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部门的行政职务级别排列

合集下载

中国行政级别对应的职位

中国行政级别对应的职位

中国行政级别对应的职位随着中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中国的行政管理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

行政管理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机构和机构间的关系,它是政府运作的基础和支撑。

行政级别是行政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政府机构的职能和权力范围。

本文将介绍中国行政级别对应的职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中国的行政管理体系。

一、中央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是指中央政府的各个部门和机构,是国家最高行政权力机关,其职责是领导和管理全国的行政工作。

中央行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1. 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家主席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领导人,负责领导全国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工作;国务院总理是国务院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国务院的各个部门。

2. 国务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是国务院的成员,负责领导和管理国务院的各个部门;国务院副总理是国务院总理的副手,协助总理领导和管理国务院的各个部门。

3. 部长、副部长、局长、副局长、司长、副司长:部长是中央行政机关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各自的部门;副部长是部长的副手,协助部长领导和管理部门;局长是中央行政机关各局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各自的局;副局长是局长的副手,协助局长领导和管理局;司长是中央行政机关各司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各自的司;副司长是司长的副手,协助司长领导和管理司。

4. 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处长是中央行政机关各处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各自的处;副处长是处长的副手,协助处长领导和管理处;科长是中央行政机关各科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各自的科;副科长是科长的副手,协助科长领导和管理科。

5. 科员、助理、实习生:科员是中央行政机关的基层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行政工作;助理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助手,协助领导干部完成日常工作;实习生是在中央行政机关进行实习的学生,通过实习了解和掌握行政工作。

二、地方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是指地方政府的各个部门和机构,其职责是领导和管理地方的行政工作。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和行政人员工资表我国干部级别划分(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一. 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二.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三.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四.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五.副厅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六.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七.副处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八.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注:1.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2.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行政级别一览表

行政级别一览表

行政级别一览表
行政级别一般是指国家政府和地方政府机构内部的职务层次,主要用于管理人员的分类和工作划分。

以下是国家和地方行政级别一览表:
国家行政级别:
1. 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3. 国务院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委员会主任
4.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长、审判员
5.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
地方行政级别:
1. 省级领导(省长、省委书记、省政府副省长和省委副书记)
2. 地市级领导(市长、市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和市委副书记)
3. 县区级领导(县区长、县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和县委副书记)
4. 乡镇级领导(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
5. 村级领导(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
以上是行政级别一览表的基本内容,它们在政府机构内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们需要认识到,政府的行政职能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不断
提高行政管理素质的同时,才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行政干部级别

行政干部级别

国家行政干部级别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1.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2.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3.正省部级干部: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4.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南京市市长),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5.正厅局级干部(地市级干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行政干部级别

行政干部级别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1.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2.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3.正省部级干部: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4.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如南京市市长),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5.正厅局级干部(地市级干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公务员是指在政府部门从事行政管理、文职等工作的人员。

公务员职级级别是根据其职务等级、工作经验、能力水平以及绩效等方面进行划分的。

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对应不同的职权和职责,级别的提升也意味着相应的晋升和福利待遇的提高。

下面是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一、国家级职级1. 国家公务员正部长级(职位代表:国务院组成部门部长);2. 国家公务员副部长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副部级干部);3. 国家公务员巡视员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正部级干部);4. 国家公务员司局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副厅级干部);5. 国家公务员科员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正科级干部)。

二、省级职级1. 省级公务员正厅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厅级干部);2. 省级公务员副厅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副厅级干部);3. 省级公务员正处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正处级干部);4. 省级公务员副处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副处级干部)。

三、市级职级1. 市级公务员正局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正局级干部);2. 市级公务员副局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副局级干部);3. 市级公务员正科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正科级干部);4. 市级公务员副科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副科级干部)。

四、县级职级1. 县级公务员正县级(职位代表:县级政府部门正县级干部);2. 县级公务员副县级(职位代表:县级政府部门副县级干部);3. 县级公务员科员级(职位代表:县级政府部门科员级干部)。

五、乡镇级职级1. 乡镇公务员正乡级(职位代表:乡镇政府部门正乡级干部);2. 乡镇公务员副乡级(职位代表:乡镇政府部门副乡级干部);3. 乡镇公务员科员级(职位代表:乡镇政府部门科员级干部)。

以上就是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的详细内容。

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在工作岗位上承担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同时也享受着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公务员职级的晋升往往需要通过选拔考试或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评估,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才能获得级别的提升。

