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87240
医院人员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员宿舍的卫生管理,提高宿舍环境质量,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宿舍,包括宿舍区、卫生间、厨房等公共区域。
第三条宿舍卫生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卫生责任到人,确保宿舍环境整洁、安全、舒适。
第二章宿舍卫生管理要求第四条宿舍内部环境1. 宿舍内应保持整洁、干净、通风良好,室内温度、湿度适宜。
2.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 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乱丢垃圾、杂物。
4. 宿舍内不得随意涂鸦、刻画,保持墙面整洁。
第五条卫生设施管理1. 宿舍卫生间应保持清洁,马桶、洗手池、地面等设施每天清洁消毒。
2. 宿舍厨房应保持清洁,炉灶、冰箱、水池等设施定期清洁消毒。
3. 宿舍内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电梯间等)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第六条个人卫生管理1. 每位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洗澡,穿着整洁。
2. 员工应养成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的好习惯。
3. 宿舍内不得在床上吸烟、饮酒。
第七条卫生检查与监督1. 定期对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设立卫生监督员,负责对宿舍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三章宿舍卫生管理职责第八条宿舍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对宿舍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第九条员工职责1. 遵守宿舍卫生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宿舍环境。
2. 配合宿舍管理部门进行卫生检查和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宿舍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医院内部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员工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环境和生活质量,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员工宿舍。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文明、整洁有序、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四条宿舍分配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根据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宿舍。
第六条宿舍分配应优先考虑单身员工,同时兼顾家庭团聚、职务级别等因素。
第七条员工因工作变动、家庭原因等需要调整宿舍的,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八条宿舍内部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九条员工应爱护宿舍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拆卸、改造。
第十条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十一条员工应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三条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四条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丢弃。
第四章宿舍卫生第十五条宿舍卫生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定期进行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七条员工应定期清理宿舍垃圾,保持室内清洁。
第十八条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宿舍内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维护。
第五章宿舍费用第十九条宿舍费用由财务部门负责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员工应按时缴纳宿舍费用,逾期未缴者,宿舍管理部门有权限制其使用宿舍。
第二十一条宿舍费用中包含水、电、暖等费用,员工应合理使用,不得浪费。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宿舍设施损坏、环境卫生恶化等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上报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对严重违规行为,医院有权采取停宿、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员工宿舍的管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提高全体员工的居住质量和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宿舍,包括职工宿舍楼、新职工宿舍楼以及其他相关的员工住宅。
第三条医院对员工宿舍实行统一管理,并委托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章宿舍使用规定第四条员工宿舍只对本院职工开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第五条员工宿舍由医院统一配建和配套设备,且具备基本的居住条件,员工入住时需按规定交纳一定的费用。
第六条宿舍的装修、改造以及任何其他改变宿舍结构的行为需要医院批准,并按照规定进行。
第七条宿舍内禁止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并严禁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违规行为。
第八条员工宿舍内禁止养宠物,严格禁止在宿舍内从事家禽养殖、烧炭等活动。
第九条员工宿舍内设有公共设施,如卫生间、洗衣室、厨房等,员工使用完后需及时清洁并保持整洁。
第十条员工宿舍内禁止乱扔垃圾,员工应按规定投放垃圾,做到分类投放,保持宿舍环境的整洁。
第三章秩序维护第十一条员工宿舍严禁组织或参与违法违纪活动,禁止从事赌博、吸毒、卖淫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员工宿舍严禁发生吵闹、打斗等扰乱秩序的行为,严禁恶意损坏公共财物。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内如发生火灾、漏水或其他突发事件,员工应立即报告物业或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员工宿舍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私拉乱接燃气。
第十五条员工宿舍禁止使用违章电器和电缆,禁止使用报废或损坏的电器设备。
第十六条员工宿舍必须配备灭火器和烟雾报警器,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内设有保安巡视,确保夜间宿舍的安全和秩序。
第五章违纪处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惩处,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用宿舍等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医院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应经医院领导同意并下发通知。
医院人员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员宿舍管理,保障医院职工的住宿权益,营造安全、卫生、和谐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职工及进修、实习等人员住宿管理。
第三条宿舍管理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管理第四条宿舍分配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新入职职工、进修、实习人员需向人事部门提交住宿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宿舍管理部门安排住宿。
第六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宿舍卫生、设施维护、安全检查等。
第七条宿舍分配原则如下:1. 新入职职工优先安排;2. 已有家属的职工优先安排;3. 考虑职工的岗位需求和工作性质;4. 宿舍分配结果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第三章宿舍使用与维护第八条职工入住宿舍后,应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第九条宿舍内禁止以下行为:1. 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2. 随意改变宿舍布局;3. 在宿舍内饲养宠物;4. 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活动;5. 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6. 吸烟、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职工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第十一条宿舍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告,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维修。
