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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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2017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2017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2017年,重庆市发布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其中,医疗费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部门规定。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应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的前提条件是,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各项费用需符合标准。

康复费方面,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于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伙食补助费方面,若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且不能住院,对其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交通食宿费方面,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则没有具体说明。

医疗费中已包含出诊交通费的,受害人无需再次获得赔偿。

如果交通费并未包含在医疗费中,而是由受害人自行支付的,则该费用应该被赔偿。

对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应当赔偿其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在计算交通费时,一般应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

但是,也应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需要,灵活处理。

乘坐交通工具时,应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必须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乘坐火车时,应以普通硬座为主,特殊情况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等,也应当容许,但必须说明合理性。

在紧急情况下,也应允许乘坐飞机,但必须说明正当理由。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并按照不同等级支付。

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全国工伤保险条例

全国工伤保险条例

全国工伤保险条例
2017年全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2017年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2017年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标准临时工工伤保险待遇与正式工一样吗很早以前我国就有了临时工与正式工的说法,很显然这是一对对应的用工形式。

虽然,现在我国已经取消了临时工的说法,但是在很多单位仍然存在不少的临时工。

那么,单位在对待临时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时候是与正式工一样的吗?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临时工是指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

同工不同酬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正式职工是指在劳支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不论何种文化,技术都是异曲同工的词汇。

它可以指物质,如机器、硬件或器皿,但它也可以包含更广的架构,如系统、组织方法和技巧。

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临时工和正式职工待遇不一样,临时工没有和用人公司签合同,公司没有给临时工买保险;临时工也是我国的一种用工形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会帮劳动者参保工伤保险,赔偿及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伤待遇就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劳动者可于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用人单位属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之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内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未果的就向其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收费),也可向属地管辖权法院起诉追偿(劳动争议诉讼只收诉讼费10元人民币)。

工伤赔偿数额与年龄无关不再陈述。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临时工工伤保险的待遇与正式工是一样的,因为所在单位为其都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

如果不幸发生工伤事故的话,那么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会按照相应的条款进行赔偿,而不会区分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

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计算表

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计算表

封面作者:PanHongliang仅供个人学习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计算表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而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计算表,欢迎阅读!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23900元(全国统一价)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2015年度)的20倍,即623900元。

2、丧葬费: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杭州市为例:2015年上半年平均职工工资(全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待权威发布)为4831X 6二2898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木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岀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

】【单位支付】3、交通费:【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单位支付】4、食宿费:【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单位支付】5、康复性治疗费:【基金支付】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7、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8、生活护理费【己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9、伤残待遇(按以下伤残级别分情况计算)A 一至四级伤残待遇【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7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5 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3本人工资/月】【四级21*本人工资】【基金支付】【3】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基金支付】B五级、六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

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工伤赔偿标准2017版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

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江苏省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参见以下)。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江苏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还特别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017年内蒙古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内蒙古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内蒙古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内蒙古工伤赔偿内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17最新工伤伤残1-10级鉴定赔偿标准本月修正简版

2017最新工伤伤残1-10级鉴定赔偿标准本月修正简版

2017最新工伤伤残1-10级鉴定赔偿标准2017最新工伤伤残1-10级鉴定赔偿标准引言工伤伤残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身体伤害,导致身体功能或组织结构的不完整,对劳动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限制及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工伤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鉴定赔偿标准是根据伤残程度划分等级来决定的,下面将介绍2017年最新的工伤伤残1-10级鉴定赔偿标准。

1. 一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一级伤残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200-250个月工资。

2. 二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二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三分之二以上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180-220个月工资。

3. 三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三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五分之二以上但不满三分之二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160-200个月工资。

四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四分之一以上但不满五分之二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140-180个月工资。

5. 五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五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五分之二十以上但不满四分之一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120-160个月工资。

6. 六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六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五分之十以上但不满五分之二十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100-140个月工资。

7. 七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七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五分之五以上但不满五分之十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80-120个月工资。

8. 八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八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三分之二以上但不满五分之五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60-100个月工资。

9. 九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九级伤残鉴定为丧失了五分之十以上但不满三分之二劳动能力的伤残,在2017年的赔偿标准为:赔偿金40-80个月工资。

2017年青海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青海省工伤赔偿标准

青海省2017年工伤赔偿标准根据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第二十六条职工受伤用人单位应将其及时送往工伤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到工伤医疗机构就医。

在外地医院抢救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伤害之日起15日内向经办机构报告。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医疗目录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超出工伤医疗目录的项目应征得工伤职工或家属的同意,费用由工伤职工承担。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按实际住院天数每天发给15元的伙食补助费。

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往返交通费按硬卧以下标准凭票据报销(不包括出租车票);住院前住宿费按不超过三天,每天标准不高于150元报销,住院治疗期间按规定报销;转外就医按实际天数每天发给30元的伙食补助费。

