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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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

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 本规范规定了保健食品和原料的卫生要求、功效成分和卫生指标的检验项目和方法。

1.2 本规范适用于保健食品的检验受理、项目的确定和方法的选择。

2 基本要求2.1 凡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该"要求"所列的各项目必须按规定执行。

附表1所列检测项目是对"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补充规定。

2.2 保健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品种名单。

检测机构根据产品配方检测合成色素、防腐剂、甜味剂及抗氧化剂的含量。

2.3 凡使用有机溶剂提取物为原料的产品,其使用的有机溶剂要符合GB2760附录D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推荐名单要求。

2.4 保健食品应具有与产品配方和申报的保健功能相适应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申报时须检测配方中主要原料所含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

附表2所列原料为主的产品须检测表中规定的项目。

2.5 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可根据产品的具体配方、工艺等相关资料,要求申报单位检测指定的项目。

2.6 功效成分、特征成分、营养成分及卫生学指标的检测方法应根据其产品适用的方法学范围选择国家标准、卫生部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际上权威分析方法进行测定。

2.7 在没有相应的标准方法之前,其产品中所声称(具有)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的检测方法及检测所需的标准品对照品及特殊试剂均由申报单位提供,并说明其产品中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分析方法的来源。

如属自主开发研究的分析方法,需提供方法学研究的相关资料,同时将方法学研究的资料报卫生部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协作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备案,必要时卫生部将组织方法学验证,其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

2.8 检验机构受理保健食品检测时,申报单位应提供该产品的配方、工艺及企业标准等相关资料。

2.9卫生部对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的检测机构进行认定,检测机构的名单由卫生部门公布。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安全性和功效评价的人体检验项目和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安全性和功效评价的人体检验项目和

一、总则General principle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安全性和功效评价的人体检验项目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终产品的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性评价。

2化妆品人体检验的基本原则2.1 选择适当的受试人群,并具有一定例数。

2.2 化妆品人体检验之前应先完成必要的毒理学检验并出具书面证明,毒理学试验不合格的样品不再进行人体检验。

2.3 化妆品人体斑贴试验适用于检验防晒类、祛斑类和除臭类化妆品。

2.4 化妆品人体试用试验适用于检验健美类、美乳类、育发类和脱毛类化妆品。

2.5 防晒化妆品防晒指数(SPF值)测定方法适用于检验防晒类化妆品。

二、人体斑贴试验Human Patch Test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人体斑贴试验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检测化妆品终产品对人体皮肤的不良反应。

2引用标准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GB 17149-1-1997)化妆品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7149-2-1997)3 试验目的检测受试物引起人体皮肤不良反应的可能性。

4 试验基本原则4.1 选择合格的志愿者作为试验对象。

4.2 应用特制的斑试材料进行人体斑贴试验。

4.3 根据化妆品的不同性质,斑贴试验时可选用化妆品终产品原物、或将其稀释成不同浓度作为受试物,稀释方法参见《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GB 17149- 1-1997)附录A。

4.4 对除臭、祛斑、防晒类产品,要求先完成动物多次皮肤刺激试验试验并出具书面证明,然后方可安排人体斑贴试验。

5 受试者的选择5.1 选择18~60岁符合试验要求的志愿者作为受试对象。

5.2 不能选择有下列情况者作为受试者5.2.1 近一周使用抗组胺药或近一个月内使用免疫抑制剂者;5.2.2 近两个月内受试部位应用任何抗炎药物者;5.2.3 受试者患有炎症性皮肤病临床未愈者;5.2.4 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5.2.5 正在接受治疗的哮喘或其它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5.2.6 在近6个月内接受抗癌化疗者;5.2.7 免疫缺陷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5.2.8 哺乳期或妊娠妇女;5.2.9 双侧乳房切除及双侧腋下淋巴结切除者;5.2.10 在皮肤待试部位由于瘢痕、色素、萎缩、鲜红斑痣或其它瑕疵而影响试验结果的判定者;5.2.11 参加其它的临床试验研究者;5.2.12 体质高度敏感者;5.2.13 非志愿参加者或不能按试验要求完成规定内容者。

保健食品检验程序及相关规定(2005.11)

保健食品检验程序及相关规定(2005.11)
样品检验和复核检验
不得由承担产品试验 的检验机构进行。
检 验 机 构 的 相 关 规 定

省级食品药品管理
局负责对保健食品试
验的检测机构进行保 健食品试验工作的核 查。

出具的报告真实性。
核 查 内 容

与试验相关记录:样品受理、
传递、管理记录,试验原始记
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

必要时,抽取试验样品进行复
试 验 的 目 的


试 验 的 目 的
代谢试验:了解受试物在体内的 吸收、分布和排泄速度及积蓄性, 寻找可能的靶器观;为选择慢性 毒性试验的合适动物种、系提供 依据;了解代谢产物的形成情况。
慢性毒性试验和致癌试验:长期 接触受试物后出现的毒性作用及 致癌作用;最后确定最大未观察 到有害作用剂量和致癌的可能性, 为受试物是否可用的最终依据。


不同 保健 食品 选择 毒性 试验 的原 则要 求

国内外均无食用历史的原料或成分: 四个阶段的毒性试验。
仅在国外少数国家或国内局部地区 有食用历史的原料或成分,第一、 二、三阶段的毒性试验,必要时进 行第四阶段毒性试验。


