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合集下载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高风险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高风险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高风险作业)1、作业分级动火作业最高级为特级动火作业,最低级为二级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重点时段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二级动火作业: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特级动火作业:是指在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的设备、管道、储罐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按特级动火进行管理。

特别要求:特级动火、一级动火作业的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应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的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应超过72h。

2、作业基本要求1动火作业应设置安全监护人员,其安全职责为:a)监护人应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具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监护人应逐项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b)当发现动火作业人未持证上岗、动火部位与作业许可票(证)不相符或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监护人有权停止作业;c)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有权中止作业;当动火人违章作业时,有权收回作业许可票(证);d)监护人在动火作业期间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应收回动火人的动火许可票(证),暂停动火。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3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如有可燃物、电缆桥架、空洞、窨井、地沟、水封设施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30m内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

一、安全操作规程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的操作行为,防范动火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工地、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气焊、割氧焊、热熔接等方式进行的火焰工作,包括烧烤、焊接、切割、拆除、修理等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动火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动火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动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地点、时间、人员、设备、安全措施等,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动火作业的承办单位或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证书,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应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管理第八条动火作业应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行性,评估内容应包括作业环境、作业材料、作业人员等。

第九条动火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时限、设备选择、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其了解作业内容、安全风险、应急措施等,并进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培训。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应由作业负责人亲自监督,保证操作过程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并进行实时记录和报告。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整理和清理,保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安全,恢复正常生产或生活秩序。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后,应进行安全事故的分析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以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公司大量使用易燃易爆煤气的实际状况,经研究决定,对于在危(wei)险区域进行的动火作业作出如下安全规定:1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预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待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2作票》,并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

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

动火人接到《动火工作票》后,应核对票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车间报告。

3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即将通知动火人住手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4动火作业时必须熟知动火部位存在的危(wei)险性,或者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批准。

1、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暂时性作业。

2、我公司的禁火区域:煤气站、焙烧车间(皮带廊、AH 仓、堆栈除外)、所有煤气管道 30 米范围内、煤棚、输煤皮带、车队油罐 10 米范围内及储存各种油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酸洗站、电缆沟、电缆桥架、配电室、主控室及附近有电气设备及电缆线等部位。

1、凡属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动火工作票》 ;晚间动火作业,需开具《事故应急抢修单》和《动火工作票》。

2、在禁火区域或者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修工作时,需要进行动火的,应同时开据检修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

3、动火工作票分为一种票、二种票:在煤气站厂房内、所有煤气管道上、集水器、加压机房、鼓风机房、焚烧炉、焙烧炉炉体、电除尘、输煤皮带、煤棚、酸洗站、各配电室、主控室等存在煤气的设备,高危场所进行动火作业,需开具一种票,一种票需要经车间、分厂、安技处签字许可,其它禁火部位,危(wei)险系数较低,面积较为空旷及不直接接触危(wei)险物地段进行动火作业,如:焙烧炉焊补平台、护栏、车间油库区域 (煤气站、焙烧除外)、煤气站内划定焊接作业时无危(wei)险的工作区域一处、煤气管道 30 米范围内无集水器等场所,可开具二种票,二种票经车间、分厂签字许可,并做好相应的消防措施,安排好监护人。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2.6.4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浮现异常情况时,有权住手动火;对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立即住手动火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动火作业负责人的职责、动火部位负责人的职责、动火分析人的职责、动火作业审批人的职责可结合本企业管理实际及参照AQ3022-2022的相关内容补充制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暂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wei)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4.5《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动火作业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划“√。”其中,1、2、3项由动火所在车间工艺技术人员确认签字;4、5项由动火所在车间的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签字;6、7项由动火所在车间当班班长确认签字;8-11项由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负责人确认签字;其他补充安全措施按照分工范围分别由动火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和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
4.3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4.4固定动火区的设定由动火所在车间提出申请,经企业涉及生产(技术)、设备(工程)、安全等专业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由企业分管生产(技术)或者安全的负责人批准。

建筑工程动火安全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动火安全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动火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工程中的动火作业是指通过明火或者产生高温的设备进行焊接、切割、熔化金属以及其他工艺过程。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明火及高温等危险因素,若不加以科学、严格的管理,将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风险。

为确保建筑工程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特制定以下动火安全管理规范:1. 动火作业前准备在进行任何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对动火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保所有消防设备完好,安排专人负责,拟订动火作业方案。

