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智悦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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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久——保险期间 • 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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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保险金额
• 最低保险金额:
* - 期交保险费小于10000元时,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
于期交保险费的20倍; * - 期交保险费大于10000元(含)时,最低基本保险金额 不得低于期交保险费的5倍,且不得低于20万元。
• 最高保险金额:
- 最高基本保险金额与期交保险费倍数关系如下表所示:
7、脑中风后遗症
9、主动脉手术 13、双耳失聪
8、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10、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 14、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5、双目失明
1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6、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肾功能损害 1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17、语言能力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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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利息 • 结算并计入保单账户的时间:每月结算日(每月第1日) 或主险合同终止时。 • 结算利率:平安每月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 关规定,确定上个月的结算利率,并在结算日6个工作日 内公布。结算利率为日利率,保障不低于零。
• 保证利率:本主险合同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1.75%,对 应的日利率为0.004795%。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 不确定的。
• 追加后影响:基本保险金额按追加保费等额Baidu Nhomakorabea加 • 初始费用收取:初始费用占追加保险费的比例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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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起来,智胜人生产品具有如下四项主要特色:
灵活可调 百变万能 持续交费 奖励多多 保单账户 透明公开 利率保底 稳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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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智悦产品基础知识,
请思考:
智悦与智胜在产品条款
上有哪些区别呢?
• 保什么——保险责任 • 保多久——保险期间 • 保多少——保险金额 • 多少钱——保险费 • 谁能保——投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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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保险责任 • 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数值中较大者: (1)保单账户价值的105%;(2)主险基本保额。 ‒ 身故保险金包含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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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其他知识需要 掌握的吗?
• 佣金比例
• 折标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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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佣金比例(年交方式)
保单年度 期交保费在10000元及以下的部分 期交保费在10000元以上的部分 追加保费 第一年 26% 第二年 12.5% 第三年 5% 1.5% 1% 第四年 5% 第五年 5%
*
折标系数 10000及以下折标系数为100%; 10000以上和追加保费为10%。
备注:具体规则详见产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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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费缓交期间,新契约投保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险或 其它有效保单上新增(加保)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险 时,其倍数关系参照减少后寿险风险保额、重疾责任 保额; - 若“投保时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因其它原因(非缓 交保费)而发生变更的,则缓交保费而致基本保险金 额减少,或补交保费恢复基本保险金额时,均以变更 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 保单缓交期间不可申请新增附加险,已累计交满前10 年应付期交保险费的不受该条规则限制;豁免后不受 此限制; - 已累计交满前10年应付期交保险费且保单缓交的情况 下只可申请新增扣除保障成本的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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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交费特别奖励
• 如果前4个保单年度的应付期交保险费均在约定支付日或其后的60 日内支付,则:
*
‒ 在累计交满前20年应付期交保险费时,将发放持续交费特别奖 励并计入保单账户,持续交费特别奖励等于累计已付前20年期 交保险费的1%。 ‒ 追加保险费不享有持续交费特别奖励。
客户王女士,年交保费10000元,连续按时交费20年,则她可获持交 奖为:
19、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4、严重肾髓质囊性病 26、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29、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33、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32、瘫痪 28、良性脑肿瘤
20、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21、终末期肺病 22、胰腺移植 23、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25、严重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 27、严重弥漫性系统性硬皮病 30、深度昏迷 36、严重脑损伤 34、严重帕金森病
年龄 18-25 26-30 31-35 36-40 41-45 46-50 51-55 56-60 男性 100 83 68 56 45 36 29 22 女性 118 98 81 66 54 43 34 27
注:该倍数表适用于标准体,次标体倍数关系见投保规则
备注:带有“*”处表示与智胜人生产品有区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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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保——主险投保条件
• 投保年龄: - 18~60周岁 • 以下人群不得作为投保人:
- 年收入低于2万元者
• 被保险人职业规则: - 从事一至四级职业者,无需职业加费; - 从事五、六级职业者,需要进行职业加费。加费标准:5 级职业者每千元危险保额/每年增加保障成本2元;6级职 业者每千元危险保额/每年增加保障成本5元。
31、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35、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37、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38、植物人状态
41、严重Ⅲ度烧伤
39、多个肢体缺失
40、严重的1型糖尿病
43、象皮病 45、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42、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扣除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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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领取
• 部分领取的条件:
- 犹豫期后可以受理; - 被保险人当时未发生保险事故; - 领取后的现金价值不得低于1000元与最近一次结算日扣除的保障成 本的3倍二者中金额较大者。
• 部分领取额度限制:
- 每笔领取的金额不得小于1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 部分领取的影响:
- 基本保险金额、保单账户价值均按领取的现金价值等额减少;
保单年度 20
累计交纳保费 200000元
持交奖 2000元
备注:带有“*”处表示与智胜人生产品有区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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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费用
