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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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餐厅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餐厅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入职前需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证明无传染病及恶性疾病。

第六条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且每隔一年需要提交一次体检报告。

第七条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及工作区域,不得抽烟、喝酒、随地吐痰、梳头发、挠鼻子。

第八条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上班必须穿着工服,不得穿拖鞋上班。

男士不得留长发;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

第三章食材管理第九条餐厅食材应从固定合作商处进购,合作商需通过店内管理人员的筛选,确保食材来源可靠。

第十条餐厅应建立食材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购的食材进行查验,确保食材新鲜、无腐败变质。

第十一条每日上班及下班时,须检查店内食材存放情况,及时清理过期、不新鲜食材,不得将其用于餐食制作给顾客食用。

第十二条餐厅应建立食材追溯体系,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第四章加工制作管理第十三条餐厅应建立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餐厅应定期对加工制作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备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餐厅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第五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六条餐厅应建立餐饮服务管理制度,确保餐饮服务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餐厅应定期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餐厅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

第六章卫生管理第十九条餐厅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扫,确保餐厅环境整洁。

第二十条餐厅应建立健全卫生检查制度,定期对餐厅进行卫生检查。

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督,维护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员工在校用餐安全卫生、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向师生员工提供集中用餐服务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集中用餐包括学校食堂供餐、从供餐单位订餐和外购预包装食品等学校集中向师生员工提供食品的方式。

第三条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工作原则,建立教育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学校承担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学校的食品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和督导考核内容;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采取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监管档案,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牵头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学校供餐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件人员救治;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食堂从业人员营养培训;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范畴,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指导委员会,指导区域内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

餐饮店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店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店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消费者到店用餐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本店特制定此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加强餐饮店的食品经营工作。

二、人员管理1. 入职本店的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证明无传染病及恶性疾病,并办理健康证。

2. 在本店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且每隔三个月需要提交一次体检报告。

3. 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及工作区域,不得抽烟、喝酒、随地吐痰、梳头发、挠鼻子。

4. 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上班必须穿着工服,不得穿拖鞋上班。

男士不得留长发;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

三、食材管理1. 本店食材都是从固定合作商处进购,合作商已通过店内管理人员的筛选,故任何员工不得从别处来源不明的地方进购食材。

2. 食材须保证新鲜,如发现腐败变质或不新鲜的食材,可立刻要求退还,不得流入店内。

3. 每日上班及下班时,须检查店内食材存放情况,及时清理过期、不新鲜食材,不得将其用于餐食制作给顾客食用。

4. 工作期间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必须佩戴口罩,头发须包裹在工帽内。

四、场所管理1. 店内桌椅在每天开始营业和下班时必须擦拭一次,在每位客人用餐后必须重新擦拭。

2. 店内餐具必须经过仔细清洗后存放在消毒柜内。

3. 厨房内的所有烹饪工具要做到用完随时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4. 厨房地面要保持干净,定期清洗,不得有油渍、食物残渣等。

5. 厨房内的食材存放区域要合理规划,生食和熟食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6. 厨房内的垃圾桶要定期清理,不得满溢,并定期进行垃圾消毒。

五、食品加工管理1. 食品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加工工具要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保证工具的卫生。

3. 食品加工过程中,要定期检查食品的新鲜度和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食材,确保食品的安全。

六、食品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时要按照食品的保存条件进行,避免食品变质。

餐用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用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单位。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采购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加工制作制度,明确食品加工制作流程、操作要求和卫生标准。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遵守国家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和标准。

第五章餐饮具清洗消毒与保洁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与保洁制度,保证餐饮具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合格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和用品,定期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

第六章食品安全自查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明确事故处置流程、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餐饮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的食品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处理。

第二章从业人员管理第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严格执行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第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从业人员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从业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将其调整至非食品加工区域,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从业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做好个人防护。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九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进货时间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生熟食品分开、烧熟煮透。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管理,确保餐饮具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次的食品留样并进行记录。