政府官员职位级别

政府官员职位级别

县:处级--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县(区)人大主任,县(区)政协主席,市级部门的处长如市卫生局局长,市教育局局长等
镇:科级--镇书记,镇长等都是科级,还有县的局长,如县卫生局局长,教育局局长等等
正部,副部。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
简单地说在我国实行的是大公务员制度,所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

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

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行政级别与职务级别是构成社会运行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利于政府机构的合理划分,健全的管理制度,有效的行政绩效、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等。

一、行政级别行政级别是指政府行政职能机构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职能划分和管理结构,综合考虑政府行政机构的职能划分,将政府行政机构的职务归纳、分级。

行政级别主要有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乡镇及乡村六级。

二、职务级别职务级别指行政机构按照职能范围、管理分工、担任负责情况等,将行政职务分级标准,将政府职务细分,有利于科学组织权责分配,形成政府管理结构。

按照国家规定,职务级别主要有正厅级、正处级、正科级、副处级、副科级、正职级、副职级、科员级七个级别。

三、行政级别与职务级别的关系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互为补充,是政府机构管理分工和职责定位的重要依据。

行政级别具有政府机构管理范围的划分,职务级别具有行政机构管理分工的参考依据。

在实施行政管理时,必须结合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根据不同的行政管理分工,分层管理,减少管理成本,提高效率。

四、行政级别与职务级别的重要性(1)划分政府行政管理范围。

行政级别主要用于划分政府行政管理范围,有利于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营,丰富行政管理内容。

(2)便于科学组织权责分配。

职务级别是在行政级别的基础上,把行政管理科学细分,重新排构,以便科学组织权责分配。

(3)有利于行政绩效的提高。

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可以有效地提高政府行政绩效,按照不同的职务级别细分各级职务,可以把行政职能政策和管理程序的分工细化,并有利于增加行政责任感和责任执行度,提高政府行政绩效。

总之,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的设置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必不可少的条件,也是实现国家和公民权利公平合理、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国目前执行的行政级别

我国目前执行的行政级别

行政级别中国内地的公职人员不分“政务官”(官)与“事务官”(吏),但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根据《公务员法》第十六条)1、国家级正职2、国家级副职3、省部级正职4、省部级副职5、厅局级正职6、厅局级副职7、县处级正职8、县处级副职9、乡科级正职10、乡科级副职∙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七条)1、巡视员2、副巡视员3、调研员4、副调研员5、主任科员6、副主任科员7、科员8、办事员职位和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所谓“干部”的行政级别有比较严格的划分,级别一般直接影响待遇,包括工资、分配住房、差旅标准、退休安排等等诸方面。

而且原来的行政级别划分并不限于政府职能部门,其他所有国有企业机构和部门都有同样的级别划分,包括军警、国有公司、学校、医院等各行各业,均参照政府部门行政级别。

近年来中国政府推行改革,逐渐在非政府部门取消此类行政级别。

行政级别原则上与党内职务无关,但是地方官员同时任上一级党委常委的,级别按上一级算,属于干部高配。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12月8日颁布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初任职务及级别如下: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22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24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25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26级;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27级。

等级领导职务级别代表职务对应军队级别领导职务工资(人民币元/月)非领导职务工资(同左)备注1国家级正职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40002-4国家级副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委员32004-8省部级正职省、直辖市、自治区正职国务院部委部长或主任大军区军兵种正职25106-10省部级副职省、直辖市、自治区副职国务院部委副职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局长中国驻美、俄、英、法、德、日、朝大使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正军级1900副部级以上官员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管理;省会城市一般为副省级城市,下属干部级别高于地级市一级8-13厅局级正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省市自治区厅、局正职地级市正职中国驻其他国家特命全权大使非领导职务:巡视员正师级14101290正厅级或以上为高级干部10-15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省市自治区厅、局副职地级市副职非领导职务:副巡视员副师级108099012-18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正职省市自治区厅局下属处正职地级市局、区、县正职非领导职务:调研员正团级83076014-20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副职省市自治区厅局下属处副职副团级640590地级市局、区、县副职非领导职务:副调研员16-22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乡长地级市局下属处处长县级市下属局局长非领导职务:主任科员正营级51048017-24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乡长地级市局下属处副处长县级市下属局副局长非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副营级43041018-26科员级科员连级38019-27办事员级办事员排级340衔级制度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行政领导职务级别和行政职能详解

行政领导职务级别和行政职能详解

行政领导第一节行政领导及其职务升降与任免一、行政领导职务序列依法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领导者个人,共有10个领导职务等次(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职务:(1)国务院总理:一级。

