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政治制度

合集下载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一、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1、君主制与民-主制相结合君主制与民-主制本是水火不容的,君主制是指一个君主的统治,民-主制是指多数人的统治。

在英国宪政中,虽保留了君主的位置作为国家元首,但目前这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元首,并没有实质性的权利,虽然仍然规定政府是女王陛下的政府,国王是中央政府行政部门的首长,并在法律执行需要任何中央公务机关参与的时候,执行法律。

政府的任何权力行为都是以国王的名义实施的,并在国王的只会和监督之下执行的,比如缔约、宣战、任命首相等。

但事实上这些决策并不是由国王淡定制定执行的,二十由议会或者内阁决定的,而议会下院由人民选举产生,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其负责,他们是人民的代理人,这体现了人民-主权,因此这就使得君主制与民-主制结合了起来。

2、议会至上的议会内阁制英国的赢回分为上院和下院,上院由贵族组成,下院由人民普选产生,这样组成的两院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

受到洛克思想的影响,英国人深信主权在民,所以代表人民的议会在理论上是至上的,它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也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具有最后控制权的代议机构的主要组织结构形式。

议会主要有立法权、财产权、监督政府权、部分外交权等。

英国的司法权相对弱小,也从属议会。

法官由作为阁员的大-法官任命。

内阁实质上市英国政府的最高行政机关,首相作为政府首脑,由大选中获得下院多数议席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由议会产生并对其负责,但一直以来,议会和内阁的权力一直处于消长的状态。

3、独特的两党制英国的政坛主要由工党和保守党把持,除此之外虽然还有一些小党,但是难成气候,英国的议会和内阁主要都是由大选的多数党来把持的,这与其他两党制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但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两党制不同的是,其在野党被冠以英王陛下忠诚的反对党,反对党领袖领取国家支付的俸禄,组织影子内阁,在立法阶段对执政党的立法提出批评或反对,并参与协商决策,因此英国反对党实质上是支付体制内的政党,英国反对党的特殊地位在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是不多见的。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

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

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

[1]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兰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

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脑。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

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

英国内阁由英王授权在下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

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

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

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

在英国政治制度中,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均为世袭,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脱,不承担具体责任。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但右翼党比左翼党要松散。

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制。

可见,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主政治的实质部分居于虚位君主之下。

西方政治制度_第四讲_英国政治制度及运作

西方政治制度_第四讲_英国政治制度及运作
➢ 英国议员享受的特权: • 为执行职务而发表的言论和在议会的表决不受追究 • 非经议会许可,议员不受逮捕或者拘禁 • 接受年薪的权利
➢ 下院院会的开会时间:星期一、二、三、四的下午,星期五上午; 全年开会175-200天
立法程序
➢ 法案的提出:议员个人和政府有提案权,议员提的法案称议员法案,政 府提的法案称政府法案。议员提案通常要经委员会的挑选,再经抽签方 式抽中者才可列入议程。通常,财政案必须在下院先提出,而有关贵族 的议案必须在上院先提出,其他法案可先在任何一院提出。
的主要承担者,英国下院的权力逐步向政府和内阁转移。
内阁的变化:内阁的地位不断提高并最终成为国家权力的主要承担者。
➢ 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后,把亲信、顾问组成一个中央管理机 关——御前会议,后发展成枢密院。英王常与举足轻重的枢密院外交委员会 少数亲信大臣秘密开会,处理内政、外交等事宜。威廉三世时,该委员会被 称为“内阁”。
英王亨利八世
坎特伯雷大教堂 自16世纪英国圣 公会与罗马分裂 以来,一直是英 国国教精神中心
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1603-1714)
➢ 1603年,都铎王朝的伊丽莎白女王逝世,没有直系继承人,由旁系亲属 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继英格兰王位,在英格兰称詹姆士一世,开始了斯 图亚特王朝在英国的统治。
都铎王朝的有限君主专制(1485-1603年)
➢ 都铎王朝由于不具有继承王位的血统合法性,不得不寻求议会的支持,以 民意作为权力的基础。
➢ 都铎王朝统治英国期间,虽建立了有限专制君主统治,但仍受到中产阶 级和下层贵族的欢迎。原因:国王比较尊重议会和民意;遏制了大贵族割据 势力;推行宗教改革(亨利八世),建立起受英国国王支配的英国国教—— 英国圣公会,分配了原属天主教机构的土地和财产……

英国建立的政治体制是什么

英国建立的政治体制是什么

英国建立的政治体制是什么英国建立的政治体制是英国君主立宪制。

英国君主立宪制是1688年政变(见光荣革命)后在英国建立起来的国家政体,也称议会君主制,属资产阶级民主制政体类型。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议会及政府逐步掌握了治理国家的权力,这种政治体制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它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得英国走上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它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这一制度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不仅对巩固资产阶级在英国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对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的制度,也有着巨大影响。

制度特点君主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在18世纪时,国王还能运用手中的实权,恩赐官职,笼络保王势力,以后,王权逐渐削弱。

到19世纪中叶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期间,王权大大衰落。

法律赋予英王的权力,实际上都是通过议会和内阁去行使,王权成为象征性的。

君主必须根据议会意愿行使行政权力。

君主名义上是世袭国家元首、联合王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袭领袖。

就法律地位而言,君主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的总督,拥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公布法律,统帅军队、宣战和媾和等权力。

实际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与封建专制制度下拥有绝对权威的封建君主相比,立宪君主只能是依宪法而治的君主。

