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计算规则)
城市轨道交通计费标准
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取费标准(试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取费标准(试行)》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编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缺项的,执行我省现行相应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取费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区分工程类别,具体取费标准如下:一、企业管理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按下表计算。
二、利润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利润按下表计算。
三、措施费(一)以费率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按下表计算。
注: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的,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不计。
(二)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包括:环境保护,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围堰,施工监测,施工排水降水,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二次搬运等,套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缺项的,执行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三)不以费率、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措施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规费、税金按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计算。
五、风险费(主要指承包人承担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市场风险)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之和乘以风险包干系数(即风险费费率)计算。
风险包干系数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规定,根据风险承包范围和合同工期确定,一般为1~3%。
六、为保证地下作业人员健康,按现行人工预算单价增加2元/工日计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作业健康保护费用,只计税金,不计其他费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报价单地铁轻轨和有轨电车设备费用估算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报价单地铁轻轨和有轨电车设备费用估算一、引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现代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方便市民出行提供了便捷的交通方式。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设备费用的估算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本报价单旨在对地铁、轻轨和有轨电车的设备费用进行估算,为相关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二、地铁设备费用估算1. 车辆及机电设备地铁的核心部分是车辆及机电设备,包括车辆、信号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等。
据统计,一列地铁列车的平均造价约为8000万至1亿元人民币。
以北京地铁为例,北京市地铁公司最新采购的一批地铁车辆,每辆价格达到1.2亿元人民币。
因此,基于车辆数量及相关机电设备的规模和配置,地铁的设备费用估算总额将在数十亿元至百亿元之间。
2. 轨道及车辆段地铁线路的铺设和车辆段的建设也是不可忽视的成本。
根据工程规模的不同,地铁轨道建设的费用在每公里5亿至10亿元不等。
而车辆段的建设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购置、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等,根据车辆段的规模和功能,费用估算在数亿元至十亿元之间。
3. 车站及设施地铁车站是乘客进出地铁的重要场所,建设和配置适当的车站设施不仅能提供良好的出行体验,也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
车站建设费用按照每座车站约2亿元人民币计算,其中包括站台、通道、电梯、扶梯、候车室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装备。
三、轻轨设备费用估算1. 车辆及机电设备轻轨的车辆及机电设备与地铁相似,但规模和配置通常较小。
轻轨车辆的造价约为5000万至8000万元人民币,机电设备包括信号系统、供电系统和通信系统等。
根据城市规模和运营需求的不同,轻轨设备费用估算总额在几十亿元至数百亿元之间。
2. 轨道及车辆段轻轨的轨道建设费用相对较低,通常在每公里1亿至2亿元人民币之间。
车辆段的建设费用也较地铁低,估算在数亿元至十亿元之间。
3. 车站及设施轻轨的车站建设费用与地铁类似,大约在每座车站1亿元人民币左右。
四、有轨电车设备费用估算1. 车辆及机电设备有轨电车为城市提供了经济实惠和环保的交通方式。
地铁工程报价单详细估算地铁系统的建设与维护费用
地铁工程报价单详细估算地铁系统的建设与维护费用一、前言地铁系统的建设与维护费用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本报价单旨在提供一个详细的估算,以便客户了解地铁工程所需的费用,并能作为决策的依据。
二、建设费用估算1. 建设前期准备费用a) 拆迁费用:根据地铁线路覆盖范围内的房屋数量、面积和补偿标准,估算拆迁费用。
b) 土地征用费用:考虑到地铁站点、轨道线路等所需土地的征用费用。
c) 勘察与设计费用: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费用。
d) 其他前期费用:如项目管理费、咨询费、环评费等。
2. 建设工程费用a) 地铁站点建设费用:包括地下站点的建设、装修、通风设备等。
b) 轨道线路建设费用:包括轨道铺设、道岔、信号设备等。
c) 隧道与桥梁建设费用:考虑到地铁线路的地下隧道及跨越河流或道路所需的桥梁费用。
d) 电气化设备费用:包括供电系统、牵引系统、照明系统、通信系统等。
e) 其他相关设备费用:如工具设备、安全设备、自动售票系统等。
3. 管理及监督费用a) 项目管理费:包括项目经理、监理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
b) 施工监督费用:考虑到施工监理部门的费用。
c) 质量检测费用:包括材料检测、工程质量抽查等费用。
4. 其他费用a) 基础设施改造费用:如果在地铁线路修建过程中需要对现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需要考虑其费用。
b) 迁改费用:根据地铁线路所影响的城市区域,考虑相关区域内的迁改费用。
三、维护费用估算1. 日常维护费用a) 地铁线路维护费用:包括轨道维护、线路检修、信号设备维护等。
b) 车辆维护费用:包括列车保养、修理、车辆零部件更换等。