(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3)省部级正职(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部长、委员会主任):三至四级。

(4)省部级副职(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副部长、委员会副主任等):四到五级。

(5)厅、司级正职(厅长、局长、州长、专员、地级市市长、直辖市的区政府区长,国务院各部委的司长等):五至七级。

(6)厅、司级副职(副厅长、副局长、副州长、副专员、地级市副市长、直辖市区政府副区长,国务院各部委的副司长等):六至八级。

(7)县、处级正职(县长、自治县县长、自治旗旗长、地级市的区政府区长,直辖市政府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主任,国务院和省级政府部门中的处长等):七至十级。

(8)县、处级副职(副县长、自治县副县长、自治旗副旗长、地级市的区政府副区长,直辖市政府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国务院和省级政府部门中的副处长等)八至十一级。

(9)乡、科级正职(乡长、镇长,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科长):九至十二级。

(10)乡、科级副职(副乡长、副镇长,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副科长等):九至十三级。

二、行政领导者的产生方式(一)选任制(二)委任制(三)考任制(四)聘任制第五章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监督与协调一、行政决策的类型(1)从决策主体的层级上划分,行政决策可以划分为国家决策和地方决策。

其中,地方决策一定要贯彻国家决策的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地充分发挥。

(2)根据决策的范围和影响程度的不同,行政决策可以分为战略决策和战术决策。

(3)从行政决策的内容上分,可把行政决策分为社会管理决策和机关管理决策。

(4)从行政决策所涉及的问题是否重复出现,可以分为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

(5)按决策后果分,行政决策可分为确定型决策、风险型决策和不确定型决策。

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

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

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公务员职位体系,公务员的级别如果将政府机关比喻为一台庞大的机器,那么,职位就是组成这台机构的基本元件。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日益增多,机构的构造也日益复杂。

如何科学地设置职位,使政府机关做到人员精简,运转协调,办事高效,是行政界一个探求不息的课题。

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为此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

改革开放前由于实行计划经济,政府直接管理经济和社会各方面事务,部门林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现象比较严重。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在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先后于1982年、1988年、1993年和1998年,进行了四次大的机构改革。

国务院机构的第四次改革已于1998年完成,地方政府的机构改革还正在进行。

这里,就当前公务员职位层次、系列等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1、职位层级体系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国家行政机构从中央到地方一般为五级,即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盟)、县(自治旗)和乡(镇)政府。

全国有22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未包括台湾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334个市(自治州、盟)、1 735个县(市、自治旗)、48 000多个乡(镇)。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既要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同时要服从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都要服从国务院的统一领导。

中国的五级行政级别

中国的五级行政级别

一、中国的五级行政级别决定了官员级别的基准体系通常情况下,中国官员的行政级别是由所在机构的行政级别决定的,这是识别官员级别的第一法则。

与大多数国家的组织结构不同,中国的行政区划有五个行政层级中央(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自治州、盟)、县(区、旗、县级市)、乡(镇、街道)。

因此,按照上面五个行政层级政府官员分为五种主要层级,每个主要层级又可以分出正副两个级别,这十个级别就构成了我们识别官员身份的基准体系。

具体如下:1、国家级正职,简称“正国级”,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

正国级职位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2、国家级副职,简称“副国级”,包括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机构的成员(正国级除外),正国级职务的副职等。

它们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的书记则因情况而定。

按照职位“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这是识别官员级别的第二法则,如果这两个书记是政治局常委,那么他们就是正国级;如果是政治局委员,就是副国级。

3、省部级正职,也称“正部长级”,包括中央部委、省级党委和政府的正职领导(“一把手”)。

它们包括:中共中央下属机构(如政研室、党史研究室、文献研究室)的正职领导,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办、总局、审计署、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的正职领导,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办事机构和专门委员会的正职领导,各省四套班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

4、省部级副职,包括省部级正职的副职,还有各省的党委常委,不再列举。

5、厅局级(或地厅级)正职,包括中央部委下属司局和省直机关(厅、局、部)的正职领导,各地级市(地区、直辖市所属区)四套班子的正职领导。

6、厅局级副职,包括厅局级正职的副职和市委常委。

中国行政级别

中国行政级别

我国干部级别划分(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副厅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副处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行政级别知识汇总总结

行政级别知识汇总总结

行政级别知识汇总总结综合各方面对中国党政体系对应职务职级做了个汇总,不当之处敬请各位指正。

具体详看附件表格。

一、我国的行政级别虽然只有十二级,但同级又对应不同档次。

1、这可以在新闻报道中的排名顺序看出一二。

一般先是党的领导人总书记,依次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之后,是全国人大和“一府两院”的领导。

