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最新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最新版)
我经理部施工南宁英华大桥全长l017.763m,其中锚定基础大,基底半径为57米,基坑深22米到30米,锚碇开挖量大,工期紧,环境复杂;为露天爆破,施工周围紧邻半岛卓立小学,半岛荔园小区,警戒面广难度大;为杜绝爆破安全事故,保证爆破施工高效、安全地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1基本原则
凡从事爆破作业的民爆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爆炸安全条例、法规,必须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从事爆破工作的广西桂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对爆破的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
2一般规定
2.1露天和其他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安全专项方案或爆破说
明书进行。
2.2爆炸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按照《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程序办理手续,方可领取,严禁个人单独到炸药库领取爆炸物品。
2.3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有边坡开裂或边坡滑落危险;
b.支护规格与支护方案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
d.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f.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g.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h.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i.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2.3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或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进入爆破区必须关闭手机、传呼机,电子打火机不得带入爆破区。
2.4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
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2.5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前应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b.使用木质或竹质炮棍装药;
c.装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d.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导雷管敏感爆破器材前,应用铜质或木质长杆处理;
e.禁止烟火,禁止用明火照明。
2.6填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
b.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c.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d.禁止在深孔装入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2.7禁止硬拉药包或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2.8炮响以后,不少于5分钟,爆破工作人员才能进入爆破作业
点进行检查,检查未发现盲炮、哑炮方可解除警戒。
3爆破警戒与信号
3.1施工处爆破露天时间按工区规定的爆破时间执行,具体为:
中午:12:30~14:30下午:17:30~18:30
3.2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3.3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3.4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张贴爆破施工告示牌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3.4.1起爆前20min,应在各主要交通路口设置岗哨,岗哨人员应佩带标有爆破警戒字样的红袖章、口哨和对讲机。
3.4.2爆破施工警戒信号:
第一次信号:预警信号,三声长哨音,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
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两声短哨音,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准许负责起爆的人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信号,一声长哨音,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警戒范围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位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4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4.1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4.2爆破员如果发现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4.3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现场安全负责人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4.4每次爆破后,现场技术员和爆破员必须清点爆炸物品退库。
5盲炮处理
5.1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单位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由爆破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c.处理盲炮时,闲杂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d.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e.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f.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g.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记录。
5.2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在原有的起爆药包上重新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诱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