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 50602-1985 优质钢非金属夹杂物显微检验及图谱(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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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标准 1985年9月

金相检验方法

用图谱对特种钢非金属夹杂的显微试验

DIN 50602

目录

1 应用范围和目的 (1)

2 术语 (1)

3 方法标记 (1)

4 试验范围 (2)

5 取样和试样制备..............................................26 图谱表的结构和使用.. (2)

7 检验步骤 (4)

8 分析 (4)

9 试验报告 (5)

1 应用范围和目的

1.1 本标准规定了对特种钢以硫化物和氧化物形式存在的非金属夹杂的检验。对此采用低倍和显微检验方法。显微检验可在金属显微镜下,或用自动设备进行。在设备一侧对图象进行自动分析,目前还未实现标准化,因为其发展尚为结束。本标准规定了在金属显微镜上进行显微检验的方法,这种方法采用系统结构的图谱、按夹杂的类型、夹杂的大小(长度、宽度或直径)和频次予以规定(图谱1)。自规定的极限大小开始,与夹杂含量成正比的参数值可分别按氧化物和硫化物的成分或作为总值进行计算。同样也规定了对最大量值的测定。

1.2 根据协议,本标准也可用于其它钢。

对于低碳钢和不锈钢,必须注意其特点(见5.4)。

1.3 本标准适用于表1和图1列出的成型异形钢材。对于钢板和钢带和其它厚度较薄的扁平钢材以及具有非线性纹理的锻件,必须注意其特点,对抽样和分析应鉴定协议。

1.4 对受硫化物影响的钢需遵守正在制订中的SEP 1575,注意与长度的比例:硫化物的宽度。

1.5 对于按非金属夹杂的形态、大小和分布对“工具钢”的检验,必须使用SEP 1572,用图谱对工具钢硫化物非金属非夹杂的显微检验1。

1.6 在部件适用性方面,对非金属最高允许含量的规定和评定不是本标准的对象,应依据材料标准或交货条件。

2 术语

2.1 非金属夹杂

按本标准评定的非金属夹杂是钢典型的硫化物或氧化物成分,它是在炼钢时与熔炉、钢水包和铸造时与非金属内衬接触,通过空气和炉渣挡条的氧化而引起的,去氧化和有意添加硫也会形成这样的结果。

1请与钢铁出版社联系,Postfach 8229,4000杜塞尔多夫。

非金属夹杂的种类、大小、形状和数量取决于钢种、熔炼方法和铸造方法、去氧化方法、铸块或铸条的尺寸以及成型的程度。其分布用熔液制成的钢材中也不会是均匀的。

2.2 显微夹杂

在磨片上的最大面积为0.03 mm2。在显微镜下,这个面积的极限值相当于一个长为100 mm、宽为3 mm的夹杂在100:1放大倍率的显微镜下,考虑到相应的长宽比在相同夹杂面积含量下的其它变形程度,长度可略小些或略大些(见第6章)。

2.3 低倍夹杂

低倍夹杂超过显微夹杂的面积极限值。本标准的图谱表包含了部分第8行图谱的低部夹杂,在计算一个参数时,可以标出总纯度。

2.4 纯度

本标准所讲的纯度是根据下列测定方法,对硫化物或氧化物形态非金属夹杂含量的规定。

a) 各种形式夹杂的最大量值(方法M);

b) 以1000 mm2面积为准,作为与面积成正比、对某一规格以上的夹杂计数,求出总值的组织中非金属夹杂的面积比参数。这一参数是衡量钢材中这种夹杂含量的尺度(方法K)。

2.5 图谱表

图谱表1按几何数系2n,对非金属夹杂的面积含量排列,每行图谱以面积加倍,逐图列出钢中典型的夹杂型式(垂直)。在一行中(水平)相同的面积中除夹杂类型的主系列外,还给出了长度×宽度或频度的变化,作为评定的示例。

3 方法标记

按本标准方法K,对尺寸指数在4以上的夹杂计数,其非金属夹杂试验的标记:

试验DIN 50602—K4

图1:从各种尺寸钢材上的取样

表1:不同尺寸的磨片面的位置

尺寸(直径,较

短边长或壁厚)

试样截中磨片面的位置

< 25 mm 在整个截面上

>25 mm~50 mm 在整个截面上或从边缘到纵向轴> 50 mm 在边缘与纵向轴之间或根据协议宽扁钢的试样磨片面在厚度和轧制方向或轴向中钢材宽度的前1/3,应按垂直于表面(见图1)。对非直线纹理的锻件,在订购时必须鉴定协议。

4 试验范围

4.1 对熔液或一批纯度的测定无法以单个试样表示,因此必须采用多个试样。通常至少需检验6个试样。

4.2 每次订货时必须检查是否允许将试样数量减少到6个以下,这时,必须考虑到供货批的大小,必要时对原料还需考虑试样先前的形状与位置。在交货规范中可商定不是“至少为6个试样”的检验范围。

4.3 当提交的材料量具有特殊性能,例如试件并不来自同一炉或单件的尺寸相差较大,在商定试验范围(见4.2)时需注意这些特点。

5 取样和试样制备

5.1 取样应使得需分析的研磨面尽可能精确地平等与主拉伸方向,旋转对称截面应位于通过钢材轴线的平面上,它是在长度伸长方向中非金属夹杂进行比对的正确条件。

5.2 表1加上图1规定了试样在圆钢和方钢、钢管和宽厚小比例宽扁钢的定位(取样位置)规则。

5.3 一批送交检验的材料(熔液或批的试样研磨片取决于不同的状态,例如钢材的种类和截面尺寸与分析方法(见8.2.1和8.2.2的有关说明)。即使从加工成本的角度看,也应注意取样和检验的费用。因此根据图1,当研磨片的尺寸> 50 mm 时,双方则应鉴定协议。

5.4 对试样研磨时,夹杂不得被断开或使其形状改变。不得压入研磨剂或抛光剂的粒子。必要时需对磨片淬硬。仔细研磨试样,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加以抛光。

6 图谱表的结构和使用

6.1 图谱表1

6.1.1 图谱表1的基础为标号是1、3、6和8(基本系列)最常见形式的夹杂,每个标号各有9张图,其大小标号0 ~ 8。图谱表1的成象比例为100:1。夹杂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SS型夹杂条状硫化物夹杂

OA型夹杂溶解形氧化物夹杂(氧化铝)

OS型夹杂条状氧化物夹杂

OG型夹杂球形氧化物夹杂

在6.1.2和6.1.3中说明了派生图谱0、2、4、5、7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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