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院长离任审计制度
院长离任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对医院内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履行职责,制止和查处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营私舞弊、挥霍浪费等不良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院长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使院长的行为和业绩得到公正评价。
现结合我院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离任审计是对医院法人在正式离开原工作岗位前,对其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检查、审核,明确责任并做出结论的内控制度。
二、及时、全面、如实的向审计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一)审计任期内各项经济责任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
(二)财务收支管理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制度,职责分工资料;
(三)审计任期内历年财务报表、帐簿、凭证、台帐、相关记录、批复等与离职有关的所有资料;
(四)各种财产物资盘点表,债务清理明细表;
(五)审计任期内重大经济事项合规性证明材料及履职考核情况证明;
(六)审计任职前后有关经济遗留问题和手续交接的专门材料;
(七)审计任期内有关经济监督部门及检查机构曾经做出的重大事项结果、处理意见及纠正情况证明资料;
(八)审计任期内,医院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全部帐户的情况,包括已注销的帐户。
(九)审计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离任审计资料。
三、被审计对象应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
诺。
四、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就被审计对象任期内有关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并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和方法。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制度名称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编号受控状态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离任审计管理,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一一人力资源》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离任审计的管理工作。
第2章离任审计对象及内容第3条离任审计对象一般为企业高层领导或企业内部涉及资金的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4条对离职员工在职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应在离职员工所在部门收集员工工作业绩信息及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合理分析,以确定员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成绩等。
解析:审计离任员工的工作业绩及成绩,是了解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完成本职工作,完成质量如何,进度如何,便于对该职位继任者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也利于继任者开展工作。
第5条离职员工的主要成绩经审核确认后,审计部应协同财务部对员工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包括离职员工在职期间的财务收支状况是否与会计报表相同、是否存有帐外资产等。
解析:审计离任员工的财务收支状况,一方面能够摸清"家底",有利于继任者了解接任单位的真实情况,尽快进入角色;另一方面由于明确了离任者的经济责任,事实上也就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改变了"新官不理旧账,旧官一走了之"的不良状况,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第6条审计该部分内容时,审计人员应主要收集员工的工作违纪信息、以及对企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信息,确认员工在工作期间是否存有违纪行为或对企业规章制度贯彻不力的行为等。
第7条若离职员工为企业的中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审计人员还应对离职人员在工作期间参与企业重大经济及管理决策的情况进行审计,明确离职员工的相关决策是否影响了企业的发展,或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形象及经济损害等。
第8条在对离职员工的个人履职情况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应重点审计离职员工是否有效的完成了个人的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计划等,或者其个人的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计划等的完成情况是否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转等。
单位干部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干部离任审计管理,规范审计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对干部离任前的审计工作。
第三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合法、有效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离任审计工作。
第二章审计范围与内容第五条离任审计范围包括:(一)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的经济责任;(二)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管理行为;(三)干部在任职期间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六条离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干部的经济活动是否合规、合法;(二)干部的管理行为是否合规、合法;(三)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审计程序与方法第七条离任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一)审计计划制定: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离任审计计划;(二)审计通知:通知被审计干部提交相关资料;(三)审计实施:对被审计干部进行审计;(四)审计报告:编写审计报告;(五)审计决定:根据审计结果,作出审计决定;(六)审计整改: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第八条离任审计方法主要包括:(一)查阅资料:查阅被审计干部的文件、资料、账册等;(二)调查询问:向被审计干部、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三)数据分析:对被审计干部的经济活动数据进行分析;(四)现场查看:对被审计干部的工作现场进行查看。
第四章审计结果与处理第九条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第十条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审计概况;(二)审计发现的问题;(三)审计结论;(四)审计建议。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应将审计报告提交单位领导,单位领导根据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错误,追究责任。
第五章审计回避与保密第十三条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干部有利益冲突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计的,应当回避。
离任审计制管理制度
离任审计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任审计制度,提高离任审计工作质量,加强离任审计效果,保障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审计是指在员工离任之前对其所担任的职务及权限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在离岗之后不会对公司的资金或财产造成损害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四条离任审计工作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离任审计,并向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提供审计报告。
第五条本制度内容包括离任审计的程序、岗位责任、审计标准、报告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程序第六条离任审计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员工的离职申请、离职通知或解聘通知进行安排。
第七条离任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审计前期准备:审计部门应当根据离任员工的职务和权限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及重点,准备相关审计工具和资料。
