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学重点专科奖励管理办法
医院各科室奖惩制度范文
医院各科室奖惩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激励员工积极向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员工,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二、奖励制度1. 年度优秀员工奖:每年评选出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 优秀科室奖:每年评选出表现优秀的科室,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3. 技术创新奖:对于在医疗技术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4. 优秀论文奖:对于在学术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5. 优秀志愿者奖:对于积极参与医院志愿者活动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惩罚制度1. 迟到早退:员工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2. 旷工:员工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并视情况给予警告处分。
3. 工作失误: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患者伤害或其他不良后果,视情况扣除奖金,并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4. 医疗事故:员工发生医疗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扣除奖金,并给予记过或开除处分。
5. 收受回扣:员工收受回扣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一经查实,扣除奖金,并给予开除处分。
6. 泄露患者隐私:员工泄露患者隐私,视情况扣除奖金,并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由科室主任提名,经医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2. 惩罚程序:由科室主任提出,经医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五、奖惩申诉员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医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评审委员会另行规定。
医院各科室奖惩制度的制定,旨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院的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医院的繁荣做出贡献。
医院科室奖励制度模板
医院科室奖励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医院科室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奖励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科室绩效考核结果,给予员工相应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科室的在职员工。
二、奖励内容第四条奖励内容包括:绩效奖金、项目奖金、优秀员工奖金、特殊贡献奖金等。
第五条绩效奖金:根据科室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科室成员相应的绩效奖金。
第六条项目奖金:对参与医院项目研究的员工,根据项目成果和贡献程度,给予项目奖金。
第七条优秀员工奖金: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给予优秀员工奖金。
第八条特殊贡献奖金:对在医院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特殊贡献奖金。
三、奖励标准第九条绩效奖金:根据科室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条项目奖金:根据项目成果的等级和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奖金。
第十一条优秀员工奖金:评选出的优秀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十二条特殊贡献奖金:根据贡献程度和影响范围,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
四、奖励程序第十三条每年年底,科室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奖金分配方案。
第十四条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奖金分配方案进行审核,报院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奖金发放前,医院公示奖金分配方案,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六条奖金发放按照审批后的分配方案进行,由财务部门负责发放。
五、奖励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医院设立奖励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奖励制度,监督奖金分配过程。
第十八条奖励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奖励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科室设立奖励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奖励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奖励管理工作小组定期对本科室的奖励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奖励建议。
六、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奖励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奖励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奖励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本奖励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奖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医院奖惩管理制度
医院奖惩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作为一个重要的医疗服务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奖惩管理制度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对于规范医院内部秩序、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纠正违规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就医院奖惩管理制度进行探讨,旨在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机制。
二、奖励管理1. 奖励对象范围医院奖励管理制度应包括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等各个岗位。
奖励对象应根据其在医院工作中对患者疗效、医疗质量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贡献进行评定。
2. 奖励标准和形式奖励标准应该公正、合理,根据个人或团队在工作中所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评定。
