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山东省级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基本情况表
技术改造贷款
发放技术改造贷款的目的,在于支持现有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加速我国四个现代化的建设。
银行对企业开办技术改造贷款,突破了贷款局限于流动资金的狭小圈子,扩大了业务范围,进入了固定资金领域。
它体现了以内涵为主扩大再生产的方针要求,是把信贷资金管好用活,充分发挥信贷调节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作用,是银行信贷业务上的一项重大改革。
这对于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增强产品对国内外市场的应变能力,提髙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一、贷款的种类与范围技术改造贷款,是指有关国营企、事业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为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或添置、改造必要的设施所需资金而发放的贷款(含购买外汇人民币贷款)。
它的对象包括国营工业、交通、商业、粮食和城镇集体企业以及科研、文教、旅游、卫生、饮食服务等企事业单位。
这项贷款分为四种:1.国营企业一般技术改造贷款。
指各省级分行在总行切块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由地方银行安排发放的贷款;2.专项技术改造贷款。
指各省级分行在总行下达的带有专门用途的贷款指标額度内,由各地银行审查核实发放的贷款;3.技术改造贴息贷款。
指各地银行发放的由国家实行利息补贴的专项技术改造贷款;4.城镇集体企业技术改造贷款。
指由各地银行对城镇集体企业所发放的贷款。
技术改造贷款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引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科技新成果;提高产品质量,发展优质名牌产品,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开展综合利用以及增产巿场急需的短线产品。
此外,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有关联的少量土建工程,以及科研、文教、旅游、卫生、饮食服务等企事业单位添置或改造必要的设施,均属于本贷款的范围之内。
二、贷款的条件与还款的资金来源贷款项目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经济效益显著,能按期还清贷款;1.产品质量合格,适销对路,有发展前途;3.工艺成熟,技术过关;4.原材料、燃料、动力及交通运输条件有保证;5.材料、设备、设计、施工力量及环保措施的落实。
山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节能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节能技术改造、节能产品推广、节能宣传培训、节能管理体系建设等节能重点工作的资金。
3.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使用节能专项资金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
二、资金使用范围1.节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2.节能产品推广:支持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引导用能单位采购和使用节能产品。
3.节能宣传培训: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
4.节能管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5.其他与节能相关的工作。
三、资金申请与审批1.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和山东省产业政策,具备实施节能项目的条件;(3)具有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和节能管理制度;(4)近三年内无严重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
2.申请单位应按照省级财政和节能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1)资金申请报告;(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项目实施方案;(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资金审批程序:(1)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2)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金支持的项目和金额;(3)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下达资金支持文件。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1.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3.资金使用单位应在项目实施期内,定期向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4.项目实施完毕后,资金使用单位应组织项目验收,并向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1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6日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品质,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改造范围。
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二)改造内容。
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基础改造、完善和提升,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暖、光纤、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品质;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
具体标准参照《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内容及指导标准》(附件2)等有关规定执行。
2020版-107-1、107-2表
附件:2020版 107-1、107-2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号:107-1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107-2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20〕105号单位详细名称:2020年有效期至:2021年6月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 年月日(一)分类目录1.研究开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2.研究开发项目开展形式分类目录3.研究开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4.研究开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5.研究开发项目进展阶段分类目录(二)主要指标解释1.重点企业研发及相关情况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其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具有新产品基本特征的产品原型或具有新装置基本特征的原始样机等。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政策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政策为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在促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重大项目,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扶持奖励对象对各县(市、区)和功能区实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工业企业实施奖励。
二、主要内容(一)技改综合奖补政策1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进行奖补。
综合评价各县(市、区)和功能区工业技术改造纳统项目个数、投资额及增幅等因素,对完成年初目标任务且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功能区进行分档奖励。
其中:第一档1名,奖励300万元;第二档2名,各奖励200万元;其余符合奖补条件的自动归为第三档,各奖励100万元。
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各县(市、区)、功能区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二)项目建设扶持政策2.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且生产性设备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根据项目新增主体税收形成的地方财力给予奖励,其中,前两年按新增主体税收形成地方财力的100%、第三年按新增主体税收形成地方财力的60%予以奖补,年度最高奖励200万元。
对国际领先的人工智能及其他领域高端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
对特别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政策支持,市重点企业财源建设基金优先给予支持。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3.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对列入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大产业的工业企业对标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标准实施的重大技改项目,根据项目效果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PR)的10%给予贴息。
其中,同一独立法人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项目限定为一个,市级最高贴息限额为500万元。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行中心支行)4.实施“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奖补。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6~2010年)一、指导思想以监测、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严防工农业生产和生活污染威胁饮用水源,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以削减现役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重金属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等保障环境安全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
