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合集下载

税费计算与缴纳(第三版)任务6.05 车船税的计算与缴纳

税费计算与缴纳(第三版)任务6.05 车船税的计算与缴纳

四、车船税的税收优惠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 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 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2020
演示结束. 感谢聆听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 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 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五、车船税的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
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
二、车船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二)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 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
1.车辆 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是指依靠燃油、电力等 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车辆,如汽车、拖拉机、无轨电车等。非机动车辆, 是指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车辆,如三轮车、自行车、畜力驾驶车等。 2.船舶 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是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 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非机动船舶,是指依靠人 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目录
Contents
任务 6.5
车船税的计算与缴纳
【案例导入】
李娜的哥哥给新买的车买保险时,发现里面有一项是车 船税,于是咨询李娜:“什么是车船税?为什么要缴纳车船 税?车船税应如何计算?”李娜一下子面对这么多问题,也 不是很确定,于是决定要详细了解一下车船税的相关内容。

新申报纳税申报表模板(全的)17.10.14

新申报纳税申报表模板(全的)17.10.14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纳税人识别号:所得年份: 年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税务机关受理人(签字):税务机关受理时间:年月日受理申报税务机关名称(盖章):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契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分月(季)汇总申报表税款所属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单位:人、元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办税人:申报日期:受理人:受理日期:受理税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扣缴申报自行申报是否是否是否行业: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管理服务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国际运输国家税务总局监制《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一般行业□特定行业月份申报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单位缴费人)*用人单位名称:员工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纳税人识别号:用人单位名称:费款所属期起:费款所属期止:申报性质: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缴费人识别号:缴费人名称:单位:元列至角分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用人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费管理码:员工应补(退)社会保险费明细表用人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费管理码:打印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人识别号:姓名:联系电话:个人社保编码: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费款所属期起:费款所属期止:缴费人:申报日期:受理人:受理日期:【表单】通用申报表(基金规费)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申请人:申报日期:受理人:受理日期: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编码:□□□□□□□□□□□□□□□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情况明细表创业投资企业签署:主管税务机关签署:负责人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受理日期:填表日期: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以下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减免性质代码: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按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适用)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纳税人识别号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二)(按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适用)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

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
乘 用 车 ( 2.0 升 660 以 上 至 2.5 升 (含)的)
乘 用 车 ( 2.5 升 1200 以 上 至 3.0 升 (含)的)
乘 用 车 ( 3.0 升 2400 以 上 至 4.0 升 (含)的)
乘 用 车 ( 4.0 升 3600 以上的)
商用车客车(中 480 型)
商用车客车(大 540 型)
不填写。
×应纳税月数。
质量÷12)×应纳税月数。
代码为必录项,减免性质代码请从代码表中选择
征收品目名称 年税额标准 乘 用 车 ( 1.0 升 60 (含)以下的) 乘 用 车 ( 1.0 升 300 以 上 至 1.6 升 (含)的)
乘 用 车 ( 1.6 升 360 以 上 至 2.0 升 (含)的)
军队 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 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
对受严 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免车船税|《财政部 国家税
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 捕
校车车船
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填表说明
填写,作为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的依据。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是个人的,必须填写身份证号、护照号、军官证号、港澳通行证,台胞 自然人的填写个人名称。 排气量、车辆种类为客车必填核定载客;车辆种类为货车、挂车、其他车辆必填整备质量。 合格证》上的同名栏目内容填写。 费确认时间。 购买车辆的当月;购买一年期交强险的车辆填写签单日的当年度1月份。 交强险的车辆填写的计税时间为交强险终止当月;购买一年期交强险的车辆填写签单日的当年度12月。
本表适用于缴纳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填写,作为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车船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报告表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报告表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报告表第一篇: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报告表《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报告表》填写注意事项发布单位: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16-01-18一、本表适用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

二、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所有红色“*”号的项目为必填项目,以下说明均为必填项)1.扣缴义务人识别号:填写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的正确识别号码。

(必填项目)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的全称。

(必填项目)3.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款的所属时期,格式标准为日期格式:yyyy-mm-dd。

