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我代表公司高层向大家发出这份关于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
改善营商环境,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此,我们决定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统筹和推动。
以下是关于成立领导小组的一些详细说明: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差距,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潜力和竞争力。
为了更好地吸引外资,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亟待加强。
二、目标与任务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目标是全面提升我国的营商环境,通过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措施,进一步改进我国的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的投资信心和市场竞争力。
为实现以上目标,领导小组需要完成以下任务:1.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2.协调各部门、各级政府之间的工作,推动政策的落实和执行;3.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对话,听取并解决企业的问题和困难;4.建立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制度,对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考核。
5.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确保法治环境的稳定。
三、组织机构与人员安排为了保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高效运转,我们决定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高层领导担任组长,设立副组长若干人,并邀请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与。
四、工作机制和任务分工领导小组将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常务会议。
每个会议都将就优化营商环境的进展情况、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进行研究、讨论和决策。
在工作任务分工方面,我们将按照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能力进行工作分工,确保每个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都能尽到责任。
五、预期成果和保障措施通过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工作,我们期望能够取得以下成果:1.进一步提高我国的营商环境排名,增强国际竞争力;2.大幅减少企业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企业效率;3.加强法治环境建设,确保企业公平竞争;4.持续改进政府服务水平,实现政企互利共赢。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20•【字号】荆政办发〔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荆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20日荆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重点围绕规范性文件清理、政务服务减审批、降低涉企收费、打通数据堵点等工作开展集中攻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思想破冰为引领,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
对标对表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深入开展“清文件、减审批、降收费、通堵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清、减、降、通”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针对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的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等问题,对2021年以前制定的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100%清理,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00%审查。
1.部署清理专项行动,收集梳理清理意见。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万盛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万盛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8•【字号】万盛经开办发〔2021〕50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万盛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万盛经开办发〔2021〕50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国有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管委会同意,决定对万盛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袁光灿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组长:陈宇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令狐昌海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唐应良管委会副主任李华全管委会副主任赵斌管委会副主任成员: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纪工委监察室机关、党工委组织部(编办)、党工委宣传部、党工委政法办、公安分局、中心法庭、中心检察室、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经济信息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局、平山园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中心、国资管理中心、工商联、各镇街、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国网重庆万盛供电分公司、渝川燃气万盛公司、重庆市万盛自来水公司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为市管领导的,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职担任)。
二、主要职责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各项工作,审议和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及考核相关工作,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16•【字号】汴政办文〔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文〔2019〕72号)、《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豫营商办〔2019〕1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评价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督促推动作用,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经报市政府同意后,决定成立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组长:高建军市长副组长:付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震副市长王秋杰副市长申建立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委外事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安全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事管局、市人防办、市民宗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信访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贸区开封片区、开封海关、市气象局、火车站、人行开封中心支行、开封银监分局、市烟草公司、市邮政公司、市供电公司、市供水总公司、燃气公司、热力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级领导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同志的除外)。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营商环境专项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黑市政办发〔2020〕27号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营商环境专项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营商环境专项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黑市政办发〔2020〕27号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问题梳理、改革目标设定、办理环节优化、改革政策文件制定落实等“全链条”工作落地见效,经市政府同意,优化设立21个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专项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办企业专项组组长:彭海涛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李继海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成员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黑河市中心支行。
工作职责:负责“开办企业”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
(二)办理建筑许可专项组组长:张瑾忠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杨志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人防办、国网黑河供电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办理建筑许可”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
(三)获得电力专项组组长:彭海涛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付艳良国网黑河供电公司总经理牵头单位:国网黑河供电公司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用优化营商环境的思维学习财政部38号文件
实中很多地方设置或变相设置许多不合理的规模、年限等条件,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这些条件的设置限制供应商公平竞争,也容易导致暗箱操作和变相腐败,特别是对新设企业、中小企业发展造成很大障碍。
保障新设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发展地方经济,改善就业的重要手段,是衡量地方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
第五是清理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增加采购成本的问题。
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是实行电子化招标以后又一个严重问题。
购买指定软件的成本往往要高于市场价许多,也容易造成交易软件市场的不公平竞争,也容易滋生腐败,从而影响对地方营商环境的评价。
第六是清理通过信息发布的不完整、不及时、不对称,妨碍供应商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除涉及国家机密等特殊情形外,必须坚持公开原则。
通过对信息发布的不完整,不及时,不对称,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实现未招先定的目的,造成政府采购不公平,从而客观上影响到对当地营商环境的评价。
第七是清理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中规定,采购人有权自主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和决定是否自我采购。
采购实际中有的地方政府直接或变相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影响了招标代理市场的公平竞争,也容易造成腐败等问题。
第八是清理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
