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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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普通高中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规则(试行)

江西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

二0一0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报名

第三章考试范围与模块

第四章题库的命制与管理

第五章考点设置

第六章考试管理

第七章评卷与成绩管理

第八章附则

附件1: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科学业水平考试大纲

附件2: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软件、硬件配置要求

附件3:考点负责人职责

附件4:考点系统管理员职责

附件5:监考教师须知

附件6:考生须知

附件7:信息技术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江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

实施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技术学科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科目之一。

第二条根据《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科学业水平考试大纲》(附件1)中“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采用上机考试形式”的要求,针对考试形式的特殊性,制定本实施规则。

第三条本实施规则未涵盖事项按《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二章报名

第四条具备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信息技术考试。

第五条凡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须报名参加高二年级第二学期的信息技术考试。

第六条凡信息技术考试成绩未达到C等级者,可报名参加信息技术考试补考,补考成绩记录为A(补)、B(补)、C(补)、D(补)。

第三章考试范围与模块

第七条根据《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科学业水平考试大纲》的规定,信息技术考试范围包括“必修:信息技术基础”、“选修IA1:网络技术应用”、“选修IA2:数据管理技术”、“选修IB1:多媒体技术应用”、“选修IB2:算法与程序设计”共

五个模块。

2010年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暂定为必修模块。

第四章题库的命制与管理

第八条全省信息技术考试试题库和评分标准库属国家机密级材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泄密。

第九条全省信息技术考试的试题以题库形式保存在计算机中,试题库及评分标准库由省会考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十条考试前,考点下载考试数据,并将考试数据导入到考场教师机。存放考试数据的机房要有严格的责任制、交接手续和工作纪律。

第五章考点设置

第十一条考试采用考点管理模式,每县(市、区)可设立若干个考点。

第十二条申报考点须分别经过县(市、区)、设区市两级会考办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设置为考点。

第十三条考点设置条件

1、具有一定数量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能保证考试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3、每考点配备的学生考试机不得少于100台,并须配备10%的备用机,每个考场(同一机房)必须配有1台考场教师机,。

4、考点计算机和网络配置应符合《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软件、硬件配置要求》(附件2)。

5、每个考点须选派一名考点系统管理员,要求人员相对固定,具有两年以上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或考试管理经验。

6、系统管理员和机房技术人员应参加信息技术考试系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其他所有工作人员由各考区负责考务和技术培训。

7、考点每个考场应有专门的机房管理人员进行维护管理,保证考试期间机房软硬件环境的稳定。

8、考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考务工作人员,协助监考人员做好考场外的监督和为考生服务的工作。

第六章考试管理

第十四条全省信息技术考试实行上机考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

第十五条信息技术考试每年开考一次,安排在5月下旬的一周内完成,期间每天安排8场考试。每次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一场考试。

第十六条考生凭《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证》参加信息技术考试。

第十七条考试实施程序

(一)考前准备工作

1.建立考务管理体系

省会考办建立全省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专题网站,提供考务管理平台。

省考务管理中心管理员,创建设区市级管理员帐号;设区市级管理员创建县(市、区)级管理员帐号;县(市、区)级管理员创建考点管理员帐号。

2.报名信息采集

按省会考办统一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报名,在校学生由学校组织报名,社会考生到县(市、区)会考办报名。报名信息上报到省会考办,汇总后由省会考办相关工作人员统一导入到考试网站。

3.考点安排

报名结束后,县(市、区)级会考办根据本县(市、区)实际情况,分别为各学校指定考点。安排结束后,县(市、区)级会考办应制作考点安排一览表,报设区市会考办以及省会考办备案。

4.考场编排

考点管理员登录考务管理系统,按以下顺序逐步进行操作:

(1)根据机房情况设立相应考场。一个机房可以为一个考场;

(2)根据各机房每场次的可考人数以及本考点的考试总人数,分别为各场次指定考试时间和监考老师等;

(3)编排考场。将考生与某个场次进行绑定,即将考生分配到各个考场的各个考次中去。

(4)查看考场统计,审核各场次人数及时间安排是否合适,确定后完成考场编排工作。

(5)各考点完成考场编排工作后,需下载“考生考场信息表”,打印后下发给学生。

5.考点准备

(1)考点要设立考试组织机构,并指定专人做好考务工作、机房管理、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2)布置考点。考点要张贴信息技术考试日程表,并在考试前2天公布。各考点要公布考场分布图、考试场次、时间、考生须知、监考人员须知、违纪处理办法等。

(3)布置考场。具体要求:①每个考场门口必须有醒目的考场序号和每场次的考试时间;②考场内考试用计算机和备用计算机必须编号,编号与计算机IP地址的尾段一致;

(4)考试前1周,考点要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相关设备进行检查,排除隐患,保证电力供应,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5)考试前2天,确保考试软件环境正常和安全,且考试结束前不得再组织学生进行上机练习。

6.监考和督考

(1)县(市、区)会考办在考前应对所有监考教师进行培训,使其明确考试纪律、监考方法及考试管理过程。

(2)每考场至少2名监考人员,均由外校教师担任,其中至少1名信息技术学科教师。

(3)开考前,县(市、区)会考办须向每个考点派出驻点监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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