(必填项目)4.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格式标准为日期格式:yyyy-mm-dd。

(必填项目)三、表内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在‘合计’一行下方加行填写数据,所有红色“*”号的项目为必填项目,以下说明均为必填项)1.序号:文本格式的数字,例如1。

2.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写单位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自然人不需要填写。

3.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纳税人名称:投保人单位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4.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证件类型代码。

5.证件号码:对应证件类型填写相应的证件号码。

6.号牌号码:填写正确格式的车辆牌号,未下牌照的填写例如‘吉A*’。

7.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填写投保车辆的车架号。

8.发动机号码:填写投保车辆的发动机号码。

9.品牌型号:填写车辆型号汉字,例如‘大众’。

10.机动车种类:填写代码表中‘机动车种类代码’的代码。

11.车辆发票或注册登记日期:填写投保车辆的登记日期,格式标准为日期格式:yyyy-mm-dd。

12.使用性质:填写代码表格中‘车辆使用性质代码’。

13.燃料种类:填写代码表格中‘燃料种类’代码。

14.整备质量(吨):填写数字。

15.排气量:数字,格式标准为‘12233’。

16.核定载客:数字,格式标准为‘5’。

17.征收项目:填写代码表格中‘征收项目’代码。

税务-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精品

税务-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精品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明细表扣缴义务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保险机构申报解缴代收的车船税税款。

二、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的全称并加盖公章。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扣缴义务人确定的税务识别号。

3、所属时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款的所属时期。

4、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表内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通用申报表

通用申报表
SB119
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
征收项目
征收品目
税(费)款所属期起
税(费)款所属期止
应税项(总数量或收入总额、应缴费人数、原值、面积、缴费基数等)
减除项(允许减除数量、金额、面积、已安排残疾人数等)
计税(费)
依据
税(费)率或单位税额
速算扣除数
本期应纳税(费)额
减免税(费)额
应抵扣税(费)额
本期已缴税(费)额
本期应补(退)税(费)额
合计
--
--
--
--
--
--
--
--
申请人:申报日期:受理人:受理日期:
SB278
通用申报表(基金规费)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征收项目
征收品目
费款所属期起
费款所属期止
应税项(总数量或收入总额、应缴费人数、原值、面积、缴费基数等)
减除项(允许减除数量、金额、面积、已安排残疾人数等)
计税(费)依据
税(费)率或单位税额速算扣除数本源自应纳税(费)额减免税(费)额
应抵扣税(费)额
本期已缴税(费)额
本期应补(退)税(费)额
合计
--
--
--
--
--
--
--
--
申请人:申报日期:受理人:受理日期:

《车船税税源明细表》附表单说明

《车船税税源明细表》附表单说明

A01096《车船税税源明细表》【分类索引】业务部门财产和行为税司业务类别自主办理事项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表单】车船税税源明细表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体积单位:升;质量单位:吨;功率单位:千瓦;长度单位:米车辆税源明细1.车牌号码:在车辆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必填。

根据车辆悬挂号牌填写。

2.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必填。

根据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填写。

3.车辆类型:必填。

根据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所载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填写。

4.车辆品牌: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必填。

根据机动车行驶证同名栏目所载信息,或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车辆品牌填写。

5.车辆型号: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必填。

根据机动车行驶证同名栏目所载信息,或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车辆型号填写。

6.车辆发票日期或注册登记日期:必填。

有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填写销售发票日期;确无销售发票的,填写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注册登记日期。

7.排(气)量:乘用车,必填。

根据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填写。

8.核定载客:客车,必填。

根据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填写。

9.整备质量: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必填。

根据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填写。

10.单位税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填写。

11.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

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

12.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发生盗抢、报废、灭失等情况的,必填。

填写盗抢、报废、灭失的当月。

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申报表.doc

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申报表.doc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明细表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保险机构申报解缴代收的车船税税款。

二、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1、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的全称并加盖公章。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扣缴义务人确定的税务识别号。

3、所属时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款的所属时期。

4、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表内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1、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三轮汽车或者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低速货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低速货车或者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

2、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者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机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等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

