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完整版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一章:总则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房地产广告的发布行为,保障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广告内容要求⑴广告应真实、准确地传递相关信息,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⑵广告应明确标注房屋在售楼盘的开发商、坐落位置、交通便利度、基础设施、学校医院等周边配套设施情况。
⑶广告不得夸大房屋的面积或使用面积,应明确标注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总使用面积,并标明是否包含公共区域。
⑷广告不得以房屋不存在、房屋已售罄等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
第三章:广告发布途径⑴房地产广告可以通过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发布。
⑵在电视、网络等数字媒体上发布广告时,应确保广告色彩恢复真实,不得进行过度处理和修饰,以保障消费者准确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
⑶广告发布前,应事先向相关媒体提交广告发布申请,并按规定缴纳广告费用。
第四章:违规处理⑴发布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广告的,将受到警告和罚款。
⑵多次违规的广告发布商,将面临停业整顿、吊销广告发布资格等处罚。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附件1:房地产广告发布申请表●附件2:广告费用缴纳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旨在规范广告活动。
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旨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⒊虚假宣传:指广告发布中故意歪曲事实,违背真相,以迷惑、诱导消费者的行为。
⒋夸大宣传:指广告发布中夸大商品、服务的性能、功能以及其他优势特点的行为。
⒌误导消费者:指广告发布中通过虚假、夸大或其他手段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或错误判断的行为。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房地产广告的发布,以确保广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关于房地产广告发布的相关规定。
二、定义1·房地产广告:指以邀约购买或租赁房地产为目的,在媒体、互联网等渠道上发布的广告。
2·发布者:指房地产广告的发布者,可以是开发商、中介机构等相关机构或个人。
三、广告发布准则1·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广告发布者应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导性,不得夸大其实际价值。
2·价格和优惠信息的明示:广告中的价格和优惠信息应明确、具体,并且不得包含虚假、误导性信息。
3·单位面积价格的披露:广告中应明确披露房地产的单位面积价格,确保消费者了解价格构成。
4·品牌和开发商之称呼:广告中涉及到品牌和开发商时,应确保准确使用其正式名称,不得使用虚假信息。
5·协议和合同的适用条件:广告中应明确列出相关协议和合同的适用条件,确保消费者充分了解交易条件。
6·权威机构的认证和批准:广告中如涉及权威机构的认证和批准信息,应确保其真实性。
7·防止虚假宣传:广告发布者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严禁使用虚假的成交数据和评价。
四、广告发布程序1·广告材料准备:广告发布者应准备相关广告材料,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
2·内部审核:广告发布者应进行内部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外部审核:广告发布者可委托专业机构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和批准。
4·媒体渠道选择:广告发布者应根据广告内容和目标受众选择合适的媒体渠道进行发布。
5·广告发布:广告发布者将广告材料提交给媒体渠道,进行广告发布。
附件:1·广告发布申请表格2·广告审核和批准流程图3·广告发布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广告暂行发布规定 法律知识
房地产广告暂行发布规定法律知识房地产广告暂行发布规定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广告行为,加强广告宣传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合用范围本规定合用于房地产开辟企业及其合作中介机构在房地产广告宣传方面的行为。
第二章:广告内容要求2.1 广告真实性房地产广告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宣传,不得含有虚假信息。
2.2 价格及相关费用广告中涉及的房屋价格应当真实,不得故意误导消费者。
同时,对于需要收取的相关费用,应当明确标明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
2.3 房屋信息广告中应当包含详细的房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区、面积、户型、楼栋号等。
2.4 配套设施及环境广告中对于房地产项目的配套设施和周边环境的描述应当真实,不得夸大其它。
第三章:广告发布要求3.1 广告发布管理机构广告发布应当由区域内指定的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及发布。
3.2 广告发布审批房地产开辟企业及其合作中介机构在发布广告前,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并申请广告发布审批。
3.3 广告发布责任房地产开辟企业及其合作中介机构应当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4.1 监督机构房地产广告的监督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相关行业协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也可进行监督。
4.2 违法行为的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房地产广告行为,监管部门可以赋予警告、罚款、责令住手发布广告等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 房地产广告发布申请表格3. 房地产广告发布审批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 广告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对广告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
2. 真实性:指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包含虚假信息。
3. 配套设施:指房地产项目中附带的共用设施,如停车场、花园等。
4. 监管部门:指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房地产广告进行监督和管理。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广告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涉及房地产广告的行为。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循真实、合法、合规、诚信的原则,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等违法违规内容。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应当明确标识广告属性,确保广告接受对象能够清楚辨认广告。
第二章房地产广告发布要求第五条房地产广告应当有明确的发布目的,且内容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
第六条房地产广告应当真实反映产品或服务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
第七条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明确的说明和提示,如出售价格、交易条件、建筑面积、配套设施等必要信息。
第八条房地产广告涉及的数字、面积等应当标示明确,不得使用模糊或引起歧义的表述。
第九条房地产广告中的图片、文字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所限制的内容,不得侮辱、诽谤他人。
第十条房地产广告中的楼盘名称、项目代号等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与其他已有房地产项目混淆。
第三章房地产广告发布程序第十一条房地产广告发布前,应当经过批准机关审核并获得发布许可。
第十二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许可机关应当在收到广告发布申请后,依法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核决定。
