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二)学习资料
整理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二)
20 年 月 日A4打印 / 可编辑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四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四)1.建筑工程1.直流深井降水,当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可否调整粗砂的定额含量?答: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在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子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并相应调整粗砂的含量。
2.机械土方施工中,各类基础排水措施如何计价?答:如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并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土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3;不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而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水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6。
所谓止水帷幕,指用于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基底流入基坑而设置的幕墙状竖向截水体。
例如,用于地下室基坑支护系统的钻孔灌注桩与水泥搅拌桩(或高压旋喷桩等)的组合墙、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地下连续墙等。
3.水泥搅拌桩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是否还应计算定额的材料费?答:空搅部分仅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其余不计。
4.冲孔桩机带冲抓锤和带冲击锤的成孔定额按桩长不同设置定额子目,但如建筑物带地下室产生空桩,导致桩长和成孔长度相差较大时,应如何套用定额?答:应按单桩成孔长度套用相应定额。
5.现浇混凝土斜梁是否可以参照上册P118第10点斜板的有关规定执行?答:可以。
6.保温工程8-1~8-4墙面保温砂浆定额中保温浆料的定额含量是否有误?答:定额未考虑墙面砂浆的压实偏差系数,经测算,定额含量及基价调整如下:7.定额11-227~11-228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是否有误?答:有误,其他材料费均应调整为42元,同时调整相应定额材料费和定额基价。
8.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中人工降效和机械降效的计算基数为规定内容中的全部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机械台班费。
如按动态管理办法的要求采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计价的,发生价差时,其差价是否纳入计算基数?答:应纳入计算基数。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交底资料
费用组成对比:
根据“13版计价规范”和建标〔2013〕44 号文“费用项目组成”,我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及造 价组成内容如下表: 建标〔2013〕44号文费用项目 浙江省18版规则费用定额项目 费用构成要素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企业管理费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用
费用构成要素
人工费 材料(工程设备)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
1 1 ) 倡导分 段结算
积极推行分阶段或按月确定工程造价、按月支付 工程价款的结算模式,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多个期中结算的形象进度节点,工程完工后再汇 总各部分结算文件即为竣工结算文件。
1 2 ) 深化动 态管理
增设了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动态管理章节,对价格 风险分担、动态调整办法、工期延误处理等方法 作进一步规范,明确了招标风险警戒值作用和招 标控制价可根据当地建设市场情况作合理浮动, 细化了合同价款调整、结算及支付的规定。
造价形成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规 费
造价形成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费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13版规范对应项目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单价措施项目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规 费
总价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 规 费
利 润
规 费
利 润
规 费
税 金
税 金
税 金
税 金
税 金
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建筑安装工程费(造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
7)取 消 工 程类别
取消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将企业管理费与工程类 别脱钩,淡化费率标准与建设规模、设计标准之 间的关系。
8)完 善 取 费费率
根据计价内容,将其他项目费中施工总承包服务 费(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甲供材料设备保管 费)的费用计算比例上升为费率标准,并增设标 化工地、优质工程预留费等概算其他费用的取费 费率。
浙江03定额综合解释及补充定额
关于印发“2003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的通知浙建站定(2006)11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本省建设工程2003版计价依据自2004年10月1日施行以来,我们陆续收到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反映的一些问题。
为推进“计价规范”及03版计价依据的贯彻,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3号令)的规定,经研究,现将综合解释(一)、(二)印发给你们,与03版新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附:综合解释(一)(安装工程)综合解释(二)(建筑工程)综合解释(一)(安装工程)1.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能否采用简便的方法计取?答:可以。
超高增加费除按各册有关规定计算外,为方便计算,亦可按以下方法计取:首先估算出超高工程量约占总工程量的百分比,然后取定超高工程所需人工费占该工程总人工费的适当比例(例:%~2%),并以其为基数,按主册相应费率计算超高增加费。
不发生超高的工程不得计取超高增加费。
例:某电气安装工程总人工费是80000元,其中超高工程的人工费约占总人工费的1%,则该电气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应是80000×1%×33%=264(元),其中人工工资264元。
2.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是否要把脚手架搭拆费作为技术措施费单列?答:安装工程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脚手架搭拆费可按册说明的要求计算,一般计入工程直接费中,不另列为技术措施费,只有当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列为技术措施费时才单列。