积极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污染防治,力求抓出实效,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
二、支持重点“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以及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具体内容如下:(一)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1、市、县(区)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要求和填平补齐、一次性配齐的原则,通过专项资金对环保系统地、县级城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补助,使其基本具有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的常规监测能力。
专项资金仅限于支持市、县(区)级环境监测站按标准配置的监测设备及仪器,不含自动站、办公用房建设和办公设备购置以及业务经费。
2、、市、县(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只支持市级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的要求,通过专项资金对地级(直辖市县级,下同)以上环保系统监察机构能力建设的补助,使其基本具有国家颁布的环境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的环境执法能力。
专项资金仅限于支持环境监察机构的“装备建设”标准中的交通工具、取证设备、通讯工具以及应急设备等配置。
3、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不支持)专项资金对11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配置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专项配置标准中“应急监测”仪器给予补助,使上述重点城市的环境保护局基本具备标准要求的应急监测能力。
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技术改造的含义技术改造是指现有企业利用各种资金,通过采用国际标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原有生产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或更新,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创汇,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技术改造的范围一、对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检测手段和工程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对设备、建筑物进行更新,以及与生产性主体工程技术改造相应配套而必须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的建设;二、为改善原有交通运输设施的运输条件,提高运输装卸能力而进行的更新改造工程;三、为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治理“三废”污染或资源综合利用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工程;四、为防止职业病和人身事故,对现有生产设施和技术装备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五、对现有企业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专业化协作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第三条技术改造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以省编制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规划为依据,有步骤、有重点地对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进行改造。
通过改造和横向联合,达到企业向专业化、群体化、规模最优化方向发展,产品向中高档转变,以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目的。
对国民经济影响较大,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节约外汇、出口创汇、替代进口的项目,要优先安排;二、以优质产品为龙头,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为重点,通过采用国际标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力求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三、根据需要和可能,有计划地在某些部门、企业和技术领域,采用国内外最新技术,以带动全省技术水平的提高;四、注意引进适用的先进技术,并以引进“软件”为主,尽量少进口成套设备,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引进,重点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标准化工作;五、尽量少搞土建工程。
单项工程新增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原有生产建筑面积的30%;用于土建工程的投资,一般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确需超过的,必须报请省经委批准;六、技术改造工程原则上应在现有厂址内进行,尽量不新征土地;七、进行技术改造时,与本工程有关的“三废”治理、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必须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八、不得将基本建设项目挤入技术改造。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公布日期】2022.01.27•【字号】鲁财工〔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2〕2号各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我们研究制定了《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022年1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三章合作银行管理第四章贷款贴息、担保补助及股权投资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全省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的“技改专项贷”,主要用于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省级统筹本级财政预算等资金,实施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费补助。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省级“技改专项贷”业务开展好的金融机构,组织加大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力度。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四条享受省级“技改专项贷”支持的项目,须为省级统计体系和省级技改导向目录项目库,且在我省依法办理核准备案等手续、符合“绿色门槛”要求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2.06•【字号】威政办发〔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传染病防控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现就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把鲁政办发〔2020〕4号文件确定的20条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2020年2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按照上下对口原则,对文件提出的20条政策进行了责任分解,形成了任务分工方案(见附件),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严格履行主管责任和属地责任。
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综保区、南海新区,下同)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鲁政办发〔2020〕4号文件和任务分工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强政策学习和解读,抓紧研究制定细化配套措施,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对原有政策与省里政策不一致的,要尽快修订,让企业充分、及时享受到政策支持。
执行最高标准支持企业发展。
对各项支持企业发展的弹性政策标准,要坚持“办理时间就短不就长、支持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在现有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对企业进行顶格支持,最大限度解决非常时期企业面对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建立政策兑现“绿色通道”和帮扶机制。
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着力落实好网上审批、企业职工在线培训、网上招聘等惠企服务措施,进一步减少企业办事时间、环节。
最新数字经济相关财税金融政策一览表
政策分类 金融扶持
涉及项目
智慧农业
智能制造 智能服务 数字技术 智能制造
