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差错分类及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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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不良事件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参考)

护理不良事件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参考)

护理不良事件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参考)护理不良事件,是护理管理者最常见的困扰。

我们应平台粉丝要求,给大家分享一篇相关护理事故、护理差错的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

一、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为责任差错、事故;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而造成的为技术差错、事故。

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一)事故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护理事故为护理工作的红线,一旦踩线,即予辞退,并按医院个案追究规定承担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上的刑事责任)。

1、事故等级分类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

2、责任事故范围(1)对急、危重病人住院,借故推诿,片面强调条件(含制度)拒收入院,失去抢救时机,导致病情恶化或死亡者。

(2)擅离职守、工作失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3)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

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7)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8)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9)查对不严,抱错婴儿,引起医疗纠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助产工作中,不认真观察产程进展,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婴儿娩至厕所、地上、床上等,造成会阴Ⅲ度撕裂或损伤主要器官,造成功能障碍或产妇、婴儿死亡者。

护理差错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一)?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事故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具体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Ⅰ类差错(严重差错)定义: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举例: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3.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浪费者。

4..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昏迷、重危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疗而无功能障碍者。

凡精神病人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到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

精神科一级护理以上病人及重管室病人(包括三防病人)跑逃,在一小时内发现,24小时以内被找回,无不良后果者。

6..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

,7..危重病人(休克、昏迷、五衰等)未作床头交班者;对感染性和出血性等疾病,不按时测脉搏、血压和观察生命体征,出现休克发现不及时者。

8.延误或漏用抢救药品或治疗药品,如抗菌素、脱水剂、强心剂、利尿剂、镇静剂、呼吸兴奋剂、各种血管活性药物、胆硷脂酶复活剂等;临时用药超过30分钟,长期用药超过24小时;各种血管活性药剂量超过一倍或使用上述药物后未注明用药时间及剂量。

9.对患者有心功能有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能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付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护理差错和护理缺陷如何分类

护理差错和护理缺陷如何分类
(4) 在输液过程中,因护理不周所致刺激性或浓 度较大的药品漏于皮下,引起局部坏死者,体表 面积成人小于2%,儿童小于5%者。
(5) 因工作失职,误发放未灭菌或 灭菌不合格物品造成重大影响者。
(6) 护士缺乏慎独意识,涂改病历, 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者。
(7) 将新生儿腕带挂错,或母乳喂 养时错抱新生儿,虽经发现并予纠正, 但造成重大影响者。
6、 差错、事故发生后,护理部或科室要根据其性 质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出现差错事故的原 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并制订整改措施。根据差 错事故的情节及对患者的影响程度,确定差错、事 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7、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护理差错、事故检 测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与纠纷,应及时报告、 及时检查、及时采取可能减轻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 的应急措施,不得隐瞒、掩盖和拖延。
2、 在工作中,如果发生一般差错,当事人或知情人应及时向护士长报告, 并由护士长在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本上做好登记,每月上报护理部。
3、 在医疗护理活动中,一旦发生或发现护理事故及可能引起医疗事 故或纠纷的医疗过失行为时,,当事人或知情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护 士长报告,护士长向护理部主任报告;护理部要即刻逐级上报发生事 故的经过、原因、后果等并协同医院进行事故调查。如果发生严重差 错应逐级上报。
一、 护理事故及判定标准
护理事故的定义、分析均按卫生部颁布的《医疗 事故处理条例及分级标准》执行。在护理活动中, 有下列护理行为之一者即为事故。
1、 护理人员工作失职,如交接班不认真,观察 病情不严密,不按时巡视病房等,未能及时发现 病情变化而丧失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及严重 的人身损害者。
严重差错有哪些?
指在护理活动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 原因或者技术原因给患者造成严重不 良后果,但尚未构成护理事故者。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应视为严重差错

护理缺陷差错事故评定标准

护理缺陷差错事故评定标准

护理缺陷、差错、事故评定标准一、护理缺陷1、错做或漏做医嘱,经查对后发现杜绝。

2、错误地执行医嘱,经查对后发现(口服药在1小时内补发),未影响病人。

3、各种检查标签粘贴错误,及时发现杜绝。

4、理疗、雾化、膀胱冲洗等护理操作未在本班内完成或未进行交班。

5、发热病人已做处理、但体温未绘制在体温单上。

6、因护理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药物的浪费。

7、各种原因造成病人吸氧不通畅,又未及时发现者。

8、抢救物品、药品用后未及时清理或交班。

9、皮试结果未在医嘱单上体现。

10、对长期卧床需做预防压疮护理的病人本班内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11、各种特殊检查前未向病人交待相关的注意事项,发现后杜绝,未影响病人检查。