3.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以下的内容,10Kv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4.电气安装工程中“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系统数量如何统计,有否统一的规定?答:有。
执行新定额后在一般情况下(系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只有由建筑物内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才能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当建筑物无变电所时,则以该建筑物主配电室照明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数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因为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系数。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二)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 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 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 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 T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 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 和0.92 ,其余不变。
定额中S M W(Soil Mixed Wall )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 1.15 , ........ ”。
浙江地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综合解释(二)(建筑
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建筑1、套用打锚杆桩定额时,是否可按桩基说明中的打斜桩规定将其打桩人工及机械乘系数?答:打锚杆桩定额已考虑斜打因素,套用定额时不乘系数。
2、高压旋喷桩的喷浆浆体材料(含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定额消耗量与设计不同时,可否调整?答:可按设计用量调整。
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三、第9条规定现浇混凝土板坡度大于10°-60°以内时,模板定额中的钢支撑、人工含量分别乘相应系数,其对应的混凝土和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是否也乘系数?答:混凝土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乘系数,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不乘系数。
4、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如何组价?答:按现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加搅拌费及泵送费组成。
例如:C20(20)的现场自拌泵送混凝土的定额配合比单价为176.49元/m3(见下册P298页151#)+搅拌费9.6元/m3+泵送费5.4元/m3 合计为191.49元/m3。
如泵送高度超过60m 时,每增高10m内,另增5%泵送费。
5、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量是如何计算的?答: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已包含在相应的钢筋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6、上册P328道路面层的工作内容中有抹平及养护内容。
抹平是指何面层抹平?答:抹平是指混凝土表面抹平,如设计需加浆抹平者,另套第十章10-5水泥砂浆随捣随抹定额。
7、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在工作内容中有挖、填土内容,为何在定额分析中无此内容?答: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均包括池坑土方的开挖、回填及基坑排水,其人工、机械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
8、外墙外保温补充定额(11B—3、4)中抗裂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及厚度定额是如何考虑的?答:该定额中的抗裂防水砂浆是按1:3水泥砂浆掺水泥重量的25%的防水抗裂胶浆拌和而成,厚度是按4mm考虑的。
如设计使用的材料或厚度不同时,均可调整。
9、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不同檐高划分的,高低联跨的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如何套用定额?答: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按脚手架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面积,并套用相应的综合脚手架定额。
浙江2010综合解释
浙江2010综合解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问题综合解答1、住宅小区、厂区内的园林绿化(含景观),以及按市政标准设计的附属道路等专业工程连同建筑工程整体发包时,其工程类别和取费标准如何确定?答: 住宅小区、厂区内的园林绿化(含景观),以及按市政标准设计的附属道路等专业工程连同建筑工程整体发包时,如招标文件要求总承包单位需同时满足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等各专业相应施工资质的,其园林绿化(含景观)、附属道路等按各自专业的类别标准确定工程类别并取费;如招标文件对总承包单位无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施工资质要求的,则园林绿化(含景观)、附属道路等并入建筑工程取费。
2、建筑工程中地下连续墙单独发包时,其工程类别和取费标准如何确定?答:建筑工程中地下连续墙单独发包时,其工程类别按专业打桩一类工程确定,并按相应费率取费。
3、市政、园林工程中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的适用范围如何?答: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不受市政、园林工程中的专业限制,只要满足边施工边维持通车条件的工程,均可计取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4、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周围的彩钢板护栏,其费用能否另行计算?答:市政工程施工时,若施工现场禁止通行的,其现场两端的彩钢板护栏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不另行计算;如在边施工边维持通车情况下搭设的彩钢板护栏,其费用应根据市政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的相应规定,按第六章“脚手架及其他工程”中“彩钢板施工护栏”的相应子目进行列项计算。
5、根据宁波市物价局、市城管局“关于核定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的通知”(甬价费[2010]139号),按重量计算建筑余土外运及处置费时,建筑余土工程量应该如何计算?答:根据宁波市近几年来的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建筑余土工程量宜按以下公式计算:33建筑余土工程量(t)=建筑余土天然密实体积(m)×天然密实状态平均容重(t/m)3式中,天然密实状态平均容重(t/m):一、二类土取1.6;三类土取1.8;四类土取2.0。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二)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二)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一)综合解释(三)1.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中,水泥搅拌桩等施工产生的涌土、浮浆的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计算,结算时能否按实调整?答: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定额执行,结算可按实调整。