其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熟悉动火作业的流程和安全要求。

同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如清除易燃物,覆盖可燃物等。

2. 动火资质要求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资质认证,并持有有效证书。

相关证书应当包含个人的基本信息、培训记录,并注明所取得的动火作业资质等级。

此外,动火作业资质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过期后必须重新进行培训和认证。

3. 动火设备及工具要求动火作业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对于高温设备,应配备防护罩或隔热材料,防止人员烫伤或燃烧物引起的火灾。

工作人员在使用动火设备时,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服装,佩戴防火眼镜、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4. 动火现场安全控制在动火现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控制区域,区分不同的动火作业等级。

同时,限制进入动火区域的人员,并设立专门的监控岗位以确保安全。

不允许在动火现场临时存放易燃物品,同时加强对现场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畅通有效。

5. 火灾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在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该预案应包含动火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燃爆等,并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

同时,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

6. 动火作业记录和事故报告对于每一次动火作业,都应当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动火开始时间、动火区域、参与人员、使用设备和工具、安全措施等。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精品1基本要求1.1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设备检维修中的动火作业。

1.2 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1.4 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分工与职责2.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2 企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 企业设备(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4 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 动火作业人职责2.5.1 动火作业人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2.5.2 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见附件1)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3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3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通常是用于指导和管理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的一份文件或文件集合。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的示例: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和工作场所。

2. 安全责任和义务2.1 企业负责人应制定动火作业的管理细则,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2.2 动火作业人员应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安全要求,并按照细则的规定执行。

2.3 所有人员都有责任遵守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3.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3.2 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并采取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

3.3 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并保证其工作正常。

4. 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4.1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保持通风良好。

4.2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4.3 动火现场必须配置灭火设备,并保持其有效性。

4.4 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并确保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5. 动火作业后的安全控制5.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填写相关的动火作业记录。

5.2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5.3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回收和妥善存放使用过的化学品和废弃物。

6. 教育和培训6.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动火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6.2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 违章责任和处罚7.1 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7.2 对于因动火作业引发的事故和损失,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以上是一份典型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的示例,实际细则的内容可能会根据不同企业和工作场所的需求进行定制。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XXX及各下属子公司的动火作业管理要求。

本规范不适用于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3术语和定义本规范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中火灾危险分类,并被确认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4.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4.1.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一般称作:监火人),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2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出产、储存装置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出产体系彻底断绝,并进行洗濯、置换,取样阐发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1.3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阐发,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纳清理或封盖等步伐;关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纳有用的空距离离步伐。

4.1.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步伐。

4.1.5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4.1.6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准绳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出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晋级办理。

5.1.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8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动火阐发及合格标准5.1分析取样点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 1241-2009)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 1241-2009)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 1241-2009什么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

动火作业管理基本要求?1、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除在规定的场所外,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辨识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3、凡是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没有落实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未设现场动火监护人以及安全工作方案有变动且未经批准的,禁止动火。

4、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现场操作依据,只限在同类介质、同一设备(管线)、指定的措施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不得涂改、代签。

5、处于运行状态的生产作业区域内,凡能拆移的动火部件,应拆移到安全地点动火。

6、在带有可烯、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上不允许动火。

确属生产需要应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后方可动火。

7、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动火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动火作业前准备?1、风险评估:申请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针对动火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2、系统隔离。

(1)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必要时动火现场应配备消防车及医疗救护设备和器材。

(2)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应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

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盲板或断开,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

(3)与动火点直接相连的阀门应上锁挂牌,动火作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须由生产单位人员操作。

(4)储存氧气的容器、管道、设备应与动火点隔绝(加盲板),动火前应置换,保证系统氧含量不大于23.5%(体积分数)。

(5)距离动火点30m内不准有液态烃或低闪点油品泄漏;半径15m内不准有其他可燃物泄漏和暴露;距动火点15m内所有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中、排气管、管道、地沟等应封严盖实。

(6)动火作业需要管线找开的,具体执行Q/SY 1243-2009.3、可燃气体检测。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1基本要求1.1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设备检维修中的动火作业。

1.2 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1.4 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分工与职责2.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2 企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 企业设备(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4 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 动火作业人职责2.5.1 动火作业人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2.5.2 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见附件1)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西南油气田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火安全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

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二)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三)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四)生产装置、成品油库装卸作业区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五)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三条公司动火作业应按照《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四条作业人员应接受动火作业培训,执行动火作业管理程序。

