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记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探讨
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反对缴费确定型“名义账户”
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反对缴费确定型“名义账户”最近,网上有一篇文章《养老金个账空账率超9成将来兑现或入不敷出》,来源《华夏时报》(2016-10-15)。
主要讲的是(基本)养老金的“亏空”问题和解决办法, 提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空账”,个人账户“坐不实”和缴费确定型“名义账户”问题。
这又是以“养老金缺口”为借口说法的再现,而不去想想解决“养老金缺口”的好办法。
这是一篇与“2014-12-29”发表的《楼继伟力挺社保名义账户制:做实个人账户13年未果》类似的文章。
从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次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的“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连同此篇文章的缴费确定型“名义账户”的再次提出和“把精力放在加强个人账户多缴多得的功能上”,可以看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改变为类似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是先前提出“多缴多得”者和后来主张、拥护“多缴多得”人们的又一次“改革”目标。
细细分析如下:一、个人账户“空账”产生的原因,钱都去哪了。
个人账户“空账”源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制、转轨成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不足或没有积累,关键的是国家政府财政补贴不足或不到位,这应是不争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是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基金(应改为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一种完全累积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现收现付制和个人账户基金的完全累积制的“统账结合”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种特殊的部分积累模式。
应当注意,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是相结合,不是相混合。
个人帐户养老金精算模型
个人帐户养老金精算模型一、问题的提出中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
在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下,我国传统的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已不适合我国的经济的发展,因此,只有建立基金式养老金模式,与国际社会接轨,才能彻底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对我国政府带来的压力。
因此,我国于1997年对养老金制度进行了改革,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由传统的现收现付制模式转化为现部分基金模式。
所谓部分基金模式,即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当职工退休时,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均为按月发放。
对改革前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以下简称‘中人’),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
具体办法,由劳动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指导实施;对改革时已经退休的职工(以下简称‘老人’),养老金发放标准与现收现付制下的标准相同。
对于基本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我们提出以下两个问题:1、试对改革后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标准建立数学模型,并对标准的合理性进行分析;2、试建立数学模型并分析当前养老金制度中影响保障程度的指标。
二、问题的分析《决定》规定,退休后职工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上年度本地区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累积储存额/120,个人帐户养老金按照社会平均余命发放,超过平均余命的退休职工的养老金部分,由社会统筹支付。
替代率是指个人进入退休期所领取的养老金与进入退休期上一年度工资的比例,或者是进入退休期社会平均养老金与进入退休期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
替代率的高低是衡量养老金制度是否合理的关键因子。
浅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纳形式就成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了,该模式是我国首创,针对的也是我国的情况。那么围绕着养老保险制
度,这篇论文就谈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
关键词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社会统筹 个人账户
作者简介:关淇文,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F840.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10.086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起步于中国建国的上世纪的 40 年代末和 50 年代初,在建国以前我国并没有很完整的社会保障的理论和 系统,建国后才在努力的探索中逐步建立的,此时照比西方发达 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相对比较落后的,我国社会保障的建立 总体经过四个阶段,分别为初创阶段、调整阶段、经历过文化大革 命迫害的挫折阶段以及至今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那么需要强调 一下,根据国际劳工局,社会保障的定义为“社会保障即社会通过 一系列的公共措施对其成员提供的保护,以防止他们由于疾病、 生育、工伤、失业、残疾、老年及死亡而导致的收入中断或大大降 低而遭受经济和社会困窘,对社会成员提供的医疗照顾以及对有 儿童的家庭提供的补贴。”随着改革开放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这样的变化,经济基础的变革必然导致上层建筑的改 革,所以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改 革势在必行,这同样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也提出了迫切的要 求。1993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它们都 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期的背景下召开 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对会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一些非 常宝贵的改革计划,其中有一条就是提出建立养老、医疗保险制 度改革,实行“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要求由单位和个人共 同负担成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保 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 要的险种之一,基本会会涉及任何人。