3、计税单位:载客汽车、摩托车的计税单位为每辆;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的计税单位为自重(整备质量)每吨。

4、车辆自重尾数在O.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O.5吨的按照l吨计算。

5、客货两用汽车按照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税额标准计算。

6、第3栏:填列各类机动车的辆数。

7、第4栏:填列载客汽车、摩托车的总辆数和其他各类机动车的自重的总吨位数。

8、第6栏为“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9、第7栏“免征税额”:填写经认定的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等条例规定的免税车辆的免税数额。

计算公式:免征税额=∑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10、第8栏“减征税额”:填写减税车辆的减税数额。

计算公式:减征税额=减税前应纳税额×减税幅度=∑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减税幅度11、第9栏“已缴或扣除额”:已缴是指纳税人已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了车船税。

16、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

16、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

填 表 说 明
1.《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申报解缴时填报。每条明细数据为一辆车。 2.纳税人名称:是单位的,填报组织机构名称;是自然人的,填报姓名。 3.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 (1)组织机构代码 (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 (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 (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 (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 (8)其他 4.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5.品牌型号:品牌型号在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时按照车辆品牌、车辆型号两个同名栏目汇总填报。 6.机动车种类:根据交强险保单的同名栏目所载数据填报。 7.车辆发票或注册登记日期:有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填报销售发票日期;确无销售发票的,填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注册登记日期。 8.燃料种类:根据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整车合格证上的同名栏目所载数据填报。 9.排(气)量:单位为毫升(ml)。 10.核定载客:单位为人。 11.整备质量:单位为吨。 12.征收品目: (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 (2)1.0升以上至 1.6升(含)的乘用车 (3)1.6升以上至 2.0升(含)的乘用车 (4)2.0升以上至 2.5升(含)的乘用车 (5)2.5升以上至 3.0升(含)的乘用车 (6)3.0升以上至 4.0升(含)的乘用车 (7)4.0升以上的乘用车 (8)核定载客人数 9人以上 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 (9)核定载客人数 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 (10)货车 (11)挂车 (12)专用作业车 (13)轮式专用机械车 (14)摩托车 (15)净吨位不超过 200吨的机动船舶 (16)净吨位超过 200吨但不超过 2000吨的机动船舶 (17)净吨位超过 2000吨但不超过 10000吨的机动船舶 (18)净吨位超过 10000吨的机动船舶 (19)艇身长度不超过 10米的游艇 (20)艇身长度超过 10米但不超过 18米的游艇 (21)艇身长度超过 18米但不超过 30米的游艇 (22)艇身长度超过 30米的游艇 13.计税单位: (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子税目,填报辆; (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舶子税目,填报吨; (3)游艇子税目,填报米。 14.计税单位的数量:车辆按辆征收的,填报 1;车辆按整备质量以及船舶按净吨位征收的,填报吨数;游艇按米征收的,填报总长的米数。 15.单位税额:根据纳税地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车船税实施办法所附税目税额表相应税目的单位税额填报。 16.减免税额:属于《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发布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 >的公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3年第 1号)规定的不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模板】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模板】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1.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

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船舶)。

2. 对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

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相关证件,由税务机关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即可。

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

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税务机关可将第三方信息导入纳税申报系统,直接生成申报表由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

3. 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4. 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

5.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1)组织机构代码(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8)其他6.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

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7. 征收品目:(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7)4.0升以上的乘用车(8)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9)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10)货车(11)挂车(12)专用作业车(13)轮式专用机械车(14)摩托车(15)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机动船舶(16)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机动船舶(17)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8)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9)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20)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21)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22)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8. 计税单位:(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子税目,填报辆(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舶子税目,填报吨(保留两位小数)(3)游艇子税目,填报米9. 计税单位的数量:车辆按辆征收的,填报1;车辆按整备质量以及船舶按净吨位征收的,填报吨数;游艇按米征收的,填报总长的米数。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表单说明】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

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船舶)。

2.对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

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相关证件,由税务机关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即可。

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

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税务机关可将第三方信息导入纳税申报系统,直接生成申报表由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