奖励形式可以是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
3. 奖励程序奖励程序应该公开透明,确保公正性和公平性。
医院应设立奖励评定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负责评定奖项的候选人以及最终的获奖人选。
同时,相关人员可以对评选结果提出申诉,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三、惩罚管理1. 惩罚对象范围医院惩罚管理制度同样应该涵盖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等各个岗位。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损害患者利益等行为应进行相应的惩罚。
2. 惩罚标准和形式惩罚标准应该明确具体,对于不同的违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常见的惩罚形式包括警告、罚款、降级、解聘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来决定。
3. 惩罚程序惩罚程序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并公开透明。
医院应当设立惩罚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证据收集,最终确定惩罚结果。
同时,申诉程序应该设立,以确保相关人员在被处罚之前有权利进行申辩和申诉。
四、落实执行医院奖惩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考核体系。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奖惩情况的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此外,应开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五、总结医院奖惩管理制度是规范医院管理、提高整体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不仅可以激励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还可以纠正违规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XX院级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XX 市人民医院关于印发院级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科室:现将我院《院级重点专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标准积极申报。
二 0 一二年五月十八日汉中市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根据卫生部创建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汉中市人民医院2022—2022学科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制定本办法。
重点专科分为国家卫生部重点专科、陕西省卫生厅重点专科、汉中市卫生局重点专科及汉中市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四个层次。
国家、省厅及市局重点专科命名依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设定,主要包括二级临床科目、部份一级临床科目及与临床医学相关的科目。
汉中市人民医院重点专科设置同上。
国家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为标准。
陕西省卫生厅重点专科以省厅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为标准。
汉中市卫生局重点专科以市局重点专科评估管理办法为标准。
汉中市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参照省厅、市局重点专科评估办法制定。
本办法主要针对医院重点专科(以下简称为“重点专科”)即院级重点专科,包括重点学科、特色专科,是指在汉中市具有率先水平或者有明显特色和优势的专科,其学科管理、人材建设、设备设施、技术水平、医疗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综合实力,通过扶持和建设有望达到市级先进水平。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汉中市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采取医院和专科二级管理体制,明确各级职责。
管副院长、相关职能部门及专科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
职责是:1、全面负责医院重点专科的建设管理。
2、制定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
3、审核各临床科室制定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
4、决定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确定各科室年度重点专科建设责任目标并进行考核。
6、协调各方面关系。
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医院医务部,是代表医院负责重点专科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
重点专科绩效奖励管理制度范文
重点专科绩效奖励管理制度范文重点专科绩效奖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重点专科单位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其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重点专科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重点专科人员的奖励管理应以实绩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素质为保障、以公平公正为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的任务是:完善重点专科人员的绩效评估机制,明确奖励的标准和程序,建立奖励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业绩水平。
第五条重点专科人员的绩效评估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部门领导。
第六条奖励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荣誉奖励、物质奖励和晋级晋岗奖励等。
第二章绩效评估第七条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成效、工作态度、能力素质等。
具体细则由评估委员会制定,并报部门领导批准。
第八条绩效评估一般按年度进行,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中期评估和临时评估。
第九条绩效评估的程序:绩效评估由评估委员会负责,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问卷调查、面谈、业绩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
第十条绩效评估的结果反映在绩效考核报告中,报告中应详细列明被评估人员的得分情况。
第十一条绩效评估的结果由评估委员会向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报告公示在单位内。
第十二条被评估人员对绩效评估结果有权申诉,应在公示期限内向评估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十三条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奖励的依据,绩效得分高的人员将获得相应的奖励。