c) 设备维护费用:如电气设备、自动扶梯、自动售票机等的维护费用。
2. 定期检修费用a) 设备定期检修费用: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维修周期,估算相关费用。
b) 轨道定期检修费用:对轨道进行磨损检修的费用估算。
3. 突发事件处理费用a) 设备故障处理费用:包括设备故障抢修、紧急更换等费用。
湖南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
通用项目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人工挖土方2.人工挖沟槽土方3.人工挖基坑土方4.人工运土方5.人工挖运淤泥、流砂6.开挖冻土7.人工平整场地、原土夯实、填土夯实8.推土机推土9.铲运机铲运土方10.挖掘机挖土11.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配合运土,装载机装土、自卸汽车配合运土12.抓斗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13.机械平整场地、填土夯实、原土碾压14.人工凿石15.人工打眼爆破一般石方16.人工打眼爆破沟槽石方17.人工打眼爆破基坑石方18.机械打眼爆破一般石方19.机械打眼爆破沟槽石方20.机械打眼爆破基坑石方21.明挖石方运输第二章打拔工具桩1.竖拆简易打拔桩架2.陆上卷扬机打拔木板桩3.陆上卷扬机打拔圆木桩4.陆上卷扬机打拔钢制桩5.陆上柴油打桩机打圆木桩6.陆上柴油打桩机打钢制桩7.水上卷扬机打拔木板桩8.水上卷扬机打拔圆木桩9.水上卷扬机打拔钢制桩10.水上柴油打桩机打圆木桩11.水上柴油打桩机打钢制桩第三章围堰工程1.土草围堰2.土石混合围堰3.木板桩围堰5.钢桩围堰6.钢板桩围堰7.双层竹笼围堰8.木笼围堰第四章支撑工程1.木挡土板2.竹挡土板3.钢挡土板4.钢桩挡土板支撑安拆第五章拆除工程1.拆除旧路(1)拆除沥青柏油类路面(2)人工拆除混凝土类路面(3)机械拆除混凝土面层(4)人工拆除底层或面层2.拆除人行道3.拆除侧缘石4.拆除混凝土管道5.拆除金属管道6.拆除砖石构筑物7.拆除混凝土障碍物8.伐树、挖树蔸9.路面凿毛第六章脚手架及其他工程1.脚手架2.人力运输小型构件3.汽车运输小型构件4.双轮车运成型钢筋及混凝土半成品5.机动翻斗车运混凝土半成品6.井点降水(1)轻型井点(2)喷射井点(3)大口径井点(15米深)(4)电渗井点阳极(5)水平井点(25米)7.临时交通便桥道路工程第一章路床(槽)整形1.路床(槽)整形2.路基盲沟3.弹性土基处理(1)掺干土、石灰、改换炉渣、片石(2)石灰砂桩(3)水泥稳定土、机械翻晒4.铺筑垫层料第二章道路基层1.石灰土基层(1)人工拌合(2)拖拉机拌合(3)拌合机拌合2.石灰、炉渣、土基层(1)人工拌合(2)拖拉机拌合(3)拌合机拌合3.石灰、粉煤灰、土基层(1)人工拌合(2)拖拉机拌合(3)拌合机拌合4.石灰、炉渣基层(1)人工拌合(2)拖拉机拌合(3)拌合机拌合5.路拌粉煤灰三渣基层6.顶层多合土养生7.砂砾石底层(天然级配)8.卵石底层9.碎石底层10.块石基层11.炉渣底层12.矿渣底层13.沥青稳定碎石第三章道路面层1.泥结碎石路面2.干结碎石路面3.简易路面(磨耗层)4.沥青表面处治5.沥青贯入式路面6.喷洒沥青油料7.黑色碎石路面8.沥青混凝土路面9.水泥混凝土路面10.伸缩缝11.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第四章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1.人行道板安砌2.侧缘石垫层3.侧缘石安砌4.砼侧平石安砌5.砌筑树池第五章补充项目1.挖路槽土方2.人工培路肩3.修筑盲沟及泄水槽4.弹软土处理5.道路基层6.道路面层7.传力杆制作安装8.水泥砼路面真空吸水、切缝机切缝、薄膜养生9. 水泥砼路面填缝10.砼枕垫、路面标线11.六边形人行道板安砌12.浆砌片石、条石人行道13.安砌石质侧平石《排水工程》:第一章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1.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1)平接式管道基础(90°)(2)平接式管道基础(135°)(3)平接式管道基础(180°)(4)套接式管道基础(90°)(5)套接式管道基础(135°)(6)套接式管道基础(180°)2.混凝土管道铺设(1)水泥砂浆接口(90°)(2)水泥砂浆接口(135°)(3)水泥砂浆接口(180°)(4)钢丝网水泥砂浆接口(90°)。
湘建价[2014]112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14〕112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并就拟发布的人工工资单价举行了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获得一致通过。
现予发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本通知所称人工工资单价主要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工资单价,以及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
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房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已签定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三、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2009年《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2004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其人工工资取费基价均按6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计取。
地铁工程报价单
地铁工程报价单项目:地铁工程项目报价单编号:2021-001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我们公司,我们很高兴为您提供地铁工程项目的报价单。
根据您的需求和要求,我们细致地评估了工程规模、所需材料和人工成本,并制定了以下报价单。
项目概述:本地铁工程项目旨在建设一条贯穿城市主要区域的地铁线路,全长30公里,包含站台、隧道、车站和轨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1. 工程量清单序号工程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 地铁站台建设平方米 3000 5001,500,0002 隧道挖掘米 8000 1000 8,000,0003 车站建设座 10 2,000,00020,000,0004 轨道铺设公里 30 1,500,00045,000,0005 通信设备安装单位 1000 5,0005,000,0006 供电系统安装单位 1000 3,0003,000,0002. 材料清单序号材料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 钢材吨 5000 5000 25,000,0002 水泥吨 2000 1000 2,000,0003 砂石吨 3000 800 2,400,0004 电缆米 50000 100 5,000,0005 光纤米 30000 200 6,000,0006 电缆配件个 10000 50 500,0007 电器设备台 50 300,00015,000,0003. 人工成本序号人员类型人数单价(元/天)工作天数总成本(元)1 工程师 20 2,000 300 12,000,0002 技术工 100 500300 15,000,0003 普通工 200 300300 18,000,000总报价:160,900,000元(大写:壹亿陆仟玖佰万元整)备注:- 以上报价单仅包括核心工程和主要材料的费用,未包含土建工程、设计费用等其他开支。
