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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青少年维权岗”事迹材料近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预青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院始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维权网络,丰富活动载体,强化有形服务,普及思想教育,强化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积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9年9月,我院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加强组织领导、建全工作运行机制做为区“预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院历来非常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开展,尤其自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以来,单位主要领导多次亲自过问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工作专题汇报,并对活动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和创建要求,为了将次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我院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副检察长郭建朝为组长,侦监科、公诉科、监所科、政工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少年维权岗领导小组,明确了创建目标,制定了创建计划。
同时我们还成立了由本院离退休老干部参加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成立两个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我院还将“维权岗”创建工作明确写进了创建“先进检察院”规划中,写进了各科室的目标责任书中,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517878、同考核。
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教办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规范》等项制度,从工作机制、工作制度上保证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工作载体,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是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院坚持把在校学生做为法制教育的主要对象,积极探索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围绕“两法”的贯彻实施,深入广泛的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我院先后多次派干警深入全区广大城乡中小学进行调研,通过采取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主题演讲、普法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
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教活动。
把“两法”的宣传贯彻做为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资源优势,按照课堂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原则,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融为一体,提高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是严格执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法制(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副校长(辅导员)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骨干,我院从严格执行《甘肃省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入手,选派3名副检察长和3名业务精、热情高、责任心强的优秀干警担任了3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工作开展中,我们注意充分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制定具体的法制教学计划,注意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征、采取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签名活动、组织青少年参观看守所、监狱押犯生活、参加捕判大会、组织服刑罪犯现身说法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把法律知识与中学生行为规范、公民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与中小学生违纪行为、现实生活中的不良行为结合起来,与具体的案例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剖析,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从小筑起了牢固的遵纪守法防线。
同时,我们还举办了“家长培训班”,向学生家长宣讲《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印发了《家长,请履行起你的法定职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十点须知》等宣传手册,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2001年至今,我院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先后开展法制讲座57场次,举办学习专栏25次,知识竞赛16次,组织服刑罪犯现身说法6次,对有517878不良表现的青少年重点谈话145人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突出的成效。
三、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1、突出重点,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围绕贯彻执行“两法一办法”,我们把查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作为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尤其对教唆、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抢劫伤害青少年等恶性案件从严、从快进行查处,有效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促进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1年至今,我院共受理提请批捕的伤害青少年、奸淫幼女等严重侵害青
少年身心健康的犯罪案件36件43人,经审查批捕34件41人;受理移送起诉的此类案件38案47人。
经审查,起诉区法院33案37人,移送市检察院起诉4案9人,不起诉1案1人。
2001年9月,我院在接手一起乡村教师利用教师身份以补课为多名次奸淫幼女多人的犯罪案件时,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原则,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在最短的时间内向上级检察机关移送起诉,让犯罪嫌疑人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并借此联合教育部门在教育系统中开展了一场法制教育活动,有效地防范和杜绝了此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再次发生。
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犯罪行为的同时,我们还大力加强了校园以及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综治委《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们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校园及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工作。
我们联合公安、工商、教育、文化、建设、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对问题相对突出的重点区域进行了专项整治,对歌舞厅、游戏厅、录象厅、迪厅、网吧等“四厅一吧”为主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统一清理整顿,对校园周边摊点、交通秩序、治安环境进行了重点整治。
先后取缔游戏厅65家,查处违规网吧20家,取缔各类无证娱乐场所50家。
同时联合交管部门在学生上下学期间,专门安排干警在重点区域指挥交通,确保学生交通安全,联合公安部门专门安排警力在学校周围进行巡逻值勤,严厉打击了校园周边的抢劫、斗殴等治安案件。
2、严格执法,区别对待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查。
2001年至今,我院共受理提请批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1件6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2人,不批准逮捕3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7件64人,经审查起诉区法院37件45人,移送市检察院起诉5件8人,做不起诉处理5件11人。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我们始终坚持“严肃对待,慎重处理,打击惩罚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专人办案制度,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到监管改造,都由一些责任心强、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同志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