(二)审计调查:审计人员应当对离任员工的工作记录、权限使用情况、资金流向等进行调查,确保审计的全面和客观。
(三)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应当根据调查结果撰写审计报告,对离任员工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具体建议。
第八条离任员工应当配合审计工作,如实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九条公司领导层应当对离任审计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定期审核审计报告,并对审计结果进行确认和落实。
第十条审计部门负责具体的离任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程序的规范和把关审计质量。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审计任务,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四章审计标准第十二条离任审计应当按照公司内部审计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审计标准应当包括审计程序、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时限等内容,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和有效。
第五章报告要求第十四条离任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离职日期等信息。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1.保护企业的利益:通过对离职员工的审计,检查其在职期间的工作和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防止企业资产和机密信息的流失。
2.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确保离职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离职程序,如正常交接工作、归还公司财产等,并依法履行相应义务,避免不当行为和纠纷的发生。
3.提高员工离职交接效率:通过审计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离职交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使工作交接顺利完成,并能有效传承员工在职期间的经验和知识。
二、内容1.离职程序和要求:明确离职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并提出相关要求,如交接工作、清理个人工作区域等。
2.资产清查和调配:对离职员工所管理或持有的公司资产进行清查,并明确资产归属和处置方式。
3.数据和文件整理:离职员工需按照公司要求对其负责的数据和文件进行整理和备份,确保工作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4.知识和经验传承:通过面谈和培训等方式,促使离职员工将自己在职期间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接替者,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高效性。
5.保密协议和义务:明确离职员工对企业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的保密义务,要求其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避免知识和机密的泄露。
三、程序1.离职申请和审批:员工向上级提出离职申请,并提交离职原因和预计离职时间。
上级审核后,进行离职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相关部门。
2.离职准备和交接:离职员工在正式离职前需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和工作交接。
相关部门和接替者应积极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过渡。
3.审计和检查:人力资源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离职员工的工作进行审计和检查,以确保其行为的合规性和符合公司的规定。
4.资产清查和归还:相关部门负责对离职员工所持有的公司资产进行清查,并确保归还或妥善处理。
5.数据整理和备份:离职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对其负责的数据和文件进行整理和备份,确保工作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6.知识和经验传承:离职员工在面谈和培训等过程中,将自己在职期间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接替者,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评价XX集团及体系内离任者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界定离任者在任期间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及存在的潜在经营风险,协助离任者与接任者完成工作交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集团及XX体系内各管理平台。
第三条离任审计定义本规定中的离任审计,是指XX集团及体系内具有财务审批权的人员(如经营实体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人员,因辞职、解聘、调离等原因,不再担任本职务,对其任期内的工作目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的审计。
第四条离任人员名单提供及绩效考核资料提供一、离任人员名单提供:由集团及体系内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监根据人员的变动情况提出离任审计人员名单,经分管人力的副总裁审核(各平台需经平台总裁审核)、分管审计的副总裁审批,交集团审计管理中心实施.流程见《离任审计人员名单提报审批工作流程》二、绩效考核资料提供:由集团及体系内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预算管理中心、企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离任者任期内的绩效考核资料,主要包括:(1)离任者岗位职责—集团:IT&企业管理中心/平台:人力条线部门;(2)离任者任期内的绩效考核记录—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平台:人力条线部门;(3)离任者任期内的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集团:IT&企业管理中心(提供部门工作计划)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供个人工作计划、绩效总结、述职报告等)/平台:信企条线部门(提供部门工作计划)人力条线部门(提供个人工作计划、绩效总结、述职报告等);(4)离任者任期内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集团:预算管理中心/平台:预算条线部门。
第五条审计时间安排集团审计管理中心接到离任审计人员名单及审计资料后,一周内组织实施审计,并在一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特殊、重大的事项,经分管总裁室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审计时间.第六条审计内容一、任期内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二、任期内财务收支合规、合法性;三、任期内净资产的增减变化;四、任期内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分析;五、任期内重大经营决策和法律诉讼(包括重大担保)等情况;六、任期内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七、任期内各项经营合同执行情况;八、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九、离任者工作交接清单。
员工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离任审计工作,确保公司资产安全、财务真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离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等。
第三条员工离任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审计过程中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二)全面性原则:审计范围应涵盖离职员工在任期间所承担的各项工作职责;(三)及时性原则:审计工作应在员工离职后及时进行;(四)保密性原则:审计过程中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审计范围与内容第四条审计范围:(一)离职员工在任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二)离职员工离职前公司资产、财务状况;(三)离职员工离职原因及交接情况。
第五条审计内容:(一)离职员工在任期间的工作绩效;(二)离职员工在任期间的合规性;(三)离职员工离职前的财务状况;(四)离职员工离职原因及交接是否规范。
第三章审计程序第六条审计部门在接到离职员工离职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启动审计程序。
第七条审计部门应向离职员工发出审计通知,明确审计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审计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现场审计,包括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核对等。
第九条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形成审计报告,内容包括审计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处理建议等。
