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模拟法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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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原告及其代理入庭,被告及其代理入庭。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喧哗,鼓掌,吵闹,不得使用手机和进行其他的妨碍法庭的活动。

2、非经法庭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3、非经法庭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4、法庭内禁止吸烟。

5、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由法庭人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训诫,责令退出法庭,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责令其退出法庭,做缺席处理,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席。

报告审判长,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齐,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请全体坐下。

上海海事法院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今天公开审理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海上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敲击法槌)。

原告向法庭陈述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原告: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1号。

委托代理人徐小媚。

委托代理人叶如青,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文婷,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被告向法庭陈诉相应内容。

被告: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住所地新加坡特马斯哥大道7号桑特克大厦06-05.

法定代表人李柳萍。

委托代理人张前朗,广东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欧阳秋鸿,广东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原告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原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被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法庭当庭核对确认,出庭的诉讼参加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本案受理后合议庭依法由审判长郑媛元、审判员吴英赞、张静萍组成,书记员由王智亮担任,负责本庭记录。当事人如果认为上诉人员不适合公开审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请他们回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原告对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审判长:被告对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

被告:清楚

审判长: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海上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一案现在正式开庭。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原告向法庭陈述事实及诉讼请求。

原告:事实:2004年9月17日,我方委托被告将一批设备从中国上海港运往孟加拉国CHITTAGONG港。货物装船后,被告签发了以我方的货运代理人上海中艺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为发货人的已装船提单。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部分灭失。中艺公司为我方货运代理人,因工程项目时间要求较紧,故由中艺公司签发了一份托运人为我方的提单,该提单中并无甲板货免除责任的约定。而中艺公司一直持有被告签发的提单,并且未向我方披露过货物装载于甲板的事实,直到货物落海。

诉讼请求:我方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71,963.20美元及利息损失,其中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05年10月14日起,至判决履行之日止。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陈述的事实有无异议。

被告:2001年7月12日,我公司作为承包商之一与孟加拉国政府及矿产资源、B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承包商在交钥匙的基础上实施有关发电厂项目的制供应、现场交付、包装、建设、设立、检测及试运转过程中的全部设计、工程、制造、检验及检测。合同总金额为209.000.000美元及550.000.000塔卡(孟加拉国币种)2004年9月17日,我公司的货运代理人上海中艺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委托被告将一批设备从中国上海港运往孟加拉国CHITAGONG港2004年9月26日,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作为代理人签发了编号SHA—4—0709的已装船提单,提单记载的抬头人为经纬公司,托运人为上海中艺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收货人和通知人为SAYBOLT CONTAINERLINE LTD,承运船舶及航次为KAMNIK V、859W,装货港为中国上海,卸货港为孟加拉国CHITTAGONG港:货物为火力发电设备,数量为373件,毛重为1,033,170公斤:运费预付。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部分货物灭失,货物编号分别为57、59、60、64、75、77、95、98、122、129、131、133、169、183、214号货物。上述15件货物的发票价格为71963.20美元。

审判长:原告就所陈诉的事实还有何补充?

原告:没有补充。

审判长:被告就所陈诉的事实还有何补充?

被告:就原告所陈诉的事实我方给予确认的同时有几点要补充说明。2004年9月26至2004年10月3日从上海到新加坡航程中是因遭遇恶劣海况天气致使货物受损。2004年10月9日,船、货双方对货物进行了联检。

审判长:根据当事人陈诉,综合案件的其他诉讼材料,法庭归纳小结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本案的诉讼请求是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71,963.20美元及利息损失,其中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05年10月14日起,至判决履行之日止。

(2)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有:

2001年7月12日,孟加拉国政府及矿产资源部、B公司作为业主(甲方),与作为承包商(乙方)的中机公司、电气公司及深圳中机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双方约定由承包商在交钥匙的基础上实施有关发电厂项目的制造、供应、现场交付、安装、建设、设立、检测及试运转过程中的全部设计、工程、制造、检验及检测。合同总金额为209,000,000美元及550,000,000塔卡(孟加拉国币种)。

2004年9月17日,中艺公司作为代理人签发了编号为SHA-4-0709的已装船提单,提单的抬头人和承运人为凯斯班轮,托运人为中机公司,收货人为孟加拉国电力发展署;承运船舶及航次为KAMNIK V.859W,装货港为中国上海,卸货港为孟加拉国CHITTAGONG港;货物为

活力发电设备,数量为373件,毛重为1033170公斤;运费预付,该提单上无甲板货免除责任的约定。

2004年9月26日,上海航华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作为经纬公司代理人签发了编号为SHA-4-0709的已装船提单,提单抬头人为经纬公司,托运人为中艺公司,船舶、航次、装卸港口、货物情况与前提单一致。另外,该提单载明1件货物损坏,30件货物载于甲板,承运人对此不承担任何原因导致的损失和损坏。

2004年9月27日,船舶在航程中遭遇大浪,摇摆达40度,导致货物绑扎绳索断开,部分甲板货物落海,部分舱内货物受损。另,涉案提单项下的货物与其他货物混装。

(3)本案的诉讼焦点:

①关于当事人在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法律关系。

②本案货物受损的原因及承运人的免责权。

原告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现在对法庭归纳出的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应紧扣我们的焦点问题进行辩论。现在原告针对第一个焦点问题关于当事人在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法律关系提出辩论意见。

原告: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托运人有两种,一种是与承运人订立合同的人;第二种是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的人。显然我们是属于第一种。而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接受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我方作为托运人,委托中艺公司与被告签订运输合同,被告作为我们货物的实际承运人,就有义务负赔偿责任。

审判长:被告提出相应的答辩意见。

被告:我方公司签发的提单托运人为中艺公司并非被告,我方经纬公司与原告中机公司之间没有构成托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法律关系,原告中机公司在本案中没有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权利,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根据《海商法》第七十八条: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我方持有货物的提单,所以有权对货物的灭失向实际承运人提出诉讼。

审判员:原告,中艺公司与你方是什么关系?