未发现有毒或毒性甚微以及较大数 量人群有长期食用历史,第一、二阶 段的毒性试验,必要时第三阶段毒 性试验。
不同 保健 食品 选择 毒性 试验 的原 则要 求

国际组织已对其进行过系统的 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先进行第 一、二阶段毒性试验。必要时 第三阶段毒性试验。 在国外多个国家广泛食用的原 料,进行第一、二阶段毒性试 验,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是否进 行下一阶段毒性试验。

不同 保健 食品 选择 毒性 试验 的原 则要 求

非特殊化妆品检测报告常规九项及标准

非特殊化妆品检测报告常规九项及标准

非特殊化妆品检测报告常规九项及标准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测报告常规九项包括:
1. 卫生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和有毒物质限量。

微生物指标包括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等,要求细菌总数≤1000 CFU/g(儿童产品≤500 CFU/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100 CFU/g,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绿脓杆菌不得检出。

有毒物质限量包括铅、汞、砷等,要求铅≤40 mg/kg,汞≤1 mg/kg,砷≤10 mg/kg。

2. 感官、理化指标:包括外观、色泽、香气、耐热、耐寒、pH、泡沫等。

外观要求无异物,色泽要求符合规定色泽,香气要求符合规定香型。

理化指标要求耐热(40±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现象;耐寒:-5℃~-10℃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析水现象;pH 在4.0~8.0(果酸类产品除外);泡沫(40℃)/mm要求透明型≥100、非透明型≥50(儿童产品≥40)。

有效物要求成人产品≥10.0%、儿童产品≥8.0%。

通过以上测试,方可颁发合格的质检报告,允许在市场上合法销售。

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

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保健食品和原料的卫生要求、功效成分和卫生指标的检验项目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保健食品的检验受理、项目的确定和方法的选择。

2 基本要求凡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该"要求"所列的各项目必须按规定执行。

附表1所列检测项目是对"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补充规定。

保健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品种名单。

检测机构根据产品配方检测合成色素、防腐剂、甜味剂及抗氧化剂的含量。

凡使用有机溶剂提取物为原料的产品,其使用的有机溶剂要符合GB2760附录D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推荐名单要求。

保健食品应具有与产品配方和申报的保健功能相适应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申报时须检测配方中主要原料所含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

附表2所列原料为主的产品须检测表中规定的项目。

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可根据产品的具体配方、工艺等相关资料,要求申报单位检测指定的项目。

功效成分、特征成分、营养成分及卫生学指标的检测方法应根据其产品适用的方法学范围选择国家标准、卫生部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际上权威分析方法进行测定。

在没有相应的标准方法之前,其产品中所声称(具有)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的检测方法及检测所需的标准品对照品及特殊试剂均由申报单位提供,并说明其产品中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分析方法的来源。

如属自主开发研究的分析方法,需提供方法学研究的相关资料,同时将方法学研究的资料报卫生部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协作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备案,必要时卫生部将组织方法学验证,其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

检验机构受理保健食品检测时,申报单位应提供该产品的配方、工艺及企业标准等相关资料。

2.9卫生部对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的检测机构进行认定,检测机构的名单由卫生部门公布。

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检测工作应在卫生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

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

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

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Standards for Hygienic Physical and Chemical Examination of Health Food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基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二十五种功效成分和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保健食品中红景天苷的测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保健食品中大蒜素的测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保健食品中芦荟苷的测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保健食品中肉碱的测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保健食品中α-亚麻酸、γ-亚麻酸的测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保健食品中人参皂苷的测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保健食品中原花青素的测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保健食品中核苷酸的测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保健食品中洛伐他汀的含量测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20年4-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技术与方法参照模板

2020年4-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技术与方法参照模板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技术与方法提纲一.保健食品的检验有关要求二.保健食品理化检验及常用的分析方法介绍三.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检测四.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其它有关问题一、保健食品的检验有关要求1、检验依据2、检验要求1、主要检验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卫生部46令)➢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卫法监发[1999]第76号)➢卫生部发布的与保健食品相关的文件➢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1996年)➢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食品国标GB/T5009——2003➢企业标准2、检验要求保健食品检验机构➢CDC系统➢药检系统检验要求1.保健食品应具有与产品配方和申报的保健功能相适应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申报时须检测配方中主要原料所含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

检验要求1.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可根据产品的具体配方、工艺等相关资料,要求申报单位检测指定的项目。

2.检验机构受理保健食品检测时,申报单位应提供该产品的配方、工艺及企业标准等相关资料。

3.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检测工作应在SFDA和卫生部原来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

检验要求1.功效成分或指标性成分、含量及其检验方法◆根据产品及原料确定,应与申报的功能有一定的关系◆功效成分或指标性成分、含量及其检验方法应分别列出◆依据以下二方面确定产品的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并说明理由➢与申报保健功能有关的功效成分➢代表产品特性的标志性成分◆按标准(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无标准检测方法的,应用比较权威的检测方法,并标明方法的出处➢无相关检测方法的,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检测方法和方法学研究及验证结果。

研究及验证结果包括检验方法、线性范围、精密度、准确度和至少5批加样回收率等内容及验证报告检验要求功效成分、特征成分、营养成分及卫生学指标的检测方法应根据其产品适用的方法学范围选择以下进行测定:国家标准卫生部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国际上权威分析方法检验要求1.在没有相应的标准方法时,企业应建立自己的企业标准。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生理功能、预防疾病、滋补健身的效果的食品,它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与传统食品不同,保健食品是以增进人体健康为主要目的而设计的一种食品。