其存在主要作为国家的象征。

在对外交往中,君主代表英国;英王(女王)是英国国家的人格化,提供了国民效忠的对象,成为民族团结的纽带和国家统一的象征,现在位女王的头衔全称“天佑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她的其他领土及领地的女王、英联邦元首、基督教护教者伊丽莎白二世”就表明英王的权力;在日常政治生活中,英王(女王)具有被咨询权、支持权和敬告权;英王(女王)作为英联邦首脑,还起着维系英联邦纽带的作用。

虽然如此,英王仍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权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作为国家的象征,英王可以在维护国家团结、调解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等方面发挥作用,或就内政、外交问题提供可资参考的意见;在特殊情况下,也还可以行使宪法赋予的某些权力。

英国政治体制

英国政治体制

英国政治体制
英国政治体制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度,即国家元首是一位君主,而政府的实际权力由议会掌握。

其中议会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也叫伦敦议会,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构。

上议院由终身制的上议员组成,包括贵族和部分教会的高级成员。

下议院则由普选产生的国会议员组成,代表各个选区的利益。

英国政府的实际运作由内阁负责,内阁成员由首相任命,主要由政府部长组成。

首相是英国政府的最高领导,由埃利沙百多年来,首相一般来自执政党的党魁。

英国政治体制还包括一个独立的司法系统,主要由高等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

司法系统负责审理法律案件,并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此外,英国政治体制还包括地方政府,即各地区的地方议会,负责管理和提供一些基本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等。

总体而言,英国政治体制是一个相对稳定和民主的体制,尊重法治、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

英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英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英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1. 引言英国是一个拥有世界上最悠久的君主立宪制度的国家之一。

其政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数个世纪的发展和改革,形成了独特而稳定的政治体系。

本文将从君主制、立宪制、议会制以及选择权等方面解析英国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2. 君主制英国的政治体系以君主制为基础。

君主制度的核心在于国家最高权力的集中在国家元首即君主手中。

英国君主制度的代表是英国女王,目前为伊丽莎白二世。

尽管英国女王并不拥有实际的行政权力,但她担任国家象征性的角色,并参与国家事务,例如国会开幕仪式和国家元首的外交访问。

英国君主制度具有很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君主地位世袭,即使君主去世,皇位传给君主的家族成员。

这种世袭制度确保了国家政治的连续性,避免了过多的政治权力争夺。

3. 立宪制通过与君主制相结合,英国形成了立宪制度。

立宪制保证君主的权力受到限制,同时确保国家政府高度负责任并受公众监督。

英国没有一部成文宪法,而是由一系列法律、传统和惯例组成的宪法。

英国的宪法下分为无限制和有限制两个方面。

无限制的宪法权力使得国家元首有较大的自由度,而另一方面, 有限制的宪法权力则对政府权力进行了限制,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4. 议会制议会制度是英国政治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英国议会是由两个室组成的:下议院和上议院。

下议院的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上议院则由君主和一些世袭贵族、主教及一些由君主通过委任提名的议员组成。

英国议会起到监督政府行为的作用,它对政府的决策进行审议、讨论并提出建议。

议会制度确保了国家行政的透明性,公众代表的参与以及君主与政府之间的平衡。

5. 选举权英国政治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选举权。

英国是一个民主国家,选举权在英国公民中广泛实行。

根据英国宪法,18岁或以上、具备英国国籍、英国居住身份证明的人有权参与议会选举。

在英国,选举权是通过直接选举实现的,选民可以自由选择他们所支持的候选人或政党。

这种选举权的方式保证了公民的参与度和公正性,保持了政治体系的稳定性和正常运作。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

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

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

[1]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兰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

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脑。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

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

英国内阁由英王授权在下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

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

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

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

在英国政治制度中,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均为世袭,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脱,不承担具体责任。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但右翼党比左翼党要松散。

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制。

可见,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主政治的实质部分居于虚位君主之下。

英国政治制度

英国政治制度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简称议会君主制。其 主要特点是:议会不 仅是国家的最高立法 机关,而且是最高国 家权力机关,由议会 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 组织政府,是真正的 国家权力中心。君主 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
英国议会制度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 责。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上议院又称贵族院,主要由王室 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上议院议员不由 选举产生,部分是世袭贵族。上议院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议长由大法官兼任。和下 议院相比,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保留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司法权,有权审查下议 院通过的法案,并通过必要的修正案,还可以要求推迟它不赞成的立法,最长可达一 年。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下院的主要职权 是立法、监督财政和政府。
工党
• 工党成立于1900年2月,是英国的主要政党之一,由工会、合作社组 织和社会主义团体联合组成。前身是全国性统一组织——职工大会 (工联),1900年成立“工人代表委员会”并推选出自己的党选候选人, 1906年正式改名为“工党”。其建党目的是让劳工阶层在政治上也 有发言权。 • 英国工党(LabourParty,GreatBritain)英国两大执政党之一。 • 工党同工会之间始终保持着特殊关系。经费主要来自工会的捐助,绝 大部分党员是工会会员。多年来工党党员人数一直处于600~700万之 间,其中个人党员约60~70万。 • 英国历史上著名首相 工党代表人物——托尼· 布莱尔:托尼· 布莱尔是 工党历史上在任最长的英国首相( 1997年至2007 ),也是该党唯一 一位带领工党连续3次赢得大选的首相。

英国和中国的政党制度有何不同?

英国和中国的政党制度有何不同?