所谓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 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 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 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所谓社会统筹是指 养老保险基金在大范围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统一征收和 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该制度在基本养老金的筹集 上是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统筹,是由包含基本养老 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中每个员工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 费比例缴纳上来的资金是社会统筹基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最终形成资金的收入,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收入、财政 补贴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收入。 包括基础性养老金、过渡性养 老金、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丧葬抚恤补助、其他支出。 它们承担职工离开单位后所需费用的一大部分;个人缴纳的那一 部分就是每个人的个人账户了,仅占退休费的一小部分,对于个 别情况不足够的资金国家会给补贴。
关于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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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实阻碍因素:这部分主要是分析近
十年来新制度运行中遭遇的其他现实因素。这些
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日益突兀起来,加强了“空
账”的形成,主要表现在:①退休年龄,目前我
国男性公民的退休年龄是60岁,女干部是55岁,
女工人是50岁,支付退休后养老金的年限按10年
的预期设计,但事实上我国人均寿命已达到72岁,
三个角度
一、历史遗留问题,这部分主要是制度改革之初就已经 存在的问题。如今大约1.4万亿的“空账”并非“一日之 功”,它一直受到历史遗留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表现在: ①由于现行制度都有规定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如何结合, 从而导致一开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边界不清,成为 “混账”就在制度安排上为后来挪用个人账户基金留下了 余地,为社会统筹基金毫无障碍地不断透支个人账户积累 资金提供了方面之门。②转轨成本没有完全“消化”,转 轨成本即“缺口”)来自两方面:一是“老人”没有个人 账户积累所造成的缺口”二是“中人”在制度实施之前的 年份里没有个人账户积累所造成的缺口。“统账结合”的 混合制模式下,“缺口”即转轨成本由谁负担的问题直到 现在仍然没有解决,导致了一直以来个人账户被挪用来填 补“缺口”,从而造成“空账”。
3. 基金运营与行政管理相分离
基金运营与行政管理相分离,可以确保基金能 够得到专业运营商的指导。并且如果与行政管理 不分家,那么行政管理与基金的运营界定就不够 清晰,许多地方都是政府在主导养老基金的运营。 要通过基金运营与行政管理的相分离来确保基金 运营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4. 做实个人账户
(1)加快立法,用法律保障做实个人账户工作 的开展。因为个人账户出现巨大的空账,பைடு நூலகம்果做 实个人账户,那将需要巨额的资金,这将严重影 响地方政府的效率。通过立法手段将做实个人账 户纳入法律的保护当中,可以尽快地实现这一目 标。 (2)确定明确的做实目标。个人账户的做实,应当 有着明确的目标规定。比如说某某地区在某某年 度必须将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率提高到10%15%。或者某某地区在某某年度必须将所有个人养 老账户的资金储备率提高到20%等等。这样有了明 确的做实目标,才有利于地方开展个人账户的做 实工作。
养老金的个人账户管理与激励机制
养老金的个人账户管理与激励机制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金的个人账户管理与激励机制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个人账户管理与激励机制的设计,不仅关系到个人养老金的积累和管理,也关系到整个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个人账户管理和激励机制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个人账户管理个人账户管理是指对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管理和监督。
个人账户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个人养老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首先,个人账户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养老金管理机构的监督,确保其合规经营。
同时,监管机构还应加强对个人账户的监管,确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安全。
其次,个人账户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应能够及时准确地记录个人账户的交易和资金流动情况,方便个人和管理机构进行查询和核对。
再次,个人账户管理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风险管理机制应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应对等环节,以确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安全和稳定。
最后,个人账户管理需要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
个人账户的交易和资金流动情况应及时向个人披露,以增加个人对账户管理的信任和满意度。
二、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指通过一定的激励手段,鼓励个人积极参与养老金的个人账户管理,提高个人养老金的积累和管理效率。
首先,激励机制可以通过提供税收优惠来鼓励个人参与养老金的个人账户管理。
个人在缴纳养老金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以增加个人的积极性。
其次,激励机制可以通过提供灵活的投资渠道来鼓励个人参与养老金的个人账户管理。
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
再次,激励机制可以通过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来鼓励个人参与养老金的个人账户管理。
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账户管理方式和服务内容。
最后,激励机制可以通过提供奖励机制来鼓励个人参与养老金的个人账户管理。
个人在积极参与养老金的个人账户管理并取得一定成绩时,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以增加个人的积极性和动力。
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基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推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范畴,具有普遍性。 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表现形式,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和职工可以自愿参加企业年金制度,具有选择性。 一个是基本制度,一个是补充制度;一个是普遍推行的制度,一个是自愿选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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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1993年,中国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 题的决定》中指出,“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6号),进一步确立了的基本养老 保险的基金部分积累制度。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 26号),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 精神,各地陆续建立了基于个人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在实际执行中,由于转制成本没有得到及时 足额补偿等原因,本该积累的个人账户基金在当期被支付,出现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现象, 部分积累制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初衷未能实现。为了防范老龄化高峰带来的养老风险,国务院在《关于完善 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42号)中明确要求,“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 统筹基金不能占用个人账户基金。