第三章奖励管理第十四条奖励的标准: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评估委员会将被评估人员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优秀、良好、合格、一般和不合格。
第十五条奖励的种类和金额:根据不同等级确定奖励的种类和金额,具体由部门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十六条奖励的程序:评估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奖励名单,并报部门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奖励的公示和颁发:奖励名单应公示在单位内,经过公示期限后,由部门领导亲自颁发奖励。
2023医院奖惩制度
2023医院奖惩制度一、奖励制度1. 优秀医生奖:对在诊断和治疗方面出色表现的医生进行奖励,以鼓励他们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每年评选全院表现出色的医生,奖励额度为10000元及荣誉证书。
2. 优秀护士奖:对在护理工作中表现出色的护士进行奖励,以激励他们更加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每年评选全院表现突出的护士,奖励额度为8000元及荣誉证书。
3. 优秀科室奖:对在科室管理和工作质量方面表现优秀的科室进行奖励,以促进各科室间的竞争和合作,推动医院整体发展。
每年评选全院最佳科室,奖励额度为50000元及荣誉证书。
4. 优秀团队奖:对在协作治疗过程中表现出色的医疗团队进行奖励,以鼓励他们更好地发挥团队协作的优势,提高医疗质量。
每年评选全院最佳医疗团队,奖励额度为30000元及荣誉证书。
5. 优秀科研成果奖:对在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医务人员进行奖励,以促进医院科研水平的提高。
每年评选全院最佳科研成果,奖励额度为20000元及荣誉证书。
二、惩罚制度1. 违反诊疗规范处罚:对违反医疗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的医务人员进行处罚,以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安全。
根据违规程度轻重,处以警告、罚款、降职、开除等相应的处罚。
2. 不当行为处罚:对在与患者或家属交往中存在不当行为的医务人员进行处罚,以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
根据不当行为轻重,处以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相应的处罚。
3. 泄露病人隐私处罚:对泄露病人隐私的医务人员进行处罚,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根据泄露程度轻重,处以警告、罚款、降职、开除等相应的处罚。
4. 不按规定接待患者处罚:对不按规定接待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处罚,以提高医院服务水平和形象。
根据违规程度轻重,处以警告、罚款、降职、开除等相应的处罚。
5. 违反工作纪律处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医务人员进行处罚,以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秩序。
根据违规程度轻重,处以警告、罚款、降职、开除等相应的处罚。
三、执行机制1. 奖励制度的执行:医院将设立评奖委员会,由院领导、专家和有关工会代表组成,负责评选奖项。
重点专科奖励办法
重点专科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专科专病建设,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发展战略,促进中医学术水平的全面提高,适应新形式下医疗市场的激烈竞争,不断提高我院综合实力。
根据《XXX市中医院重点专科管理办法》规定,现制定我院重点专科奖励办法:
一、奖励等次
我院重点专科实行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重点专科四级管理制度,相应设立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四等奖励等次。
二、奖励条件
根据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重点专科评审要求,达到相应级别重点专科建设要求,经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即给予相应奖励三、奖励方案
国家级重点专科奖励(人民币)15万元、省级6万、市级3万、院级重点专科不另行给予现金奖励,但在人员外出学习、晋升晋级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国家级重点专科——分别奖励学科带头人30000元,科室主任10000元,科室付主任8000元,护士长6000元,医生奖励2000元,护士奖励1200元。
省级重点专科——分别奖励学科带头人15000元,主任6000,护士长4000元,医生奖励1000元,护士奖励600元。
市级重点专科——分别奖励学科带头人10000元,科主任
5000元,护士长3000元,医生奖励800元,护士奖励500元。
医院医学重点专科奖励管理办法
医院医学重点专科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条对于已被确认为国家级、省、市级医学重点专科的科室,在其任期内,奖励办法如下:
1.国家级重点专科每年奖励16万元,科室奖金的提奖比提高8个百分点,学科带头人的奖金系数提高1.
2.省重点专科每年奖励8万,科室奖金的提奖比提高3个百分点,学科带头人的奖金系数提高0.3。
3.市级重点专科每年奖励4万,科室奖金的提奖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学科带头人的奖金系数提高0.1。
4.因重点专科科室建设发展需要所购置的大型设置(30万元/件及以上)的折旧率由医院与科室共同承担,比例为:国家级重点专科医院负责承担70%,省级重点专科医院负责承担50%,市级重点专科医院负责承担30%。
第二条加强医院医学重点专科专项经费的管理,精简重点专科经费支出程序。
专项经费由医务科、财务科、专科科室共同管理,经费专用账册由医务科专人负责.凡因专科建设发展需要(如学术会议、进修、发表论文、订阅医学杂志期刊以及相关协作费用等)的支出,由学科带头人及科室行政主任共同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核实,经院长审批后交财务科办理支出,其中协作费用的总额不得大于总项目金额的10%。
第三条重点专科所发生的医疗纠纷在处理结束后,必须经科室核心小组成员集体分析,并以书页报告形式如实向医务科上报纠纷的
成因,并明确责任.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分管院长主持,医务科协助组织院内相关专家集体讨论明确,必要时可以外聘专管参与讨论。
对于无医疗责任的纠纷,其补偿(或赔偿)的金额由医院与科室按五五比例分担;对于有责任的纠纷,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南京市医院医务科。
医学重点专科管理制度
医学重点专科管理制度一、引言医学重点专科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医院的声誉、服务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对于医学重点专科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医学重点专科管理制度展开讨论,包括组织结构、岗位设置、管理流程、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
二、组织结构医学重点专科的组织结构是管理制度的基础,是保证专科正常运转和高效管理的前提。
一般来说,医学重点专科的组织结构包括科室长、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专家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护士等。
科室长负责科室的全面工作,主任医师负责专业技术指导,副主任医师负责协助管理和组织工作,专家医师、住院医师、护士等各自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在医学重点专科的组织结构中,应设立专门的质控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