- 报价单仅供参考,具体报价将根据项目进展和需求变动进行详细商议。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第4辑:湖南省工程消耗量标准和城市轨道交通估价表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第4辑)
《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与工程消耗量标准和城市轨道交通估价表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第4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0年12月8日一、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1、原统一解释汇总1~3辑是否适用《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湘建价〔2009〕406号文)?以下解释条款仍然适用于湘建价〔2009〕406号文:第1辑(湘建价计34号文):1条、2条、4条、5条、7条、8条、10条、11条;第2辑(湘建价计31号文):1条、4条;第3辑(湘建价计29号文)1至9条全部。
另外,对其工程消耗量标准的解释仍然适用。
2、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统一解释汇编第111页第9条解释明确了一个清单项目名称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工程内容,其取费标准按清单项目名称取费标准计算相关费用。
其人工工资单价是按清单项目计取还是按不同专业分别计算?其人工工资单价按清单项目相应专业工程工资单价计取。
3、湘建价〔2009〕406号文新的计价办法颁布发执行后,其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收取的配套费标准及计费标准如何确定?工程配套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电梯、空调专业2%-4%;其他专业2%-3%。
总承包服务费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65条规定执行。
其具体内容详见原交底资料5页1条规定。
4、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工程,其人工费是否包括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不包括。
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属机械台班费;同样,以人工费总额为取费基础的规费,也不包括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
5、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竹胶合板是按15mm厚双面覆膜计算摊销量的,如实际施工采取12mm以内的,其消耗量及价格如何计取调整?模板摊销量仍按消耗量标准的摊销量计算;模板竹胶合板的价差按15mm厚双面覆膜价格调整。
二、建筑面积设计三面为墙体,一面为栏杆或栏板的空中花园,如何计算面积?有永久性顶盖和入园门的空中花园可参照第2辑入户花园的建筑面积规定计算,即:第一部分以栏杆或栏板外边线1.5m以内部分按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第二部分以栏杆或栏板外边线超过1.5m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报价单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报价单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我们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服务。
为了更好地满足您的需求,我们制作了以下的报价单,详细列出了所需的工程项目及相关费用。
请仔细阅读,并与我们共同商讨最合理的方案。
项目一:轨道线路建设- 线路长度:10公里- 设计与规划费用:100,000元- 土地征用费用:200,000元- 施工材料费用:800,000元- 施工人工费用:1,000,000元- 设备租赁费用:300,000元- 总费用:2,400,000元项目二:车辆采购- 车辆数量:20辆- 单辆车辆成本:500,000元- 总费用:10,000,000元项目三:车站建设- 车站数量:10座- 单座车站建设费用:1,000,000元- 总费用:10,000,000元项目四:信号系统- 信号设备费用:500,000元- 系统安装费用:300,000元- 总费用:800,000元项目五:通信系统- 通信设备费用:300,000元- 系统安装费用:200,000元- 总费用:500,000元项目六:安全系统- 安全设备费用:400,000元- 系统安装费用:200,000元- 总费用:600,000元项目七:配套设施- 车站设施费用:600,000元- 环境美化费用:300,000元- 总费用:900,000元项目八:运营管理- 运营成本:1,500,000元- 维护费用:800,000元- 总费用:2,300,000元总报价:29,500,000元说明:1. 报价单中的费用为初步估算,并可能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
2. 报价单中的费用不包括土地的购买费用,如有需要,需另行商议。
3. 报价单中的费用不包括相关政府审批及证件办理所需的费用,如有需要,需额外支付。
4. 如客户需求有任何变更或其他额外要求,可能会影响最终报价。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服务,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保持与您的密切沟通。
湘建价2014(112号)
湘建价[2014]112号关于发布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作者:Admin (发表/更新)日期:2014-7-17 15:05:49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14〕112号关于发布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并就拟发布的人工工资单价举行了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获得一致通过。
现予发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本通知所称人工工资单价主要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工资单价,以及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
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房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费用组成表(建标[2017]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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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概算表
单位
m2 m3
编制注意事项
包括在高架车站设计的其他专业需要的房 屋
工程总量
工程量
概预价值
Ⅰ
Ⅱ
Ⅲ
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估算总额
Ⅳ 其他费用
t
m2 m2 内容参照桥梁结构 m2 m2 m2
元
元 包括站内外及通道
m2
m2
m2
处
包括隔离设施及其他配套建筑,按不同工 程类别分列
元
元
元 按每处分列
元
元
合计
技术经济 指标
指标(万 费用比重 元) (%)
说明
建设名称
