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时审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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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发展学时审核操作规则
一、A类学时
1.教师参加省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平台上90学时集中项目培训,由培训机构网上认定学时,4月30日之前结业的予以登记。
2.网络培训5年周期内累计不超过50学时(含各高校开设的网络培训、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等,均需凭学时证明登记)。
3.教师参加非平台上的教育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的各类培训,需提供相关凭证进行登记,学时数以凭证上的时数为准。
二、B类学时
1.校本培训
学校须在每学年初将本校的校本培训计划报县教师进修学校,考核合格后登记学时,一般一年24学时,最高不超过40学时,5年内登记不超过120学时;
2.学历进修
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进修,中学教师参加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进修,在5年周期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180学时(但不抵扣90学时集中培训)计入总培训学时。
3.教研活动
每天8学时, 5年周期内累计不超过80学时。县级教研活动以县教研室提供参加活动人员名单为准进行登记,其余的均需提供相关凭证进行登记,学时数以凭证上的时数为准。
4.教科研
5年周期内累计不超过80学时。以相关证明为准进行登记,学时确认标准见下表。论文第二作者、课题参与者折半记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