质控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医学重点专科的服务质量;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提升医学重点专科的学术水平。
三、岗位设置医学重点专科的岗位设置应根据专科的特点和规模进行合理设计。
一般来说,医学重点专科可以设置的岗位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专家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护士等。
主任医师是医学重点专科的领导者,负责科室的整体工作。
副主任医师协助主任医师管理科室,负责相关工作。
专家医师是医学重点专科的技术骨干,承担重要的临床工作和学术研究。
住院医师是医学重点专科的后备力量,承担临床医疗和学习工作。
护士长是医学重点专科的护理管理者,负责协调护理工作。
护士是医学重点专科的护理人员,负责患者护理和康复工作。
四、管理流程医学重点专科的管理流程应包括日常工作流程、会议流程、质量控制流程等。
日常工作流程应明确科室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确保医学重点专科的正常运转和高效管理。
会议流程应包括科室例会、学术讨论会等,促进科室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质量控制流程应关注医疗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医学重点专科的服务质量。
五、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是医学重点专科的重要资源,对于医学重点专科的发展至关重要。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了推动医院学科发展,加快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尽快提高我院临床诊疗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树立“出名医、建名科、创名院”的品牌意识。
建设一批达到市内先进、省内领先的医学重点专科,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设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科定位院内重点专科是指已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管理规范,人员结构合理,经医务科批准,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拟定科室。
省(市)级重点专科是指已通过申报、审核、挂牌的省(市)重点专科。
重点专科应具备较强的解决本学科疑难、复杂和危重病症能力;具有对本学科关键技术和方法进行吸收和创新的能力;具有研究开发临床医学适宜技术的能力,并能加以优化和推广应用;具有较强的开展省内外技术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为医院自筹资金,院内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202x0元;市级重点专科专项资金30000元;省级重点专科专项资金40000元。
三、(一)、使用原则: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专项经费要确保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不得以各种名义挤占、挪用。
(二)、适用范围: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由医院投入,主要是更新和添置对重点专科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性技术、人才和设备等。
专项资金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以下各项开支:1、设备、材料费。
用于重点专科建设所需的实验和技术设备、材料的投资,包括购置样品、药品和小型设备,以及设备租用、折旧、运输等费用。
2、管理费。
用于重点专科建设的立项调研和论证、组织实施和检查、印制文件制度和合同等有关资料等方面的支出。
对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学科带头人管理和使用。
3、劳务费。
用于聘请院外专家讲座、查房、带教等费用。
4、会议费。
用于对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进行研讨和学习交流会议的有关支出。
5、培训费。
用于重点专科建设人才梯队建设,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点专科建设规范、学习和制定相关技术规范等培训的支出。
医院奖罚管理制度
医院奖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有效对医院工作进行奖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奖罚原则:奖惩并重、公正公平、激励约束、严格执行。
第四条奖罚标准:奖励标准:根据医院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医院荣誉奖项、个人表彰等进行奖励。
处罚标准:根据医院规章制度、职业操守、工作失误等进行处罚。
第五条奖罚程序:奖罚程序应当符合程序正义的原则,先行奖励后处罚。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奖励范围:医院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进取、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医务人员进行各类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晋升等。
第七条奖励对象:医院奖励对象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各类医务人员。
第八条奖励途径:医院可以通过颁发表扬信、奖金、晋升等形式对医务人员进行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医务人员的奖励程序应当根据工作表现、成绩,由上级领导提出奖励申请,经过医院奖励评定委员会评定后确定奖励对象。
第十条奖励个人:医院不定期评选年度优秀医生、护士等,为获得奖项者颁发荣誉奖状和奖金。
第十一条奖励团队:医院设立工作团队奖,对部门层面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团队进行奖励。
第十二条奖励荣誉:医院定期评选“先进工作者”、“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三章处罚第十三条处罚范围:医院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职业操守、工作失误等医务人员进行处罚,包括批评教育、降职、罚款等。
第十四条处罚对象:医院处罚对象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各类医务人员。
第十五条处罚途径:医院可以通过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罚款等形式对医务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处罚程序:医务人员的处罚程序应当符合程序正义的原则,由上级领导提出处罚申请,经过医院处罚评定委员会评定后确定处罚对象。
第十七条处罚个人:医院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者进行严肃处理,可给予停职、降职等处罚。
第十八条处罚团队:医院对存在集体违规行为的团队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对负有主要责任者进行停职等处罚。
医院学科奖励制度范本
医院学科奖励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医院全体医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动医院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科奖励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范围涵盖医院所有学科,包括临床、医技、护理、管理等。