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金融账户
关于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实帐化的思考
直 到领 完 为 止 。若 参 保 人 提 前 死 亡 可
由法 定继 承 人 继承 。
3 个 人 帐 户 所 积 累 的 养 老 金 不 由 、
政 府 机 构 直 接 经 营 。 而 是 以 委 托 授 权 方 式 交 由 诚 信 且 有 能 力 的 机 构 投 资 运
营 。并 形 成 多 家 竞 争 机 制 。 政 府 成 立 专 门 的 基 金 经 营 监 管 机 构 。 负 责 对 基 金 经 营 机 构 的 资 质 认 定 、 投 资 方 向、 投 资收 益 及 相 关 财 务 状 况 的 监 控 。 对 违 规 行为 实 施 处罚 等等 。 三 、做 实 个人 帐 户的 措施 个 人 帐 户要 做 实 就 必 须 帐 户 清 楚 。
进 行探 讨 并 提 出个 人 见 解 。
一
隐 性 养 老 金 是 指 制 定 的 养 老 金 计 划 对职 工 和 养 老 金 领 取 者 所 作 的 津 贴
、
个 人 帐 户 。 帐 ” 形 成 的 原 空
因 及 分析
( ) 制 度 设 计 缺 陷 对 个 人 帐 户 的 一
影 响
支.全 国合 计 资金 缺 口达 7 0亿 元 左
右 ; 19 9 9年 当 年 收 不 抵 支 的 地 区 数 扩 大至 2 5个 省 市 。 全 国 赤 字 的 总 体 水 平 进 一 步 扩 大 。 在 目前 的 方 案 制 度 运 行 下 。开 始 为 在 职 职 工 提 供 个 人 帐 户 积
府 实行 管 理 监 督。 还 应 对 投 资 风 险 提
供 最 后 的担 保 。 2 个 人帐 户 由企 业 和 职 工 共 同缴 、 纳 。按现 行 规 定 的企 业 3 。个 人 8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议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议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也变得尤为重要。
规范化的档案管理不仅能够提高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还能更好地维护参保人的权益。
因此,本文针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案较为庞大,包括基本信息、缴费记录、领取记录、生存状态等多个方面。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档案,建议建立信息化的管理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系统应该包括基本数据维护、业务管理、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模块,方便参保人员和管理人员随时查询和处理相关事务。
二、完善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的收集和整理主要依赖于社区和乡镇机构。
然而,社区和乡镇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在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中容易出现一些疏漏。
建议通过培训、奖励等方式提高社区和乡镇机构人员的意识,加强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三、严格档案的保密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案涉及到参保人的个人信息,隐私性很高。
因此,在档案管理中,需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建立保密制度,做好保密措施。
特别是在电子档案管理中,要使用专门的加密技术,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四、建立健全档案的审核和核查机制为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建议建立健全的审核和核查机制。
包括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明、缴费记录、离退休手续等进行审核,对档案归档、存储等信息进行核查。
建立专门的审核、核查人员和机构,确保所有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总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参保人的权益,确保养老金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通过以上建议,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参保人员。
关于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O 0五 年 十 一 月 一 日
在市 、 业职 T基本 养老保 险的。 县企 原则上可不再改变 具 体 由各省( 自治 、 直辖市 ) 确定 。 研究 三 监狱企业 _ 参加 当地企业 职 :基本 养老保 险后 , T人 亡 19 年 1 1 98 月 日以前钓 连续T龄视同缴费年限 : 是甭从 19 98
有关养老保险问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通知》劳社部发[002 关于待遇过 ( 20 1 号)
渡 和衔接的精神,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过渡办法。
五 、监狱企业及其下人执行 当地统一的企业 职丁基本养
、
香港 服务提供者和澳 门服务提供 者可 以在 内地设立
独资职业介绍机构 , 最低注册资本金为 l. 25万美元 。 本 决 定 中 香 港 服 务 提供 者 和澳 门服 务 提 供 者 应符 合 CP E A中关 于“ 服务提供 者” 义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定
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不纳入当地企业职丁基本养老保险范嗣。
关于扩大做实 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 险 个 人账户试 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 部发 『0 5 2 2 0 ]7号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 。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人 口老龄
化的严峻挑战。 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是党中央 、 国务院的
年 1 1日起补 建个 人帐户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由各 省 月
( 治区 、 自 直辖市 ) 定。 决 已经 实行监狱 系统养老保险内部统筹 并实行个人缴 费的地 区 . 原则上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 费 : 未 实 行个 人缴 费的 , 南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 决定是否补缴个人