第四章疫情防控措施第十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就餐场所的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通风。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就餐场所人员密度,避免人员聚集。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就餐人员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并对就餐人员进行健康提示。

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学校卫生

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学校卫生

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学校卫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标准、资料齐全。

镇〔县城〕连续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食物中毒事故、饮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1.重视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县政府将卫生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人大、政府领导,每年参加两次以上执法检查。

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或管理措施,档案资料齐全。

2.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工作。

实施卫生法律法规中长期规划,做到标本兼治,着力治本;B.卫生行政部门有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的计划,实施方案和总结;C.卫生监督部门监督监测频率符合地方法律法规标准的标准要求;监测方法正确,数据真实,评价结论准确;监督监测档案资料齐全;D.卫生许可标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符合要求,“五病”调离率达100%。

3.有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故的预防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饮用水安全事故、职业健康危害事故。

食品卫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自来水厂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1.食品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按照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进行审核后赋予其从事生产经营资格的行为,根据《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经营。

卫生许可是前置许可;食品、公共场所、自来水厂经营者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卫生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超过有效期限的卫生许可证均视为无证经营。

3.卫生许可证应按照规定进行年检。

监督检查的内容:〔1〕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二、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及其自备水源,应经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水源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3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

三、保温桶或锅炉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1、水质符合《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定期清洗保温桶或锅炉并记录;3、供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洁净,每周消毒一次;4、清洗人员和锅炉工应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生活用水(过滤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处理材料和使用的供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2、水质符合《生活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制度并予以落实;3、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应对过滤池、管道等进行清洗、消毒;4、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五、加强饮用水、生活用水的常规管理1、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报告;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校使用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3、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4、井水、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定期清洗水池、蓄水箱;5、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2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全体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消除不安全供水隐患,保障学生和教师饮水卫生安全,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餐饮厨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厨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厨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保障消费者用餐卫生。

第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九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索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

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存条件和保质期限等要求,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变质、过期、污染的食品。

三、食品加工与操作第十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加工操作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知识。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保持加工场所和设备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后勤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

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

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6、学校制订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由学院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

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要求统一使用自来水。

2、认真做好学生桶装饮用水工作。

对提供学生桶装饮用水的企业必须进行科学性的考察,签订供应合同,坚持索证,做好日常的质量监管。

3、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

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食品安全及饮用水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及饮用水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及饮用水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1. 食品采购(1)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合法、合规、安全的原则。

(2)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

(3)采购食品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有效证件和资料。

2. 食品储存(1)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分区、分类存放,保证食品存放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冷藏、冷冻食品应存放于专用设施设备中,保证温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食品储存容器应清洁、完好,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1)食品加工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2)加工生熟食品应分开,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3)食品加工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4. 食品销售(1)食品销售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食品质量。

(2)销售食品应明示食品名称、成分、保质期等信息,保证消费者知情权。

(3)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5.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3)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向全校师生公布。

第三条饮用水管理1. 饮用水源(1)学校饮用水源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2)学校应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

2. 饮用水设施设备(1)学校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设施设备,保证饮用水水质。

(2)饮用水设施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细菌、病毒等污染。

3. 饮用水供应(1)学校应保证饮用水供应充足,满足师生日常生活需求。

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公众饮用水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个较为全面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的概述:1. 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等。

2. 管理机构:建立相关饮用水卫生管理机构,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环境保护部门等,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3. 水源保护:制定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准则,加强对水源地的监测和保护措施,防止水源受到污染。

4. 水质监测:建立饮用水源地、供水管网和用户端的水质监测网络,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饮用水达到卫生要求。

5. 饮用水生产过程控制:制定生产工艺和操作规范,对水源采集、处理、消毒、储存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督,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水质安全。

6. 供水设施管护:建立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制度,对供水管网、水处理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7. 风险评估与管理:对供水系统中的潜在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和管理,如水源受到污染的风险、灾害事件的风险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8. 监督检查:建立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饮用水生产经营、供水单位和相关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9. 宣传教育:开展饮用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饮用水安全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10. 处罚制度:建立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对违法违规者进行惩罚,维护饮用水卫生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可能略有不同,上述内容仅为一般性概述,具体制度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制定。