原告:中艺公司是我方的货运代理人。

被告:既然原告主张中艺公司是其货运代理人,那么根据《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除有船舶的船东以外,可以签发提单的人只有按照《国际海运条例》获得《无船承运人业务经营资格证》的企业法人,其他人均不得签发提单,而中艺公司是货运代理人,是不能签发自己的提单的,因此,中艺公司签发给原告的提单是无效的。

原告:根据海运条例中艺公司不能签发提单,但事实已经签发,对此行为中艺公司应受行政处罚,不影响其签发提单的民事行为效力。

被告:根据海商法规定:实际承运人除了实际进行货物运输,还应与契约承运人之间具有委托和转委托的关系,在中艺公司签发的提单不合法的情况下,原告与中艺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和中艺公司与我方之间的转委托关系就不能成立。原告与我方之间不能构成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的法律关系,故原告在本案中不具备合法的索赔权利。

审判长:本院认为,本案所涉两份提单表明,原告作为托运人向中艺公司托运涉案货物,中艺公司以签单代理人的名义签发了抬头为凯斯班轮的已装船正本提单,其后中艺公司又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托运人向经伟公司托运有关货物。上述委托和转委托的过程是连续和完整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有效的,故在本案货物运输合同中中机公司作为托运人和经伟公司作为承运人的身份可以得到认定,原告在本案中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和诉讼权利。

现在对第二个焦点问题进行辩论,请原告对本案货物受损的原因及承运人的免责权这一问题提出辩论意见。

原告:我方货损是由于货物积载不当,被告在航行中遇到风浪时没有采取有效的管货措施所致。这是被告的管货不当造成的,被告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货物发生损失是因船舶在航行途中遭遇了恶劣海况和天气,在此过程中我方尽到了谨慎装载和管理了货物。货物检查报告也并未提及我方对货物的各载和捆绑有问题,亦无证据表明甲板货落海是我方管货不当所致,固我方已尽到了管货义务。

原告:根据《海商法》规定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是21世纪的今天,航海仪器已经高度精确,气象卫星可以预测到一周或两周内的海况,而且非常精确,由此,被告有足够的时间去采取一切挽救措施,因此,承运人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责。事实表明,货物是因为绑扎的绳索断开而导致货物落海,而且,根据有关船舶积载图,SHA-4-0709提单下的货物与其他货物混装,这就说明了由于被告管货不当,并且混装的事实导致货物灭失,对此我们要求赔偿。

审判员:货物装在甲板上,原告知情吗?

原告:不知情。中艺公司一直持有被告签发的提单,并未向我方披露过货物装载于甲板的事实,直到货物落海。

被告:既然托运人中艺公司接受了我方的提单,由表明其对于我方的货物积载方式完全认可。若原告说中艺公司系其货运代理人关系成立,那么中艺公司所作的确认,中艺公司所认可的法律行为后果应当由原告承担。另外,我方签发的提单上有甲板货免责条款。

原告:中艺公司对被告在提单上批注的甲板货免责条款并不知情,我方更加不知情,因此,船货双方并未达成货装甲板的有效协议。被告将货物装在甲板上并未经原告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承担。

被告:根据《海商法》第53条规定:“承运人在舱面上装载货物,应当同托运人达成协议,或者符合航运惯例,或者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对由此种装载的特殊风险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我方甲板货免责条款是与提单所记载的托运人中艺公司之间的约定,中艺公司接受了该提单,就表示甲板货免责条款得到了托运人的接受和认可,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有效约定,因此,我方对于装载在甲板上的货物所产生的风险无须负责。

至于原告所称的中艺公司签发的提单中并无甲板货免责条款的约定,以及中艺公司一直持有我方签发的提单,并且并未向原告披露过货物装载于甲板,此事实和法律关系涉及原告和中艺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与我方无关,原告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我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原告是否愿意进行法庭调解?

原告:愿意。

审判长:被告是否愿意进行法庭调解?

被告:不愿意。

审判长:现在休庭,十分钟后进行法庭判决。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现在进行法庭宣判。

本院认为,货物装载在甲板上势必面临特殊的风险,因此法律规定承运人将货物装载在甲板上时必须与托运人达成协议或者符合航运惯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原告据以主张货物损失的经伟公司所签发的提单,30件货物载于甲板上,承运人不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和损坏。中艺公司作为该提单的托运人,接受了提单并且未对其中记载的甲板货免责条款提出任何异议,应视为经伟公司就货物装载在甲板上与托运人达成了协议。原告根据该份提单要求经伟公司承担实际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时,同样应受该提单所证明的合同条款的

海商法模拟法庭流程

海商法模拟法庭流程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海商法模拟法庭流程 书记员:原告及其代理入庭,被告及其代理入庭。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喧哗,鼓掌,吵闹,不得使用手机和进行其他的妨碍法庭的活动。 2、非经法庭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3、非经法庭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4、法庭内禁止吸烟。 5、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由法庭人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训诫,责令退出法庭,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责令其退出法庭,做缺席处理,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席。 报告审判长,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齐,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请全体坐下。 上海海事法院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今天公开审理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海上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敲击法槌)。 原告向法庭陈述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原告: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1号。 委托代理人徐小媚。 委托代理人叶如青,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文婷,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被告向法庭陈诉相应内容。 被告: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住所地新加坡特马斯哥大道7号桑特克大厦06-05.