第十三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过程中,应当以规定形式、媒体、渠道进行发布,不得形成纸质或电子广告扰乱市场及公共环境。
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规定了广告的定义、发布程序、监管机构等相关内容。
2、房地产广告:广告行为中涉及房地产产品或服务的广告。
第五章附件1、《房地产广告发布许可申请表》2、《房地产广告发布许可申请表填写说明》【附件】1、《房地产广告发布许可申请表》:用于房地产广告发布申请的表格,包括申请人信息、广告内容、发布渠道等内容。
2、《房地产广告发布许可申请表填写说明》:对《房地产广告发布许可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本文档旨在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的行为,以保护广告受众的权益,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并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详细内容:第一章:总则1.1 定义房地产广告的范围和对象1.2 规定广告发布的基本要求1.3 说明广告发布的途径和渠道1.4 强调广告发布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第二章:广告发布的主体2.1 指明广告发布主体的资格和责任2.2 规定广告发布主体的行为准则和禁止行为2.3 强调广告发布主体的违规处理措施第三章:广告发布的内容3.1 规定广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3.2 强调广告内容不得涉及虚假宣传、欺诈行为和侵犯他人权益等内容3.3 说明广告发布内容的审核和备案程序第四章:广告发布的形式4.1 规定广告发布形式的要求和限制4.2 强调广告发布形式不得误导和欺骗受众4.3 说明广告发布形式的管理和监督措施第五章:广告发布的时机和区域5.1 规定广告发布时机的要求和限制5.2 强调广告发布时机应符合公共利益和社会伦理5.3 说明广告发布区域的管理和监督措施第六章:广告发布的监督和处罚6.1 规定广告发布监督的主体和方式6.2 强调对违规广告发布主体的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第七章:广告发布的侵权和争议解决7.1 规定广告发布可能引发的侵权行为7.2 强调广告发布争议的解决途径和程序7.3 说明侵权行为和争议解决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扩展内容:1.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广告申请表格、广告备案表格、广告发布准则解释说明等。
2.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不正当竞争法:是指禁止市场主体通过虚假或误导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市场秩序的法律。
- 广告法:规定了广告发布和广告内容的相关法律规定,保护广告受众的权益。
- 房地产相关法规:包括房地产开发管理法、商品房预售制度等法规,用于规范房地产行业发展。
附件:1. 广告申请表格2. 广告备案表格3. 广告发布准则解释说明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不正当竞争法:针对市场主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范和制裁的法律。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作者:————————————————————————————————日期:ﻩ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015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公布)第一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五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五)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六)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七)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是为了规范房地产行业的广告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制度。
以下是房地产广告发布的一些规定:
1. 明示实价: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地标明房屋的价格和相关费用。
不得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价格宣传手法。
2. 真实揭示面积:广告必须真实揭示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相关信息。
不得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面积宣传手法。
3. 真实揭示图片:广告中使用的图片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房屋的实际情况。
不得使用虚假、修图过度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图片。
4. 良好的诚信宣传:广告内容必须诚实守信,不得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或夸大宣传。
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语言、图片、图表等手法。
5. 禁止误导性广告:广告不得使用与商品无关的名人代言,不得夸大商品的性能、效益等特点。
不得使用虚假的比较、测试结果等。
6. 播放时间限制:对于一些敏感内容或有限制播放的广告,如涉及政治、宗教、社会道德等方面的广告,应按照相关规定限制广告的播放时间。
7. 广告审查:房地产广告发布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规和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广告不得发布。
8. 违规处罚:对于发布违规广告的企业,将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可能会面临罚款、停业整顿、撤销广告许可证等严厉的处罚。
以上是房地产广告发布的一些规定,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和诚信度,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同时,也提醒广告发布者要遵守规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1. 引言房地产广告是房地产开发商或中介机构用于促销和宣传房地产项目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房地产广告的发布,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市场监管,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房地产开发商、中介机构等任何广告发布者,以及在中国境内发布房地产广告的相关机构和个人。
3. 广告内容要求3.1 广告真实性•广告发布者应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广告发布者应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广告宣传内容。
3.2 广告诚信•广告发布者应遵守广告自律原则,不得发布含有违法、违禁、淫秽、诽谤等内容的广告。
•广告发布者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采用欺骗、恶意竞争等不正当手段进行广告宣传。
3.3 广告明示•在广告中,必须明确标示广告发布者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广告发布者不得以模糊、隐晦的方式进行宣传,应提供明确的房地产项目信息。
3.4 广告禁止事项•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社会公共安全或其他违法违规的广告。
•不得发布与房地产无关的广告或利用房地产广告进行其他非法经营活动。
4. 广告发布程序4.1 广告审查•所有房地产广告发布前,应经过相应的审查程序。
•广告发布者应向广告审查机构提交广告内容、发布计划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2 广告备案•审查通过的广告应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广告发布者应提交广告内容、发布渠道、备案费用等信息进行备案。
4.3 广告发布时间•广告发布者应在备案通过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广告发布。
•广告发布时间不得超出备案规定的有效期限。
5. 违规处理5.1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广告发布者,相关主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暂停广告发布、吊销广告发布资格等处罚措施。