第三条学科奖励制度旨在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学术水平,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二、奖励对象和条件第四条奖励对象为在医院学科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医务人员、团队和部门。
第五条奖励条件:(一)在临床诊疗、医学研究、技术创新、学科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二)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或有重要学术著作出版;(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做专题报告,或在学术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四)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课题资助;(五)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取得显著临床疗效和社会效益;(六)在学科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为医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奖励类别和标准第六条奖励类别分为个人奖、团队奖和管理奖。
第七条个人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一)一等奖:奖金人民币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二)二等奖:奖金人民币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三)三等奖:奖金人民币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第八条团队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一)一等奖:奖金人民币2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二)二等奖:奖金人民币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三)三等奖:奖金人民币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管理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一)一等奖:奖金人民币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二)二等奖:奖金人民币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三)三等奖:奖金人民币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第十条成立学科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学术带头人、专家教授组成。
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规定
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规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临床重点专科是体现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专业特色的重要标志。
为了进一步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不断提升我院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在“十三五”末把我院建成北疆区域医疗中心,并跨入疆内一流医院的行列,实现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零的突破,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设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意义1、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设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可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极大地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潜能,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专科建设的良好氛围。
2、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设立,是我院对重点专科建设激励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同等条件下,医院在设备购置、人员培训、院内科研立项、临床诊疗技术的引进等方面,对重点专科已给予优先,而奖励基金的设立,则体现了我院从物质激励层面的现金期权制激励。
多种激励方式的并用,将能够从不同层面更好地满足重点专科的建设需求,必将对重点专科建设产生巨大的激励作用。
3、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设立,是成本效益观的体现。
通过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主观能动性,达到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并通过重点专科的示范与带动作用,进而实现北疆区域医疗中心及疆内一流医院的工作目标。
在我院获得最大效益的同时,使广大油城及周边百姓能更好地享受到我院的优质医疗服务。
二、成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小组组长:叶舟成员:刘永江、拓宽前、孙国良、罗红斌、秦亚玲、时万杰、戴向军、谢冬梅下设办公,办公室设在医务处,由罗红斌同志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职责:1、组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小组对各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度进行定期督查、考核;2、审核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奖惩方案及奖励基金的发放方案,对业绩突出的临床专科及学科带头人进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的临床专科及学科带头人进行处罚。
医院奖励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医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医院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在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
第二章奖励种类第四条奖励分为以下几类:1. 表彰奖励:对在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包括荣誉称号、奖状、奖杯等。
2. 岗位奖金奖励:对在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岗位奖金奖励。
3. 考核奖励:对在医院年度考核中表现优秀的职工给予考核奖励。
4. 创新奖励:对在医院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给予奖励。
