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司高管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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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办法

2020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办法

2020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办法
2020年8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薪酬管理 (3)
第三章业绩考核及指标体系 (5)
第十一条高管考核遵循的原则 (5)
第十二条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6)
第十三条业绩考核计算方式 (6)
第十四条能力素质 (7)
第四章福利及其他 (7)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8)
第六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深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结构合理、水平适当、管理规范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业绩考核管理制度,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的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及参照该办法执行的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等人员。

第三条由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管薪酬及业绩考核的组织管理,薪酬考核办法由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提交董会会审定。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及评定等级具体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兑现的依据。

第二章薪酬管理
第四条公司高管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化薪酬对比为基础,形成公司高管与同行业薪酬水平、合理确定公司高管之间的薪酬差距。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对公司战略执。

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
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机构 (2)
第三章薪酬构成及确定 (3)
第四章薪酬考核程序及发放 (4)
第五章附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一)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外部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及经营业绩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岗位价值以及该任职人员的工作能力等综合确定。

第四条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三)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和监督的管理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年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激励标准制度

2020年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激励标准制度

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促进公司做强、做大、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一)公司董事、监事;(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以企业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预算、生产、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具体测算和兑现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根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二)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审查、确认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审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订公司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第七条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保险和福利、绩效薪酬三部分组成。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激励高管人员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高管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高管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效益、岗位职责及长远利益相联系。

第四条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三部分构成。

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职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济效益、个人绩效等因素确定;奖金根据公司业绩和高管人员绩效评价结果确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第五条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应与同行业、相似规模公司的薪酬水平相当,保持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六条高管人员的薪酬支付方式分为月发和年发两种,具体支付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高管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讨相应的赔偿金,从高管人员的薪酬中扣除。

第八条高管人员离职时,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薪酬结算手续。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九条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分为年度绩效考核和任期绩效考核两种,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年度绩效考核以高管人员职责完成情况和公司整体经营效益为依据,设定相应的绩效指标,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和奖金。

第十一条任期绩效考核以高管人员在一个任期内的业绩、管理等综合表现为依据,设定相应的绩效指标,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和奖金。

第十二条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司任命、续聘和高管人员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严重过失或违规行为,公司将实施绩效扣分或直接解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激励与约束机制第十四条高管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应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确保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高管个人利益一致。

2020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管理机构 (3)第三章薪酬的构成 (3)第四章考核与实施程序 (4)第五章激励约束机制 (5)第六章附则 (6)为强化公司资产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发挥和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实施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一)总经理、副总经理;(二)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通过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团队合作原则:使每个被考核的对象既要对公司整体业绩负责,同时也对个人工作绩效负责;(二)价值驱动原则:薪酬绩效与提升公司价值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宗旨相一致,突出价值导向。

确立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兼顾现在及未来公司发展、内外部公平,激励与约束并重,体现薪酬发放及考核与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的原则;(三)与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相一致:考核指标的确定围绕公司的发展目标设计和选择。

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四)突出重点原则:选择少数最具战略驱动性的关键考核指标;(五)薪酬标准以公平、实效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促进公司高管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和谐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方案范围内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具体发放。

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

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

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3)第一条目的 (3)第二条适用范围 (3)第二章薪酬结构与考核指标体系 (3)第三条薪酬结构 (3)第四条指标分类及考核实施主体 (4)1、公司总裁 (4)2、其他高管 (4)第三章目标确定与调整 (4)第五条目标确定 (4)第六条工作任务书 (5)第七条目标调整 (5)第四章目标考核实施 (5)第八条考核周期 (5)第九条考核计分方式 (5)第十条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实施 (5)第十一条个人业绩目标考核实施 (6)1、公司总裁个人业绩目标考核 (6)2、其他高管个人业绩目标考核 (6)第十二条德能勤绩廉目标考核实施 (7)第十三条董事长/总裁评价 (7)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 (7)第十四条考核结果运用 (7)第十五条薪酬发放 (8)第十六条罚则 (8)第六章附则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称“高管”)薪酬和绩效管理,构建科学的、符合企业管理现状的考核体系,推动战略目标和经营管理业绩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高管(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其中,通过市场化谈判引入的高级管理人员,可结合引进协议并参照本办法进行综合考评。

第二章薪酬结构与考核指标体系第三条薪酬结构年度总收入=年度目标薪酬+奖金+津补贴,其中:(一)年度目标薪酬=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二者间的权重为40%、60%。

(二)奖金根据公司奖励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规定实施,包括重大项目奖励、重大专项工作奖励等。