2.PC工法组合钢管桩是否适合套用打钢管桩定额?答: PC工法组合钢管桩与钢管桩施工工艺不同,不适合套用打钢管桩定额。
3.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钢筋工程量计算时应按中心线长度计算还是外边线长度?答: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1)》中保护层厚度为受力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
而图集16G101-1发布后,原图集已废止,新图集中明确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指最外层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
18定额中桩螺旋箍筋长度计算公式已明确C为“主筋保护层厚度”,不受图集变化影响。
4.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 ALC蒸压轻质混凝土隔墙是否能套用轻质条板隔墙子目?答:由于两者的安装工艺及施工方法不同,ALC蒸压轻质混凝土隔墙不适合套用轻质条板隔墙子目。
5.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单跑楼梯上下平台按楼板还是休息平台套用定额不明确。
答:单跑楼梯上下平台与楼梯段等宽部分的平台面积并入楼梯面积内计算。
6.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装配式结构构件安装,“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成品构件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以“m³”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配管、套管、线盒及单个0.3㎡以内的孔洞、线箱等所占体积。
”装配式楼板与柱、烟道交接处预留的洞口是否也属于0.3㎡以内的孔洞?答:装配式楼板外边线与柱、烟道交接处预留的缺口也适用于此计算规则,对应外边线的缺口面积在0.3㎡以内的不扣除。
7.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中,柱(梁)面一般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如何调整?答:柱(梁)面一般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墙面一般抹灰每增减1mm定额调整。
2010版浙江省预算定额综合解释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综合解答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综合解答一、2010版浙江省概算定额及其他费用定额(一)、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及《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在我市何时开始执行?答: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颁发<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2010版)的通知》(建建发 [2011]239号)文件的规定,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及《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我市同期开始执行,与其相抵触的2003版概算定额、其他费用定额和相关文件、规定同时停止使用。
(二)、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用采用什么依据进行编制?答:市政(轨道交通<地铁>工程除外)、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用仍以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为依据进行编制。
(三)、2010版浙江省概算定额执行后,我市建设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作何调整?答:2010版浙江省概算定额执行后,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调整如下:1、建筑(装饰)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1)建筑(装饰)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表1~(1)(2)建筑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综合价格指数调整法计算程序表表1~(2)注:1、本计算程序表仅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单位工程。
2、本计算程序表中所指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即为2010版基期价格的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之和。
2、安装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表2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仍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1年第3期“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0定额综合解释一、二、三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2020年杭州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咨询问题答复参考意见 (第二期)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规定。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该
检测费用单独列入工程概预算,在工程建
设其他费中列支,并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检
测活动,不得挪作他用,建设单位需要乘系数。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P24页注:工业设备安装及不与建构物同步交叉配合施工(即单独进场施工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乘以系数1.4。该工程属于交叉施工,不能乘1.4系数。
2
安装工程中地下室是否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按超高建筑在地下室对应的投影面积同比例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2020年杭州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咨询问题答复参考意见(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1-08-02
杭州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咨询问题答复参考意见是根据我中心网上受理的建设工程计价咨询事项内容,在前期组织有关专家研讨基础上进行整理而成,不定期发布,供各方参考借鉴。省、市造价管理机构有新颁布的补充定额及定额综合解释等规定的,以新颁布的为准。
对拉螺杆可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1-280子目;如发生墙面螺栓堵眼等按地下室混凝土外墙定额规定计算。
二、市政专业
序号
问题内容
答复参考意见
1
DN3000顶管施工时,由于顶管施工原路线影响陈年桥墩基础,即采用多个中继间以实行顶管纠偏,顶管路线由直线变为曲线。现求问人工费、机械费该如何取值?
机械造型是指设计有明显起伏的绿地;机械起坡是指设计坡度单一的绿地。3%以内的起坡不适用于绿地起坡定额,绿地起坡不包含绿地细平整工作内容。
3
大树移栽:如Φ25香樟移栽建设单位要求移栽运距为1km;定额大树迁移机械运输距离按10km以内编制;定额是否需要根据大树迁移机械运输定额进行运距换算?如需换算,应如何换算?