保险政策。本通知下发前已将监狱企业及其 l T : 人纳入当地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 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策。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建议(doc 12页)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建议(doc 12页)一、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制度设计背景分析1997年国务院正式通过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从此,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始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但是,由于改革前已退休职工和在实施个人账户管理前已经参加工作但尚未退休的职工,他们的账户中没有基金积累,同时国家又没有对这部分职工账户空缺的部分给予补偿;另外,为兑付现收现付制下的老职工养老保险费,个别地方还出现了挪用新职工个人账户缴费额的现象。
这些问题都导致了相当多省市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是名义存在,实质上没有基金积累,仍以“空账”运行。
这种现状不论在制度上,还是在未来养老保障中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为了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国家从2001年起率先在辽宁实行试点性改革,至2003年,试点省市已扩大到黑龙江和吉林两省。
城镇养老保险试点的重点内容是“在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础上,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实账运营,保持企业缴费率水平不变,同时采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补充社会保险基金,不增加企业负担,不降低离退休人员待遇。
”该方案仍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但与1997年的规定相比,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个人账户由空账变为实账,二是基金管理由混账管理改为分账管理。
2006年,国务院决定:继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之后,将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省市扩大到上海、天津、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和新疆。
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主要内容是: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基金完全积累,并与个人账户记帐额相匹配。
2006年试点再扩大,委托全国社保基金运营, 9月务院批复扩大试点的八省(区、市)做实个人账户实施方案,方案沿用了“黑吉模式”。
方案指出: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实行分别管理。
做实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问题探讨
做实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问题探讨黄瑞平(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教授)[摘要]我国在社保制度改革时设计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但是,这种新制度运行后出现个人账户被透支去支付养老金,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问题。
因此,应从制度建设和多渠道拓展养老保险基金来源等方面采取措施,为做实个人账户提供可靠的保障。
[关键词]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建设;保险基金拓展渠道[中图分类号]F840.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462(2008)03-0101-03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时设计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为“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社会统筹金和个人账户金相结合的模式。
其中,社会统筹金用于支付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金用于积累,为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预筹积累资金。
把现收现付与部分积累结合起来,是这种模式的特色和优点。
其中,个人账户的设立,是养老保险制度与计划经济时代的退休制度的主要区别。
如果这种养老保险制度运行起来,个人账户金不能真正用于积累,而是被透支去支付养老金,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就不仅会引起广大职工的担心,而且会使人怀疑这种改革是否成功。
因此,做实个人账户,积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完善我国统账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改革成果、提高广大职工对养老保险制度信赖度的关键,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建立分账管理制度,断绝透支个人账户的行为,由财政尽快偿还已被透支的个人帐户多年来,个人账户金之所以被透支或挪用,其直接原因是统账不分、混账管理。
当社会统筹基金不足支付养老金发放时,透支个人账户金来填缺口,似乎可以自圆其说,也不觉得是违规,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规模越来越大,有些地方已经掏空了个人账户。
毫无疑问,被透支的个人账户金迟早必需归还,但目前紧迫的问题是要研究今后的个人账户金怎样不会再被挪用?出路应是尽快建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账管理的制度,严格追究一切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用制度来确保个人账户能够做实。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旨在平衡国家与个人的责任,确保养老金的可持续性。
具体而言,社会统筹是指国家根据不同地区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养老金的标准和档次,通过统一的养老金基金来支付养老金;个人账户是指养老保险参保人缴纳的个人养老保险费用以及国家和单位的补贴等资金,以个人账户为依据计算个人的养老金。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有以下几个优点。
首先,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能够合理规划养老保险资金的使用。
个人账户可以记录个人缴费历史和个人汇缴养老保险费用,国家通过社会统筹决定基本养老金标准和档次,可以根据个人账户的情况,调整个人享受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养老金的公平分配。
再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可以鼓励个人参与养老保险制度。
个人账户可以记录个人缴费历史和个人汇缴养老保险费用,养老金的水平与个人账户的缴费情况有关,这样可以激励个人积极参与养老保险制度,培养个人的养老保险意识。
最后,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可以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个人账户可以记录个人缴费历史和个人汇缴养老保险费用,个人可以通过查询个人账户情况,了解个人的养老保险积累和待遇预期,增加对养老金的信任,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综上所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既考虑到国家的责任,也兼顾个人的权益。
这种制度能够平衡养老金的可持续性、规划资金的使用、鼓励个人参与,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运行和发展。
做实个人帐户: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做实个人帐户: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1. 引言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化改革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议题。