第四章安全与纪律第十二条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褥子、电饭锅、煤气罐等违规电器。
第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如有存放,职工需自行承担风险。
第十四条职工离院期间,应将钥匙交给宿舍管理部门或指定人员保管。
第十五条职工不得私自留宿外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宿舍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六条职工应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宿舍管理部门定期对宿舍进行考核,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对模范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宿舍活动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职工,给予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员工生活环境的整洁、安全、舒适,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宿舍,包括宿舍楼、单身宿舍、家属宿舍等。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入住第四条宿舍分配原则:1. 按照员工岗位性质、工作年限、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2. 遵循先来后到、公开透明的原则;3. 新入职员工优先安排单身宿舍。
第五条宿舍入住流程:1. 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确定分配方案;3. 员工按照分配方案办理入住手续;4. 人力资源部门将宿舍分配情况通知相关部门。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六条宿舍卫生管理:1. 员工应保持宿舍内整洁,定期进行清洁;2. 宿舍内不得乱堆乱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3. 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
第七条宿舍用电管理:1. 员工应合理使用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2.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3. 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报修。
第八条宿舍消防安全管理:1. 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2. 定期检查宿舍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3. 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宿舍公共设施管理:1. 员工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2. 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3. 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2. 记过;3. 调离宿舍;4. 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的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职工宿舍管理,保障职工生活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职工宿舍,包括单身宿舍、家庭宿舍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文明和谐的原则。
第二章入住与退住第四条职工申请入住宿舍,需提交以下材料:1.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职工所在部门出具的入住申请;3. 职工宿舍入住登记表。
第五条宿舍管理人员在收到职工入住申请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安排住宿。
第六条职工因工作变动、家庭原因等需要退住宿舍的,应提前向宿舍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办理退住手续。
第七条职工退住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物品完好,清理个人物品,并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章住宿管理第八条职工宿舍实行统一管理,宿舍内不得私自改变房间结构,不得擅自改变电路、水路。
第九条职工应爱护宿舍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条职工应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不得随意堆放垃圾。
第十一条职工宿舍内禁止以下行为:1. 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毒品等危险品;2. 从事赌博、吸毒、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3. 大声喧哗、酗酒、打架斗殴;4. 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5. 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职工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如有特殊需求,需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
第四章费用缴纳第十三条职工宿舍住宿费用按月缴纳,具体收费标准由医院财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职工宿舍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缴纳,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收取。
第十五条职工因个人原因造成宿舍设施损坏,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章处罚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经警告无效的,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 责令整改;2. 罚款;3. 通报批评;4. 限制住宿;5. 清出宿舍。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职员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职员宿舍管理,保障职工生活质量和工作秩序,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职工宿舍的管理。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入住第四条宿舍分配实行统一管理,由医院宿舍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新进职工、调任职工、退休职工及家属需入住宿舍的,应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入住。
第六条宿舍分配应按照职务、职称、工龄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公平合理。
第七条宿舍入住后,职工应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宿舍整洁,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结构。
第三章宿舍使用与维护第八条职工入住宿舍后,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维护宿舍秩序。
第九条职工不得将宿舍转借、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用途。
第十条职工应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损坏、破坏宿舍设施。
第十一条职工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第十二条职工应遵守用电、用水规定,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节约资源。
第十三条职工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危险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章宿舍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宿舍管理部门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部门对职工宿舍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宿舍卫生、设施维护、安全等方面。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职工评优、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处罚与解除第十七条职工违反本制度,经教育不改的,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解除住宿资格等。