根据条款的约定,平安将客户交纳的保险费按比例收取一定初始费用,以支 付该产品的运营成本。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保单账户。
*
归属的保单年度 每期期交保险费 第1 保单年度 第2 保单年度 第3 保单年度 第4至5 保单年度 第6及以后 各保单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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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责任:
‒ 90天等待期之后(因意外伤害发生重疾,无等待期),被保险人经医 院诊断初次发生属于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可以领取重大疾病保 险金,轻松应对45种重大疾病。 ‒ 重疾保险金:保单账户价值105%与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两者取大 ‒ 给付重疾保险金的影响: (1)附加险合同终止; (2)主险基本保险金额、主险保单账户价值均按重疾保险金与主险保 额等比例减少:
备注:带有“*”处表示与智胜人生产品有区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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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悦人生产品附加险基础知识
1、平安附加智悦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投保年龄:18-55周岁 • 基本保额:不超过主险基本保额,投保时约定,后期可调整 • 保险期间:终身,自附加险合同生效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 保险费:不需单独交费,从主险账户价值中扣除保障成本
主险基本保额=原基本保额×(1-重疾给付金/主险保额) 主险保单账户价值=原保单账户价值×(1-重疾给付金/主险保额)
(3)若主险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主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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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恶性肿瘤
2、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3、急性心肌梗塞 5、心脏瓣膜手术 6、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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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智胜人生
智悦人生
0~6000元的部分(年交方式) 0~3000元的部分(半年交方式) 0~1500元的部分(季交方式) 期交保 0~500元的部分(月交方式) 险费的 超出6000元的部分(年交方式) 初始费 超出3000元的部分(半年交方式) 用 超出1500元的部分(季交方式) 超出500元的部分(月交方式) 初始费用占追加保险费的比例不超 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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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智胜人生
智悦人生
1、在累计交满前5年和前10年应付 期交保险费时,将额外分配累计已 付前5年及前10年期交保险费的1% 1、在累计交满前20年应付期交保险 持交奖 计入保单账户 费时,将额外分配累计已付前20年 励 2、在累计交满前20年应付期交保险 期交保险费的1%计入保单账户 费时,将额外分配累计已付前20年 期交保险费的1.5%计入保单账户
智者之选 悦享未来
——平安智悦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及组合介绍
· 2015年6月版·
注:智悦人生为万能型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课程大纲
• 智悦人生产品基础知识
• 智悦人生产品附加险基础知识
• 智悦人生组合销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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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悦人生产品基础知识
让我们通过产品五要素一起了解产 品的基础知识吧……
5
• 增加基本保险保额:
- 每个保单年度只能申请1次。 - 在申请增加保险金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主险合同生效满1年; (2)被保险人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 (3)各期应付期交保费均已支付或累计交满前10年应付期交保费。
- 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保险责任自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生效。
10000元以下的部分(年交方式) 5000元以下的部分(半年交方式) 2500元以下的部分(季交方式) 833元以下的部分(月交方式) 超出10000元的部分(年交方式) 超出5000元的部分(半年交方式) 超出2500元的部分(季交方式) 超出833元的部分(月交方式) 初始费用占追加保险费的比例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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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五要素,接下来让我们结 合“保单账户运作原理图”,了 解一下产品的运作原理吧……
期交保险费 初始费用 保单利息
持续交费 特别奖励
保单账户 价值
保障成本 部分领取 解除合同 初始费用
追加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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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账户价值 • 公司于主险合同生效日设立保单账户,用于记录主险合 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 保单账户价值随着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费、持续交费特 别奖励、保单利息计入保单账户而增加。 • 保单账户价值随着保障成本的收取、保单账户价值的部 分领取而减少。 • 被保险人身故或现金价值退还后,保单账户终止 。
10000元以下的部分(年交方式) 5000元以下的部分(半年交方式) 2500元以下的部分(季交方式) 833元以下的部分(月交方式) 超出10000元的部分(年交方式) 超出5000元的部分(半年交方式) 超出2500元的部分(季交方式) 超出833元的部分(月交方式)
50%
25%
15%
1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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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钱——保险费
• 期交保费:期交保费最低4000元,超过部分为500元整数倍 • 交费年期:不限,需引导客户至少交费10年 • 交费方式:年交 • 保费缓交(未交满前10年应付期交保险费的):
- 缓交一期期交保险费的,主险、附加重疾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为投保时 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75%;连续缓交两期及以上期交保险费的,主险、 附加重疾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为投保时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5%; - 缓交一期期交保险费的,补交欠交的期交保险费后基本保险金额恢复至投 保时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缓交两期及以上的,补齐缓交保险费后,需进 行健康告知,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才能恢复;
• 减少基本保险保额:
- 每个保单年度只能申请1次。 - 在申请减少保险金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主险合同生效满1年; (2)各期应付期交保费均已支付或累计交满前10年应付期交保费。 - 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保险责任自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生效。
备注:如果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有附加豁免保险费保险合同且主险合同保险费已豁免,将不受本限制。
- 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1000元。
备注:部分领取免收手续费。 16
追加保险费
• 追加的条件:期交保费不低于10000元,各期期交保费均 已支付或累计交满10年应付期交保费; • 追加额度:不低于1000元,超出部分须为100元整数倍;
• 最高限额:首期追加保费最高限额80万元
3%
3%
3%
3%
3%
* 备注:追加保费初始费用率为3%
备注:带有“*”处表示与智胜人生产品有区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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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成本 • 本公司对主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 每日的保障成本为年保障成本的1/365。年保障成本根据 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危险保额及风险程度决定 • 收取方式:在每月结算日零时,按照该月实际天数收取, 直接从保单账户价值中扣除(注:如果有欠交的保障成本, 我们也同时收取) • 计算方式: 危险保额 1000 每千元危险保额 年保障成本(查表) 36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