法定代表人李柳萍。 委托代理人张前朗,广东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欧阳秋鸿,广东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原告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原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被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法庭当庭核对确认,出庭的诉讼参加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本案受理后合议庭依法由审判长郑媛元、审判员吴英赞、张静萍组成,书记员由王智亮担任,负责本庭记录。当事人如果认为上诉人员不适合公开审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请他们回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原告对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审判长:被告对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 被告:清楚 审判长: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海上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一案现在正式开庭。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原告向法庭陈述事实及诉讼请求。 原告:事实:2004年9月17日,我方委托被告将一批设备从中国上海港运往孟加拉国CHITTAGONG港。货物装船后,被告签发了以我方的货运代理人上海中艺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为发货人的已装船提单。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部分灭失。中艺公司为我方货运代理人,因工程项目时间要求较紧,故由中艺公司签发了一份托运人为我方的提单,该提单中并无甲板货免除责任的约定。而中艺公司一直持有被告签发的提单,并且未向我方披露过货物装载于甲板的事实,直到货物落海。

模拟法庭 流程

模拟法庭流程 一. 书记员入场,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宣读法庭纪律: 1) 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 除因审判需要允许工作人员进入审判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审判区 3) 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 未经审判长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5)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6) 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二. 传被告和被告代理人原告原告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现在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原告和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到庭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和原告以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程序已经结束,可以开庭 三、开庭并为正式审理做准备 审判长:开庭。开庭前法庭已经将起诉书副本和答辩状副本送达个当事人,双方是否收到? 当事人:收到 审判长:本庭于庭前已经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须知,双方是否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 当事人:知道 审判长:本庭由审判长王远勇,审判员张雪利、唐卡组成本庭合议庭,由唐卡担

任书记员,原告对本庭的组成人员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没有异议,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对本庭组成人员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没有异议,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原告代理人:我是原告的代理人彭思,我的代理权限是全权代理,这里是我的授权委托书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 被告代理人:我是被告代理人刘晓芬。我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这是我的委托授权书 审判长:现在本庭适用民事诉法普通程序公开审理案件。 四、法庭调查 (一)审判长宣布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通过双方当事人以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举证、质疑,查明案件事实,重点是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以及本合议庭认为应当调查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依据并说明理由。 (二)当事人陈述 长:请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上诉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 长:代理人是否有补充。 (原)代理人: 长:请被告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作答辩: 被告: 长: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被告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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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模拟法庭流程 书记员:原告及其代理入庭,被告及其代理入庭。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喧哗,鼓掌,吵闹,不得使用手机和进行其他的妨碍法庭的活动。 2、非经法庭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3、非经法庭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4、法庭内禁止吸烟。 5、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由法庭人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训诫,责令退出法庭,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责令其退出法庭,做缺席处理,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席。 报告审判长,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齐,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请全体坐下。 上海海事法院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今天公开审理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海上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敲击法槌)。 原告向法庭陈述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原告: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1号。 委托代理人徐小媚。 委托代理人叶如青,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文婷,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被告向法庭陈诉相应内容。 被告: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住所地新加坡特马斯哥大道7号桑特克大厦06-05. 法定代表人李柳萍。

委托代理人张前朗,广东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欧阳秋鸿,广东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原告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原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被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法庭当庭核对确认,出庭的诉讼参加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本案受理后合议庭依法由审判长郑媛元、审判员吴英赞、张静萍组成,书记员由王智亮担任,负责本庭记录。当事人如果认为上诉人员不适合公开审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请他们回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原告对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审判长:被告对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 被告:清楚 审判长: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海上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一案现在正式开庭。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原告向法庭陈述事实及诉讼请求。 原告:事实:2004年9月17日,我方委托被告将一批设备从中国上海港运往孟加拉国CHITTAGONG港。货物装船后,被告签发了以我方的货运代理人上海中艺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为发货人的已装船提单。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部分灭失。中艺公司为我方货运代理人,因工程项目时间要求较紧,故由中艺公司签发了一份托运人为我方的提单,该提单中并无甲板货免除责任的约定。而中艺公司一直持有被告签发的提单,并且未向我方披露过货物装载于甲板的事实,直到货物落海。 诉讼请求:我方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71,963.20美元及利息损失,其中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05年10月14日起,至判决履行之日止。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陈述的事实有无异议。

模拟法庭流程(简版)

刑事模拟法庭开庭流程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值勤法警到庭执行职务(待到位后) 请法警带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待其到位后)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 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 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公 诉人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刑事诉讼活 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 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记员:法庭纪律宣布完毕。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坐下 书记员:(转身)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均已到庭,开庭前准备工作已就绪,请开庭(书记员报告时站立,面对审判长,审判员, 报告完毕后坐下) 审判长:(敲法锤)××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方×国,谢×平,张×辉,余×初到庭

审判员:核对被告人身份。 审判员:被告人方×国姓名 方×国:方×国 审判员:出生年月 方×国:1971年1月20日 审判员:文化程度 方×国:初中 审判员:职业 方×国:无业 审判员:住址 方×国: 审判员:是否曾受到法律处分 方×国:1999年因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0年11月30日减刑释放。 审判员:何时被逮捕 方×国:2006年4月7日 审判员:××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收到没有? 方×国:收到了。 以下依次询问被告人谢×平,张×辉,余×初 审判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于2001年6月12日受理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方×国,谢×平,张×辉, 余×初,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以及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在法

