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律通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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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律通则》解读

要创作楹联,首先要懂联律。对联本身属于格律艺术,撇开联律,对联就失去了灵魂,如果信笔涂鸦,任意驰骋,那写出的肯定不是对联。当然,我们这里所指的联律。并不是个别人凭空臆想出来的清规戒律,而是前人在长期的创作实践中,经过比较、选择、简化、优化而总结归纳出来的对联规范,过去曾经被人概括为六相,即:字数相等、词类相当、结构相应、节奏相同、平仄相谐、意义相关。按照中国楹联学会2008年颁发的《联律通则》(修订稿)又概括为六对,即:字句对等,词性对品,结构对应,节律对拍,平仄对立,形对意联。其基本内容大体可以概括为四条:即一是联尾上仄下平,二是词性句式相应,三是音节平仄相谐(本联中交替,上下联相对),四是避免无序重字。其中核心的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后学者循其章法,就可以少走弯路,运用它构思联作,决定取舍,就会大大增加对联的魅力,提高对联的品位,体现出对联形式美、音乐美、语言美、意境美的艺术效果。这里我就按《联律通则》,说一说在创作实践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其参照的蓝本是《联律通则导读》,中间也加杂一些个人看法,以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词性对品。联律要求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词类属性相同,或符合传统的对仗种类。用来划分词类根据的

词的特点,称为词性。根据现代汉语语法理论,现代汉语的词可以分为十二类,即: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拟声词、叹词。其中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和代词属于实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拟声词和叹词属于虚词。这里的虚词、实词概念,与古人“字类相对理论”中的虚字、实字并不等同。古人对偶理论基本上是把所有汉字分成虚实两大类,有实实在在形体的为实,其余为虚,以虚字对虚字,实字对实字,便可以构成对偶。因为汉字实际的复杂性,单纯用虚实无法截然分开所有汉字,于是又增加了“半实”与“半虚”等过渡概念。为了使对偶更加工整,实字又被分成了数十种极其细致的“小类”或称“门”,虚字又区分为“死”和“活”两种。用现代汉语的概念粗略地翻译一下,实字相当于“名词”,虚字便是名词之外的所有字;死字相当于“形容词”,活字相当于“动词”(一说为动词、形容词归为活字,副词、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归为死字)。除上面所说的“小类”中的字相对才算工对外,古人还设了具有标识性意义的几类字,要求严格相对,这便是数字对数字、颜色对颜色,方位对方位。联律要求词性对品,这里面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从现代汉语语法学角度来讲上下联对应位置的词和词组其词性要相同,二是上下联对应的字词要符合传统的字类虚实相对或者是传统的对偶词格。在大多数的对偶实践中,从语法学与从修辞学对于对偶的描述,其结果基本上是重合的,但在一部分对偶中,两种方法之间则出现了矛盾。从总体上说,古人对偶理论把实字分成很细的小类,以显示对偶的精工,但却只是根据

感性而进行的简单分类,个别实词在今人看来并不归属于名词。如“言”、“笑”古人同属实字的“人事门”,但今人却为了“出门一笑”对“下笔千言”而生出名词对动词的争论。另一方面,古人对于虚字的相对却又很宽松,原则上所有虚字都可以相对,最多要求到“虚对虚,半虚对半虚”,但今人却从中细分出动词、形容词乃至副介连助等,这就造成了这样一种现象:古人经常用来相对的两个虚字,今人却分别划入不同词性,只得用词性的“活用”、“兼类”等来解释,甚至不得不放弃“词性一致”的要求而允许词性的“异类相对”,这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形容词与动词的相对。如有一副古春联:“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乾坤福满门。”即是形容词“满”与动词“增”相对。甚至还有形容词与名词相对的。如李商隐的名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即是动词“通”与名词“翼”相对。不论从语法学还是从修辞学角度学习对偶,都是为了提高创作水平,在真正做到两种方法的融会贯通之前,最好不要站在修辞学角度指责语法学的理论束缚了对偶,也不要站在语法学角度判定虚实相对的对联因词性不一致便“不合格”。总的原则是:对偶的工宽最好与使用场合及语言风格的庄严或活泼相匹配,在不影响语意表达的前提下,让对联的局部尽可能趋于工整,这样会大大提高联语的整体形式美感;但只要出于表达的需要,对偶也不妨做到很宽泛。对偶也非越工越好。前人把工对中的工对称为“工绝”,其次有“工对”,然后又有“邻对”,再往宽处有“宽对”,在宽对与根本不对之间,还有一种“似对非对”。在“对”与“不对”之间,其实并没有截然的分界,每个作者都要在