政府采购应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5.17•【字号】•【施行日期】2021.05.17•【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本院各部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党组研究确定,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从5月起,各牵头部门要在每月底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至优化营商环境专班。
专班要加强对相关指标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适时通报进展情况,力争我院在全省全市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高分。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5月17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更加务实有力推动“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和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对标对表区委九届十次全会提出的争创全国领先、全省领跑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目标任务,聚焦优化提升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及配合协作指标,助力鹿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以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指标提升为核心,推动由重点突破向系统集成深化拓展,探索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到2021年底,实现三个指标全面优化。
一是“执行合同”指标:健全规范化、标准化诉讼服务机制,无纸化网上立案率达99%以上;一审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率达到70%以上;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80%;与商事行业协会搭建联动平台,形成温商特色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2•【字号】菏办发[2013]43号•【施行日期】2013.08.1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菏办发〔2013〕43号)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军分区,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中专院校:为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鲁苏豫皖交界地区一流的发展环境,促进全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组长:孙爱军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段伯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丰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成员:陈建华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魏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吴修印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马志伟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张耀忠市纪委常委、市纠风办主任张培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闫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戴文潮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政府正县级督学朱继法市公安局政委李士三市民政局局长周铁伦市财政局局长史步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善甲市安监局局长李玉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崔学民市规划局局长王乃光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姜守民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练建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程传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尊亮市水利局局长张钢强市农业局局长胡钦畅市商务局局长陈庆勇市文广新局局长闫传银市卫生局局长史国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杨自源市环保局局长沙启忠市民族宗教局局长张代卿市林业局局长宋波市人防办主任马长安市物价局局长彭春臣市畜牧兽医局局长饶生存市地震局局长范业赞市工商局局长朱文魁市国税局长刘新建市地税局局长赵波市质监局局长张建霞市国安局局长郭建民市气象局局长鞠波菏泽检验检疫局局长韩勇菏泽海关关长XXX 市人行副行长党明娜菏泽银监局局长焦培文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和办公室。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9.12.27•【字号】津商办发〔2019〕35号•【施行日期】2019.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商办发〔2019〕35号机关各处室: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天津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2019年12月27日天津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市营商环境办要求,为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局进一步做好商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一、切实做好宣传贯彻落实(一)加强两个《条例》学习宣传充分发挥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抓好两个《条例》的宣贯工作。
通过领导带头学、各处室深入学、机关干部定向学,结合分管工作学、结合业务要求学、纳入主题教育学,在全局形成人人学条例、个个优环境的浓厚氛围。
(牵头处室:政务服务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二)精准推动《条例》落到实处按照《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围绕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口岸环境、法治环境等四个主要方面聚焦用力,为推动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营商环境基础。
(牵头处室:政务服务处、办公室;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周密安排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好两个《条例》学习资料的编辑汇总工作,密切跟踪两个《条例》宣贯情况,在局机关OA网及时更新。
(责任处室:政务服务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二、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三)推动“一制三化”改革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让企业只进“一扇门”,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制度
# 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制度一、概述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作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其运行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成效。
本制度旨在明确办公室的职责、工作流程、组织架构、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办公室高效、有序地运行,为全市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职责(一)统筹协调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跨部门、跨领域的事项,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监测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监测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及时掌握全市营商环境状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对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和整改。
(三)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政务服务评台建设和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及时解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和市场主体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五)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机制,对相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任务,及时解决企业和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
(六)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
积极参与营商环境领域的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的国际影响力。
三、工作流程(一)项目受理与交办办公室设立专门的窗口或渠道,负责受理企业和市场主体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投诉、建议和举报等事项。
对受理的事项进行登记、分类和交办,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6•【字号】宝政办函〔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园区):《2022年度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6日2022年度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体化推进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努力打造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服务最优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成立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市职转和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职转和营商办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协管领导)担任。
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国网宝鸡供电公司负责同志。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职转和营商办,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汇总、报送。
二、考核对象1.县区(12个):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凤县、千阳县、陇县、太白县、麟游县、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凤翔区。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30•【字号】梧政办发〔2023〕81号•【施行日期】2023.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梧州市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0月30日梧州市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巩固和拓展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工作成果,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各类经营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构建有诉必应、接诉即办、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搭建线上线下融合、专办协办结合的支撑体系,着力提升工作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问题反映方便快捷、业务流程规范一致、监督整改严密有效、网络信息安全可控,打造联系服务经营主体的“总客服”,营造公平、便利、优质、亲清的营商氛围,不断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全力配合打造“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建立健全全市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体系、线上线下联动体系,以及受理、分办、处理、评价、督办、运用等工作程序。