章号 节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五)其他 2 高架车站(××站)
一、桥梁结构 (一)下部建筑 1.土石方 2.基础 (1)明挖 (2)沉井 (3)挖孔桩 (4)钻孔桩 (5)管桩 (6)管柱 3.承台 4.墩台及盖梁 (1)浆砌石 (2)混凝土 (3)钢筋混凝土 (二)上部建筑 1.钢筋混凝土梁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 3.钢梁 4.桥面系 (三)附属工程 (四)噪声防护
m3
t
m2 m2 m2 m2
元
元 包括站内外及通道
m2
m2
m2
处
包括隔离设施及其他配套建筑,按不同工 程类别分列
合计
技术经济 指标
指标(万 费用比重 元) (%)
说明
建设名称
章号 节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五、加固及建(构)筑物保护
(一)地基加固
(二)建(构)筑物加固保护
(三)管线加固及悬吊
(四)其他
4 其他房屋
湖南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
1、原统一解释汇总 1~3 辑是否合用《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湘建价〔2022〕406 号文)?以下解释条款仍然合用于湘建价〔2022〕406 号文:第 1 辑(湘建价计 34 号文):1 条、 2 条、 4 条、 5 条、 7 条、 8 条、 10 条、11 条;第 2 辑(湘建价计 31 号文):1 条、 4 条;第 3 辑(湘建价计 29 号文) 1 至 9 条全部。
此外,对其工程消耗量标准的解释仍然合用.2、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统一解释汇编第 111 页第 9 条解释明确了一个清单项目名称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专业工程内容,其取费标准按清单项目名称取费标准计算相关费用。
其人工工资单价是按清单项目计取还是按不同专业分别计算?其人工工资单价按清单项目相应专业工程工资单价计取。
3、湘建价〔2022〕406 号文新的计价办法颁布发执行后,其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收取的配套费标准及计费标准如何确定?工程配套费以分部份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电梯、空调专业 2%-4%;其他专业 2%-3%。
总承包服务费按湘建价〔2022〕406 号文 65 条规定执行。
其具体内容详见原交底资料 5 页 1 条规定。
4、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工程,其人工费是否包括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不包括.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属机械台班费;同样,以人工费总额为取费基础的规费,也不包括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
5、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竹胶合板是按 15mm 厚双面覆膜计算摊销量的,如实际施工采取 12mm 以内的,其消耗量及价格如何计取调整?模板摊销量仍按消耗量标准的摊销量计算;模板竹胶合板的价差按 15mm 厚双面覆膜价格调整。
二、建造面积设计三面为墙体,一面为栏杆或者栏板的空中花园,如何计算面积?有永久性顶盖和入园门的空中花园可参照第 2 辑入户花园的建造面积规定计算,即:第一部份以栏杆或者栏板外边线 1.5m 以内部份按 1/2 面积计算建造面积;第二部份以栏杆或者栏板外边线超过 1。
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计算规则)
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程单位估价表(计算规则)《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程单位估价表》总说明⼀、《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程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是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并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分上、下⼆册共10章。
上册包括:第1章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程;第2章桥涵⼯程;第3章隧道⼯程;第4章地下结构⼯程;第5章轨道⼯程。
下册包括:第6章通信⼯程;第7章信号⼯程;第8章供电⼯程;第9章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程;第10章机电设备安装⼯程。
⼆、本估价表是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程施⼯图预算、⼯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程标底(控制价)和调解⼯程造价纠纷、鉴定⼯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适⽤范围1、本估价表适⽤于长沙、株州、湘潭三市⾏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程进⾏发承包计价。
车站建筑物地表⾯以下部分执⾏本估价表,地⾯以上的部分仍按湖南省相应专业消耗量标准计价。
2、执⾏本估价表计价的⼯程,必须采⽤⼯程量清单计价。
3、凡本估价表包含的项⽬,应按本估价表执⾏;本估价表缺项时,可按湖南省其他专业消耗量标准或国家其他专业定额相关项⽬执⾏。
4、地⾯定额⽤于暗挖、隧道内、地下空间站洞内⼯程时,其⼈⼯、机械乘以1.2的系数。
四、本估价表是按照正常的施⼯条件,⽬前多数企业的施⼯机械装备程度,施⼯中常⽤的施⼯⽅法、施⼯⼯艺、劳动组织以及合理⼯期进⾏编制的。
五、本估价表是依据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验收规范编制的,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93号⽂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程预算定额》为基础,参考了湖南省⼯程消耗量标准、其他⾏业定额以及相关施⼯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估价表⼈⼯、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取定:1、⼈⼯:⑴.⼈⼯⼯⽇不分⼯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表⽰。
湘建价(2012)237号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12〕237 号--------------------------------------------------------------------------------------------------------------------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同时征求了建设各方意见,现予发布(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本通知所指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