它不仅要有营养,还要有特殊功效成分。

那么,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是什么呢?一、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及作用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微量元素人体所需微量元素种类较多,除铁、锌、钙、碘、硒等常见微量元素外,还包括钴、镁、铜、锰、钼、铬等元素。

这些元素虽然人体吸收量很少,但对人体有很重要的作用。

例如,钙对于人体骨骼和牙齿的形成、维持和强化非常重要。

硒则能抑制氧化自由基,具有抗氧化功能。

钴则是营造细胞内液体环境的重要元素,它还能帮助体内对大脑、神经系统、肝脏和骨骼等组织器官进行更新和修补。

2、植物提取物植物提取物是目前保健食品中使用较多的成分之一。

它们具有抗氧化、提高免疫、促进新陈代谢等功效。

例如,葡萄籽提取物是一种强大的抗氧化剂,能有效清除人体内的自由基,从而抵消自由基的破坏作用。

大蒜提取物则能增强人体免疫功能,减轻疲劳和不良情绪。

此外,还有蓝莓提取物、绿茶提取物等。

3、蛋白质蛋白质是人体健康所必需的营养成分之一。

蛋白质可以修复组织细胞,帮助人体构建身体组织。

例如,鱼精蛋白能够促进骨骼生长,增强其韧性和硬度;鲨鱼软骨粉则可以促进骨骼修复和关节软骨再生,有效缓解关节疼痛,保持关节灵活。

二、保健食品卫生指标检验规范保健食品的品质安全是关键。

因此,卫生指标检验是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举措。

1、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检验主要是检测食品中有无细菌、真菌和病毒等微生物,以及它们的数量是否合理。

常规检测项目包括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

保健食品中微生物的质量卫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标准。

微生物指标检验必须靠近保健食品生产日期进行,确保在最佳状态下进行检查。

2、重金属指标重金属是人体摄入的其中一种环境污染物。

化妆品卫生检验规范

化妆品卫生检验规范

化妆品卫生检验规范一、引言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产品之一,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化妆品的卫生检验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化妆品卫生检验的规范,以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原料检验化妆品的原料质量是其卫生安全的基础。

原料检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化学成分检验:检测原料中是否含有有害化学成分,如重金属、污染物等。

2. 微生物检验:检测原料中是否存在细菌、霉菌、酵母菌等微生物,确保化妆品的卫生安全。

3. 辐射检验:如原料有经过辐射处理,应检测辐射剂量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4. 标签检验:检验原料标签是否真实准确,包括成分、含量等信息。

三、产品检验化妆品的最终产品也需要进行严格的卫生检验,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这包括:1. 化学成分检验:同样要检测产品中是否含有有害化学成分,例如致敏物质、甲醛释放等。

2. 微生物检验:确保产品中没有细菌、霉菌等微生物污染,避免对消费者的安全产生潜在威胁。

3. 重金属检验:检测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确保在可接受范围内,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4. 稳定性检验:检验产品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确保产品质量不会因为时间、温度等因素而发生变化。

5. 效果检验:根据产品的宣称功效,进行相应的效果检验,确保产品的宣传不夸大其词,并对消费者的期望负责。

6. 标签检验:对产品标签的准确性进行检验,确保标签中的信息包括成分、含量等准确无误。

四、现场检验化妆品的卫生安全还需要进行现场检验,以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以及操作人员的卫生素质。

现场检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环境检验:检测生产车间的卫生状况,包括空气质量、噪声、尘埃等因素,以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

2. 设备检验:检测生产设备的卫生状况,确保设备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污染。

3. 操作人员检验:对操作人员的着装、卫生习惯等进行检验,确保操作人员的卫生素质。

4. 样品保存检验:对化妆品样品的保存条件进行检验,确保化妆品在样品列存期内不会发生质量变化。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技术与方法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技术与方法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技术与方法检测技术与方法提纲一.保健食品的检验有关要求二.保健食品理化检验及常用的分析方法介绍三.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检测四.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其它有关问题一、保健食品的检验有关要求1、检验依据2、检验要求1、要紧检验依据➢保健食品治理方法(1996年卫生部46令)➢保健食品注册治理方法➢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治理方法(卫法监发[1999]第76号)➢卫生部公布的与保健食品相关的文件➢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1996年)➢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保健食品检验与评判技术规范(2003年版)➢食品国标GB/T5009——2003➢企业标准2、检验要求保健食品检验机构➢CDC系统➢药检系统检验要求1.保健食品应具有与产品配方和申报的保健功能相适应的功效成分或特点成分,申报时须检测配方中要紧原料所含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

检验要求1.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可依照产品的具体配方、工艺等相关资料,要求申报单位检测指定的项目。

2.检验机构受理保健食品检测时,申报单位应提供该产品的配方、工艺及企业标准等相关资料。

3.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检测工作应在SFDA和卫生部原先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

检验要求1.功效成分或指标性成分、含量及其检验方法◆依照产品及原料确定,应与申报的功能有一定的关系◆功效成分或指标性成分、含量及其检验方法应分别列出◆依据以下二方面确定产品的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并说明理由➢与申报保健功能有关的功效成分➢代表产品特性的标志性成分◆按标准(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无标准检测方法的,应用比较权威的检测方法,并标明方法的出处➢无相关检测方法的,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检测方法和方法学研究及验证结果。

研究及验证结果包括检验方法、线性范畴、周密度、准确度和至少5批加样回收率等内容及验证报告检验要求功效成分、特点成分、营养成分及卫生学指标的检测方法应依照其产品适用的方法学范围选择以下进行测定:国家标准卫生部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国际上权威分析方法检验要求1.在没有相应的标准方法时,企业应建立自己的企业标准。