具体来说,依次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两高”负责人;再往后,是全国政协副主席和中央军委委员。

同是副国级的两高负责人排名一定在中央政治局委员之后的。

2、军队中的行政级别与地方政府级别不好靠拢,如正大军区职务相当于行政什么级别,网友争论的比较激烈,其实这个很好理解,军队正大军区相当于省委书记,大军区副职相当于省委常委,正军职相当于副省级非常委副省长,同理副军职相当于市委书记,正师职相当于市长,这样大家就明白了吧。

二、我国还有十个副省级城市和五个副省级计划单列市(重庆后升格为直辖市,只剩下十五个)。

1、十个副省级城市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2、五个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3、需要明确一点,这十个副省级城市都是省会市,也说明不是所有的省会城市是副省级,而是按照惯例绝大部分省会城市的市委书记是省委常委副省级而已。

而这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可不一样,副省级市的“四大班子”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均为副部长级,此四大班子的正职不由省委任命而是从中央组织部直接任命。

这四个职务的副职为正厅长级。

行政区级别:15市定为副省级后,仍为省辖市,由所在省的省委、省政府领导。

这些市的机构改革方案仍由所在省审批,同时抄报中编委备案。

15市的经济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县的级别:15市直属机关的级别,可比照国办发[1993]85号通知中关于国务院直属机构和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机构级别确定,即市直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内设机构为处级。

行政级别及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和分级一览表教学提纲

行政级别及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和分级一览表教学提纲

行政级别及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和分级一览表行政级别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行政级别及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和分级一览表

行政级别及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和分级一览表

行政级别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和行政人员工资表我国干部级别划分(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一. 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二.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三.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四.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五.副厅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六.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七.副处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八.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注:1.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2.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行政职级级别一览表

行政职级级别一览表

行政职级级别一览表行政职级级别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职位和职业能力所具备的等级划分所确定的工作级别。

行政职级级别在组织管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代表着职务的等级和职责的大小,也反映了工作人员的成就和才干。

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行政职级级别一共分为15个级别,按照职位及职权大小从高到低划分为:国家级特级、国家级一级、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处级正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办事员、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以下、其他。

国家级特级是行政职级中的最高级别,属于国家级领导人员,一般是国务院副总理和中央政治局常委。

他们能够掌握最高级别的权力和资源,主导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决策和行动具有国家影响力和历史意义。

而国家级一级属于最高领导人中的高级官员,一般是国务委员和省部级正职。

他们能够领导一个大部门或省级行政区域,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和资源,负责实现国家发展和治理战略的具体实施和执行。

省部级正副职包括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他们通常是省部政府或中央政府工作机构的负责人或副负责人。

他们有相当高的权力和影响力,能够领导和协调一个省份或部门内的行政管理和决策工作,同时也负责实施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各项行政法规。

厅局级正副职是中央或省部级行政管理机关中的高级领导干部,属于行政职级的中上层。

他们承担责任和权力的范围大大缩小,但仍然是关键的决策者和负责人。

他们的职能包括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程和项目。

处级正职以及科级正、副职是各级政府和政府机关中属于中层的典型代表。

他们担任着具体的组织工作和实施工作的责任,具体设计和执行决策,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办事员则是行政职级级别中最底层的职位,这是各级政府和机关中的基层干部。

他们的任务主要包括秘书、文员和一些常规的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和安排序列工作,为上层领导提供基本的文秘支持。

总之,行政职级级别是国家机关中工作人员的等级级别,不同职级代表着不同的职责和权力范围,这对于整个国家机关的组织管理、工作推进和任务实现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政府官员级别

政府官员级别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镇:科级--镇书记,镇长等都是科级,还有县的局长,如县卫生局局长,教育局局长等等
正部,副部。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
简单地说在我国实行的是大公务员制度,所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
1、正国级:政治局常委
2、副国级: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长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政府官员职位级别
省:部级--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等
市:厅级--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级部门的厅长如卫生厅厅长,教育厅厅长,司法厅厅长等
县:处级--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县(区)人大主任,县(区)政协主席,市级部门的处长如市卫生局局长,市教育局局长等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3.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
省署高校正职党委书记和校长.
7.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重点中学正职。
8.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市属中学正职。
9.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10.乡科级副职:
我国政府部门的行政职务级别排列
1.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Fra bibliotek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2.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4.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5.厅局(地)正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6.厅局(地)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