(一)建立响应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体系。
在梧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机制框架内,成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统筹推进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11.18•【字号】吉建办〔2019〕72号•【施行日期】2019.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吉建办〔2019〕72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统筹推进我厅“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孙众志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范强副厅长刘萍党组成员、副厅长宋海燕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凤君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柴冠党组成员、副厅长邢文忠二级巡视员孙贵生二级巡视员成员:刘洪林总工程师(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郎占鳌厅办公室主任卫道军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何函芪厅人事处处长XXX 厅法规处处长吕映炜厅综合财务处处长刘金厅行业发展处处长杨晓辉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李祥民厅建筑管理处处长温成君厅城市建设处(代管)陈利民厅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臧锐厅市政公用处(代管)闫忠和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刘红卫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孙世林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付海彬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处长刘海臣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张久慧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张旭东厅消防监督管理处处长邹锦华省抗震防灾办公室主任赵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主任臧锐厅投诉举报中心主任王红伟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军闯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主持工作)赵桂君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处长韩雪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温成君省城镇供热保障指导中心主任孔德厚省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李振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中心主任严业飞厅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程立军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蔡磊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我厅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策措施,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9.30•【字号】津交发〔2019〕141号•【施行日期】2019.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机关各处室: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及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委制定了《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9月30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及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优化我委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遵循改革创新、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廉洁高效、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原则,在全委范围内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一)成立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党委书记、主任王魁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刘道刚、吴秉军、魏宏云、杨树海、朱宝平、于会清、张立国、郭子杰、郑平、闫志勇、孙勤民同志担任,成员由委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任务:研究制定交通运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定期听取交通运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中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重大问题。
(二)成立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任由委领导吴秉军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王耀华同志担任。
办公室成员由朱广昌、夏宇、赵学峰、张敬元、张宁同志组成,负责交通运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日常工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8•【字号】宝政办字〔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确保“营商环境提升年”和“10+3行动”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八个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
现将各办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和联络人员通知如下:一、八个办公室(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办公室主任:张积勤市工商局局长副主任:文生常市工商局副局长戴永慧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亚豪市国税局总会计师乔建君市地税局总经济师郭启贞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副调研员工作职责:牵头落实并完善细化《宝鸡市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方案》,做好重点任务的落实、工作督查以及考核指标的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落实省、市营商办安排部署涉及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的各项工作。
研究会商、协调解决申请人在企业开办和注销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尽快将新设立企业办理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压缩至3个工作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压缩至3个工作日。
联络员:赵文婷联系方式:3261837 150****9689(二)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办公室主任:杨锦辉市规划局局长副主任:霍兆宁市规划局副局长胡勃市发改委总工程师张建齐市国土局副局长张远闻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张新地市水利局水保站站长王明利市旅发委调研员郭清厉市气象局副局长陈强市地震局副局长姚建社市人防办副主任王猛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工作职责:牵头落实并完善细化《宝鸡市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做好重点任务的落实、工作督查以及考核指标的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落实省、市营商办安排部署涉及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的各项工作。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北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北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3•【字号】北政办〔2022〕76号•【施行日期】2022.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北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北政办〔2022〕76号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海北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组长:夏吾杰州委副书记、代州长副组长:荣红智州委副书记、副州长阿琼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殷茂文副州长李向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曹际强副州长马如祥副州长哈文秀副州长成员:张青武州法院副院长易钧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贵善州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董光曙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正业州教育局局长张启峰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贾海亮州公安局政委李玉清州民政局局长陈文杰州司法局局长苏增伟州财政局局长盛韶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巴特州自然资源局局长王清州生态环境局局长贺德龙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长明州交通运输局局长关玉平州水利局局长东宝州农牧和科技局局长登才加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阿生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张玉福州应急管理局局长罗增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丹珠才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吴朝忠州统计局局长丁生云州医疗保障局局长吴春雷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毛茸保国家税务总局海北州税务局局长孟云龙海北银保监分局局长汤顺心人行海北中心支行副行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董光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推进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对外以“海北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4.11•【字号】•【施行日期】2023.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和要素保障环境,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对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组长:胡衡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常务副组长:陈鸣波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郑向东市政府副市长江敦涛市政府副市长商奎市政府副市长张安疆市政府副市长张国智市政府副市长李永利市高法院院长成员:罗清泉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游贤勇市政府副秘书长凌凡市政府副秘书长杨琳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治洪市政府副秘书长全伟市政府副秘书长曹清尧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邓远峰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左永祥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明炬市科技局局长蓝庆华市经济信息委主任种及灵市司法局局长姜国杰市财政局局长黎勇市人力社保局局长扈万泰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岳顺市住房城乡建委主任谢礼国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王雯市政府外办主任唐英瑜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阮路市金融监管局局长代小红市大数据发展局局长巴川江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主任彭志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局长李雷霆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孙海龙市高法院副院长黄树民重庆市税务局局长邹新京重庆证监局局长胥红市通信管理局局长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报市政府批准。