5.2 投诉处理•对于房地产广告的投诉,相关主管部门应根据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处理。
•如投诉属实,相关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广告发布者立即停止相关广告,并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
6. 监管与执行6.1 主管部门•房地产广告发布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广告主管部门。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1-目的本文旨在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保障广告真实、合规、公平、诚信,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定义2-1 房地产广告:指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室外媒体等渠道进行的用于推销房地产项目的促销信息。
2-2 房地产项目:指用于居住、办公、商业等目的,由房屋、土地等组成的开发项目。
2-3 广告主体:指房地产开发商、中介机构等发布房地产广告的主体。
2-4 广告载体:指房地产广告发布所采用的媒体渠道,如报纸、电视、互联网等。
3-广告内容要求3-1 广告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3-2 广告应当明确标明房地产项目的名称、位置、用途、规模、性质等基本信息。
3-3 广告应当包括明确的价格、面积、户型等相关信息,并且标明信息来源。
3-4 广告中的图片和插图应当与实际房地产项目相符,不得进行任何虚假处理。
3-5 广告的表述应当准确、清晰,不得使用迷惑性、模糊性的语言。
4-广告发布程序4-1 广告主体在发布广告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
4-2 广告主体应当在广告发布前将广告文件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广告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4-3 广告审查机构应当在接到广告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并将意见及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广告主体。
4-4 广告主体在听取审查意见后,对广告内容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给广告审查机构。
4-5 广告审查机构对修改后的广告材料应当再次进行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意见。
4-6 广告主体在取得广告审查机构的最终意见后,方可发布广告。
5-广告监督和处罚5-1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已发布的房地产广告进行检查,发现违规广告需要立即责令改正,并予以相应处罚。
5-2 广告主体如果违反广告发布规定,建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并公布违规行为。
5-3 消费者对于违规广告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予以处理。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的行为,并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2、广告宣传对象2.1 新建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对象2.1.1 新建住宅2.1.2 新建商业房2.1.3 新建办公楼2.2 二手房的广告宣传对象2.2.1 二手住宅2.2.2 二手商业房2.2.3 二手办公楼3、广告内容要求3.1 广告真实性要求3.1.1 不得虚假宣传房屋的面积、户型、配置等信息3.1.2 不得虚假宣传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信息3.1.3 不得虚假宣传房屋的价格、优惠政策等信息3.2 广告准确性要求3.2.1 所宣传的房地产项目应符合部门相关规划和审批文件要求3.2.2 广告中提及的附属设施、配套服务等信息应真实、准确3.3 广告合法性要求3.3.1 广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3.3.2 广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4、广告发布流程4.1 广告前期准备4.1.1 准备广告内容和设计方案4.1.2 完善广告所需的申报材料4.2 提交广告申报材料4.2.1 将广告申报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4.2.2 缴纳相关广告发布费用4.3 审核和批准4.3.1 部门对广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4.3.2 审核通过后,部门发放广告发布批准文件4.4 广告发布4.4.1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广告4.4.2 广告宣传期限和方式根据部门的规定执行5、法律名词及注释5.1 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指开发商获得的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合法许可证书。
5.2 房屋面积:指房屋在平面上的实际面积。
5.3 存量房:指已存在的、非新建的房屋,包括二手房、出租房等。
5.4 部门:指具备房地产管理权限的相关行政部门。
6、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广告受众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广告发布活动。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发布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发布、传播房地产广告。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宜健康向上、真实准确、杜绝夸大、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五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以下内容:⒈假冒伪劣、虚假广告材料。
⒉违反公序良俗,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⒋后期增加或变更条件、收费、用地性质等不利于消费者的内容。
⒌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章广告发布主体第六条所有从事房地产广告发布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广告发布主体)应遵守本规定,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商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广告发布许可。
第八条房地产中介机构须持有国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房地产广告发布活动。
第九条广告发布主体应保证其提供的广告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夸大其商品或服务的品质及效果。
第十条广告发布主体应制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计划,并按计划履行相关责任,确保广告发布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广告内容和形式第十一条房地产广告应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宣传内容。
第十二条广告应包含以下主要信息:⒈房地产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规划用途、建筑面积等。
⒉开发商或中介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开发经验介绍。
⒊房地产项目的交通、配套设施、环境等情况介绍。
⒋房地产项目的售价、付款方式、抵押、担保等相关信息。
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必要信息。
第十三条房地产广告的形式应合法、合规,不得采用虚假宣传手段。
第十四条房地产广告形式包括但不限于:⒈媒体发布广告,包括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
⒉邀请开放日、楼盘展览等活动形式。
⒊发放宣传册、宣传单张、明信片等印刷品。
⒋其他经相关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形式。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1. 引言房地产广告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手段,具有引导和推动购房意愿的作用。
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不当的广告行为频繁出现,给消费者带来了误导和困扰,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制定本规定。