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二)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预防水源污染和水质问题,保证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饮用水供水单位及相关部门。

二、责任与义务2.1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建立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并保证其执行。

餐饮客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客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本制度旨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2 餐饮服务单位应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积极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1 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2.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三、食品采购和验收3.1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制度,索取并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2 采购员应按照采购计划和要求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应注重食品的新鲜度、质量和安全。

3.3 采购的食品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验收员应认真检查食品的外观、保质期、标签等信息。

四、食品储存和管理4.1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仓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4.2 食品应按照分类、分区、分层的原则进行储存,注意食品的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4.3 食品的储存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品。

五、食品加工和制作5.1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加工过程控制制度,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5.2 食品加工工具应专用,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保养。

5.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循操作规程,注意食品的加热、冷却、熟化等环节,防止交叉污染。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6.1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种、剂量和使用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6.2 禁止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七、食品留样7.1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7.2 留样食品应存放在密封、防潮、防污染的容器中,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

八、餐饮具清洗消毒8.1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确保餐饮具的卫生和安全。

8.2 餐饮具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定期进行检测。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七篇)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七篇)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10、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武汉四初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

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6篇)

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6篇)

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一个学期一次),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3、明确专人为师生饮用水管理员。

并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4、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5、学校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6、在校内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7、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8、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的并节约饮用水的好习惯。

9、直饮水专人专管,责任到人;专人每天对直饮水龙头用酒精棉消毒,楼层阿姨负责直饮水机的卫生清洁。

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停水)应急预案为了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饮用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后勤副校长、总务主任组员:学生处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卫生老师二、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1、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学校电台、宣传栏等介绍有关“饮水卫生”的知识。

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

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责任1. 饮食服务提供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

2. 饮食服务提供者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餐饮服务许可证1. 饮食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2. 《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四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饮食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

2. 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不得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第五条从业人员培训与考核1. 饮食服务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2. 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3.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档案1. 饮食服务者应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2. 档案应包括食品采购、进货验收、库房管理、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食品采购与验收1. 饮食服务提供者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并索取相关证照和检验报告。

2. 采购人员应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当地食品监督管理机构反映采购食品的情况。

第八条食品加工与储存1. 饮食服务提供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

2. 食品应按照分类、分库的原则进行储存,保证食品卫生。

第九条餐饮具清洗消毒1. 饮食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2. 餐用具应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第十条餐厨废弃物处置1. 饮食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2. 餐厨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运输和处置。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自查1. 饮食服务提供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 自查情况应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厅防疫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厅防疫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厅防疫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在我市范围内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单位。

第三条餐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单位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第二章防疫措施第五条餐饮单位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明确防疫措施和要求,组织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培训,确保员工掌握防疫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餐饮单位应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员工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报告主管部门。

第七条餐饮单位应做好原料采购和进货查验,采购原料应来源可靠,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原料。

第八条餐饮单位应加强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做好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九条餐饮单位应加强食品烹饪过程管理,确保食品煮熟煮透,不得提供生食、半生食等高风险食品。

第十条餐饮单位应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采用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确保餐饮具干净卫生。

第十一条餐饮单位应做好餐厅内部环境清洁,定期消毒,保持通风良好。

第十二条餐饮单位应在餐厅明显位置设置疫情防控提示,提醒消费者做好个人防护。

第十三条餐饮单位应执行消费者限流措施,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拥堵。

第十四条餐饮单位应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员工和消费者的防疫意识。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五条餐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六条餐饮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七条餐饮单位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避免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十八条餐饮单位应做好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储存管理,确保食品储存条件适宜,防止食品变质。

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学校卫生

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学校卫生

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学校卫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资料齐全。

镇(县城)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食物中毒事故、饮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1.重视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县政府将卫生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人大、政府领导,每年参加两次以上执法检查。