模拟法庭活动流程

模拟法庭活动流程 一、剧前主持:主持人发言 主持人: 1,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2,今天由我们xxx学院法艺系xxx届法学专业同学组织策划,在这里为我们xxx级的法学同学们举行题为“购房纠纷”的模拟法庭活动。 3,很荣幸,这次活动我们请到了xxx、xxx、等老师莅临指导这次活动。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 4,作为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而言,我们举行这次活动的目的在于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在于让同学们在欢快的活动中体验一下法律角色和法庭气氛,了解我国司法系统的运作及它是如保证公民权利的。同时,作为法学系的学生们,这次活动锻炼了我们的活动组织能力,提高了我们记忆,掌握,运用法条或者法律知识的水平,这次活动还让同学们学会了团结互助,激辩讨论,学以致用的技巧,进而能把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于生活中来。 5,最后,让我们简单了解今天开庭的案件:一对夫妇攒了5万多元,打算去房地产公司买个房子,以后能幸福的过日子。他们预计付了首付5万多元后,其余20多万元的余下房款向银行贷款,不料这对夫妻在首款交付的途中家庭出现变故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但又阴差阳错的得到了银行的房屋抵押贷款。房地产公司在催缴首付款未果后将这对夫妻告上了法庭,但这对夫妻却以他们事出有因为由表示反对。对此房地产公司和这对夫妻各说各的理。那么到底他们谁对谁错,到底谁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法官对此又应该如断案呢?那么。事不宜迟,让我们一起走进模拟法庭,一同体验当时法庭的审理场景,现在有请我们表演的同学—— 二、剧本程序简介: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和旁听规则,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宣布开庭。 (2)审判长检查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告合议庭组成情况,告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5)休庭,合议庭合议, (6)继续开庭,宣读法庭判决 (7)当事人在庭审笔录及判决笔录上签字。 (8)闭庭。 三、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布如下: 法庭纪律:一、法庭要保持肃静,不准喧哗、吵闹、鼓掌和其他防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二、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模拟法庭(刑事)操作规则

模拟法庭(刑事)操作规则 模拟法庭(刑事)操作规则 模拟法庭目的 1.了解庭审过程,加强法律人意识; 2.进一步深化课本上的知识,了解实践中的法律纠纷,并把两者结合起来,达到学习的升华。 3.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和表达能力。训练法律人必须的语言技能思考能力。 一、模拟法庭的举行原则 1.应该选用有争议的案例,使学生能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并锻炼分析思辩能力。 2.应该选用尚未有定论的案件,使学生能够用自己的思维对案件进行评价,锻炼其思维的独立性,避免盲从。 3.应该尽可能的达到与真实庭审相同的环境、程序,使学生真切的感受到法律实施的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人意识。 二、模拟法庭的要求 (1)审前要求 1.审里前要求原告被告双方进行充分的准备,对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都有透彻的了解,并查阅、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模拟搜集相关的证据,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准备相关的诉讼文件。 2.法官必须对诉讼程序、庭审规则、法律用语以及刑事实体法律有深刻的了解,法官还必须具有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诉讼代理人、合议庭、书记员的要求 1.双方各委托诉讼代理人两名。

2.明确采用的诉讼程序,确定合议庭的人数。上诉案件应由合议庭三人组成,不适用简易程序。 3.书记员一名。 三、庭审过程要求: 1.按照《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程序操作。所有参加者都必须严守法庭秩序纪律。 2.按照《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刑事法律法规,对实体法内容,各方必须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争辩,熟悉、正确全面地掌握法律法规的内涵、立法本意以及其内部所蕴含的法理,并以此作为各方进行诉讼活动的法律准则,以此作为各方进行辩论、答辩、审判等法律依据。 3.法庭笔录应该归档,作为以后活动的必要参考,并一次提出相应的模版,方便类似活动中的程序部分工作的开展。 4.教师在庭审结束后应该对案件的实体法争议和程序过程进行评点。 四、庭审前准备 1.案例准备 这是基础的准备之一。首先,案例应有典型性,达到以案学法之目的,避免重复知识点,最好一个案例涵盖三到四个知识点,能让学生法理分析准确;其次,所选案例最好与学生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现实处境相联系,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盲点及学习法律的意义;最后,注意案例分析的方法不能直接逼迫学生接受现有的知识和结果,要先让学生自己判断,使课堂产生意见分歧,进而阐述立法本意,然学生切身感到法律的严谨性和权威性。 2.角色准备 在学生自愿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