2. 广告发布主体房地产广告发布主体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房地产广告发布相关的组织或个人。
2.1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活动的企业,包括开发商、建设单位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发布广告前应审查广告内容,确保广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包含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误导宣传等内容。
2.2 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中介机构是指从事房地产代理、咨询和交易服务的机构,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等。
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发布广告前应核实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广告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故意夸大房源信息,误导消费者。
3. 广告内容要求房地产广告发布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3.1 真实准确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地反映房地产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位置、建筑规模、房屋户型、售价等信息。
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或者通过隐晦方式误导消费者。
3.2 审核批准房地产广告应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并获得相应的广告批准文件。
广告发布主体在发布广告前应确保已获得相关批准,并按照批准文件的要求发布广告。
3.3 建筑规划认证和销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发布广告时,应确保取得了建筑规划认证和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并在广告中注明相关证书编号。
不得发布未经认证和许可的房地产广告。
4. 广告发布方式房地产广告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发布,包括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户外媒体等。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发布广告,都应符合以下要求:4.1 广告语言规范广告语言应简明扼要,不得使用夸大、虚假的词句和表述。
不得使用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语言,不得侮辱、诽谤竞争对手或其他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规定编号:RD-2023-001制定单位:房地产广告管理局1. 引言-为了规范房地产广告行为,保障广告主、媒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境内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商、中介公司、代理公司、媒体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3. 广告内容3.1 房地产广告应真实客观,不得含有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
3.2 广告中的价格、面积、户型、佣金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并以易于辨认的方式呈现。
3.3 广告中的图片和文字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使用与房地产项目无关的图像。
3.4 广告中的虚构事实或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描述是禁止的。
4. 广告语言4.1 所有房地产广告必须使用标准的中文文字,并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4.2 广告中使用的词语和语句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道德底线。
4.3 广告中不得出现侮辱、歧视任何个人或群体的言论。
5. 广告媒体5.1 房地产广告应在合法的媒体平台发布,不得选择未经批准的广告渠道。
5.2 广告媒体应对房地产广告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
5.3 由于广告内容引起的纠纷,广告媒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广告审查与监督6.1 房地产广告发布前,应经过所在地房地产广告管理局的审查和批准。
6.2 房地产广告在发布后,应定期接受房地产广告管理局的抽查和监督。
6.3 违反本规定的房地产广告将被责令停止发布,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7. 附则--7.1 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7.2 若存在与本规定相冲突的其他地方性规定,以本规定为准。
7.3 房地产广告管理局对本规定享有最终解释权。
以上为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遵守,并共同维护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如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房地产广告管理局2023年1月1日。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市场的需求逐渐增加。
为了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广告发布的各类主体。
三、广告发布内容要求1. 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宣传。
2. 广告中的价格、面积、户型等信息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虚假宣传。
3. 广告不得有误导性内容,不得诱导或误导购房者做出错误的决策。
4. 房地产广告应当标明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名称、。
5. 广告中的图片、文字等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进行后期处理或使用伪造材料。
四、广告发布方式1. 房地产广告可以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发布。
2. 广告的发布渠道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通过非法渠道发布广告。
3. 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广告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道德规范。
五、责任与处罚1. 广告发布者应当承担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广告内容存在虚假宣传、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违反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3. 广告发布者应当及时对违规广告作出整改,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六、监管与服务1.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地产广告发布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2.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购房者对广告内容的投诉,并依法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七、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有关房地产广告发布的其他事项,由国家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以上是关于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内容,各广告发布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房地产广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保障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广告市场秩序,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房地产广告领域从事广告发布活动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 广告发布主体资质要求- 2.1 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在发布房地产广告前,应取得相应的合法资质,并按规定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 2.2 广告代理商应具备相关广告经营资质,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合法经营。