英国和中国的政党制度有何不同?政治制度是每个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制度会影响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发展。

英国和中国是两个不同的国家,拥有完全不同的政党制度。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英国和中国政党制度之间的差异。

一、英国政党制度英国政党制度是基于议会民主制的,也被称为“西敏制”或“议会制”。

政治权力分为三个部分:行政、立法和司法。

行政权力由政府拥有,立法权力由议会拥有,司法权力由独立的法院拥有。

英国的政党制度是由主要两个政党掌握,即执政党和反对党。

执政党通常由国会大选中赢得最多席位的党派组成。

反对党由其他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组成,他们通常面临着批评和挑战。

英国政府的过程是相对开放的。

议会负责立法,政府负责实现立法目标。

议会和政府都需要民主选举,以获得合法的权力来代表选民。

同时,媒体相对比较自由,可以实时地监督政府的工作。

二、中国政党制度中国政党制度是基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

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其全国委员会代表了各个政党、团体和人民的意见,以协商形式进行政治决策。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拥有革命历史和强大的组织力量。

其他政党也被允许参与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工作,并在一些地方参加选举。

中国政府的过程相对比较封闭,政治决策通常由中央政府和当地政府议会制定。

媒体的自由度被限制,需要按照指定格式进行发布,同时中国政府也对媒体进行一定程度的监控。

三、结论英国和中国的政党制度有很大的差异。

英国的政党制度更加开放和透明,而中国的政党制度更强调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这种差异在政治和经济发展上都会产生影响。

要想建立一个良好的政治制度,需要考虑许多不同的因素。

政治实践和经验对于制度建设也非常重要。

我们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政治协商和合作,为每个国家的发展带来更加繁荣的未来。

第二章 英国政治制度

第二章 英国政治制度

三、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
(一)、1689年《权利法案》
• 1689年1月在伦敦召开的议会全体会议上,宣布 詹姆斯二世逊位,由威廉和玛丽共同统治英国, 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同时议会向威廉提出一 个《权利宣言》。 • 1、内容: • 宣言谴责詹姆斯二世破坏法律的行为; • 指出以后国王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任何法律效 力; • 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收赋税; • 人民有选举议会议员的权利;





(二)、议会的变化
议会逐步由贵族的议会转变为资产阶级的议会
英国工业革命后,中产阶级、工人阶级不满于被排除在政 治权力之外 1832年英国议会改革:扩大了公民权,降低了选民的财产 限制;取消了上院提名下院成员的权力;调整了下院的席 位。 1867年选举改革:进一步降低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城市 选民人数超过农村选区,熟练工人基本上获得了选举权, 工商业资产阶级在议会中取得主宰地位。
• 条例规定:由15名大贵族组成委员会,实 际掌握国家政权。同时,由实际掌握政权 的贵族和另外选出来的12名贵族组成国会, 每年开会3次,讨论重大国事。由此进一步 限制了王权,初步提出了组成国会管理国 家的思想。
(三)、英国早期议会的形成
1215年 1265年 1343年 约翰王被迫签署《大宪章》 英国议会开始形成 议会分为上、下两院 上院:大贵族和教士 下院:乡绅和市民
首相
唐宁街十号
内阁 组 织 下院 选 举 选 民
君主 任 命 上院
白金汉宫
议会大厦
英国近现代的政治制度是英国中世纪政治
制度的延伸和发展。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所变革
的并不是英国中世纪的政治体制的结构和框架, 而只是变革了中世纪遗留下来的政治体制中的 阶级构成。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部 分内容也被不断变革着,使之更加适合英国政

英国的制度

英国的制度

英国的制度
英国的政治制度
一、英国的政体类型
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它是一个以王权政府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坐落在英国君主身上。

这种政治体制在英国有着悠久的传统,早在五世纪就已经形成。

二、行政体系
英国的行政体系由国王/女王、英国议会及其派系、英国最高法院(英格兰、威尔士及苏格兰)、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组成。

其中,国王/女王仅仅是头衔,实质上是议会主导了国家大事。

三、立法机构
英国的立法机构是议会,它在国家的立法政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英国议会分为两大院:上议院和下议院,他们一同工作,制定和修改政策法规。

四、司法机构
司法机构主要分为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

最高法院由英格兰、威尔士及苏格兰三方法院组成,它们分别受英格兰、威尔士及苏格兰立法机构的管辖,负责司法鉴定。

下级法院则有英国国内的高级法院、诉讼法院,以及地方法院。

五、选举制度
英国将君主立宪制中的民主制度以选举制度体现出来,实行一人一票的等级制。

在英国,每个常住公民都有投票权,他们可以投票选择他们自己认为最合适的参加立法机构的公民。

六、宪法
英国并无统一的宪法文件,但它拥有一套古老的法律,即大约在12世纪产生的英国法体系,由律师和法官制定。

七、国际事务
英国是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推动力,也是联合国和英联邦组织的成员国。

英国仍是有影响力的政治、经济、军事及文化中心。

英国制度体系

英国制度体系

英国制度体系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其制度体系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政治体制英国政府采用议会制度,分为下议院和上议院。

下议院是由民选代表组成,人数共650人,负责草拟并制定法案。

上议院则由约800名成员组成,其中大部分是由政府任命的贵族成员,其余则为遗传贵族和教士。

上议院是英国的法律审核机构,也负责审查和修改下议院提出的法案。

2. 法律体系英国的法律体系分为普通法和民法两种。

普通法主要是基于司法判例和法律惯例而形成的法律体系,而民法则是由议会制定过的法律条文所构成。

英国的法律体系以其简洁、实用、灵活的特点而闻名,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国的法律系统之中。