保健食品中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方法

保健食品中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方法
保健食品中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方法
序号
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
推荐方法
1
α-亚麻酸、二十碳五烯酸、二十二碳五烯酸、二十二碳六烯酸
GB 28404
2
前花青素
GB/T 22244
3
异嗪皮啶
GB/T 22245
4
泛酸钙
GB/T 22246
5
淫羊藿苷
GB/T 22247
6
甘草酸
GB/T 22248
7
番茄红素
GB/T 222498绿原酸ຫໍສະໝຸດ GB/T 222509
葛根素
GB/T 22251
10
辅酶Q10
GB/T 22252
11
大豆异黄酮
GB/T 23788
12
褪黑素
GB/T 5009.170
13
超氧化物歧化酶(SOD)
GB/T 5009.171
14
脱氢表雄甾酮(DHEA)
GB/T 5009.193
15
免疫球蛋白IgG
GB/T 5009.194
16
吡啶甲酸铬
GB/T 5009.195
17
肌醇
GB/T 5009.196
18
盐酸硫胺素、盐酸吡哆醇、烟酸、烟酰胺、咖啡因
GB/T 5009.197
19
维生素B12
GB/T 5009.217
备注:推荐方法标准号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步更新。
(天健华成)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版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版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版篇一:制订保健食品质量标准的方法制订保健食品质量标准时应注意哪些关键点?2013-12-17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行政许可管理工(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作,自《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制修订了一系列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有部分规定涉及产品质量标准申报资料的审评。

为便于申请人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审评规定,制订出符合要求的产品质量标准,我们结合现行法规,归纳总结了一般情况下产品质量标准制订的以下九个关键点,供参考。

此外,根据每个产品申报具体情况及相关法规文件的不断更新出台,在标准制订和审评中还需相应增加有关指标。

一、原、辅料质量标准(一)一般规定1.所列原料是否与配方一致,是否列全。

2.原、辅料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定,无国家标准则应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或有关要求。

无上述标准的,申请人应自行制定原、辅料质量标准,并将详细内容列入规范性附录。

3.编写格式可参照如下: 3.1 原料要求3.1.1 人参、山药、枸杞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的相应规定。

3.1.2 维生素A:应符合GB 147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维生素A》的规定。

3.1.3 枸杞子提取物的质量标准见附录××。

3.2 辅料要求3.2.1 淀粉、硬脂酸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的相应规定。

3.2.2 木糖醇:应符合GB13509《食品添加剂木糖醇》的规定。

(二)使用下列原料的,其原料质量标准除应符合上述一般规定外,还应符二、感官要求(一)一般规定1.应包括产品的外观(色泽、形态等)和内容物的色泽、形态、滋味、气味、杂质等项目。

其编写格式可参照如下:表 1 感官指标2.色泽描述应明确,允许对色泽描述规定一定的范围,尽量不要跨色系。

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

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

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3)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4)二、基本要求 (5)第二部分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 (7)一、保健食品中红景天苷和酪醇的测定 (8)二、保健食品中大蒜素的测定 (12)三、保健食品中芦荟苷的测定 (15)四、保健食品中左旋肉碱的测定 (18)五、保健食品中α-亚麻酸、γ-亚麻酸的测定 (22)六、保健食品中人参皂苷的测定 (26)七、保健食品中前花青素的测定 (31)八、保健食品中核苷酸的测定 (33)九、保健食品中洛伐他汀的测定 (39)十、保健食品中槲皮素、山柰素、异鼠李素的测定 (43)十一、保健食品中茶氨酸的测定 (47)十二、保健食品中五味子醇甲、五味子甲素和乙素的测定 (51)十三、保健食品中腺苷的测定 (55)十四、保健食品中总皂苷的测定 (59)十五、保健食品中总黄酮的测定 (64)十六、保健食品中壳聚糖脱乙酰度的测定 (69)十七、保健食品中总蒽醌的测定 (71)十八、保健食品中10-羟基-2-癸烯酸的测定 (73)十九、保健食品中绞股蓝皂苷XL IX的测定 (77)二十、保健食品中总三萜的测定 (81)二十一、保健食品中虫草素的测定 (83)二十二、保健食品中D-甘露醇的测定 (86)二十三、保健食品中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测方法 (89)第三部分溶剂残留的测定 (90)第四部分违禁成分的测定 (95)第一部分总则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本指导原则规定了保健食品及其原料、辅料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的基本要求、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溶剂残留和违禁成分的测定要求。

2.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备案检验。

二、基本要求1. 保健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 16740)的各项要求和检验方法规定。

对于不同配方、不同形态、不同工艺的产品,申请人应同时制定符合要求的理化、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微生物等指标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维护健康、延缓衰老或改善特定生理功能的食品。

保健食品作为一种独特的食品类别,其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的检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够保障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还能够为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是指在保健食品中起主要作用的成分,常见的功效成分有维生素、矿物质、蛋白质、膳食纤维等。

对于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其检验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检测方法:针对不同功效成分,需要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确保准确评估保健食品中功效成分的含量。

2.含量标准:针对每种功效成分,需要制定相应的含量标准,以确定保健食品中功效成分的最低含量要求。

3.稳定性: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稳定性是指在保健食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其成分是否能够保持相对稳定的特性。