第十条审计报告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管理层审批。
第四章审计结果处理第十一条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对存在问题的离职员工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要求离职员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二)追究离职员工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将审计结果纳入员工档案。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离任审计制度五
离任审计制度五
离任审计制度是指对公职人员离职前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的一项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公职人员的工作合规、透明、公正,防止滥用职权和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
下面是离任审计制度的五个重要方面:
一、离任审计的对象范围:离任审计制度应适用于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府官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无论其级别或职位。
二、离任审计的程序:离任审计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确定审计对象、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检查、编制审计报告等步骤。
审计程序应确保客观、公正、透明。
三、离任审计的内容:离任审计应对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审查,包括经济责任、行政管理、人事任免、资产管理等方面。
审计内容应覆盖公职人员离任前的全部工作。
四、离任审计的责任主体:离任审计制度的责任主体包括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等。
各级审计机关应负责对本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离任前的工作进行审计。
五、离任审计的结果和处理:离任审计应形成审计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应公之于众,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是离任审计制度的五个重要方面,通过建立和完善离任审计制度,可以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加强权力监督,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离任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催促干部正确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关联法规: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指领导干部离任时,由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状况进行的审计,并确认其应承当的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含监管办事处、营业管理部)、重要业务部门、行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重要业务部门是指资金、财务、金融监管等部门。
第四条离任审计是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时的必经程序,实行先审计后离任,特别状况可先离任后审计。
第五条审计人员要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隐秘。
第二章审计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正、副行长的离任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并依据其工作职责,确认其责任:(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状况;(二)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调查讨论、深入论证、集体商量的状况,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三)对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的状况,对越权批设金融机构、金融监管不力、金融风险防范处置不当等问题应负的责任;(四)信贷资金管理、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状况,对本单位违规挪用信贷资金、违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应负的责任;(五)加强内部管理与掌握的状况,对本单位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经济案件应负的责任;(六)重大问题反映报告状况,对本单位业务报表数据、文件报告及有关重大问题的报告失实、延误应负的责任;(七)执行干部管理制度和政策状况,对于任人唯亲、用人失察、失控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八)其他需审计的事项。
第七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重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离任审计,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责,审计其履行职责和工作效率的状况;对其所在部门出现的工作责任事故或重大失误,确认其应负的责任。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3篇)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任时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确保经济责任的清晰界定和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指在离任时对离职人员承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适用于所有离职人员,包括因自愿离职、解雇、合同到期等原因离职人员。
第四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平、公正地进行,确保权益受到保护。
第五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包括对离任人员的日常财务交易、经济责任承担情况的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
第六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者独立的审计机构负责执行,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七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遵守保密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秘密性和安全。
第二章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流程第八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流程包括:申请审计、审计准备、审计执行、审计报告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离任人员应在离职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申请,申请应包括离职人员个人信息和离任经济责任的情况说明。
第十条所在单位收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申请后,应尽快组织审计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审计的范围、时间和审计人员,制定审计计划。
第十一条审计执行阶段,审计人员应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询问和调查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等。
第十二条审计报告应清晰、准确地反映离任人员在工作期间的经济责任承担情况,包括资金管理、财务报表、采购合同、资产处置等内容。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阶段,所在单位应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需要对离任人员进行追责。
第三章责任与追责第十四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将作为离职人员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对于经济责任承担不清的情况,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离任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便利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十六条离任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拖延、阻碍审计工作的,应负相应责任,并可能受到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处罚。
离任审计制度(6篇)