第十八条职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除住宿资格的,应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解除。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为示例性质,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医院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工宿舍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职工及家属的宿舍管理。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生活,提高职工满意度;(二)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宿舍分配的合理性和透明度;(三)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宿舍环境安全、稳定;(四)倡导文明居住,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使用第四条宿舍分配实行统一申请、审核、分配制度。
第五条职工申请宿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三)所在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
第六条宿舍分配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一)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二)医院中层干部;(三)医院职工。
第七条职工宿舍使用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损坏;(二)保持宿舍卫生,定期打扫;(三)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四)禁止在宿舍内进行非法活动。
第三章宿舍管理与维护第八条宿舍管理人员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确保宿舍设施正常运行;(二)负责宿舍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三)负责宿舍的卫生检查,督促职工保持宿舍卫生;(四)负责宿舍的维修保养,确保宿舍设施完好;(五)负责宿舍的租金收取和费用结算。
第九条职工有义务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维护宿舍环境。
第十条宿舍维修保养:(一)宿舍设施出现故障,职工应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二)宿舍维修保养费用由医院承担,职工不得自行维修或请人维修;(三)宿舍维修保养期间,职工应尽量选择其他宿舍居住。
第四章宿舍费用与租金第十一条宿舍租金按照以下标准收取:(一)单身宿舍:每人每月X元;(二)夫妻宿舍:每人每月X元。
第十二条职工宿舍租金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收取。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职工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一)警告;(二)罚款;(三)取消住宿资格;(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宿舍管理,提高员工生活质量,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员工宿舍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第四条医院员工宿舍由医院统一管理,鼓励员工自愿入住,不得强制要求员工入住。
第五条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员工宿舍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医院员工宿舍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员工宿舍不得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不得进行商业活动,不得擅自转租、出租或转让。
第八条所有入住员工都需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宿舍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管理处罚。
第二章宿舍管理第九条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宿舍的卫生情况,要求员工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条宿舍入住人员需遵守宿舍的入住及退宿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房间、搬动家具。
第十一条宿舍入住期间,如需请假或离开,需提前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并填写请假记录,以便宿舍管理。
第十二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饲养宠物,不得在宿舍内进行损坏设施或乱扔垃圾等行为。
第十三条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在宿舍内吸烟,不得酗酒。
第十四条宿舍内禁止留宿他人,禁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五条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私接私拉改动水、电设备线路,不得私自增设用电、用水设备。
第十六条宿舍内的窗户、门禁需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门窗的安全和使用正常。
第十七条宿舍内备有灭火器及应急照明,员工需了解其使用方法,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宿舍内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员工需在使用时正确佩戴,确保个人安全。
第十九条宿舍内应配备应急物资,如药品、急救箱等,员工需了解其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医院员工宿舍的定期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减少因设施维护不当对员工生活造成的安全隐患。
医院员工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员工住宿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住宿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住宿管理,提高员工住宿安全意识,确保住宿环境安全、有序。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住宿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宿舍卫生、安全、设施维护等。
第六条员工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宿舍安全第七条宿舍安全管理(一)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二)禁止在宿舍内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宿舍内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宿舍内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员工应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五)宿舍内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
第八条宿舍防火安全(一)严格执行《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二)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
(三)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四)员工应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火灾,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第九条宿舍用电安全(一)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
(二)定期检查宿舍电路,确保用电安全。
(三)禁止在床上使用充电器、电热毯等电器。
第四章宿舍卫生第十条宿舍卫生管理(一)宿舍内应保持整洁、干净,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宿舍内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堆放。
(三)宿舍长负责制定卫生值日表,员工应按照值日表进行卫生清洁。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一条住宿员工应了解本制度的各项规定,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发生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时,员工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和互救。
第十三条医院住宿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住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员工公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公寓的管理,保障员工住宿环境的舒适和安全,提高员工生活质量,促进医院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员工及其家属的住宿管理。
第三条员工公寓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住宿权益。
第二章入住与分配第四条员工申请入住公寓,需向公寓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第五条公寓管理部门根据员工工作性质、职称、岗位需求等因素,结合员工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公寓。
第六条公寓分配优先考虑医院重要岗位、艰苦岗位及紧缺专业人才。
第七条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公寓的租赁、签约、入住手续办理等工作。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八条员工应爱护公寓设施,不得损坏、擅自改动公寓结构。