3. 教育体系英国的教育体系历史悠久,设有许多知名大学和中学。

英国的公立学校主要由政府资助和管理,其教育水平和质量均极高。

同时,英国还拥有一些著名的私立学校,这些学校的教育标准相对更高,其教育费用也更为昂贵。

4. 经济体制英国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其经济体制以市场经济为主,企业和市场占据了英国经济运行的主导地位。

英国的重工业、煤炭工业、纺织业等传统工业在近年来正在逐渐衰落,而服务业、金融业、科技产业等新兴产业正在不断壮大。

5. 社会保障体系英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政府通过纳税和公共经费为公民提供医疗、福利和住房等社会服务。

英国政府也为失业者和低收入者提供救济和福利补偿。

6. 宪法体系英国宪法是指没有写成成文宪法,而是源自于英国的法律和惯例。

英国宪法的核心是英国政治制度的运行方式,如议会制度、总理制度、制衡机制等。

因为英国没有斗文宪法,所以英国的法律体系也显得非常灵活和适应变化。

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

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

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如下:1. 中世纪封建时期(11世纪- 15世纪):在这个时期,英格兰王室逐渐建立起强大的中央集权,国王的权力得到巩固,但同时也面临着与贵族、教会等势力的权力斗争。

2. 议会的崛起(13世纪- 17世纪):在13世纪末,英国首次出现了由贵族和高级教士组成的议会。

这个议会在14世纪逐渐发展为两院制,即上议院和下议院。

议会的崛起标志着君主制度开始与民主机构相结合。

3. 君主立宪制度的确立(17世纪后半叶):在17世纪的英国内战和光荣革命期间,君主立宪制度得到确立。

光荣革命后,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接受了《权利法案》,明确了君主的权力受到限制,国会在立法和税收等方面拥有更大的权力。

4. 政党政治的兴起(18世纪):18世纪英国政治的特点是政党政治的兴起。

两个主要政党——托利党和辉格党(后来演变为保守党和工党)相互竞争,政治力量逐渐向议会集中。

5. 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建立(19世纪):19世纪初,英国进行了一系列选举改革,包括1832年的《大革命法案》和1867年的《第二次改革法案》,逐渐实现了一人一票的普选制度。

这些改革扩大了参与政治的人口范围,加强了民主制度。

6. 立宪君主制的巩固(20世纪):20世纪英国政治的重要事件包括1911年《议会法案》,削减了上议院对立法的权力;1918年妇女获得选举权;1997年实行伦敦自治。

这些事件进一步巩固了英国的立宪君主制度。

总体而言,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封建制到君主立宪制,再到民主制度的演变过程。

议会的崛起、政党政治的兴起和民主选举的推行都是英国政治制度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

如今,英国政治制度以立宪君主制为基础,具有民主选举、政党政治和权力分立等特点。

英国的政治体制

英国的政治体制

英国的政治体制政府英国政府正式名称为“女王陛下政府”或“国王陛下政府”(取决于在位君主),负责英国的行政功能。

首相为政府首脑,由英国君主任命,但是依惯例此人必须是下议院中最有可能获得下议院支持的议员。

首相获任命后再挑选其他部长和行政首脑,组成政府。

大约20名最资深的政府部长和首相本人组成内阁。

政府对议会负责,回答议会质询。

政府提出的任何议案如果未获议会通过,就将可能面临议会的不信任动议,而这项不信任投票一旦通过则将迫使首相或宣布辞职,或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

实践中,各政党指任一名“党鞭”,以保证所有该党的议员根据党的政策投票。

这确保了一个在下议院中有较大比例优势的政党能够组成一个稳定的政府。

但是一个只在下议院拥有微弱多数的政党组成政府,甚或是一个多党组成的联合政府,就会比较脆弱。

国会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它是最高立法机关,政府就是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

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国王(或女王)在名义上,国王(或女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英格兰教会最高领袖,也参加立法机关活动。

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主要扮演礼仪性角色。

地方政府英国全国被分为许多地方当局(Local Authorities),地方当局再分为许多行政区。

在地方选举(一般在每年的5月举行,各地区的选举会错开举行,而不会集中在1年)中,每个行政区选举一名代表(地方议会议员,Councillor)参与地方当局。

地方当局负责有关教育、公共交通以及公共空间的管理。

它们是最基层的权力机构。

政党在英国大部分地区都有三大主要政党并立,但在北爱尔兰,这些政党都没有明显的优势,其中的两个——工党和自由民主党甚至不在北爱尔兰推举候选人。

这三大政党自1678年以来就交替执政过。

北爱尔兰以外地区的主要政党有:工党保守党(正式名称为保守与统一党)自由民主党此外,以下两个政党在下议院中没有议席,却在欧洲议会中拥有代表英国的议席:英国绿党英国独立党政体政体为君主立宪制。