3. 广告信息内容要求- 3.1 广告发布者应确保广告信息真实、准确、清晰。
- 3.2 广告信息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涉及虚假宣传、虚假销售、虚假陈述等不良行为。
- 3.3 广告信息不得含有与房地产无关的内容,不得涉及违法、违规、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
- 3.4 广告信息应当包含真实的价格、面积、配置、交付时间等相关信息。
- 3.5 广告信息应当标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号。
4. 广告发布媒体选择- 4.1 广告发布者应选择有相关资质、经验丰富的媒体进行广告发布。
- 4.2 广告发布媒体应切实履行审核职责,确保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 广告发布程序- 5.1 广告发布者应提前向主管部门备案,提交广告内容、广告媒体等相关材料。
- 5.2 主管部门对广告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予以备案,并颁布备案号。
- 5.3 广告发布者应根据备案号和审核结果,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6. 广告违规处理- 6.1 对于发布虚假广告信息的,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发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可能给予罚款。
- 6.2 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理商应自觉遵守广告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7. 监管和投诉- 7.1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确保广告市场秩序。
- 7.2 消费者发现虚假广告及时向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应积极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8.本规定的实施旨在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一、规定背景房地产广告在当今社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不仅是开发商向潜在客户宣传项目的重要手段,也是购房者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
然而,由于行业发展不规范和广告发布乱象丛生等问题,对房地产广告发布进行规范成为当务之急。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广告发布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了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范围内发布的所有房地产广告。
三、广告发布主体要求1.房地产开发商、经纪机构以及相关广告代理公司均可作为广告发布主体。
2.广告发布主体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且应依法纳税。
3.广告发布主体应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夸大宣传的广告。
四、广告发布内容要求1.广告内容应明确标示广告发布主体的名称、联系方式和证照,确保消费者能够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
2.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道德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诋毁竞争对手、歧视任何群体等。
3.广告内容中涉及的项目信息应真实、详尽,不得虚构或夸大。
同时,应明确项目的审批情况和权益保障措施。
4.广告内容中的价格、面积、户型等信息应明确、准确,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5.广告内容应简明扼要、易于理解,不得使用虚假宣传手法、大量专业术语等。
6.广告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等。
五、广告发布形式要求1.广告发布主体应选择恰当的媒体进行广告发布,并确保所选择的媒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广告发布主体在选择媒体进行广告发布时,应充分考虑目标人群的特点和媒体受众群体,确保广告的有效传达。
3.在广告发布中,应注重平衡广告信息与广告效果,避免夸张、低俗等不良现象的出现。
4.广告发布内容不得与媒体编辑、新闻报道混淆,严禁通过付费形式获取新闻报道的方式进行广告发布。
5.广告发布主体应对广告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广告内容和发布形式,提高广告效果。
六、广告监督和处罚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广告发布的监督和管理,在规定的周期内对广告进行抽查和审核。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全文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全文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活动。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发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不得伤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发布应当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并遵守相关广告发布管理规定。
第二章房地产广告发布主体和范围第五条房地产开辟企业、中介机构等为房地产项目进行广告发布的主体,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并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
第六条房地产广告发布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信息、楼盘介绍等;2. 房地产项目的优惠政策、购房须知等;3. 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分析、价值评估等。
第三章房地产广告发布内容要求第七条房地产广告发布应当明确标示广告内容,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第八条房地产广告发布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合法。
第九条房地产广告发布不得含有虚假宣传的内容,不得夸大事实、误导消费者。
第十条房地产广告发布不得含有侮辱、诽谤、歧视他人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房地产广告发布不得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相悖,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第十二条房地产广告发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告发布管理规定,不得涉及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章房地产广告发布监管第十三条房地产广告发布应当遵守广告发布管理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广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具体房地产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管措施由各地区依法制定,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房地产广告发布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相关部门将依照像关法律法规和广告发布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保护广告受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的良性发展,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主体发布的房地产广告。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发布应遵守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损害他人声誉和利益。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在选择媒体时,应确保广告内容适合所选择的媒体形式,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房地产广告发布应当公开真实的房地产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位置、规划用途、开发商资质、建筑面积、价格、销售方式等。