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管理措施,档案资料齐全。

2.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工作。

A.部署实施卫生法律法规中长期规划,做到标本兼治,着力治本;B.卫生行政部门有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的计划,实施方案和总结;C.卫生监督部门监督监测频率符合地方法律法规标准的规要求;监测方确,数据真实,评价结论准确;监督监测档案资料齐全;D.卫生许可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符合要求,“五病”调离率达100%。

3.有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故的预防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饮用水安全事故、职业健康危害事故。

食品卫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自来水厂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1.食品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按照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进行审核后赋予其从事生产经营资格的行为,根据《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容规定,生产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经营。

卫生许可是前置许可;食品、公共场所、自来水厂经营者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卫生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卫生许可证均视为无证经营。

3.卫生许可证应按照规定进行年检。

监督检查的容:(1)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各省级行政部门对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做出明确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许可证均视为无证经营。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通用5篇)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通用5篇)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通用5篇)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切实把好原料的质量关,操作卫生关,储藏保洁关,确保食品安全。

二、重点做好厨房卫生工作,定期对厨房设备设施和卫生责任区进行清洁。

墙壁、窗户每月擦拭一次,地沟和排烟罩每季度清理一次,烟道每半年清理一次。

做到地沟壁上无油垢、墙壁洁白无污垢的卫生标准。

三、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衣帽整洁,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亲晒被褥。

四、认真执行厨房卫生责任制,每日清洁刀具,灶具、水池、台面和菜墩,地面无油污、菜墩不长霉、台面不落尘,物见原色。

五、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坚持“五专”和隔夜加热制度,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坚持每月对工作岗位进行清理保洁,不留卫生死角,不存放私人物品。

除餐厅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操作间。

六、餐厅地面光洁、门窗干净、玻璃明亮、无油迹污物、不准放杂物。

七、灶台清洁无污物,碗柜整洁,无杂物,无私人物品,各种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八、发现餐厅内有苍蝇或其他虫物出现,立即报告,并做彻底扑灭和消毒工作。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2一、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无蚊蝇等昆虫滋生地,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二、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洗手设施。

三、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密闭容器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四、餐厅要每餐清洁,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蟑螂、无鼠迹等。

五、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生虫、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

六、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里。

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

回收的餐(饮)具立即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七、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玻璃柜内销售,使用清洁、消毒的售货工具。

餐饮服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制度餐饮服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制度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餐饮服务品质和水质量安全,制定以下餐饮服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制度。

一、餐饮服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1. 食品原料进货(1) 实行“谁进、谁核验”制度,每批食品原料进货前必须清点入库,并由负责人或专职质量检验员核验,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2) 检查食品原料的检疫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食品有异味或发霉变质,应立即淘汰或退回。

2. 食品加工和制作(1) 实行“一道菜一刀具一炉具”的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人员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应采用煮沸、蒸煮等高温消毒方法来确保食品加工和制作的卫生安全。

(2) 严格遵守食品原料使用的安全规范,尽量避免使用不能确定来源的、有质量问题的原料。

(3) 实施严格的菜单管理制度,确保菜品的质量、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3. 食品质量检验(1) 实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和专检)”,由餐饮服务人员按照流程和规范自行检查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情况和菜品的质量情况。

(2) 对每批次加工好的菜品进行互检,对必要时再进行专业检验,确保菜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3) 将质量检验结果保存并在食品安全记录中标明。

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及产品及时淘汰并进行处理。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1. 饮用水源管理(1) 饮用水源必须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水质指标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 对饮用水源进行定期环境监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确保饮用水质量的安全稳定。

2. 饮用水处理(1) 采用专业过滤和消毒工艺及设备对饮用水进行处理,确保消除饮用水中悬浮物和有害微生物。

(2) 应对过滤器和消毒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清洗及消毒,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饮用水使用管理(1) 严格按照饮用水管理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饮用水的二次污染。

(2) 每日对饮用水进行检测,确保水质安全稳定,并填写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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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饮用水
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生教师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措施: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配备设立专门的卫生室和校医,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5.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6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

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7.学校有关主管人员和校医,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
情。

二、制度措施:
1.在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予以隔离治疗。

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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