英国的议会政治与君主专制制度

英国的议会政治与君主专制制度

英国的议会政治与君主专制制度英国是一个以议会政治为基础的君主专制国家。

议会政治是英国政治体系的核心,而君主专制制度则是英国政治的特色之一。

在这个制度下,议会和君主共同执掌国家的权力,相互制约,实现了一种相对平衡的政治格局。

议会政治是英国政治体系的基石。

英国议会由两个部分组成:上议院和下议院。

上议院是由贵族和主教组成的,他们的地位是终身的,被称为“贵族院”。

下议院则是由选举产生的,代表着人民的意愿,被称为“民选议院”。

议会的职责包括通过法律、监督政府、审查预算等。

议会的权力是相当大的,它能够对政府的政策进行审查和修改,对国家事务发表意见并提出建议。

议会还有权利对政府进行投票,如果议会对政府不满意,可以通过投票表达不信任。

与议会政治相对应的是君主专制制度。

英国的君主制度是一种具有象征性的君主制度,君主的权力相对有限。

英国的君主是国家的元首,但实际上并不掌握实际的政治权力。

君主的职责主要是代表国家进行外交活动,签署法律,并且在国家重大事务上发表意见。

君主的权力主要是象征性的,其实际的权力是由议会行使的。

君主的地位是世袭的,但他们必须遵守宪法和议会的规定,不能随意行使权力。

议会政治和君主专制制度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

议会行使着对政府的监督和控制权,可以对政府的政策进行修改和审查,保证政府的权力不被滥用。

而君主作为国家的元首,对政府的行为也有一定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君主可以对政府的提案进行审查,并在必要时提出自己的意见。

君主还有权利解散议会,进行选举,以保证政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议会政治和君主专制制度的结合,使得英国政治体系相对稳定和平衡。

议会的存在保证了政府的合法性和民主性,而君主的存在则保证了政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议会和君主之间的相互制约,避免了权力过于集中和滥用的情况发生,保证了政府的公正和透明。

然而,英国的议会政治和君主专制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议会政治的运作需要各个政党之间的合作与协调,而政党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分歧常常导致政策的推进受阻。

高中政治:英国的政治制度

高中政治:英国的政治制度

高中政治:英国的政治制度一、英国的君主立宪制1、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和特点(1)结构英国君主立宪制国家的主要结构有国王(地位和作用课本23页)、议会(职责课本25页)和内阁。

其中,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主要扮演立法者和监督者的角色。

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从议会产生,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

国王按内阁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力,承担国家元首等礼仪性职能。

(2)英国政体运行的特点①国王、议会和内阁之间虽有分权,也有制约,但分权界线不是很清晰,权力交叉情况突出。

②英国法律赋予议会至尊无上的地位。

但20世纪中期以来,权力重心逐步向内阁和首相倾斜,首相成为英国最有权势的人。

二、英国的议会和政府1、英国的议会、内阁和政府(1)英国议会是“议会之母”:①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议会制的国家。

1688年“光荣革命”后,议会逐步获得至尊无上的地位,不仅拥有立法权,而且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

在资产阶级革命和改良后的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中,都效法英国建立起各具特色的议会制,因此英国议会被称为“议会之母”。

②英国议会的地位及上、下两院的权力议会是英国最高立法机关,主要有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英国议会下院历来有“至尊议会”之称,拥有极大的权力,包括立法权、一定的财政权和司法权、对政府的监督权,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

上院在议会体系中只起辅助作用,表现在监督下院工作、协助下院立法、通过行使“延搁权”修改或否决议案等方面。

它也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

20世纪以来,英国议会的实际权力不断萎缩。

内阁在决策、立法、财政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甚至议会的工作日程也受内阁左右。

其主要原因在于:由下院多数党组成的内阁,要求其议会党团服从党纪,议员很难自己做出决定;随着社会发展,专业性立法越来越多,议员受到专业限制,多数是根据内阁的提案作出选择。

(2)内阁与首相①内阁内阁的地位:内阁是英国政府的核心领导机关。

内阁的产生:按照惯例,议会大选后,即由国王召见多数党领袖,任命其为首相并授权组阁。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Happy First, written on the morning of August 16, 2022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兰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脑..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英国内阁由英王授权在下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在英国政治制度中;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均为世袭;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脱;不承担具体责任..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但右翼党比左翼党要松散..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制..可见;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主政治的实质部分居于虚位君主之下..这种政治制度的优点是;无论是体制形成还是实际运作都相对民主、公正;更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和周全..但缺点是;体制或制度容易模式化;导致官僚主义;影响执政效率..英国政治民主的发展道路是一条介于传统与变革、激进与保守之间的道路;从中反映出英国政治文化的特点;那就是独具特色的不列颠式岛国心态;培育出了英国人在政治变革中的二元主义行为方式以及一种绅士风度的政治心态..英国位于欧洲西部的不列颠群岛上;由大不列颠岛、爱尔兰东北部及周围5500多个小岛组成;西濒大西洋、东隔北海、南以多佛尔海峡和英吉利海峡同欧洲大陆相望..温和湿润的气候;平缓的地势造就了英国舒适的生存条件;自17世纪末以来;国内再无革命发生;社会稳定..这种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独特的社会发展走势;使英国人形成了以稳健、审慎、理性、独立、灵活、保守、调和、谦卑、妥协、隐忍、克制等特质为核心的不列颠式的“岛国心态”.. 一方面;他们在政治上“容易安于现状;重视传统经验;不易受极端观念、理想主义和个人感情的支配;乐于遵循、服从某些古板陈旧的、约定俗成的习惯法和规定”..久而久之;逐渐形成了念旧守成的群体心态..另一方面;相对独立安定的社会人文环境;促使他们在政治上“注重保持自身特色;善辟蹊径;自成体系;在政治制度的建设中造就自己的风格特点”..首先;具有老资格的英国工人阶级;常把争取经济利益作为主要斗争目标..如果生活水平有所改善;他们便不思革命与暴力..其次;英国上层统治者;一向奉保守主义为圭臬..为维护阶级统治和等级制度;他们宁肯保留君主和贵族;一本正经地遵循君臣礼仪..在权力争夺的关键时刻;他们宁肯诉诸宫廷政变;邀请外国君主驾临不列颠..再次;在欧洲大陆的封建君主由于拒绝妥协和让步而被历史无情推翻之时;英国的王室及君主却因顺应历史潮流而没有被淘汰;作为一种旺盛的适应机制保存下来;在现代文明中占有一席之地..这种既重视传统又追求特色的不列颠式岛国心态造就了英国政治民主发展道路上的二元主义行为方式..所谓二元主义的行为方式;即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相互交织;共同对英国政治民主发展道路发挥作用..在英国政治民主的发展道路上;保守主义和激进主义扮演了两个关键的角色..这两种相互矛盾的历史传统在传统与变革的交织中;推动着英国式发展道路的形成..英国的保守主义并不像它的名字那样保守;它是承认进步的;但是这种进步是有限度的进步;是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的进步;他也承认变革;但是对变革的进程和方式持稳重的态度..英国的激进主义一方面主张对现存制度进行根本变革;另一方面又要求回归过去;回归自然传统;回归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正是在保守主义和激进主义的斗争中;才使两种理论得以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英国式的渐进发展之路..但是;在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道路上;保守主义始终占据主导地位..这种二元主义的行为方式使得英国两党在坚持各自利益的同时总能通过妥协来解决矛盾;避免了因各自固执己见而导致政治僵局或者暴力冲突;也使得基本的民主原则能在没有成文宪法保护的情况下完全按照一系列惯例正常运转;真正实现了民主文化与民主制度的完美结合..英国的贵族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就已起源;随着社会的发展;贵族逐渐形成为社会的一个阶级;控制着上院和最高司法权;对社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英国社会富于开放性、流动性、灵活性和竞争性;门阀之见和阶级偏见较小;具有很强的亲和趋向..在英国;“没有因袭的社会风尚去阻挠拥有土地的士绅经营工业或做买卖;没有法律上的障碍会阻止一个工匠的社会地位上升”..结果常常形成独特的社会景观:“贵族、绅士与商人、农夫杂处;商人与修理机械的工人共同饮酒;贵族的幼子进入贸易圈..”这种既以进入上流社会为目标;又追求平等与自由的精神;最终形成了绅士风度的政治态度..绅士风度的政治态度主要体现为政治上的谦恭有礼;也就是说;在政治上发生无法解决的冲突时;通常就表现为为保存双方的颜面;各自后退;以形成一种新的政治制度..。