对于稳定性的检验规范,需要制定相应的存储条件和检测指标。

4.毒理学评价: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毒理学评价是指研究其在体内代谢产物、作用靶点、毒性剂量等方面的影响,以确定是否具有潜在的毒副作用。

卫生指标是指对保健食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卫生条件进行规定和检查的指标。

保健食品的卫生指标检验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产环境: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环境符合卫生要求,包括空气质量、无菌条件、洁净度等。

2.储存和运输条件:要求保健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环境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卫生要求,避免保健食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3.包装材料和印刷品:要求保健食品包装材料和印刷品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4.销售场所和销售人员:要求保健食品销售场所符合卫生要求,销售人员具备相应的卫生知识和技能,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的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的检验规范是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

制定明确的检验规范,可以确保保健食品中功效成分的含量准确,保证保健食品的功效功能;同时,卫生指标的检验规范能够保障保健食品的卫生安全,提供给消费者安全可靠的保健食品选择。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验要求与常用方法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验要求与常用方法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验要求与常用方法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验要求与常用方法魏锋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药室(北京 100050)提纲一、保健食品及其标准概况二、保健食品的检验要求三、保健食品理化检验及常用的分析方法介绍四、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和分析检测五、保健食品分析方法建立和分析方法学验证六、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其它有关问题一、保健食品及其标准概况1、保健食品的特点2、保健食品的标准现状3、健食品的标准内容4、保健食品和药品标准的区别5、保健食品及其质量标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1、保健食品的特点《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保健食品是指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

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首先必须是食品,它必须无毒无害。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安全性,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二是功能性,对特定人群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与药品有严格的区分,不能治疗疾病,不能取代药物对病人的治疗作用。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药品食品、药品食品形态允许不允许不允许副作用特定人群特定人群各类人群适宜人群不可以可以可以长期服用有限量有限量不限量食用量药品属性有传统食品和药品属性传统食品属性治疗疾病,有治疗作用营养、感官、保健、无治疗作用营养、感官、无保健作用作用药品保健食品普通食品项目2、保健食品的标准现状标准化是保健食品行业的迫切需要,要鼓励保健产业创新、提升保健产品质量就要从源头抓起,从规范保健品原料做起,而大部分保健产品原料,特别是天然产物标准匮乏目前保健食品原料的标准体系不健全,许多大类的原料品种既无国家标准,也无行业标准,仅有企业标准,使行业规范和监管存在局限。

原材料品质缺乏参照,到底有多少功能成分,活性是否稳定一致,缺少判定的标准依据。

保健食品的标准现状多元管辖。

目前,保健食品的注册与评价管理类似药品,归口在食药监局,生产与卫生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等靠近普通食品,归口在卫生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健食品功效或标志性成分黄萍201211112发邹

健食品功效或标志性成分黄萍201211112发邹

成效或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局部〔三〕2021年版 1、GB/T 5009.170-2003 保健食品中褪黑
素含 量的测定
2、GB/T 5009.171-2003 保健食品中超氧 化物 歧化酶 (SOD)活性的测定
3、GB/T 5009.193-2003 保健食品中脱氢 表雄
14、保健食品中洛伐他丁的〔含量〕测定
15、保健食品中中药成效成分的鉴别试验方法
16、保健食品中银杏叶总黄酮〔槲皮素、山柰素、
异鼠李素〕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标准?〔2003年版〕 成效或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
17、保健食品中异麦芽低聚糖、低聚果糖、大豆低
聚糖的测定
18、保健食品中金雀异黄素的测定
10种双歧杆菌两歧双歧杆菌婴儿双歧杆菌长双歧杆菌短双歧杆菌青春双歧杆菌乳杆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种嗜酸乳杆菌干酪乳杆菌干酪亚种罗伊氏乳杆菌嗜热链球菌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第二部分gbt5009gb5413部分方法及其它国家标准理化gbt478934双歧35乳酸菌2003微生物企业标准附录a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功效或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6保健食品中盐酸硫胺素盐酸吡哆醇烟酸烟酰胺和咖啡因的测定8保健食品中肉碱的测定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功效或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10保健食品中免疫球蛋白igg的测定16保健食品中银杏叶总黄酮槲皮素山柰素异鼠李素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功效或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17保健食品中异麦芽低聚糖低聚果糖大豆低聚糖的测定20五味子类保健食品中五味子醇甲五味子甲素和乙素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23保健食品中总皂甙的测定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功效或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26蚓激酶活性的测定方法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三2012年版1gbt50091702003保健食品中褪黑素含量的测定2gbt50091712003保健食品中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活性的测定3gbt50091932003保健食品中脱氢表雄甾酮dhea测定4gbt50091942003保健食品中免疫球蛋白igg的测定5gbt50091952003保健食品中吡啶甲酸铬含量的测定6gbt50091962003保健食品中肌醇的测7gbt50091972003保健食品中盐酸硫胺素盐酸吡哆醇烟酸烟酰胺和咖啡因的测定8gbt50092172008保健食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gbt222442008保健食品中前花青素的测定gbt222452008保健食品中异嗪皮啶的测定gbt222462008保健食品中泛酸钙的测定gbt222472008保健食品中淫羊藿苷的测定gbt222482008保健食品中甘草酸的测定gbt222492008保健食品中番茄红素的测定gbt222502008保健食品中绿原酸的测定gbt222512008保健食品中葛根素的测定gbt222522008保健食品中辅酶q10的测定10gbt237882009保健食品中大豆异黄酮的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11gb28404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亚麻酸二十碳五烯酸二十二碳五

