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及旅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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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及旅游开发

保护与开发再利用的关系,往往像矛与盾的关系,若无法平衡那么得到的会是其中一方面的牺牲,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关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及旅游开发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查看。

引文

中国的历史文化城镇,具有悠久的历史,并以它独特的风格和对人文文化的传承,保有极高的艺术成就和科学价值。但经历了时间的洗礼,在人为和自然力的破坏下,历史城镇遭受了严重的损害。保护历史文化城镇对传承、延续和发展历史文化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先人为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保护好这些遗产是我们的职责。

1、现有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历史城镇的保护已经引起了我们的重视,但是在城镇保护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出现了许多问题。

1.1 中国建筑遗产保护的法制建设不足。

由于我国建筑遗产保护起步较晚、经验不足,国内缺乏相关的制度和法律,我们仍处在摸索的过程中,这就导致现行工作的保护力度仍然不够,保护规划控制的有效性可操作性亟待提高。

1.2 “遗产观”淡薄和公众参与的缺乏。

历史城镇保护无法引起公众的重视,形成不了正确的“遗产观”,因而无法形成大众参与的局面。最著名的例子是梁思成故居拆除,我们惋惜的不仅仅是它带有的名人烙印,更看重的是“建筑的精神、文化和社会价值,而绝不能单纯考虑建筑质量

和艺术价值。”

1.3 保护方法不得当,造成“保护性破坏”[2]。

由于体制和机制的不够完善等原因,诸如人造景点、“假古董”开发、文物翻新等现象随处可见,无一例外皆是以“重塑、再现**时代面貌”的名义制造出的保护性破坏现象。

1.4 保护与民生、经济脱节。

单纯的保护不能为当地居民带来实际的民生、经济利益,无法调动大众的积极性,使得保护与居民生活、公众参与间的关系不容乐观。

2、历史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不难看出,要解决以上问题,我们除了要加强意识和完善制度,更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个有效的途径来解决人与历史城镇的关系,这就要使城镇保护与经济利益协调发展。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向往一个脱离繁琐城市生活的世外桃源,我们在对待历史城镇时,将人们的渴求与城镇保护结合为一体无疑是最好的方法。这在实际应用中,就是在合理保护历史城镇的前提下开发旅游产业。

2.1 通过旅游增强文化自豪感

旅游的开展在向游人展示历史城镇面貌的同时,也是当地人认识本地特色的机会。通过外人对当地的一草一木的重视,可以引发当地人的自豪感,从而更积极和主动的挖掘文化内涵,从根本上解决缺乏公众参与的问题。

2.2 通过旅游活动传承历史城镇的文化

在旅游开发中,将旅游项目开展与地方建筑文化相结合,不仅能够扩大当地建筑文化的影响力,更好的保存建筑文化传统,另一方面,还能为保护历史文化城镇提供适当的物质支持。两者相辅相成,在互相促进中共同发展。

2.3 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并行不悖

要做到保护与发展同时进行,就要理解保护与保留的关系。保护是指在努力维系城镇原有空间格局、风俗习惯、文化特征、社会特征的基础上,通过在开发前期和后期对当地居民经济上的平衡来实现的一种对待城镇开发的方法。而保留指对各镇的开发仅从形态学和经济学的角度进行设计,将缺乏精神个性的空壳维护下来的方法[3]。我们要做的并不是盲目的保留历史,而是在保留与发展中取得平衡。

3、历史城镇的保护与旅游开发要平衡发展

保护与开发再利用的关系,往往像矛与盾的关系,若无法平衡那么得到的会是其中一方面的牺牲。

很多地方的开发过于急功近利,仅仅保存下建筑砖瓦,但是凝结在建筑中的文化气息,以及他们所构成的具有当地特色的场所精神已经完全体现不出。这其实是对空间的破坏。“空间对风貌是更本源的东西,作为建筑上一级别而存在”[4]保护历史文化城镇,除了保存建筑这一元素,更重要的是对其空间、风貌的保护。

相反,过度的保护甚至保留,又会将历史遗产固封在特定的框架内,失去了保护的价值与意义。在历史城镇的保护中,常出现对单纯的一栋建筑或一段街道原样保留,使得其与城市不和谐。或者为了突

出建筑或历史遗存的时代特色,盲目地进行修葺与还原,使其失去了原真性,这是与保护的目的相违背的。

4、国内外典型历史城镇保护差异

做到保护与开发的平衡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们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其中的差异。

宏村是我国现存较完整的古村之一,其街道风格、古建筑及供水系统完备的民居都都是独特的文化遗存。然而这些随着旅游开发的深入,使得宁静的村落消失了。有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成为了赚钱的机器,整个村庄充满了商业气息。

而位于韩国安东市的河回村却是轻松、愉快和安静的,古朴的街道和木建筑没有被刺眼的商业招牌遮盖而露出谄媚的氛围,更多的展示的是历史的沧桑和文化的气息。将历史上古色古香的文化遗存完整地保留下来。

两者差异明显的原因在于两地对如何处理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关系时,考虑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宏村过于考虑经济利益,造成村落氛围的流逝,而河回村则从遗产保护的角度充分进行了考虑,旅游开发始终服务于传播古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这是对历史遗产的有效利用与保护。

5、解决之道与借鉴

5.1 以古村落的人文资源保护为核心

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既相辅相成,又存在一定的矛盾。历史城镇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我们一定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的最终

目的,在此前提下才能适当的的发展旅游产业。

5.2 寻求最优途径

旅游开发时一把双刃剑。首先,应重视“旅游保护”弱化“旅游开发”,以历史遗产保护为第一要义进行合理的开发;其次,应重视“文化效益”,弱化“经济效益”,重视历史文化城镇文化价值的传播;另外,要重视开发的质量而非数量,防止过度的开发导致的破坏。

除此之外,许多国外的成功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国外对历史古城的旅游利用有两种方式:一是完整保持古代城镇原貌,再现昔日历史情境。如美国的威廉斯堡,保持着18世纪的城市格局和建筑形式,而在古城的两端外围专门开辟一片商业区,利用旧建筑的同时保持风貌的协调;二是保持古城特色,展示传统风格。这种方法以意大利威尼斯、佛罗伦萨为代表,保持历史遗存原貌,也不排斥现代生活的介入。值得注意的是现代生活的介入并不能破坏原始城市的肌理和风貌,而是与旧城相辅相成的。

历史文化城镇反映了国家历史的辉煌,承载着历史的文化积淀,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将它保护好,这也是我们历史文化传承和发扬最为关键的一环。只有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保护为前提进行适当的旅游开发,才能保存历史城镇的活力,继承并发挥起在历史中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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