英国政治制度

英国政治制度

二、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行政权力转移于内阁) 1、形成:内阁cabinet(密室),原是国王召集的 咨询行政机构。光荣革命后摆脱王室,独立行 事,成为专对议会负责的行政机构。英王的国 家元首成为虚衔“统而不治”,改由责任内阁 行使行政权。(1721年第一任内阁首相华尔波尔)
2、职能:政府行政首脑是首相,由议会选出对 议会负责。内阁全体成员对政府集体负责,并 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党制形成:首相与内阁从多数党中 选出。两党轮番执政,互相监督,互相促进。
3、“光荣革命”(1688年)
“光荣革命”前后国王的权力对比 1688年“光荣革命”中,国王是被议会 请来的,国王权力的来源已不再是神授而是议 会。国王从此变成服从议会的立宪君主。它标 志着长达半个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结束, 也宣告了一种新的社会政治秩序的诞生。从此, 人类历史开始步入资本主义时代。就像中国古 代奴隶制与封建制的更替经过了500多年一样, 英国议会权力的确立也经历了几百年。
英国政体结构示意图
内阁 组 织 下院 选 举 选 民 君主 任 命 上院
在责任内阁制下,议会与政府的关系
18世纪前期,内阁制开始形成。根据英 国君主立宪制,下院议员由选民普遍直接选举 产生,由国王任命在下议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 党领袖为首相,由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府成 员名单,送交国王批准,组成责任制内阁,即 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或首相负责 的“责任制政府”。 首相即政府首脑,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 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一)背景
斯图亚特王朝奉行“君权神授”,阻 碍资本主义的发展。(必要性)
(二)过程: 1、《大宪章》(1215年) 背景: 英王因强化王权与封建主发生矛盾。
内容: ①国王对臣民生杀大权被废除; ②纳税必须由纳税人派出代表参加立法。 意义: 它第一次明确了国王必须服从法律,王 权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成为英国自由 民主的奠基石。它是全人类历史上第一 部宪法的雏形,随着时间的推移,它规 定的封建贵族权利(法律至上;有限王 权)已逐步演化成普遍的宪法权利,也 为《权利法案》的颁布奠定了基础。

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解读

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解读

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解读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解读引言:英国君主立宪制度被视为世界上最为稳定和成功的政治制度之一。

它将君主的权力与议会的权力明确分开,并确保了人民的代议权和言论自由。

本文将深入探讨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历史背景、组织结构、特点以及其对英国政治的影响。

一、历史背景: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诞生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内战时期。

在这场战争中,议会和君主权力之间发生了严重的冲突。

最终,国王查理一世被处决,英国摆脱了专制统治。

这场革命为后来的君主立宪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组织结构:1. 君主权力:英国君主在立宪制度下仍然具有象征性的地位。

国王或女王作为国家元首,但权力受到限制。

他们的责任包括代表国家,签署法律,任命政府和议会成员等。

2. 议会权力:议会是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核心。

它由两个部分组成:上议院(伦敦塔圆形大楼)和下议院(议会大厦)。

上议院由世袭贵族和按照一定规则任命的高级教士组成。

下议院则由普选产生的议员组成。

议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立法、监督政府、审查预算和保障人权。

三、特点:1. 君主与政府分开:英国君主立宪制度明确划分了君主和政府的职责,并确保他们相互制衡。

君主作为元首,负责象征性的国家事务,而政府则由首相及其内阁成员组成,负责行政和决策的实施。

2. 三权分立:英国君主立宪制度倡导三权分立的原则,即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相互独立,相互制衡。