(三)津补贴的类别、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指标分类及考核实施主体高管个人考核指标从公司经营指标、个人业绩指标、德能勤绩廉指标和董事长/总裁评价四个维度进行设置,其中:1、公司总裁2、其他高管第三章目标确定与调整第五条目标确定由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指标体系组织拟订高管年度目标任务,经沟通协商确认后,报公司批准后形成高管年度工作任务书。

高管薪酬与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高管薪酬与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高管薪酬与绩效考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激励和嘉奖高管,提高公司整体业绩,确保公司高效运营,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规定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高管薪酬和绩效考评管理。

第二章高管薪酬管理第三条薪酬构成1.薪酬构成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2.固定薪酬是高管基本工资,依据高管的职务级别和工作表现确定。

3.绩效薪酬是高管依据绩效考评结果获得的奖金,依据高管个人和公司和团队的业绩表现确定。

第四条薪酬调整1.高管薪酬调整应当依据公司的经营情形、行业市场竞争情况、高管个人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2.薪酬调整应当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政策,并经过合法程序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3.薪酬调整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存在性别、年龄、种族、宗教、婚姻情形等鄙视行为。

第五条绩效考评1.绩效考评应当依据公司订立的考评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估,包含但不限于个人业绩、团队合作、岗位职责履行等。

2.绩效考评应当公正、客观、公平,并由相关部门或特地委员会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得到高管的知情和认可。

3.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高管绩效薪酬的紧要依据,绩效优秀者可以获得更高的绩效薪酬激励。

第三章绩效薪酬管理第六条绩效薪酬发放1.绩效薪酬发放应当遵从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及时、准确、公正、安全。

2.绩效薪酬的发放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方式或非现金方式,具体发放方式由公司决议。

3.绩效薪酬的发放应当在评估周期结束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并经过财务部门核对和审批。

第七条绩效薪酬与职业发展1.绩效薪酬作为高管的紧要激励手段,应当与高管的职业发展规划相结合。

2.绩效优秀者可以获得更高的绩效薪酬激励,同时公司应当供应更多的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八条违纪惩罚1.对于高管在薪酬管理和绩效考评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扣减薪酬、降职、辞退等。

2.对于有意供应虚假信息、操作考评结果等违法行为的,公司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020年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激励标准制度

2020年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激励标准制度

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促进公司做强、做大、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一)公司董事、监事;(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以企业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预算、生产、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具体测算和兑现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根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二)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审查、确认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审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订公司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第七条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保险和福利、绩效薪酬三部分组成。

2020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构 (2)第三章薪酬标准及绩效考评程序 (3)第四章薪酬调整 (5)第五章其他激励事项 (6)第六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构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拟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提出年度绩效奖金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二)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薪酬发表审核意见。

第五条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六条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夏航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0年4月)

华夏航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0年4月)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和激励机制,有效调动高管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结合起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由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官、总裁、联席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遵循原则(一)竞争力原则,确保高管整体薪酬水平与行业同类参照公司相匹配;(二)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岗位贡献挂钩原则,体现“责、权、利”统一,确保内部的公平性;(三)坚持高管薪酬与公司经济效益以及个人目标、绩效完成情况相结合原则,形成合理的薪酬分配关系。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负责高管考核并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职责、范围、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参照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二)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第六条高管薪酬的构成:(一)公司高管薪酬实行年薪制;(二)公司高管薪酬由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奖励、年终奖金等构成;年薪中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的分配比例为1:1。

第七条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的确定和兑现(一)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依据公司岗位等级对应的薪酬标准及岗位系数予以确定;(二)岗位系数由公司根据其在考核年内所承担岗位责任和贡献大小,结合岗位影响力、领导力、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能力、知识经验、工作领域等因素对岗位进行价值评估,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综合确定;(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月进行预发,发放比例为月度绩效薪酬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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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司高管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条适用对象 (2)
第三条遵循原则 (2)
第二章管理机构 (2)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3)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 (3)
第六条高管薪酬的构成 (3)
第七条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的确定和兑现 (3)
第八条绩效奖励的确定和兑现 (4)
第九条年终奖金的确定和兑现 (4)
第四章薪酬考核与实施程序 (4)
第十条绩效考核的实施 (4)
第十一条目标责任书的确定 (5)
第十三条高管绩效薪酬季度考评程序 (5)
第十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年度考评程序 (5)
第五章薪酬管理与发放 (6)
第六章约束机制 (6)
第七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和激励机制,有效调动高管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结合起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
由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官、总裁、联席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遵循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确保高管整体薪酬水平与行业同类参照公司相匹配;
(二)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岗位贡献挂钩原则,体现“责、权、利”统一,确保内部的公平性;
(三)坚持高管薪酬与公司经济效益以及个人目标、绩效完成情况相结合原则,形成合理的薪酬分配关系。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负责高管考核并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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