海商法案例

河北省A贸易公司委托天津B海运公司运输一批大枣。1995年5月14日,B海运公司的H轮在天津新港装载了A 贸易公司的5 000包大枣,后发现这批大枣有10%霉烂变质。5月25日,H轮大副在收货单上对此作了批注。6月5日,因信用证即将过期,A贸易公司为能及时出口货物及结汇货款,就出具保函要求开出清洁提单。保函言明,“如果收货人有异议,其一切后果均由发货人承担,船方概不负责。” B海运公司接受了保函,并签发了清洁提单。H轮于7月2日到达悉尼。收货人以大枣有霉烂为由,向当地高等法院申请裁定对H轮进行扣押,致使H轮被扣达15天。1996年8月3日,天津海运公司赔付收货人2万美元,收货人遂撤回起诉。1996年8月3日,天津B海运公司向河北省A 贸易公司提出赔偿因其货轮被扣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请求。 【问题】1.提单的法律性质如何? 2.什么是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本案保函是否有效? 《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即《汉堡规则》对国际航运中所使用的保函效力作了具体规定:保函对受让提单的包括收货人在内的任何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托运人是有效的。若承运人接受保函而签发提单属有意欺诈,则保函对托运人无效,承运人不仅无权从托运人处取得赔偿,且要负对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方的损失,承担无限赔偿责任。保函,实质上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达成的一项保证赔偿协议。本案中,托运人为取得清洁提单,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保证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托运人承担,承托双方的行为均出于善意,没有欺诈的故意,因此可以认定双方之间的保函具有效力,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若承运人接受保函而签发提单属恶意欺诈,则保函对托运人无效。 1997年中国某出口公司A与韩国某公司B签订一份大豆的购销合同。合同具体规定了水份、杂质等条件,以中国商品检验局证明为最后依据;单价为每吨XX美元,FOB天津港,麻袋装,每袋净重Xx公斤,买方须于1997年8月派船只接运货物。B公司未按期派船前来装运,一直延误了数月才派船来华接货。大豆装船交货,运抵目的地后,B公司发现大豆生虫,于是委托当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签发了虫害证明。A公司接到对方索赔请求,一方面拒绝赔偿,另一方面要求对方支付延误时期A方支付的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另外,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发生虫害。 [问题]:(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延误时期的大豆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能否成立,为什么? (3)B公司的索赔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l)本案中以FOB价格条件成交,风险从货物自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能够成立。因为按FOB条件,由买方指定船只并订立运输合同,如果买方指定的船只不能在规定日期到达,则由买方负担一切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3)不能成立。因为按FOB条件,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卖方只能保证大豆在交货时的品质规格,对运输途中所引起的大豆品质变化不属卖方责任;并且合同规定,以中国商检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而保存在中国商检局购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发生虫害,因此可以肯定卖方交货时的品质是完好的。该案责任不在卖方,B公司的索赔要求不能成立。 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加拿大商人签订一份出口大米合同,由中方负责货物运输和保险事宜。为此,中方与上海某轮船公司A签订运输合同租用“远达”号班轮的一个舱位。1997年6月15日,中方将货物在上海港装箱。随后,中方向中国某保险公司B投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货轮在海上航行途中遭遇风险,使货物受损,作为卖方公司的顾问律师,请就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问题]:(1)如果卖方公司向B投保的是平安险,而货物遭受部分损失是由于轮船在海上遭遇台风,那么卖方公司是否可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 (2)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一切险,而货物受损是由于货轮船员罢工,货轮滞留中途港,致使大米变质,那么卖方能否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 (3)如果发生的风险是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引起的,并且属于承保范围的风险,B赔偿了损失后,卖方公司能否再向A

模拟法庭活动策划和介绍

“模拟法庭”系列活动 1.实施背景 1.1活动简介 “模拟法庭”亦称“模拟审判”,从开始的学生特色活动,发展到现在的法学院的教学实践以及教学演示课程,既能检验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效果,又能检验教师教学的成果,受到学生的广泛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2活动目的 让同学们了解法律审判的流程,了解法制精神,同时也提高了学校和学院的知名度。 1.3活动时间:每年11月至12月 2.活动流程 2.1策划阶段准备工作 最迟在10月下旬完成本次模拟法庭的策划工作以及案例选择工作,确定法庭案例为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 2.2演员角色确定及培训工作 2.2.1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此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采取三校学生自主报名、评委择优录取的形式),确定人物性格。 演员角色根据刑事审判的诉讼参与人初步确定为 审判长:1名 审判员:2名 书记员:1名

公诉人:2名 辩护人:2-3名(视案件中被告的具体人数而定) 被告:若干 证人:若干 法警:2名 2.2.2召集所有演员开会,布置具体职务任务。 A、审判、公诉、辩护三方彩排前完成所需要的司法文书。同时审判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判决形成初步意见并列出提纲。 B、向各位演员交代庭审程序,使他们都大致清楚自己的出场顺序。 2.2.3彩排 三校在每周抽时间进行训练,每周末聚集被选拔的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和分角色重点排练交流。大致在11月底至12月初进行实地彩排为了不断完善表演工作,并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测,对正式演出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所准备,为此将进行两次重点模拟彩排: 第一次排练,重在让各位演员了解具体出场次序,熟悉台词。同时各位演员要把握其角色所需的性格特征和要求。 第二次排演。要求:在排演前,证人、被告、受害人要将自己的台词背诵熟练,深入把握角色的情感变化;各演员对自己的出场先后以及发言内容十分清楚。排演要达到可以使庭审完整、顺畅地完成。2.2.4正式演出安排 在zz大学首次演出 在xx教育学院举行