这确保了各个权力机构的相互监督,避免了权力的滥用。

3. 司法独立:英国君主立宪制度非常注重司法独立。

英国的司法系统独立于政府和议会,能够公正地解释和执行法律。

四、对英国政治的影响:1. 稳定和平衡: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一大优势在于其稳定性和平衡性。

君主立宪制度确保了政府的连续性和平稳的权力过渡,防止了权力的过分集中。

2. 民主参与:君主立宪制度在英国推动了广泛的民主参与和公民权利。

通过普选产生的下议院和自由言论的保障,人民能够参与政治决策,并对政府行动进行监督。

3. 法治和人权:英国君主立宪制度强调法治和人权的重要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英国的政治制度英国也是一个移民国家,它居民来自早期欧洲大陆的迁徙。

在历史的长河中,英伦三岛大部分时间是荒芜的。

公元43年,罗马帝国将英格兰便成它的一个行省,也是发现那里有大片土地,而且也有人居住。

罗欧亚大陆是联通的,4世纪的欧洲,被一股外来势力所纠结。

他们就是被中国赶出去的匈奴,罗马帝国再衰退,匈奴人的入侵加剧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

地处德国和丹麦的日耳曼人盎格鲁、撒克逊人继续向西飘洋渡海。

他们成为英格兰的主宰,英格兰的名称就源于这里。

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率军入侵,加冕为英王威廉一世,这个“征服者威廉”,建立起的强大王权对巩固封建秩序起了积极作用。

与中国不同,古代欧洲封建国王的继承制度,是按照亲属关系亲密程度排序的,国王也受制于宗教。

13世纪,国王约翰从即位一开始就不被人们看好,人们怀疑他是将侄子暗杀后,才得到王位继承权。

面对质疑,约翰与教皇就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出现争执,导致教庭向英格兰施以惩罚,约翰国王最后被迫于1213年向教皇屈服。

针对法国占领了英国在诺曼底大部份的土地,英国的贵族要求国王取回失去的领土。

约翰即在1214年发动对法国作战,却遭逢大败。

1215年,封建贵族乘机联合对国王不满的各方力量反对约翰王。

5月17日,封建贵族得到伦敦市民支持,占领了伦敦。

6月10日,英格兰的封建贵族在伦敦聚集,挟持英格兰国王约翰。

约翰被迫赞成贵族提出的“男爵法案”(Articles of the Barons)。

1215年6月15日,在强大压力下,约翰在兰尼米德(RunnyMede)签署《大宪章》。

其中主要反映西欧封建政治制度的特点,即国王只是贵族“同等中的第一个”,没有更多的权力。

当今世界民主制度,多少带有探险者的印迹。

作为早期开拓者的后代,不免留有他们的思想痕迹,带有功利性、现实性。

因为物质成果受人尊敬,这一思想已经领导全球200多年。

美国也是英国的延续。

《大宪章》全文共63条。

有许多内容是保障封建贵族的权益。

《大宪章》对骑士及自由农民的利益也有一些保障。

《大宪章》对后世影响深远,2015年,是签署800周年,全世界进行了广泛的纪念。

然而,被挟持情况下签署的《大宪章》随后被约翰反悔,于是贵族及他们的同盟斗争更为猛烈。

因为它们是欧洲专制最薄弱的地方。

1258年,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的妹夫西蒙·德·孟福尔男爵武装闯宫,迫使亨利同意召开会议签订限制王权的“牛津条例”。

根据牛津条例,国家权力由贵族操控的十五人委员会掌握。

1265年,召开了第一次议会,英国议会产生了。

14世纪上半叶,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上院又称贵族院,下院又称平民院。

议会有决定征税、颁布法律等权利。

当然议会的上、下院是斗争妥协的结果:议会上院多由王室后裔、法律贵族、世袭贵族等人担任,英国本土各级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主要行使司法职能,虽然后期一再要求削减甚至废除上院。

但到目前为止,还是保留下来。

讨论财政权、延搁否决权等,在一定程度上对下院通过的决策起着延缓、补充、完善的作用;下院的权利较大,主要行使立法、财政和监督政府这三种权力。

英国政治上的君主、贵族(上院)、民主(下院)三股势力初现雏形。

政治因素就是人的因素。

和当时的中国不同,这批流离失所的人饱经沧桑,他们之所以远离家乡,或许就是要追求个人的自由。

当时中国南部的宋朝,在儒家经典的影响下,人民也是安居乐业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被日耳曼人统治,但昙花一现,随即分裂。

欧洲大陆一分为三:为法兰西、德意志、意大利。

盎格鲁、撒克逊进入了不列颠。

这些封建领主不但进行侵伐、吞并,虽然有时因政治需要又相互通婚。

英国在王位继承上,规定如果没有直系继承人,那么就在上一代直系继承人中选择,包括女性。

宫廷总管出身的斯图亚特家族,通过与苏格兰公主的结婚,继承了苏格兰的王位。

1603年,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四世也同样因为通婚即位英国国王,成为詹姆士一世。

詹姆士一世统治着英伦三岛中的苏格兰、英格兰和爱尔兰,这就是斯图亚特王朝。

斯图亚特王朝时,英国的资本主义已经有较大发展,出现了新兴资产阶级和按照资本主义方式从事经济活动的新贵族。

他们在经济上不断强大,在议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里的自由氛围太浓,完全有别于欧洲大陆。

