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2005-10-26)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2005-10-26)展高科技,实现产业…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2005-10-26)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05-10-26)关于江苏软件园发展的若干规定(2005-10-26)江苏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2005-10-26)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推广专项奖励制度(2005-10-26)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2005-10-26)的通知江苏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2005-10-26)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05-10-26)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2005-10-26)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江苏省医药农药兽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2005-09-01) 2002-200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江苏省能源产业科技示范工程2005-2007年实施(2005-08-23)方案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4-06-15)(试行)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十五”期间开展市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意见(2001-12-01)的通知江苏省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1-05-01)四、江苏省政府部门制度规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江苏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2010-12-15)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0-07-06)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010-06-30)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0-04-08)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乡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0-03-10)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2009-11-05)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的通知(2009-10-14)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09-08)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2009-09-08)转发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2009-08-12)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关于印发《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9-06-25)关于发布《江苏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06-19)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行动实施方(2009-04-03)案》的通知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2009-03-27)省科技厅省国税局关于建立科技税收政策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2009-03-27)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9-03-26)江苏省科技贷款风险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09-03-19)省科技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创新专业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9-03-04)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惠民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2009-02-04)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科技产业发展(841攀登计划)技术纲要(试(2009-02-04)行)》及做好组织实施工…省科技厅关于严格执行政策加强工作纪律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2008-09-24)通知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初审工作的通知(2008-09-24)省科技厅关于严格执行政策加强工作纪律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2008-09-16)知关于培育和发挥到村任职大学生科技服务能力的意见(2008-08-29)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8-08-25)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8-08-25)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2008-07-16)划(2008-2010年)…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2008-05-19)财企[2007]132号)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与培养的暂行(2008-05-04)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江苏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的意见》的通知(2008-05-04)关于转发科技部《〈新农村建设民生科技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2008-04-11)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十一五”省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的通知(2008-02-28)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同意启动首批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的通知》的通(2008-01-09)知关于印发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的通知(2007-11-14)江苏省“科技帮扶百村示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试行)(2007-10-30)江苏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07-10-30)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北科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7-10-05)关于规范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2007-06-01)关于印发《2005-2006年度全省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04-24)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7-04-12)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07-04-01) 关于推动部属科研院所为江苏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实施意见(2007-03-28)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2007-03-01)关于印发《江苏省“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07-02-17)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07-02-16)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07-02-09)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向企业及社会开放的(2007-02-02)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和《江苏省高层次创(2007-01-20)业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11-06)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11-01)关于印发《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10-17)《江苏省两个密集型企业认定实施意见(试行)》(2006-10-16)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09-30)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2006-08-25)运行补贴专项资金管…关于印发《江苏省2006-2010年科普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苏科政[2006]273)(2006-08-23)关于继续在全省组织实施《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大纲(试行)》的通知(苏(2006-08-23)科政[2006]244)《江苏省技术开发项目参考目录》索引(2006-07-12)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实施细(2006-07-01)则关于印发《2006-2010年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2006-06-14)知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03-23)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03-23) 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03-23)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03-23)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科研条件与设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6-03-20)(暂行)》的通知江苏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管理办法(2006-03-01)关于印发《江苏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03-01)关于促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02-01)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工作计划实施方案(2005-12-07)江苏省医药、农药、兽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2002―2005年实施方案(2005-12-06)江苏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纲要(2005-12-06)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12-06)江苏省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2003-2005年实施方案(2005-12-06)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建设的意见(2005-12-06)江苏省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工程2002-2005年实施方案(2005-12-06)江苏省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2002-2005)行动方案(2005-12-06)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细则(2005-12-06)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2005-12-06) 2004~2010年江苏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总体方案(2005-11-16)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5-11-15)关于进一步落实加快发展我省现代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2005-11-08)江苏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2005-10-26)江苏省农业科技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05-10-26)江苏省“九五”农业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05-10-26)江苏省苏北星火产业开发带星火计划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办法(试行)(2005-10-26)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2005-10-26)江苏省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2005-10-08)江苏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05-09-23)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2005-09-23)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工作的意见(2005-06-01)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5-03-01)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4-12-01)关于废止省科技厅发布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第三批)的决定(2004-11-09)关于鼓励国(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意见(试行)(2003-07-01)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十五”期间开展市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意见(2001-12-01)的通知江苏省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1-05-01)关于加强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理的通知(2000-08-0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与发(2000-07-01)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建设的意见(2000-01-10)五、政策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解读(2010-12-15)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政策解读(2010-08-03)《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解读(2009-09-30)科技厅关于2009年度江苏省科技进步奖励有关工作的解答(2009-05-15)《江苏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核心亮点解读(2009-02-14)《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解读(2008-10-27)科技厅关于2008年度江苏省科技进步奖励有关工作的解答(2008-09-28)解读《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2008-08-27)《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2008-08-27) 2008年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政策要点解读(2008-03-03)解读《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2008-01-14)《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解读(2007-11-28)《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一步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2007-05-15)意见》解读解读《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十一五”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2007-04-20)解读《关于国际科技合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2007-04-02)解读《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年)》(2007-03-27)解读《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2007-03-19)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解读(2007-03-13)。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3.06.05•【字号】苏财规[2013]19号•【施行日期】2013.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3〕19号)各市、县财政局、科技局(科委),省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我们进一步整合了科技专项资金,并拟定了《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3年6月5日附件: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苏发〔2012〕17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省财政厅、科技厅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资金整合,设立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前瞻性研究、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等四项科技专项资金。