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价)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不得上调下浮。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已签定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取费基价,其人工工资单仍按3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考虑,计取相应规费与税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编制规则》的通知-建标[2011]15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编制规则》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编制规则》的通知(建标[2011]15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了指导各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标准编制工作,我部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编制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编制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一年十月)目录1. 总则2. 措施费2.1 措施费内容2.2 措施费编制规则3. 企业管理费3.1 企业管理费内容3.2 企业管理费编制规则4. 规费4.1 规费内容4.2 规费编制规则5. 利润5.1 利润内容5.2 利润编制规则6. 税金6.1 税金内容6.2 税金编制规则7. 取费程序7.1 取费基础7.2 取费分类7.3 取费程序表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参考费率表说明措施费参考费率表企业管理费参考费率表规费参考费率表1.总则1.1为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的需要,统一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和计算方法,结合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适用于新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3本规则仅包括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及税金等费用内容和编制规则。
1.4本规则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等现行相关政策文件、标准规范,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常用施工方法与施工工艺、合理工期以及通常惯例制定。
计价办法对比
计价办法对比一、计价办法1.取费基数对比: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14)(湘建价[2014]113号)中取费基数为60元,主要依据来源为附注说明‘计费基础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中的人工费均按60元/工日计算,P81’。
湘建价[2014]113号文中第三条规定‘三、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2009年《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2004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其人工工资取费基价均按6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计取。
’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中基期价为综合人工和机上人工都是7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10)(湘建价〔2009〕406号)中取费基数为30元,其主要依据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基期基价作为取费基数,而在湘建价[2012]237号的规定中也有对应说明:‘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取费基价,其人工工资单仍按3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考虑,计取相应规费与税金。
’管理费和利润总体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取费基数中人工费从09计价规范的30元/工日涨到了14计价规范的60元/工日。
只有安装工程、市政给排水、燃气工程中利润的费率有增长。
14规范中相对于09规范中报表显示也有所改变,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中规费的明细只需要显示养老保险费即可,而单独增加‘规费项目计价表’用来显示其规费的明细内容。
其他规费的内容从09规范的‘其他规费栏包括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六项’改变为14规范的‘其他规费栏包括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五项’。
从而费率有减少2.2。
其中工会经费就占用2%。
新增加了安全生产责任险,主要依据是《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3]165号的规定;安责险保费由项目承包单位及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别缴纳;安责险的相关支出列入工程安全生产成本。
城市轨道取费标准
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取费标准(试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取费标准(试行)》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编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缺项的,执行我省现行相应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取费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区分工程类别,具体取费标准如下:一、企业管理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按下表计算。
二、利润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利润按下表计算。
三、措施费(一)以费率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按下表计算。
注: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的,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不计。
(二)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包括:环境保护,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围堰,施工监测,施工排水降水,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二次搬运等,套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缺项的,执行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三)不以费率、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措施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规费、税金按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计算。