12、为患者测体温,超过半小时忘记收回体温表,未引起不良后果者。

13、术前准备不及时或完善,及时补救未影响手术按时进行者。

二、一般护理差错1、做皮试未看反应重复皮试者。

2、错做或漏做治疗1次;限时药给药时间提前或推后2小时以上者;错抄、漏抄常规性医嘱(含整理医嘱)已执行,造成治疗错误,但未引起不良后果者。

3、然后病员或高热病员漏划1℃以上体温者,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4、因护理不当而引起病人烫伤,面积在3cm²以内,深度为Ⅱ度以下者;压疮面积在3cm²以内。

5、术前准备不充分或备皮时轻度损伤皮肤而推迟手术时间者。

6、输血前未做相关检查、又未查对出来而造成病人未输血者。

7、因护理人员管理不善,致使在急诊抢救工作中,发生器材及一次性耗材缺少或因定期检查未落实导致运行障碍,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8、产后纱布遗留阴道内,24小时内发现取出,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9、消毒器械过期发出,被使用单位及时发现者。

10、已灭菌器械使用时发现有污物或血渍,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11、未构成大差错的其他护理方面的错误。

三、护理大差错1、错用、漏用毒、麻、限制类药品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易过敏药物,错注入或未按规定作过敏试验即用药,未产生严重后果者。

护理差错事故的分类及判定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的分类及判定标准

护理过失事故的分类及判定标准护理缺陷是指在护理活动下,因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规章和护理标准等造成护理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失误。

护理缺陷与护理过失事故判定标准不尽相同,护理缺陷包含内容比较广,包括事故、过失及未构成过失的缺点。

一、护理事故及判定标准护理事故的定义、分析均按卫生部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分级标准》执行。

在护理活动中,有以下护理行为之一者即为事故。

1、护理人职工作失职,如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严密,不按时巡视病房等,未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而丧失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及严重的人身损害者。

2、护理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如不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输错血、打错针、发错药;护理不周发生严重烫伤、Ⅲ度褥疮;对昏迷、躁动患者或小儿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患者坠床、结扎止血带未及时解除造成组织坏死、肢体残疾等;构成上述事件,造成患者严重不良后果或人身损害者。

3、手术室器械护士或巡回护士,清点纱布、器械有误以致使纱布或器械等异物滞留在患者体内或软组织内。

4、护理人员在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过程中,抢救药品及物品准备有误,延误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人身损害者。

5、发放未消毒或过期的手术包等物品,造成严重感染者。

6、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体外表积成人大于2%,儿童大于二、护理过失的分类及判定标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分级标准》中取消了医疗过失的概念并划归为四级医疗事故,但在护理工作中事故仅为极少数,护理过失仍为常见。

因此,抓好护理过失的防范,才能有效的防止护理事故的发生。

根据过失程度可分为严重过失和一般过失两大类。

1、严重过失指在护理活动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者技术原因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但尚未构成护理事故者。

凡具有以下行为之一应视为严重过失。

(1)护理人员未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治疗用药〔如抗肿瘤药物、特殊心血管药物、抢救用药、麻醉药、胰岛素等〕或上述药物发生投药、给药浓度、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错误,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事故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I类差错(严重差错)定义: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I 类差错。

举例: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3.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浪费者。

4•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昏迷、重危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疗而无功能障碍者,凡精神病人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到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

6.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

7•危重病人(休克、昏迷、五衰等)未作床头交班者:对感染性和出血性等疾病,不按时测脉搏、血压和观察生命体征,出现休克发现不及时者。

8•延误或漏用抢救药品或治疗药品。

如抗菌素、脱水剂、强心剂、利尿剂、镇静剂、呼吸兴奋剂、各种血管活性药物、胆硷脂酶复活剂等;临时用药超过30分钟,长期用药超过24小时;各种血管活性药剂量超过一倍或使用上述药物后未注明用药时间及剂量。

9•对患者有心功能有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能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付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10•护理工作中,因护理不当未尽到责任,造成H度褥疮,或热疗或保暖造成的灼伤,灼伤占体表面积>0.25%深度或浅H度类以上,短期治疗难以治愈者。

