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法知识竞赛复习题(含答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铭记历史,爱国守法”法律知识竞赛复习提纲

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知识竞赛复习提纲:

1、1937年七月日军发动卢沟桥事变(七七事变),标志着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

2、1939年1月,国民党召开五届五中全会,决定了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反动方针。

3、1931年9月18日,日本关东军经过精心策划,对中国东北地区发动武装进攻,这就是历史上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这个事变又称柳条湖事件。

4、1936年12月12日,张学良和杨虎城发动了西安事变,对蒋介石实行兵谏,要求停止内战,一致抗日。最后事变获得和平解决,促进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

5、1937年12月13日,日军占领南京,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在惨绝人寰、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中,日军共杀害30万以上中国平民和被俘士兵。

6、百团大战是八路军在敌后战场发动的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战略性战役,也是在国际法西斯侵略气焰极度嚣张、中国抗战面临严峻考验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行动。

7、2014年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12 月13 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8、抗战爆发后,八路军打的第一次大胜仗是平型关大捷。

9、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南京国民政府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武装侵略,采取了“不抵抗”政策;对内则采取“攘外必先安内”政策,企图武力消灭中国共产党,并在国民党统治集团内部排除异己。这一反动政策遭到了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

10、1945年9月3日,全国人民同庆胜利,并把这一天作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

11、1938年,李宗仁指挥中国军队消灭日军一万余人的重大战役是台儿庄战役。是

,也是中国正面战场取得的最大胜利。

15、抗日战争从1937年到1945年,共经历了8年,

阶段。

20、国民党公布国共合作宣言标志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

21、1937年,日本积极策划全面侵华战争的根本原因是变中国为其殖民地。

24、八一三事变后,国民政府发表自卫宣言,表示抗战。

25、"七.七"事变后蒋介石确定准备抗战方针的主要原因是日本扩大侵华损害其利益。

26、根据地军民反"扫荡"的基本作战方针是游击战。

27、洛川会议之后,八地军、新四军挺进敌后广泛开展独立自主的游击战争。

法律知识竞赛复习提纲: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遇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交通标线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应当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7、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一般为二年。

8、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9、中学生李某在电影院看电影时,与同伴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了电影院的正常秩序。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无效后把他们送到派出所,民警对他们进行了法制教育和治安处罚。李某的行为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12、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3、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14、国旗、国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

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6、我们骑车穿越斑马线时,要推车过去。

17、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18、我国刑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包括: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罚金。

1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否则,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张某在火车站候车室窃得某人一提包,到僻静处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钱财,却有手枪一支,子弹若干发,张某便将枪支、子弹放回包内,然后藏于家中。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2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22、机动车辆买卖后尚未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应由原机动车辆所有人承担。

2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称的机动车是指: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

24、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5、城市文明交通"三让"的主要内容: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安全;车让车,让出一分秩序。

26、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我国公民的监督权包括:申诉权;批评、建议权;检举权;控告权。

27、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8、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9、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3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4、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有过半数人出席会议时,召开会议才是合法有效的。

35、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6、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