浙江定额综合解释资料
浙江定额综合解释资料附件:浙江省建设⼯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浙江省建筑⼯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积是否⼩于室内平⾯⾯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平⾯积作为⼯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类⼈⼯可并⼊定额⼈⼯费计取相应费⽤。
2、同⼀槽、坑内⼟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基槽坑如有不同⼟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的底表⾯⾄开挖槽坑上⼝⾼度计算,如开挖深度⼤于某类别⼟⽅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泥⼟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1⽇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泥搅拌桩的⼯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泥⼟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说明,⽔泥搅拌桩的⼯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泥搅拌桩⼯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积。
桩长按原定额⼯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法⽔泥搅拌桩套⽤定额时,相应定额的⼈⼯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法⽔泥搅拌桩,即型钢⽔泥⼟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泥搅拌桩内插⼊型钢形成的复合档⼟截⽔结构。
⾼压旋喷桩喷浆⼯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浙江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解释及相关文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解释及相关文件(一九九四~二零零一)第一章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综合解释一、总说明及建筑面积1、84定额的综合解释条款是否仍适用于94定额?答:84定额的综合解释,只适用于84定额。
对94定额中有关问题的解释,一律以新的综合解释为准。
2、同一建筑物内,有部分檐高在20米以上,另一部份檐高在20米以内,塔吊的垂直运输增加费应如何计算?答:均按檐高在20米以上计算垂直运输增加费用。
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如何划分?答:每100平方米超高部分建筑面积增加费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划分如下:单位:元答:仍按檐高20米以内的标准每平方米4元执行。
5、在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时,凸出屋面的旋转式观光厅,可否计算超高高度?答:可以计算建筑物超高高度。
6、现浇斜屋面住宅的跃层,如何计算建筑面积?答:跃层的净高均大于2.2米者,按跃层的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跃层的最高点高于或等于2.2米,最低点高于1.6米时,按跃层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二分之一计算。
二、册说明1、定额子目所列的砼二次分析中碎石未分具体规格,其价差如何计补?答:为简化计算,便于结算,砼中的碎石材料价差计补时,按碎石综合价格直接调整基价差,综合的权数如下:碎石料径(mm)综合权数(%)6-13 2013-25 3025-38 50砼中的碎石基价(94年)综合价格为43.56元/T。
各地造价信息中心也应据此增发砼的碎石综合市场信息价。
2、册说明四-2规定:甬、温、舟三市的砼配合比定额中水泥用量和部分市(地)采用强度等级在C15及C15以上的卵石砼配合比定额中的水泥用量,是否按单项定额分别调整?答:应以一单位工程为单位,统一调整水泥用量。
例如:某一幢大楼的钢筋砼基础、柱、梁、墙、板和雨篷、阳台等全部砼配合比定额中的水泥合计用量为1000T,则甬、温、舟三市应增加的水泥定额用量为1000Tⅹ2.5%=25T;部分用卵石砼的市(地),在一单位工程中,使用C15及C15以上的卵石砼配合比定额中水泥的合计用量为1000T,则应合计减少水泥量为1000Tⅹ(1-0.975)=25T。
关于印发2024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和补充定额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版计价依据”综合说明和补充定额的通知浙建站定(2024)27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为推动本省建设工程2024版计价依据的正确贯彻实施,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方法》(省政府第173号令)的规定,现将综合说明(三)和外墙外保温(2)等补充定额印发给你们,与本省03版计价依据配套运用。
附件1:综合说明(三)附件2:外墙外保温(2)补充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抄送: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附件1综合说明(三)(建筑)1、套用打锚杆桩定额时,是否可按桩基说明中的打斜桩规定将其打桩人工及机械乘系数?答:打锚杆桩定额已考虑斜打因素,套用定额时不乘系数。