其中一个关键的改革要求是对个人养老账户进行做实。
个人养老账户的做实是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2. 个人养老账户的概念和作用个人养老账户是指每个参保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建立的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等款项。
个人养老账户在养老保险制度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个人养老账户可以提高参保人员的参与度。
通过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可以直接了解到自己的缴费情况和账户余额,增强参保人员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其次,个人养老账户可以实现个人缴费的个性化管理。
个人养老账户可以根据参保人员的个别情况进行管理,比如根据个人的年龄、工资水平等确定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实现个人养老保险的个性化定制。
最后,个人养老账户可以为参保人员提供灵活的用途。
个人养老账户的资金可以在退休后作为养老金供个人支配使用,也可以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高个人养老保障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
3. 个人养老账户做实的必要性个人养老账户做实是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个人养老账户做实可以增加个人权益的保障。
通过做实个人养老账户,可以实现个人缴费与个人权益的直接挂钩,确保个人缴费的义务得到应有的回报,提高个人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其次,个人养老账户做实是加强社会风险分担的有效途径。
通过做实个人养老账户,可以更好地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风险分担功能,减轻政府负担,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个人养老账户做实可以提升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个人养老账户的做实可以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等方式确保账户资金的充足性,降低养老保险制度的风险,增强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4. 实现个人养老账户做实的路径实现个人养老账户的做实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建立健全个人养老账户管理体系。
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历史经验
中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历史经验国际劳工组织庄波前言为了协助蒙古社会福利劳动部的有关工作,本文总结了中国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方面的历史经验。
一. 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省份名单2004年起,国务院在总结辽宁(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在吉林和黑龙江两省(第二批试点)继续开展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
2005年,财政部会同劳动保障部起草上报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并由国务院正式下发。
经国务院批准,2006年财政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选择天津、山西、上海、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批试点)进行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中央财政对参与试点的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截至2008年末,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3个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省份. (江苏、浙江第四批试点省份)二. 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的历史变迁1.1991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调整工资的基础上逐步实行,缴费标准开始时可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的3%,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的调整再逐步提高。
2.1995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个人缴费的比例。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职工按不低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3%的比例缴费,以后一般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个人帐户养老保险费的50%。
已离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3. 1997 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退休账户管理规定和制度。
该制度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通过个人账户实现个人权益的累积和积累。
以下是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制度的详细解析。
一、建立和管理个人账户1.账户建立和确认:职工自开展参保工作之日起,根据劳动关系和实际缴费情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账户应当建立,并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确认。
2.个人账户管理:个人账户的管理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负责个人账户的开设、注销、管理和结算等事务。
3.账户信息的记录和查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记录和保存个人账户的全部信息,并提供查询服务。
二、个人账户的缴存和提取1.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个人账户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状况进行调整。
2.缴费方式和周期:个人账户的缴费方式为根据月工资额扣缴,缴费周期为每月一次。
3.提取条件和方式: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下提取,并可以选择一次性提取或分批提取的方式。
三、个人账户利息和收益管理1.利息和收益计算: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利息和收益。
2.利息和收益分配:个人账户中的利息和收益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3.信息披露和公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公布个人账户的利息和收益计算方法、分配办法以及相关事项。
四、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1.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限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不得挪用于其他用途。
2.个人账户资金的保值增值: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保值增值,并与国家政策相适应。
3.个人账户的继承和转移: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在个人去世或离职时,可以转入个人账户的继承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个人账户。