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分自理。

第二十七条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含革命伤残军人旧伤复发),经工伤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确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需要回原籍居住就医的,应在本人长期居住地选择一家工伤医疗机构作为医治工伤的医院,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未经审批同意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需要工伤康复的,由经办机构批准,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服务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证》、《劳动能力鉴定表》。

用人单位拒不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经办机构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的,根据所申请的待遇项目提交以下相关补充材料:(一)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生活来源证明;(三)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四)养父母、养子女的关系证明;(五)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2017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7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2017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因为生活、消费水平不同,不同城市的工伤赔偿会略有差异。

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河南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有所帮助。

【网友咨询】2017年河南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律师解答】2017年河南工伤赔偿内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河南标准)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6个月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6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河南标准)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四)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7年度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全国统一价

2017年度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全国统一价

2017年度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全国统
一价
根据XXX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为元,比上年增长了7.8%。

这个数据对职工工亡待
遇产生了直接影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将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否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因此,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即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最新数据,2016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为元,因此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
元×20=元。

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因此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元,比上年度的
元增加了元。

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价。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

例如,北京目前社平工资为7086元,则丧葬补助金为7086元×6=元。

2017工伤休假规定

2017工伤休假规定

2017工伤休假规定工伤是指职工因工作受伤,是可以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并且可以要求给予工伤假,并且领取工伤工资。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工伤休假规定,希望大家喜欢!2017工伤休假规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根据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17工伤休假的工资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 至于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宁波市年工伤赔偿标准表完整版

宁波市年工伤赔偿标准表完整版
辅助器具费及康复医疗费
国家规定的标准
按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
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不变(本人工资扣除)
用人单位
生活不能自理的
护理待遇
按实际需要




经一
劳次
动性
能伤
力残
鉴 补
定助

一级
27个月
138051




或5113元/月






二级
25个月
浙劳社工伤〔2004〕140号
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
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
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
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
浙劳社工伤〔2004〕140号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
宁波市年工伤赔偿标准表
宁波市2017年工伤赔偿标准表
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
标准
基数
支付渠道










挂号费
按照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住院费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医疗费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药费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交通食宿费
因工出差标准
按标准报销
住院伙食补助费
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70%
停及
工康
留复
薪待

2017年江苏省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2017年江苏省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2017年江苏省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2017年江苏省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一、工伤赔偿计算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江苏省工伤赔偿计算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的工伤保险参保人员。

以下是具体计算范围的细化:
1.工伤医疗费用的计算标准
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治疗所需合理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残疾赔偿金按照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被鉴定为残疾后,按照相关比例计算其基础月工资,再根据残疾程度、年龄、工龄等因素进行修正,最后乘以适用的赔偿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后,根据相关标准确定具体补助金金额。

4.死亡补助金的计算标准
死亡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因工死亡后,根据相关标准
确定具体补助金金额。

二、附件
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请参考具体附件内容:
1.附件一:江苏省工伤医疗费用计算明细表
2.附件二:江苏省工伤残疾赔偿金计算明细表
3.附件三:江苏省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明细表
4.附件四:江苏省工伤死亡补助金计算明细表
附件内容详细列出了各类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具体计算方式,
供参保人员和相关机构参考。

三、法律名词及注释
1.工伤保险条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关于工伤保险的
法律法规,规定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和保险责任。

2.江苏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是指江苏省根据国家的工伤保险
条例而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包括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计算标准、赔偿程序等内容。

四、全文结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07.28•【文号】人社部发〔2017〕58号•【施行日期】2017.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平均工资与生活费用发生变化,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既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的职责所在,是各级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现就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制定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建立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待遇调整水平,提高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的服务与管理水平,推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综合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等因素,兼顾不同地区待遇差别,按照基金省级统筹要求,适度、稳步提升,实现待遇平衡。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二、主要内容(一)伤残津贴的调整。

伤残津贴是对因工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工资收入损失的合理补偿。

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以上年度省(区、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为基数,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情况,侧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因素,兼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综合进行调节。

深圳市2017年工伤赔偿计算表 XXX Word 文档

深圳市2017年工伤赔偿计算表 XXX Word 文档

深圳市2017年工伤赔偿计算表 XXX Word文档以下是深圳市2017年工伤赔偿计算表。

该表包括赔偿项目、伤残等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安家补助和生活护理费。

伤残等级为1级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15个月,最低数额为元。

2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标准为14个月,最低数额为元。

3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标准为13个月,最低数额为元。

4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标准为12个月,最低数额为元。

对于5级和6级伤残,伤残津贴标准为10个月和8个月,最低数额分别为元和元。

对于7级至10级伤残,伤残津贴标准为18个月至25个月,最低数额从元到元不等。

一次性伤残津贴的标准为4488元,适用于1-6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90%×4488元,适用于终止劳动关系的7-10级伤残。