看到欧洲大陆的君主生活,詹姆士一世和他的儿子查理一世必然要厉行专制。

于是他们宣扬“君权神授”,规定皇帝:“除上帝外,国王不对任何人负责”。

加强君主专政,必然干涉正常的生产经营。

查理一世上台后,面对法国和西班牙双线作战。

战争是需要钱的,然而税收征收权以把持在议会手中,矛盾愈发加剧。

因为掌握财权,议会手中的权力应该大一些。

但查理一世并没有完全妥协,他甚至典当妻女的嫁妆来应付战争,他一意孤行,多次解散议会。

议会和君主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不要忘记了欧洲另一个重要势力——宗教。

15世纪,欧洲宗教已经改革,分为改革派的新教和保守势力的天主教,英国新兴贵族奉新教为国教。

斯图亚特王朝的几个统治者却信仰天主教,包括他的的家族也是信仰天主教。

1633年查理,查理任命高教徒威廉·劳德为坎特伯雷大主教(英国教主),并向苏格兰教会强加伦敦草就的祈祷书,以便把两个王国的宗教活动统一起来。

苏格兰没有买账,内战爆发了。

查理一世亲手组织的军队,最终被克伦威尔的“新模范军”打败。

“成者王,败者寇”一样适应西欧,因为国王发动对人民的战争,查理一世必须接受审判。

1849年,查理一世没有以辩护来求生,为了尊严,在被送上断头台时他冷静的说:死亡对我并不可怕,感谢上苍,我已准备好了。

他还要求穿两件衬衣,以免冷得发抖使人们认为他是在害怕。

查理一世是一个有性格的人。

1649年后,英国曾实行了短暂的共和制。

1653年,那个克伦威尔通过事先预谋,宣布自己为“护国公”,最终将议会的权利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不到4年的共和制崩溃。

同样的道理,克伦威尔与贵族、军队的矛盾日渐激烈,他死后儿子继任“护国公”时,社会已一片混乱,国会赶走了狼,却受制于虎。

善良的人们有开始怀念君主制度,1660年,查理一世流亡在法国的儿子被加冕为查理二世。

光荣革命查理二世复辟后,竭力加强王权,并对过去的“弑君犯”进行惩处。

他的弟弟詹姆士二世即位后,继续高压事态,一方面推行天主教,推行“赦免宣言”,将天主教徒引入军政。

另一方面积极组建强大军队加强王权。

这一举动将议会中国教徒为主的托利派和以新教左翼为主的辉格派推向了联合。

除了教派问题外,他们对当年受制于“新模范军”可能心有余悸。

他们认为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无权继承王位,而与伦敦主教的矛盾又让詹姆士二世步履维艰。

矛盾尚未爆发,詹姆士二世的儿子出生,加速了他的退位。

詹姆士没有儿子,按照王室继承规则,国王应该由他信奉新教的女儿玛丽继承,那些议员对此还抱有一丝希望。

而此时,人们已经等不急了,玛丽的丈夫荷兰执政威廉,也等不急了。

两方势力一拍即合,威廉带了一万多人的军队登陆英格兰,得到数万人的迎接和拥护。

詹姆士二世刚刚召集的三万精兵处处遭到他自己国民的媾难,最终不战而逃。

1688年,英国议会邀请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和荷兰执政威廉共同承袭英国王位。

精明的贵族和资本家知道,一个女人和毫无根基的外国人,是他们君主立宪制度王位的最佳人选。

英国资产阶级近3个世纪的斗争,时间长、路程险、不彻底。

宗教信仰经常都成为导火索,詹姆士、查理们为什么总是一意孤行?应该不是宗教这么简单,这是利益群体的斗争,更是社会制度的斗争。

最后的事实证明,民主代替了封建。

政治由经济来决定的,新航线开辟后,英国加入了早期殖民扩张的行列,使新兴的资产阶级力量不断增强。

1640年至1688年的资产阶级革命,使资产阶级掌握了大权,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一方面以手工业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日益繁荣,为殖民活动奠定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既得利益者大力发展海军力量,为夺取殖民地提供了武力保障。

18世纪,英国成为影响世界的“日不落帝国”。

光荣革命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是——制度的变迁可以用非革命的手段来完成,以后英国历史上不再出现重大的暴力冲突。

它使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学到:过快过急的变革难以巩固,真正的变革可以在保留旧有的形式下加以进行。

但也有人称这是“保守主义政治”。

权利法案早在玛丽、威廉到英国时,双方已就限制王权的一系列措施达成协议,这对玛丽和威廉夫妇来说也是求之不得中的无可奈何。

英国《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An Act Declaring the Rights and Liberties of the Subject and Settling the Succession of the Crown),内容并不多,只有短短的十三条: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人们可以看到“十三条”主要有两方面内容:①限制国王的权力,约束国王的实际统治权,如第1、2、4、6条;②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等,如第8、9、13条。

它的意义在于:1.为限制国王的权力提供的法律保障。

2.确立了议会的权力。

3.英国从此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统治。

4.国王日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它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了道路,英国迅速崛起成为头号资本主义强国。

如上所述,英国议会权力非常大。

议会由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代表选民行使国家权力,这就是所谓的代议制。

代议制相对古希腊城邦民主是一种间接民主,通俗说就是“人民代表为人民”,现在大多数国家议会,包括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的都是“代议制”。

在代议制下,资产阶级通过议会对国家实行集体统治吗,以防止专制独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