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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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方案

2016年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方案

为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配合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在流动人口中倡导和践行健康促进理念和策略,促进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紧密围绕“健康中国”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中心工作,探索形成政府主导、卫生计生牵头、多部门合作、社会组织、用人单位、社区、学校等各方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模式。

(二)针对新时期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特点和健康需求,广泛开展健康促进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流动人口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技能、树立健康观念、提高健康素养,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其主动利用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意识。

(三)宣传推介地方工作特色和成效,发挥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重点联系城市(以下简称重点联系城市)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打造“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

动品牌,广泛宣传“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强化宣传倡导、强化组织发动、强化社会效应,形成全社会关注流动人口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时间和主题。2016-2020年,分年度确定活动主题。2016-2017年的年度活动主题为:关注流动人口健康,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其他年度主题另行制订。

(二)活动形式。按照接力形式开展本项活动。我委每年选择若干重点联系城市,结合承办城市工作特色,联合举办主题宣传(周)活动,并在各重点联系城市间形成接力传递,产生示范效应和宣传高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照年度活动主题,参照国家级活动,结合实际,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新市民)健康促进宣传活动。

(三)活动范围。各重点联系城市分批举办活动。第一批:2016-2017年度,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贵阳等城市举办。在此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区)举办本省份活动。其他年度接力举办活动城市另行通知。

(四)活动主要内容

1.举办一场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主题宣传活动。以义诊咨询、文艺演出、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展

播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形式,集中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和服务项目,引导流动人口关注自身健康,营造关爱流动人口健康的社会氛围。

2.举办一次(轮)健康巡讲。按照年度活动主题和“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针对流动人口不同群体健康特点,开设系列健康讲座或培训,把健康巡讲送到建筑工地、工矿企业、工业园区、社区、学校等流动人口集聚区,帮助流动人口树立科学健康观念,提高流动人口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3.制作发放一份(套)卫生计生服务指南。围绕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服务项目、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19条等内容,设计制作手册、折页、海报、视频等宣传材料,通过多种途径发放或传播给流动人口服务对象,提高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4.发放一个健康支持工具包。免费向流动人口发放健康支持工具包,包括健康知识手册、体温计、腰围尺、限盐勺、体重指数表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开发适应不同类型流动人口需求的健康支持工具和健康促进产品,帮助流动人口掌握和提升健康技能。

5.组织一次(轮)体育健身活动。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在城市社区、广场、健康主题公园及步道、企业园区等地,组织流动人口开展学做健康操、健步走、骑行、体育运动比赛等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等,将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融入全民健身活动,引导流动人口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

6.创造性开展本地特色活动。结合本地特点,创新、拓展其他活动形式和内容,做好展现地方服务特色的自选动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围绕年度主题,结合本地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等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经费保障,发挥好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以及疾控、健康教育等专业机构作用,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我委将设计活动路线,协调各地接力活动开展时间,每年开展接力活动的重点联系城市以8—12个为宜。各地可以向我委流动人口司积极申报举办接力活动。

(三)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的媒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报道。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请各省级卫

生计生行政部门于每年度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宣传稿件及相关图片、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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