第五条动火作业基本原则:凡是可不动火的作业一律不得动火;凡是可采取其它安全方式代替动火作业的一律不得动火;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动火部件凡是能拆移的,应拆移到易燃易爆区域外的安全地点动火;必须在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上动火时,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采取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达到安全动火条件后方可动火。

第六条工作前安全分析要求申请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针对动火作业内容、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具体执行《西南油气田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第七条系统隔离按照《西南油气田公司能量隔离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八条气体检测要求(一)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槽车等设备和管线,清洗、置换和通风后,要检测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浓度,达到作业许可安全浓度才能进行作业.(二)气体检测应明确检测频率和要求,由培训合格的气体检测人员按标准和安全规定进行气体检测。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动火施工作业,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火施工作业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明火进行焊接、熔炼、切割、热处理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岗位责任。

第四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根据施工工艺和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遵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动火施工作业管理第六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提前编制施工方案,并报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成立动火工作组,明确各组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八条动火工作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工作经验,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进行动火工作许可申请,并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动火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当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动火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验收,确保施工作业的合格和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风险评估应当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及时识别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

第十五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做好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七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器材和焊接设备,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域,防止火焰、烟尘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九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的防火安全。

第二十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做好可燃易爆物品的防护工作,控制火源与可燃物的距离。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程为了保证动火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以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1. 动火作业的定义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其他发热源来进行加热、切割、焊接、烘干等作业。

这种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评估作业环境和作业对象的情况,同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2.1 作业环境作业环境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无易燃物质,或者进行了清除•通风良好,确保开展的动火作业不会导致人员中毒或者窒息•温度适宜,不要过高或过低,如果温度过高,需要进行消防备案2.2 作业对象在进行动火作业前需要评估作业对象的情况,主要包括:•材料类型、厚度等•是否含有易燃物质2.3 现场准备进行动火作业的现场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建立专门的动火安全管理档案,进行安全备案•设立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配备专门的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布置,确保灭火器、消防器材等在可见范围内3. 动火操作规程在进行动火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程。

3.1 动火前的准备•对作业对象进行评估,确认目标和作用。

•对现场进行评估,确定使用人员的数量和设备操作方法。

•确定使用的动火方式和设备。

•对作业对象涉及到的危险项进行识别,并采取防护措施。

3.2 动火操作中的准则•对应急救援物资进行检查和确保。

•对现场进行检查和确保。

•明确动火作业场所观察人员和安全卫士的职责和岗位。

•严禁在易爆、易燃等场所使用明火作业。

•避免使用热点触发器、控制器、热水瓶等电器设施,确保安全性。

•手续齐全,迅速进行设施的解决方案。

•在现场设立作业区域、安全防护区域和观察区域,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3 动火后的操作•对现场进行检查和确保。

•确认所有设施和设备都已关闭。

•动火作业区域的防火门和防火挡板要规范关闭。

•向所有有关人员和工作人员宣传、讲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清理并检查,严禁遗留易燃易爆材料。

动火作业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管理规范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产生高温、高能量的设备进行作业,如焊接、切割、打磨等。

由于动火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确保工作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动火作业管理规范。

本文将针对动火作业的管理规范进行探讨。

一、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安全进行。

以下为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安全措施准备:在动火作业区域周围设置好明确的安全警戒线,并确保工作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面具等。

2. 场地清理:动火作业的场地必须保持清洁,将易燃物、可燃气体等物质进行清理,以防火灾发生。

3. 检查设备:对动火作业所需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4. 灭火器材准备:为了应对突发火灾,必须准备好灭火器材,并摆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

二、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控制措施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一系列安全控制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控制措施:1. 合理选择作业时间:在选择进行动火作业的时间时,应尽量避免高温、高风力等不利于安全作业的天气情况。

2. 人员限制:动火作业区域内,只允许作业人员进入,其他人员必须远离作业区域。

3. 提供通风设施:动火作业产生的烟雾和有害气体必须得到有效的排放和处理,确保作业区域内的空气清新。

4. 火源监控:对动火作业过程中的明火进行严格监控,确保火源稳定可控,防止火灾蔓延。

5. 消防器材监控:设置相应的火灾监控设施,及时发现火灾,采取措施进行扑灭。

三、动火作业后的安全处理动火作业完成后,仍需进行一系列的安全处理措施,以确保后续环境的安全。

以下为动火作业后的安全处理措施:1. 清理作业场地:对动火作业区域进行彻底的清理,清除残留的易燃物,确保场地干净整洁。

2. 设备检查:对动火作业所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

3. 监测环境:对动火作业区域的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没有残留的有害物质或气体。