2、高压旋喷桩的喷浆浆体材料(含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定额消耗量与设计不同时,可否调整?答:可按设计用量调整。
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三、第9条规定现浇混凝土板坡度大于10°-60°以内时,模板定额中的钢支撑、人工含量分别乘相应系数,其对应的混凝土和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是否也乘系数?答:混凝土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乘系数,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不乘系数。
4、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如何组价?答:按现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加搅拌费及泵送费组成。
例如:C20(20)的现场自拌泵送混凝土的定额协作比单价为176.49元/m3(见下册P298页151#)+搅拌费9.6元/m3+泵送费5.4元/m3 合计为191.49元/m3。
如泵送高度超过60m 时,每增高10m内,另增5%泵送费。
5、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量是如何计算的?答: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已包含在相应的钢筋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6、上册P328道路面层的工作内容中有抹平及养护内容。
抹平是指何面层抹平?答:抹平是指混凝土表面抹平,如设计需加浆抹平者,另套第十章10-5水泥砂浆随捣随抹定额。
7、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在工作内容中有挖、填土内容,为何在定额分析中无此内容?答: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均包括池坑土方的开挖、回填及基坑排水,其人工、机械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
综合解释(二)(建筑工程)
综合解释(二)(建筑工程)1. 满堂基础下翻梁的土方工程量如何计算?答:应按下翻梁砖模外侧的宽度,乘砖模外侧的长度,再乘满堂基础垫层底至下翻梁垫层底的深度以m3;计算。
2.在打现场预制方桩时,如采用轨道平车供桩的,可否按第四章(P.99)说明六第6条规定执行?答:采用轨道平车供桩的,运距在500m以内时,可按Ⅱ类构件运距在1km以内的运输定额,乘系数0.70计算。
即定额〔4-415 —(4-416×4)〕×0.73. 现拌泵送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时,如何计算搅拌费和泵送费?答: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执行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时,除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组价外,应另行增加搅拌费96.00元/10m3(其中人工费52元、机械费44元),泵送费54.00元/10m3(其中人工费10元、机械费40元),檐高超过60m时,±0.00m以上部分的混凝土每增高10m以内,增加5%泵送费,人工费、机械费同步调整。
4.如何正确执行定额中规定的钢筋长度计算规则?答:定额中钢筋长度的规定,是按常规施工工艺计算的,当设计(规范)有规定时,应按设计(规范)规定计算,当设计不明确时,可按定额规定计算。
5. 上册(P. 200)定额4-401地下连续墙钢筋网片的就位、安放定额基价是否有误?答:该定额的基价(1593元/t)有误,应改为184元/t,其中机械费改为157.33元,交流电焊机改为0.139台班,履带式起重机改为0.077台班。
6. 下册(P. 40)定额10-148、10-149单独大理石扶手的基价是否有误?答:有误,更正如下:材料中的圆钢φ10以内原单位t改为kg、原单价2299.00元改为2.299元。
定额子目10-148 原基价3789元改为1492元,材料费3689.54元改为1392.83元。
定额子目10-149 原基价4258元改为1961元,材料费原4144.04元改为1847.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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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二)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管沟土方回填工程量,是否需要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答:管沟土方回填,不分管径,均按实计算。
2、锚杆(土钉)钻孔孔径,定额是按多少考虑的?如设计孔径与定额不同时,如何调整?
答:定额仅适用于基坑围护的土钉墙,孔径按100mm以内综合考虑。
孔径超过100mm,在150mm以内时,定额中的纯水泥浆、木质素磺酸钙和灰浆搅拌机、液压注浆泵的用量,按比例换算。
3、地下室混凝土外墙及其有防水等特殊要求的内墙,设计要求采用止水对拉螺栓时,如何套用定额?
答: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时,每100平方米模板定额中的六角带帽螺栓增加85kg、人工增加1.5工日,相应定额的钢支撑用量乘以系数0.9。
4、设计采用螺纹钢筋作为箍筋时,定额如何套用?