政策内容 水平,且排名全省前 5 位的市,S 省财政给予每市补贴 200 万元,激励引导各市挖掘电商赋能新消费潜力,推动各市网 络零售规模快速增长。 对电商龙头企业当年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 1 亿元以上的 企业,S 省财政给予每家企业最高 100 万元补贴。 将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智能农机产品纳入补贴范围,部分 品目产品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 35%。暂不在补贴范围的产品 可通过农机新产品试点、农机专项鉴定等渠道按程序纳入补 贴。 S 省财政对每个现代农业强县给予 1 亿元资金支持,专项用于 农业生产发展及相关设施装备建设。省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 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PPP)、再贷款再贴现等财金联动政策优先向现代 农业强县倾斜。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对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 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 果的购置费用(其中,相应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的单项购 置费应为 10 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S 财政按 照不超过 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 500 万元。 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企业新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 省级重大工业技改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后,S 财政按照银行 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35%给予最高 2000 万元财政支持。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 项目限定为 1 个,贴息期限不超过 3 年。 工业互联网平台:对综合评价排名前 10 位的平台机构,省级 财政按上年度实际服务我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收入总额的 10—30%给予支持,最高 200 万元。 产业集群化发展:对新增带动提升企业数量前 5 名的工业互 联网产业园区,S 省财政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针对数字技术企业特点,创新开展知识产 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和银税互动贷款。对符合 S 省有关政策规定的“人才贷”业务条件的高层次数字技术人 才,由试点银行最高给予 1000 万元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额度, 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支持银行机构在数字经济集 聚区,新设或改造分支行作为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科技 支行,支持开展“创投+银行”的外部头贷联动。 2022 年 7 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 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推广知识产权质押、 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等融资模式,促进制造 业向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18•【字号】枣政办字〔2020〕18 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枣庄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 年 5 月18 日枣庄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城市国有土地上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建成使用,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不得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到“十四五”末,在确保完成 2000 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建成使用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宜居整洁、安全绿色、和谐共享的“美好住区”。
二、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20 年 5 月—6 月)。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 2020—2025 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制定相关政策,全面动员部署,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 年 7 月—2025 年 10 月)。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年度改造计划,分期分批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经济结构的向新旧动能转换和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速度和质量,加快实施重点技术改造,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切实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对重点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重点技术改造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通过对企业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工作方式等关键环节的改造升级,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高效能型生产方式。
第三条重点技术改造的支持对象包括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一)具备自主创新能力,有改造升级需求,并能提供有效的改造方案和实施计划的企业;(二)所涉及技术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或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四)经过评估,预计改造后可以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第四条重点技术改造的支持方式包括政府资金支持、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土地资源优先供应等。
第五条政府资金支持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引导基金等。
第六条重点技术改造的项目经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评估通过后,由相关部门予以支持。
第七条加强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效果的评估。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技术改造项目库,定期发布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引导企业选择合适的技术改造项目。
第九条对于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完成的企业,应当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服务和后续政策的支持,确保项目取得持续发展的效果。
第十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细则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企业对重点技术改造相关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第二章支持内容和条件第十一条政府资金支持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应当根据不同的项目进行具体规定,并根据项目进展和效果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二条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支持,具体贷款比例和利率优惠等条件由相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具体优惠比例和优惠期限等条件由相关部门制定。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18•【字号】济政发〔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18日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府投资管理,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三条政府投资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
第四条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筹措和年度预算安排,并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政府投资计划管理第五条政府投资实行计划管理制度。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经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前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11.17•【字号】鲁财资环〔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财政局、林业主管部门,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林业主管部门:为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林业改革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等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11月17日山东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农业政策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19〕2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由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市县加强资金监管等。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提出资金分配建议,组织项目入库储备,指导监督项目实施,牵头下达年度任务计划,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等。
第四条市、县级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分解下达、资金审核拨付、资金使用监督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
财税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0财税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文/孙长瑶 山东省烟台市审计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分局[摘要]财税政策,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也是对市场失灵进行弥补的重要经济手段。
在我国社会经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财税政策始终作为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
财税政策在经济发展中具有较为积极的作用,不但能促进我国经济稳定增长,而且还能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的发展。
国家财税通过对一定量的资金进行集中分配,培养经济增长点,对经济结构进行优化,利用相关政策上后端和财税经济杠杆,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优化目的。
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需要科学合理利用财税政策,注重调控和优化现行税收政策,积极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注重绿色税收分配制度的完善,进而充分发挥出财税政策效果,有效加快我国社会经济增长速度。