11.接产工作中,由于病情复杂或并有严重合并症,以致子宫破裂,经及时治疗而无严重不良后果者。

护理差错分类及评定标准

护理差错分类及评定标准

护理差错的分类及判定标准护理差错:凡在治疗和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违反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错误,或因技术水平低,增加病人痛苦,对病人造成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谓之差错。

差错的等级分类:护理缺点:对患者不造成影响或对患者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者。

一般差错:由于护士的原因给病人增加了一般性短暂、轻微的痛苦,虽没加重病情,有一定影响者。

严重差错:指护理人员工作上的错误而影响病人诊断、治疗或增加了病员的痛苦,使病情加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一、护理缺点1、口服药:错发,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2、静脉注射药:外漏,面积<5cm;错配,造成药液浪费,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3、留取标本:时间延误,但没影响检验结果。

4、病人发生压疮:Ⅰ度压疮。

5、执行医嘱:没有及时执行,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6、未造成一般护理差错的其他方面的缺点。

二、一般护理差错:1、错漏重要治疗1次或一般性治疗超过3天者2、将激素、抗生素、特效药、时间药投药时间提前或推后2小时者。

3、抄错、抄漏医嘱(包含整理医嘱)已执行,造成治疗错误,但未引起不良后果者。

4、错发、漏发治疗饮食或禁食病人误给饮食致使病人检查、诊断、治疗延误3天以上者。

5、采取体液标本时,由于采错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剂或采集量不够而重新采取者。

6、术前备皮刮破皮肤或误给饮食,影响手术按时进行者。

7、因管理不善,致使在急诊抢救工作中,发生抢救器材失灵,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8、一般情况下发生不消毒分娩,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9、产妇产后会阴撕裂、缝合不细致所致伤口出血者。

10、产妇产后纱布遗留阴道内,24小时内发现取出,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11、喂奶时错抱婴儿,或护理不周发生婴儿臀部轻度糜烂者。

12、消毒器械过期,发给使用单位者。

13、已灭菌器械使用时发现有污物或血渍者。

14、漏做皮试或观察结果,需再做者。

错做或漏做各种临床处置者。

15、未构成严重差错的其他护理方面的失误。

护理事故、严重差错评定标准

护理事故、严重差错评定标准

护理事故、严重差错评定标准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为责任差错、事故;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而造成的为技术差错、事故。

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事故: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事故等级分类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护理严重差错评定标准严重差错:是指由于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

评定标准:(1)错执行医嘱、敏试药未执行皮试而注射者。

(2)因护理不当造成病人二度压疮、烫伤,面积大于3平方厘米,或输液漏肿漏于软组织内3cm以上,虽未超过10平方厘米,但有皮肤坏死者。

(3)急救出诊接电话后5分钟未赶到救护车旁,而延误出车及抢救者。

(4)因服务态度问题发生护理纠纷或护理投诉,或其他原因发生护理纠纷造成影响者。

(5)抢救病人时,少用,多用或未用特殊药物而影响抢救效果。

(6)输错血或无故浪费血液20毫升以上者。

(7)发错剧毒药、麻醉药。

或发错其他药物引起病人头晕,恶心、腹泻等不良反应者。

(8)异物留在体内,压脉带留在肢体上未松解。

(9)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医师,而耽误治疗,增加患者痛苦者。

危重病人未按时监测生命体征,高热患者未按规定复测体温者。

或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而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0)将体温计折断在口腔、肛门内,造成黏膜损伤。

(11)因责任心不强、操作不正规、无菌观念差,各种注射导致局部红肿、感染者。

(12)监护失误,引流不畅,未及时发现,影响治疗,或各种护理记录不准确,影响诊断治疗。

(13)输错药物或漏给,少给药物、给错药、输入变质过期药物。

(14)紧急事件、公卫突发事件时不服从统一调度者。

护理差错的分类及评定标准

护理差错的分类及评定标准

护理差错的分类及评定标准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

一、严重护理差错1、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治疗用药,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易过敏药物,错注入或未按规定作过敏试验即投药,未产生严重后果者。

3、静脉输液或注射刺激性及浓度较大的药品、漏于皮下、引起局部坏死占体表面积的0.25%以下者。

4、输液输错病人、药物、剂量或输入发霉、变质、过期液体,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各种注射,由于消毒不全或部位选择不当,引起局部感染或因误伤神经引起神经短期麻痹,经采取措施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6、输错血未造成不良后果者,输血时污染血液或因加入药物发生溶血、凝血或输血瓶内掉入异物影响治疗抢救,造成浪费者。