3.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某月至某月。

4.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

5.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1)组织机构代码(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8)其他6.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

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7.征收品目:(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7)4.0升以上的乘用车(8)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9)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10)货车(11)挂车(12)专用作业车(13)轮式专用机械车(14)摩托车(15)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机动船舶(16)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机动船舶(17)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8)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9)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20)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21)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22)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8.计税单位:(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子税目,填报辆(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舶子税目,填报吨(保留两位小数)(3)游艇子税目,填报米9.计税单位的数量:车辆按辆征收的,填报1;车辆按整备质量以及船舶按净吨位征收的,填报吨数;游艇按米征收的,填报总长的米数。

95.车船税更正申报

95.车船税更正申报



收优惠备案审批信息一致
申报表》、中华人民共 证明(样本).JPG
有效期限
依法确定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62号)
总局公告2015年第83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主席令第43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3号) 《安徽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申请条件 车船税更正申报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向税务机关申请修改更正或作废申报表
办理方式 上门办理 √ 是否支持 预约 网上办理 √ 是否收费 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理深度 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服务机 同城通办 √ 服务对象
通办范围
0次 是 否 1次 资料名称
四级 二级
纳税人(实名认证用户) 纳税人(非实名认证用 户) 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
《申报表作废申请单》
更正后的《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2份
1.网上办理时,上传原件的电子件,在 (或上传)对应表单; 2.窗口办理时,纳税人提交的纸质申报 章,各项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 ”,并逐页签章。
审查标准 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审批信息一致 纳税人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加盖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的《车船税纳 结果名称 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 税证明 即时办结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中华人民共 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样本).JPG 纳税人需要申报更正时进行

辽宁省车船税车辆税目税额表

辽宁省车船税车辆税目税额表

辽宁省车船税车辆税目税额表辽宁省的车船税是按照车辆的发动机气缸容量以及车辆的类型来分类征收的。

这个税目税额表为辽宁省内的车主提供了应缴税额的计算依据。

根据车辆的核定载客人数和发动机气缸容量来划分车辆类型。

核定载客人数主要分为9人以下、9人至20人、20人以上三类。

发动机气缸容量则根据车辆的排气量来划分,例如1.0升以下、1.0升至1.6升、1.6升以上至2.0升等。

对于乘用车,1.0升以下(含)的车辆每辆税额为30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车辆每辆税额为42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车辆每辆税额为480元,以此类推。

对于商用车,大型客车每辆税额为1200元,中型客车每辆税额为960元,货车整备质量每吨税额为96元,挂车整备质量每吨税额则为货车税额的50%,其他车辆的专用作业车整备质量每吨税额为96元,摩托车每辆税额为36元。

这个税目税额表为辽宁省内的车主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让车主了解自己应该缴纳的车船税金额。

这个表也帮助了税务部门进行征收和管理,确保了辽宁省内的税收制度的公平和透明。

辽宁省的车船税车辆税目税额表对于车主和税务部门都是非常有用的工具。

通过这个表,车主可以了解自己的应缴税额,税务部门则可以有效地进行征收和管理。

希望这个表能够帮助所有的车主和税务部门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税收法规。

车船税是针对在我国境内行驶的车辆和船舶所征收的一种税,其目的是为了调节经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在广东省,车船税的征收与车辆的类型、排量、使用性质等因素相关。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省车辆车船税的适用税额表。

根据最新的政策,广东省的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表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乘用车,另一类是商用车。

乘用车:根据车辆排量、车型等不同因素,广东省对乘用车的车船税征收标准分为七档,从150元到3600元不等。

其中,排量在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额最低,为150元;排量在0升及以上的乘用车税额最高,为3600元。

车船税征缴工作方案

车船税征缴工作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车船税征缴工作方案车船税征缴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切实做好我县车船税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纳税义务人及应纳税额(一)纳税义务人: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本方案所称车辆,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

机动车辆的范围: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摩托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二)税额表办税程序(一)保险公司工作流程1.具备办理“交强险”业务资质、并在县地税局办理了车船税代收代缴登记的保险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为全县车船税代收代缴义务人。