第六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涉及国家保密、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发布违法、不良信息。
第七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个人信息保护事宜,不得泄露受众个人信息。
第八条:房地产广告应当在发布前进行事先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房地产广告中的图文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清晰,不得使用过于艳丽、夸张、低俗的图片和文字,不得侮辱他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第十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广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广告被查实,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广告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广告发布等。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履行有效监管职责,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对于未在本规定中涉及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完整版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fT・XBB89J668MM9N1■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015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公布)第一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H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LI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U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U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U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五条凡下列惜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LJ预售许可证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A)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悄形。
第六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Id土地使用权证明;(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五)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六)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七)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活动。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循真实、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恶意竞争。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履行广告发布的主体责任,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房地产广告的内容与形式第五条房地产广告应当明确标明广告发布者的名称、,不得使用虚假宣传、虚假称号或与事实不符的表述。
第六条房地产广告应当明确标明房地产项目的名称、位置、地质,并真实、准确地介绍房地产项目的基本情况与主要特点。
第七条房地产广告应当明确标明房地产项目的规划用途、产权情况、建筑面积、产权归属等相关信息,并如实披露现状、配套设施、交通便利度等重要情况。
第八条房地产广告应当使用真实、准确的图片和视听材料,不得使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效果图、模型图等虚假材料。
第九条房地产广告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预售许可证号码,并如实披露预售条件和购买方式。
第十条房地产广告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反社会伦理的内容。
第三章房地产广告发布的要求与程序第十一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在发布房地产广告前,应当核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第十二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备案、审查、公示等程序,并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第十三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应当及时更新广告内容,确保广告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第十四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房地产广告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发布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房地产广告,相关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广告发布者公开声明,修正错误信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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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2015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公布)
第一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五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
(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五)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
(六)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
(七)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七条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一)开发企业名称;
(二)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三)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
第八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第九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第十条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第十二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三条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第十五条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第十七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第十八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第十九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二十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