离任审计制度华为公司离任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促进其在任职期间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通过对工作移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保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延续性,根据《公司基本法》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包括:(一)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二)各大系统内部与经济及投资工作关系密切的业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这些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采购、市场、外协及各类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三)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离任审计是指上述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因任期届满、调动、辞职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离任时工作移交的完整性,涉及到技术及商业____人员的保密承诺情况以及离职时个人与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进行核实和报告的内部鉴证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在任期届满、内部调动和辞职时都须接受离任审计。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适用范围,以各大系统的离任审计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管理第四条管理机构公司离任审计的方针和政策由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确定。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____、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分级负责原则公司任命的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____实施。
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____实施,也可以委托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实施。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由各大系统主管指定内部审计机构或其它内部管理部门负责,离任审计意见报公司审计部备案。
公司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离任审计工作,加强对离任人员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责任的监督,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审计是指对离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经济责任和管理责任进行的全面审计。
第三条离任审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 第二章审计范围与对象第四条离任审计的范围包括: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 部门负责人;3. 关键岗位人员;4. 特殊情况下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离任审计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的离任人员。
#### 第三章审计程序第六条离任审计的程序如下:1. 离任人员提出审计申请;2. 审计部门根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审计范围和内容;3. 审计部门制定审计方案,包括审计时间、人员、方法等;4. 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包括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人员等;5. 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包括审计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等;6. 审计报告经公司管理层审核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第四章审计内容第七条离任审计的内容包括:1. 财务状况审计: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财务管理的合规性、财务风险的防范等;2. 经济责任审计:包括资产保值增值、经营成果、经济效益等;3. 管理责任审计: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4. 风险管理审计: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5. 内部控制审计:包括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控制的风险防范等。
#### 第五章审计结果与应用第八条审计结果应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离任人员的履职情况。
第九条审计结果应用于:1. 对离任人员的评价;2. 对公司管理的改进;3. 对公司资产的追责;4. 对公司决策的参考。
####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对公司离任人员的监督,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范文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范文离任审计管理制度一、概述离任审计是指对离任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是规范离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保障离任审计的公正、公平、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独立公正原则:离任审计人员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做到公正、客观、不偏不倚。
2.合规性原则:离任审计管理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合规性原则。
3.公平公开原则:离任审计的结果应公平、公开地对外披露,确保被审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4.保密原则:对于离任审计过程中涉及到的机密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三、离任审计流程离任审计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发起审计:在离任员工正式离职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向审计部门发起离任审计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离任人员信息。
2.确定审计范围:审计部门根据离任员工的职务情况和离任时间,确定离任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内容,制定审计计划。
3.开展审计工作:审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工作,包括对离任员工的工作资料、行为记录、合同等相关信息的审查和比对。
4.信息整理和分析:审计部门对审计所得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审计报告,对离任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总结。
5.审查和确认:审计报告提交给主管领导审查,确认离任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6.结果通知和备案:审计部门将审计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并将审计报告进行备案和存档。
四、离任审计内容离任审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离任员工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职责、工作表现、工作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2.离任员工的行为记录:包括违纪违规行为、经济犯罪行为等方面的审查和评估。
3.离任员工的合同和协议:包括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的合规性审查。
4.离任员工的财务状况:包括个人财务报表、经济利益关系等方面的审计和调查。
5.其他需要审计的相关内容。
五、离任审计报告离任审计报告是离任审计工作的核心成果,应包括以下内容:1.离任员工的工作总结和评价。
离任审计制度范本(三篇)
离任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任审计行为,保证离任审计工作的公正、独立和有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审计是指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任职人员离职之前对其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查的程序。
第三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当遵循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当由专业的审计机构或者具备离任审计资质的人员进行。