2.保险机构要根据有关资料据实录入机动车种类、车牌号码、整备质量等车辆信息及纳税人识别号等纳税人信息、缴纳车船税信息,代收车船税。

对已向县地税局申报缴纳车船税的机动车,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不再代收税款,并将完税凭证复印件和“车船税纳税证明单”附在保险单的存根后面,存档备查。

3.对条例规定的军车、警车、拖拉机等免税车辆不代收车船税,将第 2 页共 6 页车辆登记证书或行车本复印件附在保险单后面存档备查;对县地税局出具《车船税免税证明》的车辆,不代收车船税,将《车船税免税证明》附在保险单的后面,存档备查。

4.保险机构应建立车船税扣缴台账,方便核查车船税扣缴信息。

5.纳税人拒绝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时,扣缴义务人不予办理“交强险”业务,并及时反馈到地税机关,据实登记《纳税人拒绝纳税登记卡》,3日内将纸制资料提交县地税局,由县地税局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税款入库后方可办理交强险业务。

6.申报解缴税款期限。

保险机构要于次月10日前向县地税局城区所报送当月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扣缴台帐复印件并解缴税款,同时登记代收代缴税款统计表。

车船税退税申报流程(3篇)

车船税退税申报流程(3篇)

第1篇一、概述车船税是国家对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为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我国对车船税实行退税政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车船税退税申报流程,帮助纳税人了解相关政策,顺利完成退税申报。

二、退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情况可申请车船税退税:1. 车船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补办车船购置税完税证明后,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船税。

2. 车船购置税完税证明在有效期内,因车辆转让、注销等原因,车船所有权发生变更,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船税。

3. 车船购置税完税证明在有效期内,因车辆报废、被盗等原因,车船所有权灭失,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船税。

4. 车船购置税完税证明在有效期内,因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减免税等原因,纳税人申请退还多缴的车船税。

三、退税申报流程1. 准备材料(1)车船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退税申请表;(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前往税务机关纳税人携带以上材料,前往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申报。

3. 提交申报(1)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税务机关工作人员;(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填写退税申请表;(3)纳税人签字确认。

4. 受理审核税务机关对退税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车船购置税完税证明的真实性;(2)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3)退税申请是否符合退税条件。

5. 退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将退还的车船税直接转入纳税人的银行账户。

6. 领取退税纳税人收到退税通知后,可到银行领取退税款项。

四、注意事项1. 纳税人在申报退税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2. 纳税人应在车船购置税完税证明有效期内申报退税,过期不予受理。

3. 纳税人申报退税时,如遇特殊情况,可向税务机关咨询。

4. 纳税人应关注税务机关发布的退税政策,了解最新退税信息。

五、总结车船税退税申报流程相对简单,但纳税人需注意相关事项,确保顺利办理退税。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样例)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样例)

公章
(代理机构)
接收人:
接收日期:



主管税务机关(章):
备注: 车辆类别代码为:⒈汽车;⒉摩托车;⒊电车;⒋挂车;⒌农用运输车。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或代理申报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填写。本表可由车辆购置税征收 管理系统打印,交纳税人签章确认。 2.“纳税人名称” ,填写纳税人名称。 3.“行业代码”栏,单位纳税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代码填写,个人纳税 人统一填写代码 990。 4.“注册类型代码”栏,单位纳税人按照“国家标准 GB/12402-2000《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填写; 个人纳税人统一填写代码 900。 5.“证件名称”栏,单位纳税人填写《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 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个人纳税人填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6.“证件号码”栏,填写《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 机构证明、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7.“车辆类别代码”栏,按表下备注栏中“车辆类别代码”对应的数字填写。 8.“生产企业名称”栏,国产车辆填写国内生产企业名称,进口车辆填写国外生产企业名称。 9.“合格证编号(或货物进口证明书号)” “厂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号”栏,分别按车 ” 辆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 (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对应的编号、车辆品牌和车辆型号、车辆 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号填写。 10.“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号码”栏, 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发票号码; “机动车销售统一 发票代码”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发票代码。 1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含税价金额。 12.“价外费用”填写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 集资费、 违约金 (延期付款利息) 和手续费、 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销售方代办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1
填表说明:
1.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