海商法试题及案例

六、案例分析题 1、中国籍A海轮在从釜山到上海的航行途中与日本籍B海轮在公海发生碰撞,事故导致A船受损10万美元,B轮未受损。A轮所属海运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扣押了停泊在上海港的B轮并对其所有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上海海事法院对本案管辖权的依据何在? (2)上海海事法院应该依据何种法律适用规则处理本案? (3)设若本案双方过错程度无法判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多少?为什么? (4)上海海事法院应在多长期限内审结本案? 2、北京某贸易公司以FOB价格从德国某公司进口价值150万美元的货物。贸易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为该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上海某海运公司A海轮载运该批货物。提单中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处理提单纠纷。A海轮在由汉堡港驶往天津港途中因为遭遇极端恶劣气候造成船舶故障和货物湿损,船长遂组织船员自救,并前往就近的新加坡某港口避难和修理。经清点,恶劣气候造成货物湿损3万美元;在自救过程中被迫抛弃5千美元货物;有关避难港的费用4万美元。船舶抵达天津港后船货双方为有关损失和费用的赔偿和分摊发生争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收货人如主张货损的赔偿请求,应该向我国哪个海事法院起诉? (2)法院应该适用何种法律处理本案所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3)本案中所出现的海损包括货损3万美元、抛弃5千美元货物和避难港的费用4万美元,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有哪些? (4)承运人是否应承担3万美元湿损货物的赔偿责任?为什么? (5)若收货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请求赔偿A轮湿损以及货物的共同海损分摊,保险公司应否理赔?为什么 海商法模拟试题参考答案 六、案例分析题 1、 (1)上海海事法院为船舶扣押地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2)依据法院地法,即中国《海商法》处理本案。 (3)5万美元。 理由: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船舶碰撞各方平均负赔偿责任。 (4)一年。 2、 (1)应该向目的港的天津海事法院起诉。 (2)依据提单的规定适用中国《海商法》处理本案。 (3)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有抛弃货物5千美元和避难港费用4万美元。 (4)承运人不承担3万美元湿损货物的赔偿责任。 理由:恶劣气候造成船舶货物湿损,承运人依法可以免责。 (5)保险公司对于3万美元湿损货物不应该理赔,因为属于平安险除外责任; 保险公司对于货物的共同海损分摊应该理赔,因为属于平安险责任范围内。 六、案例分析(本大题共2个案例,题一分值10分,题二12分,共22分) 1.某一载货的中国海轮在由中国某港口驶往外国港口途中,因遭遇雷电船上起火,导致船货受损。船长带领船员奋力扑灭火灾。该轮因火灾造成船舶损失10万元,货物损失5万元,灭火过程中湿损1万元货

刑事案件-模拟法庭审判程序

关于受贿罪。。。 〈一〉庭前准备 书记员: 1. 宣读法庭纪律 2. 请公诉人、辩护人以及附带民事原被告双方诉讼代理人入庭就座。 3.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就座 4. 请坐下,报告审判长,开庭前准备工作已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 河南省中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和77条有关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由河南省中原市人民检察院向我院起诉的第一被告人张军辉涉嫌受贿罪,第二被告人刘法林涉嫌行贿罪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 ①传被告人张军辉、刘法林到庭 ②请执行法警为被告人打开戒具 核实张军辉 审判长:

1. 被告人张军辉,你向合议庭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籍贯、职业、住址 2. 被告人李长庆,你在本案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3. 是否已经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书? 核实刘法林 审判长: 1. 被告人李长庆,你向合议庭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籍贯、职业、住址 2. 被告人李长庆,你在本案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3. 是否已经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附带民事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书? 审判长:两被告人坐下(别说“请”)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47条和154条有关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李晓晨、曹奇星和人民陪审员冷冰组成,李晓晨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书记员贾玉杰担任法庭记录。

【】中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盼、李佳出庭支持公诉: 受第一被告人李长庆的委托,河南精正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梦星、王玮出庭为其辩护。 受第二被告人李长庆的委托,河南精正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毛宽桥出庭为其辩护。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案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上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不能公正及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时,你们可以申请回避。 2、被告人有自行辩护权 3、有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检查的权利。 4、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判长: 被告人李长庆,对于以上诉讼权利,你是否听清? 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李长庆,对于以上诉讼权利,你是否听清? 你是否申请回避? <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审判长:

模拟法庭活动方案

法学院“学术文化月”系列活动之 模拟法庭活动方案 一、模拟法庭简介 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亲身参与,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了解熟悉法学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 二、活动目的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让大家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整个流程和细节,对我们进行模拟审判训练,在具备理论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实务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 三、活动宗旨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法治建设。 四、活动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2011年6月15日14:30-17:00(具体时间视前期准备工作的进度而定,拟于6月中旬完成) 2.活动地点:逸夫楼104室 五、参加对象 组织我院08级、09级、10级学生参加,届时将邀请法学院领导、老师及其他社团到场观摩,共同探讨模拟法庭在专业学习中所发挥的作用。 六、庭审预演阶段活动安排 (一)策划阶段准备工作 在6月上旬完成本次模拟法庭的策划工作以及案例选择工作 本次模拟法庭案例为刑事案件 (二)演员角色确定及培训工作 1、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主要由我院07、08级学生扮演),确定人物性格。 演员角色根据刑事审判的诉讼参与人初步确定为 审判长:1名

审判员:2名 书记员:1名 公诉人:2名 辩护人:2-3名(视案件中被告的具体人数而定) 被告:若干 证人:若干 法警:2名 2、召集所有演员开会,布置具体任务任务。 A、审判、公诉、辩护三方彩排前完成所需要的司法文书。同时审判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判决形成初步意见并列出提纲。 B、向各位演员交代庭审程序,让各自清楚自己的出场顺序。(三)彩排 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表演工作,并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测,对正式演出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所准备,为此将进行两次模拟排演: 第一次排练,重在让各位演员了解具体出场次序,熟悉台词。同时各位演员要把握其角色所需的性格特征和要求。 第二次排演。要求:在排演前,证人、被告、受害人要将自己的台词背诵熟练;各演员对自己的出场先后以及发言内容十分清楚。排演要达到可以使庭审完整、顺畅地完成。 七、庭审现场过程 1、主持人介绍相关人员及嘉宾,介绍此次庭审案件的相关情况,宣布活动开始。 2、庭审程序: (一)、庭前准备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三)、法庭辩论阶段 (四)、法庭判决 3、庭审结束后嘉宾点评并选出“最佳演员”两名,全体工作人员、演员及嘉宾合影留念。 4、本次活动正式结束。 注:现场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将在庭审前确定,并将工作落实到人。 八、活动预期效果 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活动,让广大同学了解有关法律的诉讼活