化妆品行业质量检测标准

化妆品行业质量检测标准

化妆品行业质量检测标准绪论化妆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产品之一,其质量安全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并确保化妆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各国纷纷制定了化妆品行业的质量检测标准。

本文将对化妆品行业的质量检测标准进行论述。

一、产品成分分析检测标准1. 成分确认:对于化妆品中的各种成分进行确认,确保其符合国家或地区相关的法规法律要求,并评估其对人体的安全性。

2. 成分含量检测:对化妆品中活性成分、防腐剂、色素等含量进行检测,并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3. 有害物质检测:对潜在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铅和汞等进行检测,并确保其含量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二、微生物检测标准1. 细菌总数及霉菌和酵母菌检测:对化妆品中的微生物进行检测,确保产品不受细菌、霉菌和酵母菌的污染。

2. 大肠菌群检测:对含有水分的化妆品进行大肠菌群的检测,确保其不含有大肠菌群和其他肠道细菌,防止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风险。

三、物理性质检测标准1. 外观和气味检测:对化妆品外观、颜色和气味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产品规格要求。

2. 稳定性测试:对化妆品进行各种环境下的稳定性测试,如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确保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质量变化。

四、功能性能检测标准1. 防晒性能检测:对防晒类化妆品的SPF值进行测试,确保其防晒效果符合标准要求。

2. 保湿效果检测:对保湿类化妆品的保湿效果进行测试,确保其达到产品宣称的保湿效果。

3. 抗衰老效果检测:对抗衰老类化妆品的抗氧化性能进行测试,确保其具有抗衰老的效果,并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五、安全性能检测标准1. 皮肤刺激性测试:对化妆品进行皮肤刺激性测试,确保其对皮肤无刺激性或致敏性。

2. 眼刺激性测试:对化妆品进行眼刺激性测试,确保其对眼部无刺激性。

3. 致敏原测试:对化妆品中的致敏原进行测试,确保其不含有对人体可能产生过敏反应的成分。

六、包装标识检测标准1. 标签标识检测:对化妆品标签和包装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并清晰地标示产品的成分、用途和使用方法等信息。

保健食品注册检验相关规定

保健食品注册检验相关规定
SN/T 1948-2007
咖啡因
GB/T 5009.139-2003
丙烯酰胺
CTC-VM-011-2009
苏丹红(Ⅰ、Ⅱ、Ⅲ、Ⅳ)
NY/T 1258-2007
安赛蜜(乙酰磺胺酸钾)
GB/T 5009.140-2003
双酚A
GB/T 23296.16-2009
抗氧化剂(BHA、BHT、TBHQ)
GB/T 5009.30-2003
视样品基质而定
氯霉素类(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
视样品基质而定
硝基呋喃代谢物(AOZ,AMOZ,SEM,AHD)
视样品基质而定
糖皮质类激素(泼尼松龙、甲基泼尼松、地塞米松、倍氯米松)
视样品基质而定
雄性激素(醇勃龙(去甲雄三烯醇酮)、睾酮、甲基睾酮、诺龙(19-去甲睾酮)、丙酸诺龙)
视样品基质而定
杂质
组织状态
一般理化指标
pH值
备案企业标准
净含量/负偏差
备案企业标准
脂肪
GB/T 5009.6-2003
蛋白质
GB 5009.5-2010
水分
GB 5009.3-2010
灰分
GB 5009.4-2010
(相对)密度
备案企业标准
崩解时限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A
酸价(以氢氧化钾计)
GB/T 5009.37-2003
溶血性链球菌
GB/T 4789.11-2003
霉菌和酵母
GB 4789.15-2010
重金属

GB 5009.12-2010

GB/T 5009.11-2003

GB/T 5009.17-2003

保健食品卫生学稳定性试验要求

保健食品卫生学稳定性试验要求

100g~200g 100mL~200mL
4.5

200g~300g 200mL~300mL

9
300g~500g 300mL~500mL
3

500g~1kg 500mL~1L

15
1kg~10kg 1L~10L
1.5

铅、总砷、总汞
项目
限量
一般产品
个别产品
铅≤
0.5 一般胶囊产品1.5;以藻类
(以Pb计,mg/kg )
西洋参/人参 总皂苷/人参皂苷
冬虫夏草及 腺苷 菌丝体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 技术规范》 2003年版
红景天
红景天苷
大蒜提取物 大蒜素
蕈类
(粗)多糖
茶叶
茶氨酸、茶多 酚、儿茶素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 验方法》中国营养学会 营养分析分会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 技术规范》 2003年版
部分原料的功效/标志性成分(仅供参考)

茶叶、植物性原 GB/T5009.19-2003 料直接配料产品
以海产品为原料 GB/T5009.15-2003 产品
其他经常检测的卫生学指标
指标
样品类型
可参考的 检验方法
崩解时限 硬胶囊和软胶囊≤60 药典2005版 (分钟) 片剂≤60(泡腾片≤5)
溶散时限 (分钟)
小蜜丸、水蜜丸≤60 浓缩蜜丸、浓缩水蜜丸 ≤120
• 铅GB/T5009.12-2003 第一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二法: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三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
• 总砷 GB/T5009.11-2003 第一法: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法 第二法:银盐法 第三法:砷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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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功效成分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 本规范规定了保健食品和原料的卫生要求、功效成分和卫生指标的检验项目和方法。

1.2 本规范适用于保健食品的检验受理、项目的确定和方法的选择。

2 差不多要求2.1 凡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该"要求"所列的各项目必须按规定执行。