[关键词]财税政策;经济发展;作用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810(2021)05-20-03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会对经济体制造成直接影响,而经济体制也会反作用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经济发展体量不断扩大,期间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方面,严重影响到社会长期的稳定发展[1]。
近几年,我国政府部门通过借助货币政策,有效调控宏观经济,来保证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时期,经济增长的速度开始变缓。
为了持续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不管是银行和金融机构,还是国家相关财政部门,需要积极主动联合,通过协同合作,科学合理地利用相关财税政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的目标,促进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
一、财税政策有助于经济稳定发展针对国内来讲,传统的财税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都和经济稳定增长具有紧密联系。
结合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情况,在贯彻落实财税政策过程中,可以利用增量调控手段,实现改革工作任务[2]。
财税体制的改革给我国经济增长带来了较大的改变,尤其是在我国进入到经济新常态阶段,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变缓,经济结构获得较大优化和改进,但国家在财政支出方面具有较大压力,导致财政改革工作的渠道变得越来越狭窄。
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999年9月10日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国经贸投资[1999]886号文发布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增发财政债券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决策,根据国债专项资金支持技术改造的任务及要求,使国债专项资金切实发挥引导支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JP〗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是指:用国家国债专项资金支持的由国家组织安排的技术改造贷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债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债券资金和中央财政转贷地方财政的债券资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重点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国家国债专项资金支持的由国家组织安排的技术改造人民币贷款。
二、国债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和方式第五条坚持“择优扶强,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体现支持“质量、品种、效益” 和替代进口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使其尽快取得标志性成效。
第六条凡承担国家重点技术改造贷款项目的企业,均可享受国债专项资金的支持。
国家重点技术改造贷款,原则上由国家主要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承贷。
第七条用国债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采取项目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实施。
三、国债专项资金支持的标准及补助资金的下达第八条项目投资补助主要支持512户重点企业、120户试点企业集团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其他企业社会效益好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并适当向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的企业倾斜。
第九条具体项目投资的补助金额,按该项目贷款总额两年应支付的贷款利息金额计算。
对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的上述企业视项目情况可适当增加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三年)。
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
第十条根据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和银行对项目的承贷金额,一次核定补助金额,分两年注入。
第十一条列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其他企业,享受贷款贴息支持。
贴息资金按照银行对项目承诺的贷款金额和现行贷款利率,按照一定的贴息年限,实行全额贴息,一次核定。
2024年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2篇)
2024年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重点技术改造的进程,推动企业技术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申请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的企业和项目。
第三条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的目标是鼓励企业引进和应用先进技术,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第四条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的内容包括资金支持、技术咨询和培训、政策扶持等。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五条申请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生产经营中具备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
第六条申请企业必须有明确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计划,并提供相关的技术、经济评估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条申请企业必须具备自主创新能力或合作开发能力,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试验报告和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第三章申请程序第九条申请企业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申请表》。
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
第十一条审查通过的申请企业将获得技术改造专项支持的资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和合同。
第十二条申请企业在完成技术改造项目后,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材料,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获得支持资金。
第四章支持措施第十三条支持资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和拨付,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技术咨询和培训的方式可以采用专家讲座、技术培训班、企业参观等形式,内容应与申请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相关。
第十五条政策扶持的具体方式可以采取减免税费、土地给予、信贷支持等形式,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支持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相关政策和协议的规定进行,申请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和用途监督机制。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可以对申请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给予惩处和追回支持资金。
第十八条申请企业应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相关的材料和数据,并提供技术改造效果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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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规划选址意见
用地意见
环评批复
安评批复 能评批复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县级工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同意) 年月日
市级工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同意) 年月日
6
附1-1:
2020年度重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基本情况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名称(盖
章)
单位地址
市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姓
名
2018年
总资产 (年末 数)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县(区) 街道
号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姓名
项目联系人电话
近3年项目单位资产和效益情况
净资产 (年末数)
资产负债率 (年末数)
201贷9.款9.额21— 2020.9.20实际到账
贷款额
文号Leabharlann 核准或备 案2017.9.21— 2018.9.20应计利息
2018.额9.21— 2019.9.20应计利息
2019.额9.21— 2020.9.20应计利息
额 项目手续情况
执行利率
2017.9.21— 2018.9.20申请贴息
2018.额9.21— 2019.9.20申请贴息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实缴税金
2019年
2020年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基本情况
市
县(区)
项目建设期限
街道
号
年 月至 年 月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其中不含厂房、土建、土地等费用 投资
已签订合同贷款总额
2017.9.21— 2018.9.20实际到账
201贷8.款9.额21— 2019.9.20实际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