第九条员工应保持公寓内卫生整洁,不得堆放杂物、乱扔垃圾。
第十条员工不得在公寓内饲养宠物、种植花草,不得擅自改变房间布局。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公寓内从事与住宿无关的活动,如经商、生产等。
第十二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寓用电、用水规定,节约资源,不得浪费。
第四章退出与违约第十三条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退出公寓,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员工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擅自改变公寓结构、设施;(二)破坏公寓设施;(三)违反公寓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四)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租。
第十五条违约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第五章安全与卫生第十六条公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防盗等设施完善。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公寓内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八条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公寓的卫生保洁,员工应配合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第十九条公寓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卫生检查,确保公寓环境卫生。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87240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87240一、宿舍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建立良好的宿舍管理制度,提供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促进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能。
2.原则:a.公平公正原则:宿舍管理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偏袒任何员工。
b.公共秩序原则:宿舍管理要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内安静、整洁。
c.民主参与原则:宿舍管理要倡导员工的参与,尊重并满足合理的需求,形成建设性的管理模式。
d.管理便捷原则:宿舍管理要采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和方式,方便快捷地进行管理。
二、宿舍管理的组织架构:1.院方指定一名专门负责宿舍管理的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和组织宿舍管理工作。
2.确定一个宿舍委员会,由每个宿舍楼的居民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宿舍内部的事务协调与沟通。
3.宿舍管理人员和宿舍委员会形成一个有效的管理团队,共同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三、宿舍入住管理:1.员工入职时,应向人事部门提交宿舍申请,由人事部门根据员工情况分配宿舍。
2.安排宿舍时,应考虑员工工作地点、工作性质以及宿舍楼层等因素,尽量减少员工之间的干扰。
3.新员工入住前,宿舍管理人员应对宿舍进行全面清洁和检查,确保卫生环境符合相关要求。
四、宿舍内部管理:1.员工入住后,应认真履行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卫生,不得堆放杂物,保持宿舍整洁。
2.员工应遵守宿舍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动宿舍设施,如电线、煤气管道等。
3.宿舍内禁止吸烟、违法乱纪、赌博等违法行为,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尊重他人的休息时间,保持宿舍的安静。
5.宿舍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宿舍内的事务会议,协调和解决宿舍内部的问题。
五、宿舍外部管理:1.宿舍管理人员要定期巡查宿舍楼层和房间,确保宿舍公共设施正常运行,及时修复维护。
2.针对宿舍大门、楼道、楼梯等公共区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和防火工作。
3.院方应建立健全安保制度,保障宿舍区域的安全,加强巡逻、防范和检查,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六、宿舍纪律和奖惩:1.对于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员工,宿舍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面谈,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医院员工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寝室管理,保障员工生活质量和休息环境,提高医院整体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寝室的管理。
第三条员工寝室管理应遵循安全、卫生、舒适、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员工寝室的总体管理,包括制定管理制度、组织检查、协调解决员工寝室相关问题等。
第五条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员工寝室的日常管理,确保寝室安全、卫生、整洁。
第六条员工寝室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寝室管理工作,包括寝室分配、维修、卫生检查、安全巡查等。
第三章寝室分配与入住第七条员工寝室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员工工作性质、职务、岗位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八条新员工入住寝室前,应填写《员工寝室入住登记表》,并接受寝室管理员引导。
第九条员工寝室分配后,不得擅自调换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条员工调离、辞职或退休,应及时办理寝室退房手续。
第四章寝室卫生与安全第十一条寝室卫生由员工个人负责,每日进行清扫,保持室内整洁。
第十二条寝室应保持通风良好,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在寝室进行赌博、酗酒等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寝室用电应严格按照医院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五条寝室管理员定期对寝室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第五章寝室维修与维护第十六条员工寝室出现损坏,应及时向寝室管理员报告,由后勤管理部门安排维修。
第十七条维修工程完成后,员工应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寝室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寝室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员工违反本制度,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二十条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医院职工寝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职工寝室管理,提高职工生活质量,保障职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寝室。
第三条医院职工寝室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注职工身心健康;(二)依法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三)科学合理,提高寝室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职工寝室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职工寝室管理员职责:(一)负责寝室的日常管理,确保寝室设施完好、整洁;(二)负责寝室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火灾、盗窃等事故;(三)负责寝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寝室环境卫生;(四)负责寝室的设施维修和更换工作;(五)负责寝室的投诉处理和意见反馈。
第三章寝室设施与维护第六条寝室设施应满足职工生活需求,包括床铺、衣柜、书桌、椅子、照明设备等。
第七条寝室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第八条职工不得擅自改变寝室设施,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管理员,并按规定赔偿。
第四章寝室卫生与清洁第九条职工应保持寝室的整洁,每日进行清洁,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第十条寝室清洁工具由管理员负责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
第十一条职工不得在寝室内吸烟、酗酒、赌博等,保持寝室良好的生活秩序。
第五章寝室安全与保卫第十二条寝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防盗门窗等。
第十三条职工应遵守寝室安全规定,不得在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十四条职工不得擅自将他人带入寝室,确保寝室安全。