刑事案件模拟法庭剧本

刑事案件模拟法庭剧本 出庭人员: 1、审判人员:审判长王力云、审判员卢伟双、刘旸:书记员;石苗苗 2、公诉人: 3、被告人: 4、辩护人 5、证人 6、法警 案由:非法拘禁、抢劫财物 案情;2008年5月1号六时许,被告人严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在孙昊的协助下将被害人赵爽从晨曦饭店强行带到世纪大酒店5003房间。期间严宇非法关押被害人长达五日,并且对其施加暴力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5月6日上午九点被害人趁严宇熟睡之际逃跑,在向外逃跑的过程中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被告人严宇随即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开庭前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碍法庭审判活动的行为。 4、请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 5、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面对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人孙昊、严宇已在羁押室候审。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侯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判长】:(敲法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就南京市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孙昊、严宇涉嫌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现在开庭!请法警传唤被告人孙昊、严宇到庭! (法警去审判长那拿文书,再去下面带2被告人和2法警上来。) 【审判长】被告人,孙昊。 【孙昊】:到 【审判长】你还有别的姓名吗?

刑事模拟法庭流程

刑事模拟法庭流程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开庭时间:2008年12月25日 开庭地点:苏州科技学院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 出庭人员: 1.审判人员:审判长刘建超、审判员万国全、袁大星;书记员:李琳; 2.公诉人:东海省山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鸿军、杜君豪; 3.被告人:于文清; 4.辩护人:祝鼎超,助理:李佳,东海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5.证人:陈妍、王晓娇。 案由:故意杀人 案情:被告人于文清与被害人张洁(被告人的母亲)多年来一直相依为命,他们没有工作也没有劳保,生活条件始终比较困难。2004年10月12日,被害人突然瘫倒在家门口,不省人事。被告人立即将她送到泗水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主治医生诊断为脑溢血且深度昏迷。被告人几乎天天去医院陪夜,自己服侍母亲,每隔两三个小时为母亲翻身、擦身、换尿布。在住院的五十多天中,被害人的病情丝毫没有好转,吃不进饭,大小便失禁,但是可以进行简单语言交流。医生告诉被告人,这病没什么治疗希望了,老人只能靠注射葡萄糖维持生命。眼见母亲治愈无望,经济日趋窘迫,更不忍心看着母亲痛苦万分的表情,2004年12月3日,被告人将其母亲接回了家。第二天下午,在犹豫与矛盾中痛苦挣扎了一天一夜的被告人决定亲自对其母亲实施“安乐死”。他用两条浸泡了盐水的湿毛巾绑在其母亲的手臂上,再用两根铁丝绕在毛巾外,接通了电源,致使被害人遭电击而亡。当晚,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开庭前准备阶段】

[书记员](书记员入庭,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审判长的指挥; 2.任何人对合议庭及其成员有意见,均不得当庭指出,可以在休庭后以书面形式提出; 3.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记录,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 4.不得鼓掌、喧哗,不得开启传呼机和移动电话或其他妨碍法庭秩序的行为; 5.不得吸烟和乱扔乱吐; 6.旁听人员不准发言,不得进入审判区。 旁听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法庭规则。审判长有权制止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 [书记员]请坐下!(书记员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证人已在庭外等候,被告人于文清已在羁押室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宣布开庭阶段】 [审判长](敲击法槌)东海省山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就东海省山河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于文清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现在开庭!

模拟法庭策划书-活动方案.doc

模拟法庭策划书-活动方案 第一篇:大学生模拟法庭策划书 在二零零九年的五月,我们将迎来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第三届泮池五月风科技文化节,为了配合好这项活动的开展,同时丰富广大同学业余生活,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法律服务团将发起并组建模拟法庭。 一、模拟法庭简介 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亲身参与,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了解熟悉法学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 二、活动目的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让大家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整个流程和细节,对我们进行模拟审判训练,在具备理论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实务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

三、活动宗旨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即本年度的法制宣传的主题。 四、活动地点 3教408 五、庭审预演阶段活动安排 (一)策划阶段准备工作 1、在四月中旬完成本次模拟法庭的策划工作以及案例选择工作 2、本次模拟法庭案例初步定位为刑事案件 (二)演员角色确定及培训工作 1、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根据案情确定人物性格。 2、演员角色根据刑事审判的一般情况诉讼参与人初步确定为: 审判长:一名 审判员:两名

书记员:一名 公诉人:两名 辩护人:两名 被告:若干 证人:若干 法警:若干 其他诉讼参与人:若干 2、在彩排前完成对演员的培训工作,主要针对初次参与此次庭审的演职人员。 3、在适当时候召集所有演员开会,布置具体任务任务。 1)、审判、公诉、辩护三方彩排前完成所需要的司法文书。同时审判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判决形成初步意见并列出提纲。所有文件在彩排前完成,并提交。 2)、向各位演员交代庭审程序,让各自清楚自己的出场顺序。 (三)排演 排演前安排所有人员开会,做最后安排。

海商法模拟法庭流程

海商法模拟法庭流程 书记员:原告及其代理入庭,被告及其代理入庭。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喧哗,鼓掌,吵闹,不得使用手机和进行其他的妨碍法庭的活动。 2、非经法庭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3、非经法庭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4、法庭内禁止吸烟。 5、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由法庭人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训诫, 责令退出法庭,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责令其退出法庭,做缺席处理,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席。 报告审判长,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齐,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请全体坐下。 上海海事法院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今天公开审理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海上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敲击法槌)。 原告向法庭陈述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原告: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1号。 委托代理人徐小媚。 委托代理人叶如青,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文婷,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被告向法庭陈诉相应内容。