附表1所列检测项目是对"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补充规定。

2.2 保健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品种名单。

检测机构依照产品配方检测合成色素、防腐剂、甜味剂及抗氧化剂的含量。

2.3 凡使用有机溶剂提取物为原料的产品,其使用的有机溶剂要符合GB2760附录D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推举名单要求。

2.4 保健食品应具有与产品配方和申报的保健功能相适应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申报时须检测配方中要紧原料所含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

附表2所列原料为主的产品须检测表中规定的项目。

2.5 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委员会可依照产品的具体配方、工艺等相关资料,要求申报单位检测指定的项目。

2.6 功效成分、特征成分、营养成分及卫生学指标的检测方法应依照其产品适用的方法学范围选择国家标准、卫生部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际上权威分析方法进行测定。

2.7 在没有相应的标准方法之前,其产品中所声称(具有)的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的检测方法及检测所需的标准品对比品及专门试剂均由申报单位提供,并讲明其产品中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分析方法的来源。

如属自主开发研究的分析方法,需提供方法学研究的相关资料,同时将方法学研究的资料报卫生部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协作组(中国疾病预防操纵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备案,必要时卫生部将组织方法学验证,其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

2.8 检验机构受理保健食品检测时,申报单位应提供该产品的配方、工艺及企业标准等相关资料。

2.9卫生部对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的检测机构进行认定,检测机构的名单由卫生部门公布。

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检测工作应在卫生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

违禁成分的检测由卫生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附表1:下列类型的产品、或下列原料为主的产品指标检测项目表产品类型检测项目1 固体水分、灰分2 口服液可溶性固形物、pH3 海产品镉4 鱼油类酸价、过氧化值(降血脂类产品需检测胆固醇)5 茶叶有机氯农药残留(六六六、滴滴涕)6 红曲黄曲霉毒素B1、桔青霉素7 中药材汞、六六六、滴滴涕8 9 苹果、山楂片剂和胶囊展青霉毒素崩解时限10 抗疲劳、减肥和改善生长发育的产品违禁药物附表2:功效成分和特征成分检测项目表1 营养素补充剂产品中标识的营养素(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2 五加科参类皂甙膳食纤维3 蕈类(灵芝、蘑菇等)腺苷4 冬虫夏草菌丝体5 红景天类红景天甙6 芦荟类芦荟甙7 大蒜类大蒜素8 螺旋藻类蛋白质、胡萝卜素、维生素B1、维生素B29 茶叶类茶多酚10 魔芋类膳食纤维11 纤维素类膳食纤维12 磷脂类丙酮不溶物、乙醚不溶物(原料)13 红曲类洛伐它丁14 植物油类脂肪酸、维生素E15 动物油类脂肪酸16 初乳类免疫球蛋白17 鹿血类蛋白质、氨基酸18 蚂蚁类锰、蛋白质19 蚯蚓类蚓激酶(溶纤酶)、蛋白质20 蛇、蝎等蛋白质、氨基酸21 角鲨烯角鲨烯22 蜂皇浆10-羟基癸烯酸23 蜂花粉、蜂胶总黄酮24 甲壳质产品脱乙酰度,产品如为复方应检测原料的脱乙酰度蛋白质、氨基酸25 蛋白质、氨基酸制品26 褪黑素产品褪黑素产品原料(褪黑素)需提供原料纯度证明并检测3保健食品中功效成分的检验方法见附件1附件1目录1. 保健食品中红景天甙的测定2. 保健食品中大蒜素的测定3. 保健食品中芦荟甙的测定4. 保健食品中脱氢表雄甾酮(DHEA)的测定5. 保健食品中吡啶甲酸铬的测定6. 保健食品中盐酸硫胺、盐酸吡哆醇、烟酸、烟酰胺和咖啡因的测定7. 保健食品中肌醇的测定8. 保健食品中肉碱的测定9. 保健食品中α—亚麻酸、γ—亚麻酸的测定10. 保健食品中免疫球蛋白IgG的测定11. 保健食品中水溶性粗多糖的测定12. 保健食品中人参皂甙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13. 保健食品中原花青素的测定14. 保健食品中核苷酸的测定15. 保健食品中洛伐他丁的测定16. 保健食品中中药功效成分的鉴不方法17. 保健食品中银杏叶总黄酮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18. 保健食品中异麦芽低聚糖、低聚果糖、大豆低聚糖的测定19. 保健食品中金雀异黄素的测定20. 保健食品中茶氨酸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21. 五味子类保健食品中五味子醇甲、五味子甲素和乙素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22. 保健食品中腺苷的测定23. 保健食品中褪黑素的测定附: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验方法协作组提供的检验方法1.保健食品中人参总皂甙的测定2.保健食品中总黄酮的测定3.壳聚糖的游离氨基测定及脱乙酰度的计算4.蚓激酶活性的测定5. 乙醚不溶物、丙酮不溶物的测定6.角鲨烯的测定1.保健食品中红景天甙的测定Determination of salidroside in health food第一法高效液相色谱法1 范围本方法规定了保健食品中红景天甙的测定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以红景天为要紧原料的保健食品中红景天甙的测定。

本方法的检出限:0.02μg。

本方法的线性范围:0.01~0.50μg/mL。

2 原理将混匀的试样使用甲醇进行提取,依照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检测器定性定量检测。