动火作业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管理规范在各类工业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动火作业是一项常见但具有较高风险的作业类型。

动火作业指的是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由于其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对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必须遵循严格的管理规范,以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一、动火作业的分类动火作业通常分为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特级动火作业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是指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不同级别的动火作业,其风险程度和管理要求也有所不同。

二、动火作业的审批流程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作业申请人应详细填写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信息,并提交给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

对于特级动火作业,需由_____和_____共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由_____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由_____审批。

在审批过程中,审批人员应严格审查作业方案、安全措施等内容,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三、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作业环境的检查在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

确保作业区域内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应将其清除或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同时,要检查作业现场的通风情况,确保通风良好,以排除可能积聚的可燃气体。

2、设备和工具的检查对动火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如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应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性能可靠。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接地良好,防止漏电引发事故。

3、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作业人员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火服等,以保护自身安全。

4、消防器材的准备在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并确保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四、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专人监护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火花作业等活动。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火灾、烟雾、爆炸和毒气泄漏等风险,必须严格实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下面是一份关于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办法,以供参考。

一、总则1.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动火作业,包括施工现场、车间等地区。

凡有动火作业需求的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要求。

2. 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持有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实践技能和安全意识。

3.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动火作业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动火作业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

5. 动火作业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合格的动火监督人员,对动火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6.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消防设备检查和试验,确保消防设备完好可用。

7. 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警卫线,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二、动火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并过程合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施工人员必须了解动火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并签署相关安全承诺书。

3. 动火作业前必须设立专门的施工区域和安全警戒线,禁止非施工人员入内,并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4. 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与动火有关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消防设备正常可用。

5.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确保在发生火灾时的及时灭火和应急疏散。

6. 动火作业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并设置好防火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7.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8. 动火作业必须配备专业的防护设备,包括防火服、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等,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保障人员身心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离辐射、易燃气体等形式进行的点火、烘烤、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专业人员批准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施工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保证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落实责任,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事故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作业程序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必须在充足的通风条件下进行,确保氧气供应和烟尘排放。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必须防止火源直接接触易燃物,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可燃物,保持安全环境。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做好防火巡查和监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协调工作,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必须严禁在有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必要时需要封锁和隔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和管理第二十二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未取得证书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1 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单位。

包括为*单位提供服务的承包商。

2 术语和定义2.1 动火作业除为动火设置的固定场所之外(专门的维修场所、锅炉房及焚烧炉等),任何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

2.2 动火作业监护人指经过安全培训,在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护的指定人员。

3 职责3.1 *单位生产运行部负责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范,并督导实施。

3.2部属各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规范,并提供相关资源保障。

3.3 部属各单位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在本单位的运行督导。

3.4 HSE管理部门对本规范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 管理要求4.1 基本要求4.1.1 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

除在规定的场所外,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参见附录A)。

4.1.2 动火作业前,应开展工作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评估潜在风险,必要时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4.1.3 凡是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没有落实安全工作方案,未设现场动火作业监护人以及安全工作方案有变动且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动火。

4.1.4 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现场操作依据,只限一处一次使用,不得涂改、代签。

4.1.5 处于运行状态的生产作业区域内,凡能拆移的动火部件,应拆移到安全地点动火。

4.1.6 在带有可燃、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上不允许动火。

确属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报部属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前应编制应急预案,作业、监护等相关人员都应熟悉预案内容,并至少进行一次桌面演练。

4.2 动火作业前准备4.2.1 申请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开展工作安全分析,对动火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等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必要时动火现场应配备消防车及医疗救护设备和器材。

4.2.2 系统隔离4.2.2.1 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4.2.2.2 动火作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须由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

4.2.2.3 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必须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并执行上锁挂签制度。

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盲板或断开,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通风换气。

4.2.2.4 储存氧气的容器、管道、设备必须与动火点隔绝(加盲板),动火前必须置换,保证系统氧含量不大于23.5%(V/V)。

4.2.2.5 动火点周围30m内不准有易燃物泄漏和暴露;距动火点15m内生产污水系统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排气管、管道、地沟等必须封严盖实。

4.2.3 可燃气体检测4.2.3.1 动火前气体检测时间距动火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中应规定动火过程中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