五、风险费(主要指承包人承担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市场风险)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之和乘以风险包干系数(即风险费费率)计算。
风险包干系数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规定,根据风险承包范围和合同工期确定,一般为1~3%。
六、为保证地下作业人员健康,按现行人工预算单价增加2元/工日计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作业健康保护费用,只计税金,不计其他费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格式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格式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是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经济评估的重要环节,它能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意义。
下面将介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估算的格式,并分析其内容要点。
一、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是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基本情况进行描述,包括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
同时,还需对项目背景进行介绍,例如城市发展规划、交通现状等。
二、投资规模投资规模是核心内容,包括预算总投资、建设期投资和运营期投资。
其中,预算总投资是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投资额度进行估算,包括建设费用、设备费用、土地征用费用等各项费用。
建设期投资是指在建设工期内需要投入的资金,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建设成本和运营单位的运行成本。
运营期投资则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投入资金。
三、投资来源投资来源是指投资者从哪些方面获得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包括政府投入、社会资本和外部融资等。
其中,政府投入是指政府财政部门通过预算投入用于工程建设的资金,社会资本则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参与该项目的收益或投资回报来获得资金。
外部融资则是指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方式获得资金。
四、投资回报投资回报是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包括净现值、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等指标。
其中,净现值是指项目的现金流量经过折现后的净额,用于衡量项目的投资价值。
内部收益率则是指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用于评估项目的盈利能力。
投资回收期则是指项目从投资到获得回报所需的时间。
五、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其中,技术风险是指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技术问题和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市场供需不平衡和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是指项目在政策调整或政府支持变化时可能面临的风险。
六、建设进度建设进度是项目从开工到建设完成的时间节点安排,包括招标、设计、施工和竣工等阶段。
其中,招标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向承建单位进行招标,设计是指在招标成功后进行详细设计,施工是指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实际施工,竣工则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城市轨道交通计费标准
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取费标准(试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取费标准(试行)》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编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缺项的,执行我省现行相应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取费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区分工程类别,具体取费标准如下:一、企业管理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按下表计算。
二、利润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利润按下表计算。
三、措施费(一)以费率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按下表计算。
注: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的,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不计。
(二)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包括:环境保护,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围堰,施工监测,施工排水降水,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二次搬运等,套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缺项的,执行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三)不以费率、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措施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规费、税金按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计算。
五、风险费(主要指承包人承担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市场风险)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之和乘以风险包干系数(即风险费费率)计算。
风险包干系数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规定,根据风险承包范围和合同工期确定,一般为1~3%。