3 试剂除非另有讲明,在分析中仅使用双蒸水。

3.1 乙酸钠分析纯。

3.2 甲醇优级纯。

3.3 石油醚分析纯。

3.4 红景天甙标准溶液准确称量红景天甙标准品0.0200g,加入甲醇溶解并定容至10mL。

此溶液每mL含2.0mg红景天甙。

4 仪器4.1 高效液相色谱仪:附紫外检测器(UV)。

4.2 超声波清洗器。

4.3 离心机。

5 分析步骤5.1 试样处理5.1.1 液体试样:准确量取摇匀后的液体试样20mL于50mL容量瓶中,先加入25mL甲醇,超声10min后用甲醇定容至刻度,混匀,经0.45m滤膜过滤后供液相色谱分析用。

5.1.2 固体试样:取20粒以上片剂或胶囊试样进行粉碎混匀,准确称取适量试样(精确至0.001g)于50mL容量瓶中,加入甲醇, 超声提取10min。

取出后加入甲醇定容至刻度,混匀后以3000rpm/min离心3min。

经0.45m滤膜过滤后供液相色谱分析用。

5.2 液相色谱参考条件5.2.1 色谱柱: C18柱 4.6×250mm,5μm。

5.2.2 柱温:室温。

5.2.3 紫外检测器:检测波长 215nm。

5.2.4 流淌相:甲醇:0.02mol/L乙酸钠溶液=9:91。

5.2.5 流速:1.0mL/min。

5.2.6 进样量:10L。

5.2.7色谱分析:取10μL标准溶液及试样溶液注入色谱仪中,以保留时刻定性,以试样峰高或峰面积与标准比较定量。

5.3 标准曲线制备分不配制浓度为0.0、0.01、0.02、0.05、0.20、0.50μg/mL红景天甙标准溶液,在给定的仪器条件下进行液相色谱分析,以峰高或峰面积对浓度作标准曲线。

5.4 分析结果的表示5.4.1 计算h1× C ×VX = ———————————h2×m×1000式中: X -试样中红景天甙的含量,mg/g;h1 -试样峰高或峰面积;C -标准溶液浓度,μg/mL;V -试样定容体积,mL;h2 -标准溶液峰高或峰面积;m -试样质量,g。

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6技术参数准确度方法的回收率在91.7%~98.6%之间。

同意差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2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

第二法极谱法1 范围本方法规定了保健食品中红景天甙的测定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以红景天甙为要紧功效成分的保健食品中红景天甙的含量测定。

本方法的最低检出量为0.05μg。

若取1.00mL液体类试样,其最低检出浓度为0.05mg/L;若取0.25g固体类试样、则最低检出浓度为0.2mg/kg。

本方法的最佳线性范围为0.1μg/mL~1.0μg/mL。

2 原理保健食品中红景天甙用甲醇提取,D—101型大孔吸附树脂净化处理,经亚硝基化后,其衍生物在硼砂溶液中具有电活性,在滴汞电极上还原产生极谱波。

用峰电位定性,以试样与标准的峰电流(I"p)比较定量。

3 试剂除注明外,试剂为分析纯,实验用水为重蒸馏水。

3.1 甲醇。

3.2 D—101型大孔吸附树脂。

3.3 饱和硼砂溶液。

3.4 0.2%盐酸溶液。

3.5 2mol/L亚硝酸钠溶液。

3.6 1.0mg/mL红景天甙标准贮备溶液:准确称取0.1000g红景天甙对比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于烧杯中,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mL容量瓶。

此溶液每毫升含红景天甙1.0mg,冰箱保存。

3.7 10.0μg/mL红景天甙标准使用溶液:准确吸取红景天标准贮备溶液1.00mL于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

此溶液每毫升含红景天甙10.0μg。

4 仪器与设备4.1 极谱分析仪。

4.2 超声波清洗机。

4.3 Φ10mm×150mm玻璃层析柱。

5 分析步骤5.1 试样的制备及予处理5.1.1 液体类试样(如保健酒、口服液、饮料等)准确吸取摇匀的试样液1.00mL于5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供测定用。

5.1.2 一般固体类试样(如保健茶、蜜片、胶囊等)准确称取经粉碎并过20目筛的试样0.25g,置50mL三角瓶中,加入10mL甲醇,于超声波清洗机超声提取10min、过滤,滤液收集于50mL容量瓶中。

再加入10mL甲醇于三角瓶中,重复超声提取一次,合并滤液于上述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供测定用。

5.1.3 个不组分复杂的固体类试样个不组分复杂的固体类试样需经柱层析净化处理。

层析柱制备。

取适量D—101型非极性大孔吸附树脂于烧杯中,加水洗涤数次,缓缓倾入Φ10mm ×150mm玻璃层析柱内,湿法装柱、树脂约高50mm,10mL甲醇注入层析柱上端进行淋洗,弃淋洗液。

净化。

按5.1.2节处理、提取试样,准确吸取10.0mL提取试液,缓缓注入层析柱上端,用玻璃蒸发皿收集流出液。

再吸取10mL甲醇分两次注入层析柱进行淋洗、合并流出液于蒸发皿中,置70℃恒温水浴挥干,用水溶解移入10mL容量瓶中,水稀释至刻度,供测定用。

5.2 极谱分析参考条件单扫描极谱法(SSP法)。

选择起始电位为— 400mV,终止电位— 900mV,扫描速度250mV/S,三电极,二次导数,静置时刻5s及适当量程。

于峰电位(Ep)— 600mV(vs.SCE)处,记录红景天甙的峰电流(I"p)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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