7、因责任心不强或护理不周,造成Ⅱ度褥疮、Ⅱ度烫(烧)伤占患者体表面积0.25%以下者。

8、外用药物使用不当或配错浓度,引起Ⅱ度以下灼伤,占患者体表面积0.25 %以下者。

9、重危病人、全麻术后的病人或无陪伴患儿,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跌倒(或有陪伴,未向陪伴交待注意事项),致使病人发生轻度受伤者。

10、错、漏、损坏、遗失、未及时送检重要标本(脑脊液、胸水、腹水、导尿液、活检组织),影响检查结果者。

11、产妇出院时抱错婴儿,经发现及时换回者。

12、产后阴道破裂未及时发现处理,或会阴破裂、缝合不彻底引起出血,超过100ml者。

13、产后纱布或异物遗留阴道内,发生感染者。

14、误用未灭菌器械物品给病人检查或治疗,无不良后果者。

15、术前准备不充分,致使手术停顿时间达30分钟以上者;为寻找敷料、器械,致延误关腹、关胸、关颅时间达20分钟以上者(体外找到为护士差错,体内找到为医师差错);手术时体位不当,造成轻度压伤或功能障碍,短期内能恢复者。

16、接错手术病人或摆错手术体位、在消毒皮肤时发现者。

17、搬运病人时致引流管脱离,经紧急采取措施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护理事故差错分类评定标准【最新版】

护理事故差错分类评定标准【最新版】

护理事故差错分类评定标准1.事故: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1)事故等级分类: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2)责任事故范围: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

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技术事故范围:凡确因设备条件所限或技术水平低或经验不足而导致上述不良后果者。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2.差错: 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

如:(1)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2)错服、多服、漏服药(包括未服药到口),按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超过2小时者。

(3)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

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热敷等临床处置者。

(4)发生Ⅱ度褥疮、Ⅱ度烫伤,经短期治疗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5)误发或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者;手术病人应禁食而未禁食,以致拖延手术时间者。

(6)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备皮划破多处,而影响手术及检查者。

(7)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以致影响治疗而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事故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3.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浪费者。

4.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昏迷、重危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疗而无功能障碍者,凡精神病人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到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

6.7.危重病人(休克、昏迷、五衰等)未作床头交班者:对感染性和出血性等疾病,不按时测脉搏、血压和观察生命体征,出现休克发现不及时者。

8.延误或漏用抢救药品或治疗药品。

如抗菌素、脱水剂、强心剂、利尿剂、镇静剂、呼吸兴奋剂、各种血管活性药物、胆硷脂酶复活剂等;临时用药超过30分钟,长期用药超过24小时;各种血管活性药剂量超过一倍或使用上述药物后未注明用药时间及剂量。

9.对患者有心功能有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能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付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10.护理工作中,因护理不当未尽到责任,造成Ⅱ度褥疮,或热疗或保暖造成的灼伤,灼伤占体表面积>0.25%治疗难以治愈者。

11.接产工作中,由于病情复杂或并有严重合并症,以致子宫破裂,经及时治疗而无严重不良后果者。

12.不消毒分娩(特殊情况例外):产后会阴Ⅲ度裂伤以下(急产例外):缝合不彻底,引起阴道小量出血,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3.分娩时婴儿牌挂错或出院时婴儿调错,后被纠正者;或婴儿性别写错引起纠纷,或产下畸形(如无肛门婴儿)在24小时内未发现者;出院时抱错婴儿,出医院门后纠正的。

护理缺陷、事故、差错定性标准

护理缺陷、事故、差错定性标准

护理缺陷、事故、差错定性标准(总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护理缺陷定性标准及管理一、护理事故及判定标准1.护理人员工作失职,如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严密,不按时巡视病房等,未能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而丧失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及严重的人身损害者。

2.护理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如不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护理不周发生严重烫伤、严重压疮及院内压疮;对昏迷、躁动患者或小儿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患者坠床;结扎止血带未及时解除造成组织坏死、肢体残疾等;构成上述事件,造成患者严重不良后果或人身损害者。

3.手术室器械护士或巡回护士,清点纱布、器械有误以致使纱布或器械等异物滞留在患者体内或软组织内。

4.护理人员在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过程中,抢救药品及物品准备有误,延误抢救时机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人身损害者。