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体现政府目标导向,遵循“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分类支持、多元投入,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科学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三条科技专项资金由省财政设立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共同管理。

第二章使用方向及重点第四条自然科学基金:主要面向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科学研究,攀登科技高峰,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

八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八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八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办公室1.顺利完成8月8日活动相关工作。

2.机关大楼办公场所调整基本到位。

3.信息报送市政府网站超额完成序时进度。

4.出台下半年工会工作安排意见。

信息处(信息中心)1.完成办公场所调整的网络配套调整工作。

2.异地转移软件上线前培训、上线验收和上线后跟踪服务。

3.准备金保工程软件招标。

4.学生医疗保险年度转接工作。

5.配合开展市民卡共建方案调研。

6.增设“12333”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功能,并协调明确投诉举报电话受理职责分工及流转流程。

8. 扩充12333电话咨询座席,招聘12333电话咨询员。

政策法规处1.行政权力清理汇总上报。

2.整理有关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3.完成3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和1起工伤认定行政应诉工作。

4.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出件工作。

5.完成局相关政策文件业务分类和上网工作。

纪检监察室1.制定并印发《市人社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权力节点监控实施办法》。

2.参加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暨反腐倡廉创新工作会议并作大会书面交流。

3.市纪委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建设模型座谈会会务工作。

4.组织学习市纪委《廉政准则》,开展知识测试,并组织参加市级机关《廉政准则》知识竞赛。

5.召开全市人社系统纪检组长会议,部署优质服务窗口创建工作。

6.更新局党务公开专栏。

7.推荐、申报部、省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组织开展全市人社系统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评选。

8.检查局权力节点监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督查相关工程招标和大件物品采购。

9.部署局系统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工作。

10.会同财务处督查局系统固定资产登记工作。

11.完善纪检监察信访制度,迎接省、市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检查考核。

12.完成阳光网上运行电子监察工作。

组织人事处1.部署局下半年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等工作。

2.局属单位人事档案上交管理工作。

3.部分单位社会化用工招聘。

- 2 -4.慰问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

5.编制全局工作人员通讯录。

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6〕107号)等有关要求,在对原省级科技专项资金整合的基础上,省财政设立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政策引导资金”)。

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政策引导资金,是指引导支持公益性创新研究与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创新创业,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推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省政策引导类计划适用本办法。

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主要支持苏北科技创新、国际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以及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等。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科学发展、管服结合、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省财政厅主要职责:会同省科技厅制定《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审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下达专项资金,进行资金监管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第六条省科技厅主要职责: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及通知;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组织项目申报与评审,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及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监管等。

第三章项目组织与实施管理第七条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中的国际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经指南(通知)发布、项目申报、专家评审(论证)、项目审定等程序。

(一)指南(通知)发布。

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编制项目指南(通知),会省财政厅后发布。

(二)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所属项目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省级单位向其主管部门申报,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3〕19号各市、县财政局、科技局(科委),省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我们进一步整合了科技专项资金,并拟定了《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省科技厅2013年6月5日附件: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苏发〔2012〕17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省财政厅、科技厅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资金整合,设立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前瞻性研究、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等四项科技专项资金。

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体现政府目标导向,遵循“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分类支持、多元投入,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科学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三条? 科技专项资金由省财政设立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共同管理。

第二章? 使用方向及重点第四条? 自然科学基金:主要面向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科学研究,攀登科技高峰,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

第五条? 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专项资金:主要以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惠民为目标,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和提升建设一批重大研发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重大疾病的临床治疗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加快推进医学研究成果向临床诊疗的转化应用,构建以临床为主导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

苏州市吴江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苏州市吴江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苏州市吴江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我区知识产权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苏州市专利促进条例》,设立吴江区专利专项资金。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专利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专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三条区专利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及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以本区地址申请的个人。

第四条区专利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一)国内外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省高价值专利资助;(二)专利示范企业的奖励;(三)重大专利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实施、专利数据库建设、贯彻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专利战略研究;(五)专利服务体系建设,扶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推进专利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六)专利预警分析与维权援助;(七)专利宣传和人才培养;(八)优秀专利和优秀专利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九)上级专利计划项目的配套;(十)其他专利促进事项。

第五条申请资助的专利及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资助的专利可由专利权人自行申请,也可委托依法设立的、并已在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请。