第五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离任审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离任审计程序第六条离任审计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离任审计的范围和目标;(二)收集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三)进行数据分析和研究;(四)开展实地调查和核查;(五)撰写离任审计报告;(六)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并作出决策;(七)报告审计结果和建议。
第七条离任审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离任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业绩评价;(二)离任人员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三)离任人员的遗留问题和隐患;(四)离任人员可能导致的影响和风险;(五)其他与离任人员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八条离任审计应当确保审计程序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防止数据的篡改和丢失。
第三章离任审计责任第九条离任审计的责任主体是离任审计机构或者具备离任审计资质的人员。
第十条离任审计机构或者具备离任审计资质的人员应当履行如下责任:(一)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完成离任审计工作;(二)保守审计机密,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和保密性;(三)提出客观、真实的审计结论和建议;(四)依法对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追责。
第十一条离任审计机构或者具备离任审计资质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二)具备独立进行审计工作的能力;(三)具备保密能力和责任意识;(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四章离任审计报告第十二条离任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离任人员的工作概况和业绩评价;(二)离任人员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三)离任人员的个人违法违纪行为;(四)离任人员可能遗留的隐患和待解决问题;(五)离任审计机构的建议和意见。
公司企业集团管理人员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离任审计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工作,健全管理人员监督机制,督促管理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领导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是指领导管理人员离任时,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并确认其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领导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中层正、副职等部门领导(含项目经理)。
第三条离任审计是公司管理人员离任的必经程序,凡组织研究拟提拔、换岗、交流、调离原工作岗位的领导管理人员,一律实行先审计后离任;对因组织处理等原因离任、退休、退居“二线”的领导管理人员,可先离任后审计。
第四条离任审计原则上按管理人员管理权限下审一级。
第五条审计人员要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对审计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泄密的,按违反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处理。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及责任认定第六条领导管理人员离任审计的内容依据其工作(分工)职责确定,并根据其履职情况确认其责任。
主要内容如下:(一)贯彻执行公司决议及有关规章制度情况。
(二)任期内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三)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调查研究、论证、班子集体讨论的情况。
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
(四)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对超权限审批、违规购置大宗物品,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等,应承担的责任。
(五)员工招录、管理人员任免等人事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对违反管理人员任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六)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对本单位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经济案件应承担的责任;对下属出现的案件,个人应承担的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迟报经济案件导致贻误追赃时机,造成经济损失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对安全检查、督导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应承担的领导责任。
(七)对本单位业务报表数据、财务核算、文件报告及重要事项的报告失实、延误、弄虚作假而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和处罚,应承担的责任。
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工作,保障学校资产安全和财务规范运作,保障校长离任审计的严谨、公正和高效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应坚持依法依规、全面公开、客观公正、严格管理的原则,严禁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校长离任审计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公私财产安全利益,对校长任期内履行职责和管理行为进行的审计。
第五条学校校长离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应围绕校长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和执政成果、财务管理、资产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价指标要科学、合理、准确。
第六条为校长离任审计工作创造条件,学校应当提供充足的审计人员、审计资源和技术支持,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应当对校长离任审计工作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社会公众及时公布校长离任审计结果。
第八条校长离任审计评价结果应当成为校长管理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大对校长离任审计工作的投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学校校长离任审计工作要与学校财务审计管理相衔接,共同推进学校机制的健全发展。
第二章责任单位和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校长离任审计管理由学校审计委员会具体负责。
第十二条学校审计委员会是学校审计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校长离任审计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计划,统一管理和领导校长离任审计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校长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并明确工作领导和具体实施责任单位。
第十四条学校审计委员会应当建立校长离任审计工作的绩效评价制度,对工作成果进行及时评价。
第十五条学校审计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校长离任审计工作的督导和评估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学校审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校长离任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七条校长离任审计工作的程序由以下几个环节组成:(一)工作准备阶段:审计工作开展前,学校应当对相关资料进行梳理和整理,明确审计工作的目标和范围。
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制度范文
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制度范文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校长离任审计工作,保障校长离任工作的合法、公正、透明进行,提高学校治理的效能,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校长离任的审计工作,包括任期满、辞职、解聘等离任情况。
三、责任主体(一)学校:学校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组织校长离任审计工作,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二)审计机构:负责校长离任审计工作的机构,承担制定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审计、编制审计报告等职责。
(三)离任校长:应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完成离任审计工作,并依法提供相关资料。