六、为保证地下作业人员健康,按现行人工预算单价增加2元/工日计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作业健康保护费用,只计税金,不计其他费用。
湖南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取费标准)
十、市政工程取费标准一、综合费、劳动保险基金取费标准二、单独计取的几项费用取费标准三、税金计算公式(一)税金=不含税工程造价×营业税综合税率(二)营业税综合税率=营业税率×(1+城市维护建设税率+教育费附加费率)1—营业税率×(1+城市维护建设税率+教育费附加费率)四、湖南省市政工程取费标准说明一、《取费标准》由综合费、劳动保险基金、单独计取的费用和税金组成。
(一)综合费内容:包括施工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和利润。
1.施工管理费的内容:(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2)办公费,是指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燃煤(气)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交通工具的油料、养路费及牌照费等。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企业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和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6)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
5%计提的费用。
(7)工会经费,是指施工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费用。
(8)保护费,是指企业和施工管理的财产保险、车辆保险、高空、井下、海上作业等特殊工种安全保险费。
(9)工程保修费,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
(10)职工养老保险费及待业保险费,是指职工退休养老金的积累以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
(11)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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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总说明一、《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并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分上、下二册共10章。
上册包括:第1章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工程;第2章桥涵工程;第3章隧道工程;第4章地下结构工程;第5章轨道工程。
下册包括:第6章通信工程;第7章信号工程;第8章供电工程;第9章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第10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估价表是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工程标底(控制价)和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适用范围1、本估价表适用于长沙、株州、湘潭三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工程进行发承包计价。
车站建筑物地表面以下部分执行本估价表,地面以上的部分仍按湖南省相应专业消耗量标准计价。
2、执行本估价表计价的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凡本估价表包含的项目,应按本估价表执行;本估价表缺项时,可按湖南省其他专业消耗量标准或国家其他专业定额相关项目执行。
4、地面定额用于暗挖、隧道内、地下空间站洞内工程时,其人工、机械乘以1.2的系数。
四、本估价表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估价表是依据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93号文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参考了湖南省工程消耗量标准、其他行业定额以及相关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估价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取定:1、人工:⑴.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⑵.本估价表综合工日取定单价为30元。
暗挖、隧道内、地下空间站洞内施工子目另增加2元/工日的施工保健费。
2、材料:⑴.材料选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⑵.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⑶.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子目内。
⑷.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⑸.材料价格取定,以湖南省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基期基价为准,缺项的部分参考市场价格。
⑹.商品砼按成交价的5%计取管理费,但不计取利润。
3、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台班:⑴. 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工配备和施工工效确定台班使用量。
⑵.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按台班列入子目,施工机械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列入其他间接费中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⑶. 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按《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附录一费用组成计算,缺项的部分参考市场价格。
⑷.盾构掘进中不含盾构机台班折旧费。
编制概算、标底时"盾构掘进机折旧费" 可按负环段3336元/m;始发段、正常段、到达段3100元/m暂列。
盾构机台班折旧费不计取管理费、利润。
盾构机台班折旧费与估价表不同时,可以调整。
参考公式:盾构机台班折旧费=预算价格×(1-残值率)×时间价值系数/耐用总台班。
⑸.盾构机进场费按 70万元/台·次计算;转场费按50万元/台·次计算;调头费按20万元/台·次计算。
⑹. 盾构机台班进场费、折旧费、转场费、调头费(盾构机安、拆除外)不计取管理费、利润,但应按规定计取规费和税金。
⑺.估价表盾构机构使用费按负环段1632元/m;始发段、正常段、到达段1500元/m暂列,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七、因场地狭小,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输超过150m者,其超运距用工按附表计算。
八、本估价表混凝土大部分按商品混凝土编制,如实际采用现场搅拌时,扣除砼子目中商品砼费用,搅拌、运输、输送另套用第一章第五节相应子目。
九、实际使用材料、机械、仪表的价格与本估价表不同时,可以调整。
但取费基础不作调整。