第十五条寝室管理员应定期巡查寝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职工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解除合同等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寝室设施造成损坏,应按规定赔偿。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医院员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宿舍管理,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保障医院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宿舍。
第三条员工宿舍卫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卫生、舒适、文明;2. 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奖罚分明;3. 倡导环保、节约资源、共建共享。
第二章卫生区域划分及责任第四条员工宿舍分为公共区域和个人区域。
第五条公共区域包括:楼道、楼梯、电梯、公共卫生间、洗衣房等。
第六条个人区域包括:卧室、卫生间、阳台等。
第七条各区域卫生责任如下:1. 公共区域:由保洁公司负责清扫、消毒、维护;2. 个人区域:由宿舍员工自行负责。
第三章卫生管理要求第八条员工宿舍应保持以下卫生标准:1. 卧室:床铺整洁,床上用品干净、整齐,地面无垃圾、杂物;2. 卫生间:地面、墙面、洁具干净,无异味,及时清理;3. 阳台:地面干净,无积水,晾晒物品整齐;4. 楼道、楼梯、电梯:地面干净,无污渍、杂物,扶手、按钮清洁;5. 公共卫生间:地面、墙面、洁具干净,无异味,及时清理。
第九条员工宿舍应遵守以下卫生规定:1. 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澡、换洗衣物;2. 勤打扫宿舍,及时清理垃圾;3. 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饮酒;4.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5. 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垃圾、乱涂乱画;6. 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违规电器。
第四章奖罚措施第十条对认真履行卫生责任、保持宿舍整洁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宿舍卫生环境脏乱差、影响他人生活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警告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员工公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公寓管理,保障员工住宿环境,提高员工生活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册员工及因工作需要临时住宿的员工。
第二章公寓分配与管理第三条公寓分配原则:1.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员工职务、职称、工作性质等因素进行分配。
2. 优先考虑工作表现优秀、家庭困难、急需住宿的员工。
3. 实行轮换住宿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第四条公寓管理:1. 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管理员一名,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管理员负责对公寓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监督,确保设施完好。
3. 员工入住前,应与管理员签订住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4. 员工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
第三章公寓设施与卫生第五条公寓设施:1. 公寓内配备床铺、衣柜、书桌、椅子等基本生活用品。
2. 厨房、卫生间等公共区域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3. 公寓内禁止私自改装、拆卸、损坏设施。
第六条公寓卫生:1. 员工应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清扫,定期通风。
2. 公共区域由管理员负责清洁,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3. 禁止在公寓内吸烟、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
第四章公寓安全第七条公寓安全:1. 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2. 员工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3. 公寓内禁止饲养宠物,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
4. 员工应按时归寝,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处理:1. 损坏、破坏公共设施,擅自改装、拆卸设施。
2. 不爱护公共卫生,乱扔垃圾、污物。
3. 吸烟、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
4.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5. 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违规处理方式:1. 警告:对初次违规者给予警告,并要求其改正。
2. 罚款:对情节较重者,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罚款。
3. 暂停住宿:对情节严重者,暂停其住宿资格。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员工住宿由医院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员工自行
在外租房,所需费用由租房员工自行承担。
2、为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任何人不得私自容留非本单位员工在
院租宿舍住宿。
否则,宿舍发生的一切问题由私自容留员工负责,并给予200元罚款/次。
有家属探亲,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示,可以在单位食堂免费就餐,原则上每月免费就餐时间不超过三天,超出时间者按7元/天/人收取适当进餐费用。
3、禁止未经允许下的男女混住,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聚众闹事等行为。
严禁在室内外乱丢垃圾。
4、严禁将医院物品带回宿舍私用,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如不能由谁带回,则由该宿舍内所有人员分摊罚款。
检举者给予适当奖励。
5、未经领导同意,每周在外留宿两天以上或者每月累计7天以上者,医院不再提供住宿。
6、员工应于11:00点前回宿舍就宿,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因擅自在外留宿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7、员工离职须提前一个月提成申请,在单位同意离职后到办公室领取辞(离职)表,按照辞职(离职)规定和流程办理手续,两天内移交宿舍内所有物品和配发的公共用品(工衣、工牌、钥匙、鞋子等),并有相关人员签字,否则在结算工资中扣除。
财务科在结算工资时要认真审查辞职(离职)表,对手续不全的不予结算工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员工安全,规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铁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订制度。
第一条住宿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互相帮助,互相理解,求同存异,和睦相处,礼貌待人。
第二条为保证宿舍安全与卫生,规定如下内容:(一)保护建筑物,爱惜公共设施、水电设施和各种家具。
(二)节约使用水、电及医院配备的其他公共资源。
特别是在使用空调是要有节约意识,不得浪费。
(三)宿舍内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整洁。
医院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2:00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
(五)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花和鞭炮。
(六)注意宿舍安全用电,室内静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七)宿舍内不得有嗜酒、赌博、吵架等不正当行为。
凡出
现上述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100元,两次罚款500元。
第三条住宿人员的私有财物及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如有丢失。
责任自负。
第四条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倒水,乱倒杂物。
第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医院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六条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如有外人来访,必须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第七条住宿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医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017年12月17日嘉兴邦尔骨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