如果是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且已经达到10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85%×4488元至75%×4488元,适用于7-10级伤残。

如果保留劳动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70%×4488元至60%×4488元,适用于7-10级伤残。

对于7-10级伤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最低数额从元到元不等。

安家补助的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数额为4488元,支付6个月。

如果是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且已经达到10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安家补助最低数额从元到元不等。

生活护理费的标准由受伤人员的家庭成员提供生活护理服务时,按照每月最高4488元的标准支付。

工伤赔偿的合计包括上述所有项目。

Minimum Amount (RMB)XXXStandard16 times XXX average salary 14 times XXX average salary 12 times XXX average salary 10 times XXX average salary 8 times XXX average salary6 times XXX average salary4 times XXX average salary3 times XXX average salary2 times XXX average salary1 times XXX average salaryAmount (RMB)xxxxxxxxxxxxxxxxxxxxxOne-time Disability AllowanceSocial Security Payment)Standard27 monthsMinimum Amount (RMB)Pay one-XXX6 months4 months2 months1 month89764488Funeral AllowanceStandardWork-related Injury Death: 6 months of the us year's average monthly wage of workers in the nDeath due to illness or non-work-related reasons: 3 months of the average monthly wageAmountXXXStandard40% of the monthly salary for spouse。

2017年贵州省工伤赔偿项目及待遇

2017年贵州省工伤赔偿项目及待遇

2017年贵州省工伤赔偿项目及待遇医疗期内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超过24个月医疗费用实际发生。

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0元交通费用实际发生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没有规定计算标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食宿费执行普通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医疗终结辅助器具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

护理费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

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30%。

一至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

每月伤残津贴一至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90%、85%、80%、75%。

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本人工资18个月、16个月。

每月伤残津贴五至六级分别为本人工70%6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个月、26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个月、26个月。

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本人工资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9个月、6个月、3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9个月、3个月。

伤残等级签定费实际发生康复治疗费实际发生疗费用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治实际发生非法用工事故伤害一次性赔偿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16倍因工死亡丧葬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本人工资40%。

其它亲属本人,工资30%。

孤寡老人、孤儿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10%。

注:上年支配收入: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联合发布的《贵州省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显示,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3094元,同比增长11.8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4637元,同比增长12.68%。

2017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

2017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

2017上海工伤赔偿标准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就医原则)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确需转往外省市治疗的,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人员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应当选择与市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

第三十三条(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的支付)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用药范围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规定执行。

工伤人员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工伤康复诊疗规范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人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人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三十四条(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的结算)工伤人员发生的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经市或者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工伤康复机构结算。

工伤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急救或者按照本办法规定到外省市治疗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其个人先行支付后,按照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经市或者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五条(住院伙食费补助、交通食宿费标准)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食宿费,交通费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深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7

深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7

深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7第一篇范本:一:引言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的合法权益,并为其提供相应的赔偿和福利。

深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对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和范围进行规定和调整。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深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各个方面。

二:工伤认定1. 工伤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原因而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者职业病。

工伤将通过工伤认定程序进行确认。

2. 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程序包括工伤的申报、调查取证、鉴定报告、工伤认定结果等环节。

详细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三:工伤待遇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伤残程度和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将按照深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进行发放。

具体金额请参见附件二。

2. 工伤伤残津贴工伤伤残津贴是根据工伤伤残程度和工伤职工工资决定的。

详细标准请参见附件三。

3. 生活费补助金工伤职工因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保险公司将发放生活费补助金给予其生活补助。

具体金额请参见附件四。

四:工伤赔偿计算1. 工伤伤残程度评定工伤伤残程度评定是对工伤职工残疾程度的评估,根据评定结果确定相应的工伤赔偿金额。

具体评定标准请参见附件五。

2. 工资计算基数工伤赔偿的计算基数是根据工伤职工在伤残前的工资确定的。

工资计算基数请参见附件六。

3. 工伤赔偿计算公式工伤赔偿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 = 工资计算基数 × 工伤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比例。

具体赔偿比例请参见附件七。

五:附则1. 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请参见附件一至附件七。

2. 法律名词及注释:- 工伤保险条例:国家对工伤保险制度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 工伤认定程序:根据工伤发生后的相关程序进行工伤认定的规定;- 工伤伤残津贴:根据工伤伤残程度和工伤职工工资确定的一项福利;- 工伤赔偿计算公式:根据工资计算基数和工伤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比例进行工伤赔偿金额计算的公式。

沈阳市工伤赔偿标准 沈阳工伤赔偿标准2017

沈阳市工伤赔偿标准 沈阳工伤赔偿标准2017

沈阳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沈阳市工伤保险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沈阳市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沈阳市工伤保险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沈阳市工伤保险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沈阳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沈阳市工伤保险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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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伤待遇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伙食补助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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