4.2.3.2 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

使用色谱分析等分析手段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5%;当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2%(V/V)。

气体检测的位置和所采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4.2.3.3 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槽车等设备和管线,清洗、置换和通风后,要检测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浓度,达到许可作业浓度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4.2.3.4 用于检测气体的检测仪必须在校验有效期内,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3 动火作业实施要求4.3.1 动火作业应严格按照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

4.3.2 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

特殊情况应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4.3.3 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不小于5m,且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4.3.4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根据安全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进行检测,填写检测记录,注明检测的时间和检测结果。

4.3.5 动火作业过程中,动火作业监护人应坚守作业现场。

动火作业监护人发生变化需经批准。

4.3.6 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在室外进行动火作业。

4.4 特殊情况动火作业要求4.4.1 高处动火作业4.4.1.1 高处动火作业应在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上进行,现场条件不具备上述要求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并经专业人员确认,同时应设置防落物设施,佩戴全身安全带,使用自动锁定连接,阻燃人造纤维绳索。

4.4.1.2 高处动火(含在多层构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用火)必须采取防止火花溅落措施,并应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安排作业监护人。

4.4.1.3 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在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

4.4.1.4 高处作业的动火还应执行高处作业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4.4.2 进入受限空间动火作业4.4.2.1 在油罐、塔、釜或其它存在可燃介质的受限空间内动火,在将其内部物料除净后,应采取蒸汽吹扫(或蒸煮)、氮气置换或用水冲洗等措施,并打开上、中、下部人孔,在动火作业全过程确保空气流通,必要时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换气。

4.4.2.2 受限空间的气体检测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其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含量执行4.2.3要求,氧含量19.5%-23.5%,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4.4.2.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动火还应执行进入受限空间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4.4.3 挖掘作业中的动火作业4.4.3.1 挖掘作业中需进行动火作业时,应确定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等设施的方位,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4.4.3.2 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人员逃生。

对地面堆土、堆物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4.4.3.3 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阻燃材料的安全绳。

4.4.3.4 挖掘作业的动火还应执行挖掘作业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4.5 动火作业许可证4.5.1 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应提供如下相关资料和设施:——动火作业内容说明;——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安全分析JSA);——安全工作方案;——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器;——相关安全培训或会议记录;——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检测记录;——其他相关资料。

4.5.2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期限为一个班次,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24小时。

许可证的审批、分发、延期、取消、关闭按照*单位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执行。

4.5.3 如果动火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继续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4.5.4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监护人留守30分钟,现场确认无任何火源和隐患,申请人与批准人签字关闭动火作业许可证。

4.6 安全职责4.6.1 动火作业申请人——是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并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负责启动现场应急预案。

4.6.2 动火作业批准人或授权人——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与作业方沟通工作区域危害和基本安全要求,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动火作业设备设施符合性、有效性检查;——批准人委托授权人后仍承担动火安全的最终责任。

4.6.3 动火监护人——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状况,掌握急救方法,熟悉应急预案,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在动火过程中,发现不能保证动火安全时有权停止动火;——有权制止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

4.6.4 动火作业人员——对安全动火负直接责任;——执行动火安全工作方案和动火许可证的要求,动火作业前,核实动火部位、动火时间,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在动火过程中,发现不能保证动火安全时有权停止动火。

5 附则5.1 涉及到其它高危专项作业时,应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5.2 本规范由*单位生产运行部负责解释。

5.3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单位其它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执行本规范。

附录 A动火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他们继续往前走。

走到了沃野,他们决定停下。

被打巴掌的那位差点淹死,幸好被朋友救过来了。

被救起后,他拿了一把小剑在石头上刻了:“今天我的好朋友救了我一命。

”一旁好奇的朋友问到:“为什么我打了你以后你要写在沙子上,而现在要刻在石头上呢?”另一个笑笑回答说:“当被一个朋友伤害时,要写在易忘的地方,风会负责抹去它;相反的如果被帮助,我们要把它刻在心灵的深处,任何风都抹不去的。

”朋友之间相处,伤害往往是无心的,帮助却是真心的。

在日常生活中,就算最要好的朋友也会有摩擦,也会因为这些摩擦产生误会,以至于成为陌路。

友情的深浅,不仅在于朋友对你的才能钦佩到什么程度,更在于他对你的弱点容忍到什么程度。

学会将伤害丢在风里,将感动铭记心底,才可以让我们的友谊历久弥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