被告: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住所地新加坡特马斯哥大道7号桑特克大厦06-05. 法定代表人李柳萍。 委托代理人张前朗,广东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欧阳秋鸿,广东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原告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被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法庭当庭核对确认,出庭的诉讼参加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本案受理后合议庭依法由审判长郑媛元、审判员吴英赞、张静萍组成,书记员由王智亮担任,们回避。 负责本庭记录。当事人如果认为上诉人员不适合公开审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请他原告是否 申请回避? 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原告对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 告:清楚。 审判长:被告对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 被告:清楚 审判长:原告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经纬太平洋班轮公司海上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一案现在正式开庭。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原告向法庭陈述事实及诉讼请求。 原告:事实:2004年9月17日,我方委托被告将一批设备从中国上海港运往孟加拉国CHITTAGONG。货物装船后,被告签发了以我方的货运代理人上海中艺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为发货人的已装船提单。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部分灭失。中艺公司为我方货运代理人,因工程项目时间要求较紧,故由中艺公司签发了一份托运人为我方的提单,该提单中并无甲板货免除责任的约定。而中艺公司一直持有被告签发的提单,并且未向我方披露过货物装载于甲板的事实,直到货物落海。 诉讼请求:我方中国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71, 963.20美元及利息损失,其中利

刑事模拟法庭经过流程

开庭时间:2008年12月25日 开庭地点:苏州科技学院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 出庭人员: 1.审判人员:审判长刘建超、审判员万国全、袁大星;书记员:李琳; 2.公诉人:东海省山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鸿军、杜君豪; 3.被告人:于文清; 4.辩护人:祝鼎超,助理:李佳,东海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5.证人:陈妍、王晓娇。 案由:故意杀人 案情:被告人于文清与被害人张洁(被告人的母亲)多年来一直相依为命,他们没有工作也没有劳保,生活条件始终比较困难。2004年10月12日,被害人突然瘫倒在家门口,不省人事。被告人立即将她送到泗水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主治医生诊断为脑溢血且深度昏迷。被告人几乎天天去医院陪夜,自己服侍母亲,每隔两三个小时为母亲翻身、擦身、换尿布。在住院的五十多天中,被害人的病情丝毫没有好转,吃不进饭,大小便失禁,但是可以进行简单语言交流。医生告诉被告人,这病没什么治疗希望了,老人只能靠注射葡萄糖维持生命。眼见母亲治愈无望,经济日趋窘迫,更不忍心看着母亲痛苦万分的表情,2004年12月3日,被告人将其母亲接回了家。第二天下午,在犹豫与矛盾中痛苦挣扎了一天一夜的被告人决定亲自对其母亲实施“安乐死”。他用两条浸泡了盐水的湿毛巾绑在其母亲的手臂上,再用两根铁丝绕在毛巾外,接通了电源,致使被害人遭电击而亡。当晚,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开庭前准备阶段】 [书记员](书记员入庭,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审判长的指挥; 2.任何人对合议庭及其成员有意见,均不得当庭指出,可以在休庭后以书面形式提出; 3.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记录,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 4.不得鼓掌、喧哗,不得开启传呼机和移动电话或其他妨碍法庭秩序的行为; 5.不得吸烟和乱扔乱吐; 6.旁听人员不准发言,不得进入审判区。 旁听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法庭规则。审判长有权制止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 [书记员]请坐下!(书记员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证人已在庭外等候,被告人于文清已在羁押室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宣布开庭阶段】 [审判长](敲击法槌)东海省山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就东海省山河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于文清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现在开庭![审判长]请法警传唤被告人于文清到庭!(法警带被告人于文清到被告人席) [审判长]被告人于文清,请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职业状况、家庭住址、有无犯罪前科、何时何因被羁押和逮捕的? [被告人]我叫于文清,男,1943年6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电工,住所地为山河市泗水区清溪镇幸福北路120号,没有犯罪前科。因为涉嫌故意杀人,我于2007年

模拟法庭活动要点

模拟法庭活动要点 一、活动背景 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或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发生经过,再以此为依据进行庭审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让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同时学生的亲身参与,可以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基本法律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 该模拟法庭活动由学院基础课部政治教研室主办,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对象是2013级的新生,是与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所开课程相结合的。课程讲解到第12周时基本能把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主要内容教授给学生,在第15周的时候举行模拟法庭活动。 二、活动目的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让学生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整个流程,加强法律意识,对学生进行模拟审判训练,在具备理论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实务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高综合素养。 三、资源需要 1.教师方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任课老师在11周前讲解庭审相关知识或布置法律作业让学生明白庭审基本流程与注意事项。即要预留2-3个星期给学生准备,并在15周的上课时间、地点举行模拟法庭活动。 2.学生方面 每班每组推选成员。余下成员查找资料。 3.教室方面 需要教室,布置成法庭样式。 4.多媒体方面 需要照相机与至少一个话筒。 四、活动展开 (一)前期安排 选择老师给出的一个案子,进行模拟演出。每个班演一场,由课代表、组长和班长负责,每个班演出时间不少于20分钟。(注:在当天课中必须完成,无拖延到下次上课演出的情形,否则以零分记录,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期中作业分数计入平时成绩,占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是出勤率与新闻汇报。 (二)角色确定 1、确定案例后,进行演员的选拔,确定人物性格。 (1)事实部分 事实演绎应尽量与真实相符,也可加入夸张或搞笑。 (2)庭审部分 案子根据自己队的演出事实来审案子。根据审判的诉讼参与人初步确定为: 一名审判长,一名审判员,一名陪审员,两名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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