答:普通钢筋制作安装定额按圆钢、螺纹钢分别编制,当设计采用螺纹钢筋作为箍筋时,其箍筋的制作安装套用圆钢相应定额进行换算。
5、何谓实腹和空腹钢构件,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答:实腹钢构件是指腹部构件能够在模型中参与承受轴力及弯矩(如H型钢柱等),如:H型钢柱、角钢、槽钢、工字钢、方管、矩管、箱形构件、T型钢、C型钢、Z型钢、圆管等;
空腹钢构件的腹杆或腹板不考虑承受轴力及弯矩,只对翼缘构件相对形状及稳定性起支撑作用,减少翼缘构件的计算长度(如格构式构件、蜂窝梁等)。
如:格构式构件、桁架、蜂窝梁、腹板连续开孔并且无补强的梁柱等。
它们之间的区别是腹板在轴线方向有否断开或减弱,有则是空腹构件,反之则是实腹构件。
如下图示:
6、需勘误的内容
(1)上册P.68页,定额2-132、2-134中的轻便钻孔机XJ-100台班单价为84.9,定额机械费分别为138.82、281.87,定额基价分别为1627、2070,分别更正为:台班单价为149.53,定额机械费为192.46、496.44,定额基价为1681、2284。
(2)上册P.84页,定额3-13和3-14表头中的“混凝土实心砖基础”增加一栏规格,分别为240和190。
(3)上册P.173附注,“阳台、雨篷支模高度超高时按板定额计算”,更改为“阳台、雨篷支模高度超高时,按板的超高定额计算;有梁时,展开计算并入板内工程量。
”
(4)下册P.107,定额12-5中项目名称“水泥砂浆”更改为“石灰砂浆”,材料表中的水泥砂浆1:2.5(单价:210.26元/m³)改为石灰砂浆1:2.5(单价:206.86元/m³),定额基价及定额材料费相应调整为定额基价908元;定额材料费238.73元。
(5)下册P.110,定额12-21中的材料“铝合金T型龙骨H=22”的计量单位为“m”、单价为3.50元,分别应更正为“m2”、12元;同时,定额的基价、材料费分别应由1589元、874.74元,更正为2490元、1775.74元。
(6)下册P.162,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四条附表(二)其他金属面工程量系数表内第三行的项目“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档”,更正为“操作台、走台”。
二、《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需勘误的内容
(1)市政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定额2-157~2-166中的沥青碎石(黑色)含量分别调整为8.739、10.924、13.109、15.294、2.185、8.739、10.924、13.109、15.294、2.185,定额材料费和定额基价按下表作相应调整:
(2)市政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定额4-1~4-24、4-31~4-36中的轴流风机100kW改为轴流风机30kW,台班单价为158.83元,定额机械费及定额基价按下表作相应调整。
三、《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电气安装工程中,管内仅穿钢丝不穿导线时,该如何套用定额?
答:管内仅穿钢丝不穿导线时,套用以下补充定额。
2、电气安装工程中,利用建筑物主筋作为引下线且主筋采用钢套筒连接的,定额如何套用?
答:套用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定额4-807利用建筑物主筋引下子目,基价乘以系数2.0,其跨接不再另外计算工程量。
3、户内干包式电力电缆头制安不装终端盒时如何套用定额?
答:干包电缆头不装“终端盒”时,称为简包电缆头,适用于一般塑料和橡皮绝缘低压电缆。
套用4-644~646定额时,取消未计价主材“电缆终端盒”。
四、《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定额编号1-308散播是指什么?
答:该定额名称有误,“散播”应更正为“散铺”,同时将本页附注中的“散播”更正为“散铺”。
五、《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1、单独发包的打桩工程如要求做围护桩时,如何套用费率?
答:单独发包的打桩工程如要求做围护桩时,其围护桩并入打桩工程项目套用专业打桩相应费率。
2、小区内道路施工套用何专业工程费率?
答:需要市政道路专业施工资质施工的小区道路工程,按市政工程道路相应费率执行。
3、使用《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3版)》时,施工取费如何计算?
答:由于2010版计价依据未编制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11年1月1日以后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使用2003版《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时,施工费用的取费基数及费率仍按2003版计价依据的规定计算。
由于03定额与10定额之间存在定额水平差,对应《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3版)》的市场人工信息价,可按当地市场人工信息价乘0.95系数作为《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03版)》的市场人工信息价。
4、2010版计价依据未编制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请问房屋修缮工程如何计算造价?
答:2010版计价依据未编制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等的修缮定额,为方便计算,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等的修缮项目,经双方约定,可按2010版相应预算定额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乘1.15系数后计算其直接工程费及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取费按2010版费用定额的相关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