四、审计程序(一)立项阶段:学校应及时启动离任校长的审计工作,确定审计机构,并向审计机构提供离任校长的背景资料、任期报告、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二)审计计划:审计机构应根据学校提供的资料和审计需求,制定离任校长的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的范围、目标、方法和时间安排,并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三)实施审计: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组织审计人员对离任校长的任期履职进行审计调查,包括对相关文件、资金使用、管理决策等方面的审计。
(四)编制报告: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调查结果,编制离任校长审计报告,明确离任校长在任期间的工作成绩、管理问题、经济责任等情况。
(五)报告公示:审计机构应将离任校长的审计报告提供给学校,并在学校内部公示一定期限,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审计机构应将审计报告报送学校法人、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
(六)监督整改:学校应根据审计报告的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离任校长进行相应处理,确保相应的问题得到解决。
五、审计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校长离任审计工作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进行,确保工作的合法性。
(二)公正性原则:校长离任审计工作应严格公正、不偏不倚。
(三)公开透明原则:校长离任审计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学校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四)科学性原则:校长离任审计工作应科学、严谨,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审计。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2)口头证据应充分记录,力争对方签字;在得不到书面鉴证的情况下,需有两名审计小组成员签字确认,保障记录内容的真实性;
8
(3)人力资源部委托的离任审计事项,人力资源部需派员协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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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评价
应注意的问题
(1)审计评价应有充分依据或证明。
10
(2)对审计过程中未予验证的具体事项或评价依据、评价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作评价。
13、任期内历年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审计人员进点后提供)
14、任职前后有关经济遗留问题的交接专门材料
15、任期内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出具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等事宜出具的有关报告
16、任期内政府监督、检查机关作出的重大检查事项结果、处理意见及纠正情况的资料
【具体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4条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序号
离任审计
主要维度
离任审计主要内容
1
经营业绩
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所负经济责任、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
(1)任期内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2
(2)对财、物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3
(3)任职期间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有无严重损失浪费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5审计报告在报送集团公司领导审阅前,审计部应与被审计人及其所在公司交换意见。被审计人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同意审计报告。提出异议的,审计小组应及时进行复审。
5.6离任审计结果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5.6.1审计部出具审计报告,并附被审计人反馈的意见,报董事会审批后下发,同时抄送集团董事会秘书处或集团人力资源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处理被审计人的离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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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1. 引言
离任审计是指在职员工离职或岗位变动时对其工作进行审查和总结的一项管理措施。
离任审计可以帮助组织了解员工在工作期间的表现、问题和改进点,并在员工离职后进行适当的知识传承和风险评估。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离任审计的流程和操作而制定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2.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目的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离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以下目标:•对员工在工作期间的表现和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和总结;
•确保离职员工的知识和经验能够顺利传承和留存;
•发现并解决离职员工离职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3.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员离职或岗位变动的情况,无论是自愿离职、辞退还是公司内部调整。
4.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4.1 离任审计流程
离任审计流程是指从员工申请离职或岗位变动开始,到最终离任审计报告的提交和评审的全过程。
离任审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员工申请离职或岗位变动,并将申请提交给上级领导;
2.上级领导评估申请,决定是否进行离任审计;
3.若决定进行离任审计,上级领导会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审计工作,并
形成离任审计组;
4.离任审计组负责制定审计计划,并与员工沟通,收集相关资料;
5.离任审计组对员工在职期间的工作进行审查和总结,并记录相关问题
和建议;
6.离任审计组准备离任审计报告,并提交给上级领导;
7.上级领导评审并反馈审计报告,并将报告归档。
4.2 离任审计报告的内容
离任审计报告是离任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其中包含了对员工在职期间工作表
现的总结、问题的分析和建议的提出。
离任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员工在职期间的工作成绩和贡献;
•员工在职期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针对问题和不足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离职员工的知识和经验的总结和传承计划。
4.3 离任资产处理
离任资产处理是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包括对离职员工手中的公司资
产的追踪、清理和归还。
离任资产处理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负责人通知离职员工归还公司资产的日期和清单;
2.离职员工将公司资产交还给负责人;
3.负责人核实资产清单和实际归还情况,并记录在离任资产清单;
4.离任资产清单由负责人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记录和归档。
5.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为确保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监督,应设立专门负责离任审计管理制
度的执行和监督的部门或岗位。
该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包括:
•负责制定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操作规程和流程;
•监督离任审计工作的进展和质量;
•跟踪离职员工知识传承和风险评估的实施情况;
•定期评估和改进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6. 总结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离任审计工作而制定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离任审
计有助于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发现问题和改进点,并确保知识传承和风险评估的顺利进行。
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保证离任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质量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