十、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正常供水、供电考虑的。
十一、工程量清单子目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相关子目。
十二、本估价表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子目内。
十三、因地质情况出现涌水、流砂、溶洞、塌方等危险情况,采取应急处置时,由业主、监理签证另按实计算。
十四、本估价表实行动态管理,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或湖南省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
十五、本估价表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六、本估价表中"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单价"计价单位为"元"。
十七、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附表:材料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第1章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工程说明一、《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第一章《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工程》(以下简称本章)。
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防护、支护、围护工程,地基处理,拆除工程,混凝土搅拌、运输及输送,措施项目,共6节384个子目。
二、本章内容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采用明挖法施工的土石方、防护、支护、围护、地基处理等工程。
三、本章编制依据: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2.《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版);3.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1306-02-2007;4.《城市轨道交通地下铁道工程劳动定员定额》GB/T19622-2004;5. 《市政工程劳动定额》LD/T 99.1-1997(De);6. 《地下铁路设计规范》GB50157-2003;7.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8.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四、采用盖挖法、暗挖法施工的土石方以及洞内防护、支护、围护工程,执行第3、4章相应子目。
五、带支撑基坑的支撑制作、安装、拆除费用执行第4章相应子目。
六、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按《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附录二混凝土、砂浆、垫层、耐酸防腐及保温材料、配合比计算,如设计要求与本估价表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未尽事宜见各节说明。
第1节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节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明挖法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土壤与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二、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降水措施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为基坑;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
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四、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五、带支撑基坑开挖适用于有横支撑的深基坑开挖。
子目中已包括土壤渗水及天然降水的排除,若需采用井点降水费用另计,本估价表已综合考虑土方垂直运输的各种方法,不得因施工组织方法不同调整估价表。
六、带支撑基坑土石方项目以车站顶板下表面划分,顶板下表面以上的土石方执行明挖土石方的相应项目,顶板下表面以下的土石方执行带支撑基坑土石方相应子目。
七、素土消耗量,如确需外购时按估价表消耗量计算,否则不计其费用。
八、弃土弃碴场地占用费用应另外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石方开挖及运输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以"m3"为单位计算。
二、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三、带支撑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围护结构内围尺寸乘以设计顶板底至底层(或垫层)底的高度以"m3"为单位计算。
四、回填夯实估价表中的填土夯实与碾压及回填夯实,均按设计图示回填体积以"m3"为单位计算;原土夯实与碾压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为单位计算。
土方体积换算见下表:时,每例增加60cm。
七、土石方运距以挖土重心至填土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人工、人力车运土坡度超过九、土壤及岩石分类,见下表:(略)第2节防护、支护、围护工程说明一、本节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路基、明挖的加固防护、护、围护工程。
盖挖、暗挖工程的相关项目执行第3、4章相应子目。
二、本节包括护坡、挡土墙、锚杆、土钉、地下连续墙、水泥劲性搅拌围护桩、钻孔咬合桩、围护结构圈梁、地沟、明沟等。
三、护坡砂浆土钉子目按钢筋Φ10以外编制,不同时允许换算。
四、挡土墙工程按相应材质挡土墙子目执行,挡土墙泄水孔、栏杆执行第2章相应子目,如需脚手架时执行第4章相应字目。
五、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是按普通泥浆编制的,若需重晶石泥浆时,可进行调整,钢筋笼制作包括台模摊销费,估价表中预埋件用量与实际用量有差异时允许调整。
六、本节中的入岩增加费是按普坚石编制的,当石质不同时按规定计算:松石不计入岩增加费,次坚石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8,特坚石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
七、钻孔咬合桩导墙执行地下连续墙导墙相应子目。
八、人工挖孔桩以及钢筋笼、钻孔咬合桩钢筋笼执行第2章钻孔灌注桩相应子目,护坡、挡墙、导墙、围护结构圈梁钢筋执行第2章普通钢筋子目,地沟盖板钢筋执行第2章预制钢筋子目。
九、地下连续墙项目未包括泥浆池的制作、拆除,发生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泥浆使用后的废浆运弃执行第1章相应子目。
十、本节所指的密撑即满铺挡土板;疏撑即间隔铺挡土板,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十一、本节估价表中的挡土板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工日乘以1.20系数。
十二、本节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