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隔离带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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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平市庄林场防火隔离带
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QZW-2016-094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平市庄林场防火隔离带项目
招标人:秦皇岛市抚宁区平市庄林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须知
第四章服务项目内容
第五章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六章评分标准及定标原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补遗及答疑纪要(待发)
重要说明:
本招标文件除封面外共计33页,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三日内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联系电话:。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第一章招标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平市庄林场防火隔离带项目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6年12月19日
采购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平市庄林场防火隔离带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QZW-2016-094
采购人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平市庄林场
采购人地址:抚宁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建军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抚宁区长征路254号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卢静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1
采购用途:防火隔离带清理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60天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防火隔离带清理。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与本工程相适应;有意的投标人需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一体企业只需提供本证);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单位法人章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抚宁区长征路254号三楼317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售出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9日14时(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2017年1月9日14时(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紫金香苑门店)
项目联系人:卢静娜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平市庄林场防火隔离带项目项目内容:防火隔离带清理
预算金额:元
2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3 服务期限:60天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与本工程相适应
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 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天)
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8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9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每天8:3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抚宁区长征路254号)
1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9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紫金香苑门店)三楼开标厅
1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2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包括电汇和转帐形式递交到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不得以其他形式交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2017年1月9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户名: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3001637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抚宁支行
在开标会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原件(保证金缴纳单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出具)。
第三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投标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与本工程相适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费用
2.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投标人可自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招标人准予提供方便,由此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第三方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接此通知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天,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5.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6.投标文件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