5.发放未消毒或过期的手术包等物品,造成严重感染者。

6.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体表面积成人大于2%,儿童大于5%者。

二、护理差错的分类及判定标准根据差错程序可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两大类。

(一)、严重差错指在护理活动中,由于护理人员自身原因或者技术原因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但尚未构成护理事故者。

凡具有下列护理行为之一应视为严重差错。

1、护理人员未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治疗用药(特殊心血管药物、抢救用药、麻醉药、胰岛素等)或上述药物发生给药浓度、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错误,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2、护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如使用过敏性药物时,错用或未按规定做过敏试验或原有药物过敏史者给予用药;采集血液等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血药需重新采集或损坏、遗失活检组织送检标本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3、因护理不当,如造成Ⅱ度压疮、浅Ⅱ度以下烫伤或婴儿臀部糜烂,手术时体位不当造成患者皮肤压伤及功能障碍者,卧床患者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等,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

护理差错事故分类标准事故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具体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Ⅰ类差错(严重差错)定义: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举例:1、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师,贻误治疗。

2、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3、输血不能按规程操作造成浪费者。

4、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住青霉素或未做皮试注射青霉素,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昏迷、危重病人、兴奋躁动、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疗而无功能障碍者。

凡精神病人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

精神科一级护理以上病人及重管室病人(包括三防病人)逃跑,在一小时内发现,24小时以内被找回,无不良后果者。

6、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

7、危重病人(休克、昏迷、五衰等)未作交接班者:对感染性和出血性等疾病,不按时测脉搏、血压和观察生命体征,出现休克发现不及时者。

8、延误或漏用抢救药品或治疗药品。

如抗菌素、脱水剂、强心剂、利尿剂、镇静剂、呼吸兴奋剂、各种血管活性药物、胆碱酯酶复活剂等;临时用药超过30分钟,长期用药超过24小时;各种血管活性药剂量超过一倍或使用使用上述药物后未注明用药时间及剂量。

9、对患者有新功能不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能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付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10、护理工作中,因护理不当未尽到责任,造成Ⅱ度褥疮或热疗或保暖造成的灼伤,灼伤占体表面积>0.25%,深度或浅Ⅱ度类以上,短期治疗难以治愈者。

护理差错分类及评定标准

护理差错分类及评定标准

护理差错的分类及判定标准护理差错:凡在治疗和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违反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错误,或因技术水平低,增加病人痛苦,对病人造成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谓之差错。

差错的等级分类:护理缺点:对患者不造成影响或对患者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者。

一般差错:由于护士的原因给病人增加了一般性短暂、轻微的痛苦,虽没加重病情,有一定影响者。

严重差错:指护理人员工作上的错误而影响病人诊断、治疗或增加了病员的痛苦,使病情加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一、护理缺点1、口服药:错发,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2、静脉注射药:外漏,面积<5cm;错配,造成药液浪费,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3、留取标本:时间延误,但没影响检验结果。

4、病人发生压疮:Ⅰ度压疮。

5、执行医嘱:没有及时执行,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6、未造成一般护理差错的其他方面的缺点。

二、一般护理差错:1、错漏重要治疗1次或一般性治疗超过3天者2、将激素、抗生素、特效药、时间药投药时间提前或推后2小时者。

3、抄错、抄漏医嘱(包含整理医嘱)已执行,造成治疗错误,但未引起不良后果者。

4、错发、漏发治疗饮食或禁食病人误给饮食致使病人检查、诊断、治疗延误3天以上者。

5、采取体液标本时,由于采错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剂或采集量不够而重新采取者。

6、术前备皮刮破皮肤或误给饮食,影响手术按时进行者。

7、因管理不善,致使在急诊抢救工作中,发生抢救器材失灵,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8、一般情况下发生不消毒分娩,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9、产妇产后会阴撕裂、缝合不细致所致伤口出血者。

10、产妇产后纱布遗留阴道内,24小时内发现取出,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11、喂奶时错抱婴儿,或护理不周发生婴儿臀部轻度糜烂者。

12、消毒器械过期,发给使用单位者。

13、已灭菌器械使用时发现有污物或血渍者。

14、漏做皮试或观察结果,需再做者。

错做或漏做各种临床处置者。

15、未构成严重差错的其他护理方面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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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差错的分类及判定标准
护理差错:凡在治疗和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违反制度和 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错误,或因技术水平低,增加病人痛苦,对病人造成直接 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谓之差错。