自己心目中划出这条分界来,只要超过了这条“成对”的“及格线”,在极工和很宽之间,作者有着广阔的发挥余地。工宽参差,整散结合,运用之妙,收放自如,最终使主题的表达臻于淋漓尽致,这可以说达到了对联创作的化境。

二、关于结构对应。联律要求上下联词语的构成、词义的配合、词序的排列、虚词的使用,以及修辞的运用,合乎规律或习惯,彼此对应平衡。对联的结构包括词语结构和句子结构两个层面:(一)词语结构指汉语词和短语的构成方式,包括不可拆分的单纯词和可拆分的合成词及短语。1、单纯词:两字以上的单纯词包括连绵词、象声词、音译词、叠音词等。其中连绵词按声韵可分为双声连绵词和叠韵连绵词和一般连绵词,按词性又可分名词性连绵词、动词性连绵词及形容词性连绵词等。连绵词以同类相对为工对,非同类相对为宽对;象声词、音译词可按各自词性相对;叠音词只能对叠音词,否则会造成不规则重字。2、合成词及短语(或称词组):各类语法学图书对合成词及短语的结构,分类与名称不尽相同,按《现代汉语》教材,实词与实词依靠一定的语法手段组合起来叫做词组。按照内部的不同结构方式,词组主要有下列各类:偏正结构:由两个部分组成,前一部分是定语或状语,后一部分是中心语,两个部分之间有修饰和被修饰的关系。如“书包”、“青山”、“狂欢”、“导师”等。补充结构:

由两个部分组成,后一部分补充说明前一部分。如“提高”、“改正”、“弄清”、“说明”、“梅花”、“布匹”等。动宾结构:由两个部分组成,它们之间有支配和被支配等关系。如“担心”、“吃力”、“冒险”、“理事”等。主谓结构:由两个部分组成,它们之间有陈述和被陈述的关系。如“目击”、“肉麻”、“地震”、“事变”等。联合结构:由两个或更多的部分组成,其关系有的是并列的,有的是选择的。如“城市”、“制造”、“骨肉”、“得失”等。同位结构:两个部分叠用,指同一事物。如“星星”、“爸爸”、“花花绿绿”、“坑坑洼洼”等。除了上述的六种之外,还有其他一些词组,例如连动结构和兼语结构、数量词组和方位词组等。(二)句子结构,指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等句子成分的组合方式,汉语句子按结构可分成单句和复句两类,单句是由短语或单个的词构成的句子。可分为主谓句和非主谓句两类。主谓句是由一个独立的主谓短语带上一定的语气,语调构成的句子。复句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意义紧密联系、结构相互独立的单句(即分句)组成的句子。在诗词对联的对仗中,句子结构相同可以构成对仗,这是正格。但是我们同时应该注意到:诗词的对仗还有另一种情,就是只要求字面相对,而不要求句型相同。(如“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故对联的上下联(或上下联对应的分句)可以句子结构相同,亦可以不相同。对偶有宽工之分,所以在词语层面上要求“结构对应”也并不是绝对的,如传统辞格中有一种“偏对”,就是用一个复音词对两个单音的字,如以“梅花”对“桃李”,若细分词语结构,则为补充式对联合式,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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