第三章奖励条件第五条表彰奖励条件:1. 在医院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 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推动医院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 在医院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
第六条岗位奖金奖励条件:1. 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为医院创造经济效益。
3. 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对医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第七条考核奖励条件:1. 在年度考核中,综合评分达到优秀等级。
2. 在医院年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医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 在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八条创新奖励条件:1. 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2. 对医院发展、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3. 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具有开拓精神。
第四章奖励程序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1. 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填写《医院奖励申请表》。
2. 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奖励意见。
3. 经医院奖励委员会审议,确定奖励名单。
4. 医院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奖励实施与监督第十条奖励实施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奖励资金由医院年度预算中安排,具体数额由医院领导研究确定。
医院重点学科评选及管理办法
巨鹿县医院重点学科评选与管理办法临床学科是医院的基本组成单位,学科发展是医院发展的基础,医院必须提高以技术为主的医疗服务质量,坚持“科技兴院”方针,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得到巩固和发展;为此,医院将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重点学科,并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和技术辐射作用,带动全院其它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宁缺勿滥的重点学科评审机制,在全院范围内评选重点学科;并将有针对性的对重点学科投以最大限度的人力、物力、财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成为我院的优势和特色,为医院的全面长足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重点学科评审办法:1、本办法所称重点学科是指我院重点发展且人才、技术、设备、服务量具有我院、我县领先水平的临床学科。
2、我院重点学科由各学科自行申报,或由医教科推荐,申报时须填写巨鹿县医院重点学科申报表,交医教科备案。
3、医院学术委员会依据《巨鹿县医院重点学科评审标准》对申报的学科进行评审,评分在-分以上者为评审合格。
4、合格名单报院长会议审批,审批合格者在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命名为巨鹿县医院重点学科。
5、近三年内发生过一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学科,不能申报重点学科。
二、重点学科评审标准三、重点学科管理1、医院对重点学科实行院科两级管理,院长负责,分管副院长分管,职能科室为医教科,学术委员会负责评选、考核评估等。
2、采取动态管理的原则,每三年为一周期,一年一总结,三年一次考核评估,实行淘汰机制。
四、重点学科享受的待遇1、为了支持重点学科发展,加快重点学科硬件设施建设;在同等条件下,医院首先满足重点学科需要,在医疗仪器设备购置方面向重点学科倾斜。
2、为重点学科搭建新技术发展平台,提高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推广能力,加大投入力度,对重点学科购置的仪器设备,提取折旧给予最大限度(即延长折旧时间或设备折旧按运行次数收费)。
3、在人员配置方面,优先支持重点学科,在人员分配时首先满足重点学科要求。
4、对科室建设所具有的鲜明特色,在宣传方面加大经费投入。
重症医学科奖惩细则
重症医学科奖惩细则为了规范医院重症医学科的工作,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医院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奖惩细则。
一、奖励1.1 突出表现奖对在医院重症医学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护人员,每年评选一名。
获奖者将被单位表扬,并享受以下奖励:•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获奖公示1.2 优秀论文奖对在重症医学科领域,表现出色的医务人员,可以申请优秀论文奖。
每年评选一篇。
获奖者将被单位表扬,并享受以下奖励:•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在医院内部和外部发表论文的机会•优秀论文展示柜一次展示机会1.3 安全生产奖对在医院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护人员,每年评选一名。
获奖者将被单位表扬,并享受以下奖励:•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获奖公示1.4 其他奖项对于工作中表现优异、舍己为人的医务人员,可以由科室进行提名,并由医院领导审批认可后,给予物质及荣誉奖励。
二、惩罚2.1 违规扣罚医务人员若存在如下问题,将按照扣罚标准进行扣罚:•迟到、早退、未打卡: 50 -200 元不等•违规使用医疗设施、器具: 500-1000 元不等•未及时完成病历记录: 100-200 元不等•未礼貌待人、推诿扯皮: 50-200 元不等•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实际情况支持罚款或停职等处理2.2 医疗过错医务人员若存在医疗过错,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情节较轻者,可酌情给予以下惩罚:•通报批评•记过处分•停职查实•吊销职称2.3 其他惩罚医务人员若发生危害医院声誉、工作安全或其他违规行为,将由医院领导进行处理。
具体处理措施根据事实情况,将进行酌情处理。
三、奖惩程序对于医务人员的奖惩处理程序如下:1.接收投诉医务科或重症医学科对医护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接收投诉。
2.排查核实医务科或重症医学科根据投诉情况,对医护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和核实。
3.决定惩罚医务科或重症医学科根据排查结果,对医护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决定,并报告医院领导同意后实施。
医院学科奖励制度模板
医院学科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医院医务人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医疗服务,提高医院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学科、部门和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设立学科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医疗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科和个人。
第四条奖励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激励。