二、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各项工作,审议和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及考核相关工作,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30•【字号】保政办函〔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保政办函〔2019〕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为加强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一)组成人员组长:杨军市长常务副组长:何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姜涛市委常委、副市长耿梅副市长、隆阳区委书记宋光兴副市长杜春强副市长江楚副市长王文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庄宇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成员:王德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孙坤芹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张少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宝龙强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范兴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范正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生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绍琦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姚茂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博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宏伟市国动委综合办专职副主任张文钦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刘志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杨云青市教育体育局局长谷雨道市科技局局长张朝廷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余有林市民政局局长陈礼华市司法局局长李余明市财政局局长赵丽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赵国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赵贵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成德君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何树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马子兴市水务局局长沈云鹏市商务局局长李绍鲜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穆快昌市卫生健康委主任李东伟市审计局局长明磊市政府研究室主任段其武市国资委主任段兆锦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银龙市能源局局长赵燕蓉市医保局局长徐兆昆市政务服务局局长董立权市金融办主任胡丽华市投资促进局局长洪泉市税务局局长封维仁市工商联常务副主席杨思锋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本祥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行长陈树森腾冲海关关长龚毅敏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局长冯俊宗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常务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庄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宝龙强兼任。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青海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调整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青海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调整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正文:----------------------------------------------------------------------------------------------------------------------------------------------------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青海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调整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工商业联合会:因工作原因和人事变动,经省工商联、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研究,决定调整青海省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名单,成员如下:组长:齐铭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副组长:冶青云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成员:罗顺邦省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安世远厅办公室二级巡视员、主任张俊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张敏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殷雅琪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王勇厅科技与财务处处长任勇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李旭东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戴百川厅大气环境处处长久贤厅土壤和固废管理处处长王心明厅辐射安全管理处处长侯天民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处处长方华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蔡守盛厅宣传教育处处长祁万杰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李飞省生态环境厅信息中心主任余全盛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窦筱艳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党艳荣省工商联会员部部长沈志宏省工商联经济部部长裴永红省工商联宣教部部长薛燕省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部长沙千里省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副部长青海省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具体工作职责不变。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青海省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7月19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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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提升对****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年”的活动,决定成立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做好企业服务。
积极对接入驻企业,深入学习保姆
式、管家式服务模式。
及时落实上级政策,主动了解企
业发展过程中的难点,解决反应问题,实现转型升级目
标。
2.优化园区生活环境。
按计划完成公共租赁房项目、污水
主干管改造等基础设施配套。
为园区企业提供便利的生
活环境,保障员工的利益,体现人文关怀,着力打造宜
商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工作举措
1.强化学习培训。
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提高服务意识,增强业务能力。
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业务培训,围绕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切实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2.注重诚信建设。
对入驻企业做出的承诺要依法依规,不得违法违规承诺优惠条件,严格兑现已做出的承诺,不得随意改变约定。
全面提高诚信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树立诚实守信的外在形象。
同时对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加强管理。
工程款支付要做到“既不多付,也不少付”,切实保障各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3.及时处理投诉。
重视12345热线工单的处理及回复,针对企业和群众所有的投诉意见,及时了解情况,积极与投诉对象对接,并拿出有效的措施予以回复和解决。
对于多次被投诉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讨论,制定解决方案,接受公众质询,以社会认可程度为最终评判标准,为公司营造和谐的发展氛围。
4.加快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公共租赁房建设,按照高标准、高规格投入,确保第三季度完成交房目标任务。
年底前为园区提供540套公寓房,实现1500名园区人才拎包入住,进一步满足园区人才的基本住房需求。
同时,加快推进路网建设进度,完成经九路一期二标段、银华路(经七路-经九路段)路基路面施工,阳光路(纬二路-纬三路段)路基等基础设施施工。
全年完成场地平整360亩,路基路面3.042km,人行道5077㎡,绿化1816㎡,路灯22盏,供水线路2.46km,供电线路8.81km,污水管道0.5km。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认识。
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是园区发展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
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深化改革,以公平的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提升我司营商环境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2.强化督查,务求改革实效。
要加强对实施举措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照《浏阳高新区“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细则》的要求,研究细化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实,及时将改革情况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确保各项预定目标的如期实现。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重点工作计划、目标责任书等,通过宣传会、讲座等形式,向社会、企业宣传改革举措的解读,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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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