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旁站监理细则 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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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站监理细则
一、方案编制依据
1、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2、政府为业主建设项目所下达的文件(项目审批文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
4、设计、勘察系列文件。
5、现行的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规程等。主要的规范、标准见表1-2。
6、业主与承建商及物资供应商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物资供应合同。
7、经公司批准同意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其他图、表、文件资料等。
8、经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
9、经批准的《北环东路及五星大道西北侧市政道路工程监理规划》。
二、监理人员配备
为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监理部在工程质量监理过程中注重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事中控制),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有丰富现场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在工程施工监理中监理部一直注重加强对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
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工程进展情况,项目监理部将在每个标段配备多名专职监理员,必要时总监可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实施旁站。需旁站的施工部位在实施前由项目总监向旁站员进行交底,并要求如实、准确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三、旁站程序
1.按要求编制旁站监理方案;
2.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送达“旁站监理方案”;
3.施工单位在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4.监理单位按计划实施施工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5.按工序做好旁站记录;
6.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旁站记录未经旁站监理人员签字或问题未处理,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四、旁站监理人员主要职责
1.检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主要机械、
材料、测量、检(试)验设备准备情况。
2.跟班全过程监督关键部位(工序)施工中执行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
验报告,监督承包商在现场进行的检(试)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及时向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旁站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情况。发现承包商行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时,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时,立即向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措施。
5.如实、准确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
五、旁站监理的基本要求
1.落实现场质保体系,旁站人员应检查承包商的有关现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承包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到位及持证上岗和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中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旁站监理全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旁站记录可追溯。
4.发现施工中违反设计要求、规范要求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时,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并责令整改。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必要时应及时报告项目总监,发出工程暂停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六、旁站监理的基本范围
1.填方区土石方分层碾压。
2.基层、底基层水泥稳定层施工。
2、粘油层、稀浆封层施工。
3、下面层、上面层沥青混凝土施工。
4、市政排水管道:排水井基础、关键或重点位置开挖、监理结合现场环境认为重点的其他部位、工序。
5、“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试验的首件样板工程的重要施工过程。
七、旁站监理的方法
旁站监理工作前的方法为“三查二问一核对”。所谓三查,一查交底记录,二查仪器、设备、工具、备用材料等,三查人员及组织。目的是确认承包单位在技术方案和文件上已完善,仪器、设备工作正常,所需工具和备用材料
已齐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有组织、有带班,质检人员已到岗。通过三查掌握承包单位对本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准备情况。保证组织上能够应对施工现场的整改或应急措施。所谓二问,一问一线操作工人交底内容,了解交底是否已完成三级交底,落实到了班组;二问施工技术文件有关内容,以保证施工资料的及时、真实和可靠,保证施工试件等条件可靠。一核对则是指核对施工前必须办理的手续是否齐全,满足监理程序要求。当通过“三查二问一核”对发现不具备或部分不具备施工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有权延迟进行施工作业。旁站监理工作中的方法为“一核查三监督”,以及处置、获取原始资料。一核查是指核查进场用于工程实体的材料是否与设计文件及报验资料相吻合,凡不相吻合的,旁站监理人员立即报告总监,由总监决定暂停施工或采用何种应急措施,并据总监决定进行紧急处置。三
监督是指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监督施工现场作业是否满足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如果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旁站监理人员有权不经报告进行处置,并务必留下原始资料。处置是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监控处理过程,只要存在异常情况,为了便于事后分析,旁站监理人员留存原始资料,避免事后出现不利于监理单位的被动局面。为了现场及时处置和留原始资料的需要,对旁站监理工作监理部统一配工具袋和相应的设备。旁站监理人员随身携带笔和文件夹,文件夹内除旁站监理记录表外,还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工作记录用表。作记录按时间顺序记录,不论是否正常施工.都记下每一时间段所处的施工位置和进度。如旁站时间很长,必须进行旁站监理工作交接时,将工作记录办理移交,转交下一旁站监理人员,以保证某一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记录内容的完整和连续,和保证旁站监理工作的连贯性。旁站监理人员随身携带与旁站内容相关的必要检查工具,以量化所监督情况。当出现异常情况,检查工具尚不能说明问题的,选择录音、录像、摄像等任何一种形式,进行现场实录。
旁站监理工作结束,及时填报旁站监理记录表,各方及时签字认可,本次旁站工作方视为结束。出现整改的、有处理措施的、存在问题的都如实记录在案,作为质量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留存归档。
八、旁站监理记录表的填写
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和工程施工过程等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