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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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停车场管理规定】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1.车辆停车场建筑面积10亩,属于办公大楼附属场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2.外单位车辆如需进入公司内停车场,必须经过门卫人员进行入场登记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服从门卫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3.公司内部车辆和公司员工自用小型车辆停放在停车场西边,公司内部重型车辆按照停车标示线停放在停车场中心,摩托车和自行车停放在停车场按秩序南边车棚内,所有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4.车辆停妥后,驾驶人员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检车车辆是否有漏油、漏水、车况不佳等情况,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公司内部重型车辆将车钥匙交挂车队值班室。

5.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应到规定区域内活动。

7. 车辆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进入停车场

8.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9.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严禁停车场内吸烟。

10.驾驶员要每月定期对停车场进行一次大清扫,每周进行一次小清扫,要经常保持停车场卫生的整洁。

11.驾驶员要爱护车内、车库消防器材,每周进行一次清扫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逐级汇报,班组要每月对车库进行一次详细全面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2. 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3.要严格执行本制度,每发现一次违反本制度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14.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15.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篇二: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1】

1、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的管理,明确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更有效地监督停

车场收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京溪礼顿酒店停车场。

3、职责:

4、方法和控制过程:

4.1发票领用

4.1.1 收费员负责到公司统计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发票、费用,并对数量进行登

记、核销,在收费员的《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上登记;

4.1.2停车场发票要有连续编号,收银员每日领取发票按回缴费用数

量签领,节假日由

收银员负责领取一定数量发票备用,收费岗位存放的发票不超过10本;严禁转交接班人员之外的人;

4.2现金要求

4.2.1停车场收费岗人民币存底金额300元整,作为收费备用金及应对突发事件; 4. 2.2停车场收银员须连同发票存根上缴到收银费处,由收费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存根,

并填写《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表》当事人签名认可;

4.2.3收银员值班期内原则上不得带个人私款,如有带款须在值班前

上缴领班代保管;

4.3临时停车收费

4.3.1收银员必须遵循收款给票的原则,收费不给发票属贪污行为,

并受严厉处理;车

辆驶出停车场时,收银员凭停车场电脑收费系统确认的收费金额或

车辆出入凭证上记载的时间计算的金额收取停车费。

4.3.2停车场按照政府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收取服务费用,因特

殊原因未收车辆停

放服务费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

级签名确认; 4.3.3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给予方便免收车辆停放服

务费;对于按政府、集团、公司

的相关规定,符合免收停车费条件的车辆,须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中记录并由车辆驾驶人员签名确认。记录表应记载而不限于以

下内容:车辆、出入时间、单位等。

4.3.4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对不愿收取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

规定,请车主投入

废票箱或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按贪污票

款严肃处理; 4.3.5收费岗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程序进行收费开票,

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收票“请”字

当头,给票“谢”字不离口。 4.4交接管理控制

4.4.1收银员换岗或下班,应通过《车辆临时停放费用、票据交接登

记表》将票款移交给

下一班收银员,并记录交接情况;

4.4.2每个收费岗均有相对固定的经财务部备案的收银员,人数满足

换岗要求。

相对固定的收银员不在岗期间(吃饭或上洗手间)由其他经财务部

备案的收银员担当职责;

4.4.3收银员返回岗位时必须立刻办理交接,清点票款,对该岗位票

款负责。4.4.4所有涉及交接票款的环节均需做好记录,并定期存档。

5.1固定车位租金(或非固定月租)

5.1.1收费人员按规定标准收费,并开具停车定额发票,发票上应注

明车牌号和缴费所

属期间

5.1.2向公司统计领用停车费定额发票,收费经理或服务中心收费员

应在《票据领用/核

销登记表》上登记领用情况。

5.1.3收费人员或专职办卡人员按收费金额派发相应固定收费金额的

停车月卡、季卡、

年卡交付款人任何人不得修改收费系统中的收费金额、期限。办理

月保的车主需签定《车位服务协议》,并登记清单,同时登记《智

能卡发放登记表》,表中应包括而不限于房间号、车牌号、缴费所

属期间和收费金额,并请客户签收确认。

6.1 应急处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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