差错的等级分类:
护理缺点:对患者不造成影响或对患者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者。

一般差错:由于护士的原因给病人增加了一般性短暂、轻微的痛苦,虽没 加重病情,有一定影响者。

严重差错:指护理人员工作上的错误而影响病人诊断、治疗或增加了病员 的痛苦,使病情加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一、护理缺点
1、口服药:错发,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2、静脉注射药:外漏,面积v5cm ;错配,造成药液浪费,但能及时发现, 未造成后果。

3、留取标本:时间延误,但没影响检验结果。

4、病人发生压疮:I 度压疮。

5、执行医嘱:没有及时执行,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般护理差错:
将激素、抗生素、特效药、时间药投药时间提前或推后 2 小时者。

抄错、抄漏医嘱(包含整理医嘱)已执行,造成治疗错误,但未引起不 6、
未造成一般护理差错的其他方面的缺点。

1、 错漏重要治疗 1 次或一般性治疗超过 3 天者
3、 良后果
者。

2、
4、错发、漏发治疗饮食或禁食病人误给饮食致使病人检查、诊断、治疗延误3 天以上者。

5、采取体液标本时,由于采错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剂或采集量不够而重新采取者。

6、术前备皮刮破皮肤或误给饮食,影响手术按时进行者。

7、因管理不善,致使在急诊抢救工作中,发生抢救器材失灵,未造成不良
后果者。

8、般情况下发生不消毒分娩,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9、产妇产后会阴撕裂、缝合不细致所致伤口出血者。

10、产妇产后纱布遗留阴道内,24 小时内发现取出,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11、喂奶时错抱婴儿,或护理不周发生婴儿臀部轻度糜烂者。

12、消毒器械过期,发给使用单位者。

13、已灭菌器械使用时发现有污物或血渍者。

14、漏做皮试或观察结果,需再做者。

错做或漏做各种临床处置者。

15、未构成严重差错的其他护理方面的失误。

三、严重差错
1、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治疗用药,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易过敏药物,错注入或未按规定做过敏试验即投药,未产生严重后果者。

3、静脉输液或注射刺激性及浓度较大的药品,漏于皮下、引起局部坏死占体表面积的0.25%以下者。

4、输液输错病人、药物、剂量或输入发霉、变质、过期液体,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5、各种注射,由于消毒不严或部位选择不当,引起局部感染或因误伤神经
引起神经短期麻痹,经采取措施未产生不良后果者。

6、输错血未造成不良后果者,输血时污染血液或因加入药物发生溶血、凝
血或输血瓶内调入异物影响治疗抢救,造成浪费者。

7、因责任心不强或护理不周,造成n度压疮、n度烫(烧)伤占患者体表面积0.25%以下者。

&外用药物使用不当或错配浓度,引起n度以下灼伤,占患者体表面积0.25%以下者。

9、重危病人、全麻术后的病人或无陪伴患儿,因护理不当发生坠床、跌倒
或有陪伴,未向陪伴交代注意事项),致使病人发生轻度受伤者。

10、错、漏、损坏、遗失、未及时送检标本(脑脊液、胸水、腹水、导尿
液、活检组织),影响检查结果者。

合血标本采集错误并已送血库者、取错血、输错血,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1、产妇出院时报错婴儿,经及时发现换回者。

12、产后阴道破裂未及时发现处理,或会阴破裂、缝合不彻底引起出血,超过100 毫升者。

13、产后纱布或异物遗留阴道内,发生感染者。

14、误用未灭菌器械物品给病人检查或治疗,无不良后果者。

15、术前准备不充分,致使手术停顿时间达30 分钟以上者;为寻找器械、
敷料,致延误关腹、关胸、关颅时间达20 分钟以上者(体外找到为护士差错,
体内找到为医师差错);手术时体位不当,造成轻度压伤或功能障碍,短期内能恢复者。

16、接错手术病人或摆错手术体位、在消毒皮肤时发现者。

17、搬运病人致引流管脱离,经紧急采取措施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18、发错重病人的治疗饮食或禁食病人误给饮食造成不良后果者。

19、不遵守值班、交接班制度或擅离职守,病人病情发生重要变化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者。

20、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器材损坏锈蚀、药品过期、失效变质、霉烂,价值在100 元以下者。

21、供应室误将未灭菌处理或灭菌处理不合格的器材发出;发错器材包或包内少放、错放主要用物影响抢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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