(二)当年度已经受理并进入实审的发明专利;当年度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列入省高价值发明专利。

(三)发明专利当年度缴纳的年费;(四)企业在知识产权局备案的PCT等国外专利;(五)专利申请权权属明确,专利权人是两人以上的,需提供其他专利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六)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专利,第一申请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七)专利示范企业、专利产业化项目、专利数据库建设、贯彻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及列入上级专利计划项目。

第六条申请专利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应向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一)专利资助:1.登录“吴江区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账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19•【字号】苏政办发〔2020〕82号•【施行日期】2020.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19日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安全性和竞争力,加快推动制造强省建设,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补短板和锻长板结合、自主可控和开放合作为原则,坚定不移推进制造强省、质量强省、网络强省、数字江苏建设,聚焦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531产业链递进培育工程,用三年时间,重点培育50条具有较高集聚性、根植性、先进性和具有较强协同创新力、智造发展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重点产业链,做强其中30条优势产业链,促进其中特高压设备、起重机、车联网、品牌服装、先进碳材料、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高技术船舶、轨道交通装备、“大数据+”等10条产业链实现卓越提升。

到2023年,江苏“产业强链”培育机制优化完善、创新引领显著增强、发展质态全面提升,争创一批具有标杆示范意义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链主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攻克一批制约产业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一批卓越产业链竞争实力和创新能力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为在新发展阶段“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谱写好“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书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3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单位地址申报项目重点项目囗一般项目囗负责人电话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信箱邮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编制二〇一四年二月填写说明一、填写申报书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要求,并查阅《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企业战略推进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1号),如实填写,实事求是。

二、填写要求(请以word格式填写):(一)企业简介。

主要填写本企业所属行业、行业中的位置、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市场销售排名、创新能力及经济效益等情况,字数在100字左右;(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主要填写本企业现有知识产权人员、机构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以及拥有知识产权状况等,字数在200字左右;(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

申报一般项目填写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上亟待解决的问题,申报重点项目填写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亟待解决的问题。

可列举经验和教训(以案例说明)等;(四)企业未来3-5年期发展规划。

主要填写未来3-5年,企业重点发展方向及有关战略规划等;(五)项目计划内容。

主要以提纲的形式填写项目计划的主要设想及打算等内容。

重点项目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才和团队以及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企业本地专利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及专利信息利用;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及知识产权竞争优势的形成;知识产权资产优化和价值利用;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文化的融合等;一般项目主要包括:专利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利用;知识产权总监的设置和培育;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和策略运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稳步提升;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和普及推广等;(六)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主要填写实施该项目的保障预案及措施;(七)项目实施进度。

主要填写项目拟实施时间进度、工作任务及预期成果,原则上应当从项目申报批准年度起,二年内完成项目任务;(八)项目绩效预期。

主要填写项目期满时,预计将要达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指标;1. 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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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苏财教…2007‟l85号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战略推进计划)工作的开展,提升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省财政设立了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省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遵循“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由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根据全省战略推进计划实施情况,按年度编制并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实行集中申报,集中评审和统一立项。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统筹安排,各市、县可根据各地情况设立本地区专项资金。

第五条战略推进计划旨在引导和推动我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知识产权战略理念,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业整体经营发展战略中、积极主动地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第二章申报条件、使用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项目申报条件
战略推进计划面向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或内资控股企业,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多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基础;
(二)企业领导层具有较强的运用知识产权战略谋求企业经营发展的主动意识;一
(三)企业能够为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和物质保障;
(四)企业能够通过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实施对全省企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
(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中战略定位、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和战略措施等方面的专家诊断与咨询服务。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资助标准
专项资金资助额度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基础、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自筹经费情况确定。

第三章申报和审批
第九条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每年3月底前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本办法和项目申报指南,填报“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等相关材料,于每年4月底前报送所在地的县、市知识产权局。

第十一条各县、市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由省辖市知识产权局于每年5月30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

第十二条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市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于每年7月1 5日前研究确定资助项目,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项目予以正式立项,于每年7月底前共同行文立项并下达资助资金。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合同书))(附件2),并严格按照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战略推进计划项目期为二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专项资金采用分期下达的方式,第一年下达50%的启动资金,项目实施期满,由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下达剩余资金,验收不合格的,不再下达剩余资金。

第十五条各市、县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应加强对本地区项目实施的监管与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第十六条合同执行期间,项目承担革位应定期对项目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自觉接受各级知识产权局、财政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按要求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和有关数据。

如项目实施不力,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接受各级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以及配套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对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配套经费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收回专项资金等处罚。

第五章项目验收
第十八条项目期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文件及运行情况报告:
(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典型案例(涉及企业商业秘密部分可隐去);
(五)项目资金决算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十九条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项目验收以《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

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合同,导致项目失败的,或者项目到期后拒绝验收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追回已下达资金。

第二十一条对于在验收过程中采取弄虚作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原《江苏省重点领域企业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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