第二章奖励范围与条件第五条奖励范围:(一)科学研究: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以及院级科研项目;(二)技术创新:主要包括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开发和应用;(三)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优质医疗服务、患者满意度、医疗质量安全等。
第六条奖励条件:(一)科学研究:科研项目必须按照计划完成,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能够推动学科发展;(二)技术创新: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必须经过实践验证,具有推广价值,能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三)医疗服务:优质医疗服务必须得到患者和同行的认可,患者满意度达到一定水平,医疗质量安全无重大事故。
第三章奖励标准与评审第七条奖励标准:(一)科学研究:国家级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经费的20%,省级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市级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0%,院级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经费的5%;(二)技术创新:根据技术难度、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经费的20%;(三)医疗服务:根据患者满意度、医疗质量安全等情况,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0%。
第八条评审程序:(一)个人或团队在完成项目后,向医院学术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二)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奖励建议;(三)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奖励建议,公布奖励结果。
第四章奖励实施与监督第九条奖励实施:(一)奖励资金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发放,纳入奖励对象的工资奖金;(二)奖励对象在收到奖励资金后,应当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奖励对象应当在收到奖励资金后一个月内,向医院学术委员会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临床重点专科是体现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专业特色的重要标志。
为了进一步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不断提升我院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在“十三五”末把我院建成北疆区域医疗中心,并跨入疆内一流医院的行列,实现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零的突破,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设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意义1、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设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可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极大地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潜能,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专科建设的良好氛围。
2、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设立,是我院对重点专科建设激励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同等条件下,医院在设备购置、人员培训、院内科研立项、临床诊疗技术的引进等方面,对重点专科已给予优先,而奖励基金的设立,则体现了我院从物质激励层面的现金期权制激励。
多种激励方式的并用,将能够从不同层面更好地满足重点专科的建设需求,必将对重点专科建设产生巨大的激励作用。
3、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设立,是成本效益观的体现。
通过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主观能动性,达到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并通过重点专科的示范与1、医务处、科教科、财务科、信息科按照考核时限定期将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各部门的考核结果,形成奖惩方案,报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小组审核。
2、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审核的奖惩方案提交财务科,同时在院内网公示。
3、财务科依据奖惩方案,从奖励基金中列支各项奖励经费,向获奖专科发放,将处罚金额纳入奖励基金账户中。
六、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奖励基金的管理财务科对奖励基金进行日常管理,每年度将奖励基金的使用、结余及增值情况在院内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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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学重点专科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条对于已被确认为国家级、省、市级医学重点专科的科室,在其任期内,奖励办法如下:
1.国家级重点专科每年奖励16万元,科室奖金的提奖比提高8个百分点,学科带头人的奖金系数提高1。
2.省重点专科每年奖励8万,科室奖金的提奖比提高3个百分点,学科带头人的奖金系数提高0.3。
3.市级重点专科每年奖励4万,科室奖金的提奖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学科带头人的奖金系数提高0.1。
4.因重点专科科室建设发展需要所购置的大型设置(30万元/件及以上)的折旧率由医院与科室共同承担,比例为:国家级重点专科医院负责承担70%,省级重点专科医院负责承担50%,市级重点专科医院负责承担30%。
第二条加强医院医学重点专科专项经费的管理,精简重点专科经费支出程序。
专项经费由医务科、财务科、专科科室共同管理,经费专用账册由医务科专人负责。
凡因专科建设发展需要(如学术会议、进修、发表论文、订阅医学杂志期刊以及相关协作费用等)的支出,由学科带头人及科室行政主任共同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核实,经院长审批后交财务科办理支出,其中协作费用的总额不得大于总项目金额的10%。
第三条重点专科所发生的医疗纠纷在处理结束后,必须经科室核心小组成员集体分析,并以书页报告形式如实向医务科上报纠纷的成因,并明确责任。
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分管院长主持,医务科协助组织院内相关专家集体讨论明确,必要时可以外聘专管参与讨论。
对于无医疗责任的纠纷,其补偿(或赔偿)的金额由医院与科室按五五比例分担;对于有责任的纠纷,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南京市医院医务科。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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