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船舶)。

2. 对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

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相关证件,由税务机关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即可。

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

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税务机关可将第三方信息导入纳税申报系统,直接生成申报表由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

3. 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4. 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

5.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
(1)组织机构代码
(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
(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
(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
(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
(8)其他
6.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

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7. 征收品目:
(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
(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
(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
(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
(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
(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
(7)4.0升以上的乘用车
(8)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
(9)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
(10)货车
(11)挂车
(12)专用作业车
(13)轮式专用机械车
(14)摩托车
(15)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机动船舶
2
(16)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机动船舶
(17)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
(18)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
(19)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
(20)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
(21)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
(22)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
8. 计税单位:
(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子税目,填报辆
(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舶子税目,填报吨(保留两位小数)
(3)游艇子税目,填报米
9. 计税单位的数量:车辆按辆征收的,填报1;车辆按整备质量以及船舶按净吨位征收的,填报吨数;游艇按米征收的,填报总长的米数。

10. 单位税额:根据纳税地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车船税实施办法所附税目税额表相应的单位税额填报。

11. 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

3
附表1
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 机动车信息(包括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发动机号、品牌型号、车辆类型、使用性质、燃料种类、排(气)量、核定载客、整备质量),根据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所载数据填报。

其中,品牌型号在提交材料为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时按照车辆品牌、车辆型号两个字段汇总填报。

2. 车辆发票或注册登记日期:有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填报销售发票日期;确无销售发票的,填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注册登记日期。

附表2
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
填表说明:
船舶信息(包括船舶登记号、船舶识别号、船舶种类、中文船名、初次登记号码、船籍港、发证日期、取得所有权日期、建成日期、净吨位、主机种类、主机功率、艇身长度)根据船舶登记证书等所载数据填报。

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
填表说明:
1. 《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申报解缴时填报。

每条明细数据为一辆车。

2. 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 纳税人名称:是单位的,填报组织机构名称;是自然人的,填报姓名。

4.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
(1)组织机构代码
(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
(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
(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
(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
(8)其他
5.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

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6. 品牌型号:品牌型号在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时按照车辆品牌、车辆型号两个同名栏目汇总填报。

7. 机动车种类:根据交强险保单的同名栏目所载数据填报。

8. 车辆发票或注册登记日期:有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填报销售发票日期;确无销售发票的,填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注册登记日期。

9. 燃料种类:根据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整车合格证上的同名栏目所载数据填报。

10. 排(气)量:单位为毫升(ml)。

11. 核定载客:单位为人。

12. 整备质量:单位为吨。

13. 征收品目:
(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
(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
(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
(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
9
(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
(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
(7)4.0升以上的乘用车
(8)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
(9)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
(10)货车
(11)挂车
(12)专用作业车
(13)轮式专用机械车
(14)摩托车
(15)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机动船舶
(16)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机动船舶
(17)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
(18)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
(19)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
(20)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
(21)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
(22)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
14. 计税单位:
(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子税目,填报辆;
(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舶子税目,填报吨;
(3)游艇子税目,填报米。

15. 计税单位的数量:车辆按辆征收的,填报1;车辆按整备质量以及船舶按净吨位征收的,填报吨数;游艇按米征收的,填报总长的米数。

16. 单位税额:根据纳税地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车船税实施办法所附税目税额表相应税目的单位税额填报。

17. 减免税额:属于《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75号)规定的不代收收代缴车船税的情形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计算减免税额后填报。

其余车辆根据税务机关出具的《减免税证
10
明》的年减(免)税额填报。

18. 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

19. 减免税证明号:有税务机关出具的《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的,填报此项。

20. 完税凭证号:对已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车辆,填报车辆完税凭证号。

21. 开具税务机关:填报开具车船税完税凭证或《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的税务机关。

22. 纳税人拒绝代收信息:如果纳税人投保交强险时,无完税或减免税证明,又拒绝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的,填报(1)是;其余填(2)否。

1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