社保个人账户与个人养老金关系的解析
社保个人账户与个人养老金关系的解析社保个人账户和个人养老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
本文将对社保个人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进行解析,并探讨它们之间的联系。
一、社保个人账户的概念和作用社保个人账户是指每个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在社保机构建立的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
社保个人账户的建立是为了保障个人权益,确保个人缴费的公平性和个人权益的可追溯性。
社保个人账户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缴费记录:社保个人账户记录了个人的缴费情况,包括缴费时间、缴费金额等信息。
个人可以通过查询个人账户,了解自己的缴费情况,确保缴费的准确性。
2. 社保待遇计算:社保个人账户是计算社保待遇的重要依据。
个人的缴费记录将直接影响个人享受社保待遇的金额和期限。
个人账户中的缴费记录越多,个人享受社保待遇的金额和期限就越高。
3. 个人权益保障:社保个人账户的建立,可以保障个人的权益。
个人可以通过查询个人账户,了解自己的社保待遇情况,确保个人权益得到保障。
二、个人养老金的概念和作用个人养老金是指个人在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待遇。
个人养老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旨在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个人养老金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退休生活:个人养老金是退休人员的主要经济来源,可以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个人养老金的发放金额和期限与个人的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余额有关。
2. 补充养老保障:个人养老金可以作为养老保障的补充,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
个人养老金的发放金额和期限可以根据个人的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余额进行调整。
3. 促进经济发展:个人养老金的发放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退休人员领取个人养老金后,可以继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社保个人账户与个人养老金的关系社保个人账户和个人养老金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
个人养老金的发放金额和期限与个人的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余额有关。
个人的缴费记录越多,个人账户余额越高,个人养老金的发放金额和期限就越高。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定解读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定解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定是指对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开设、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规定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定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规定。
一、个人账户开设与终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开设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参保人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其次,参保人必须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材料;最后,经过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个人账户方可成功开设。
账户的终止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参保人死亡、参保人享受养老金期限届满或者参保人主动放弃养老保险。
二、个人账户管理1. 缴费方式:个人账户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缴费。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缴费方式一般有两种,分别是按月缴费和按年缴费。
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个人喜好选择适合的缴费方式。
2. 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的缴费基数由个人所在单位确定,一般根据参保人的工资水平和单位规定的缴费基数范围来确定。
个人账户的缴费基数对养老金的计算和发放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参保人需要对自己的缴费基数有充分的了解。
3. 账户余额管理:个人账户的余额管理包括账户存储和投资收益的管理。
个人账户的余额主要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等方式存入,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投资运营,以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个人账户的余额管理需要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
三、个人账户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养老金和退费金等用途。
根据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定,当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根据个人账户的账户余额和相关规定获得养老金;如果参保人提前或中断参保,并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申请使用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为退费金。
四、个人账户管理的重要性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于个人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个人账户的合理管理可以保证个人养老金的真实性和公正性,避免账户余额的流失或被非法使用。
其次,个人账户的管理规定可以规范社保机构的运作,提高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最后,个人账户的管理规定也能够增加社保基金的收益,保证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
退休金养老金账户管理技巧如何避免账户被盗
退休金养老金账户管理技巧如何避免账户被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退休金和养老金账户成为了许多人的重要经济依靠。
然而,随之而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账户被盗造成的经济损失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困扰。
因此,掌握退休金养老金账户管理的技巧,避免账户被盗,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有效的管理技巧,帮助大家保护自己的退休金养老金账户。
一、保护个人信息第一个账户管理技巧是保护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的泄露往往是账户被盗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首先,我们应该注意保护身份证件、银行卡、密码和其他重要证件。
在外出时,要避免将这些重要物品放在易受盗窃的地方。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密意识,不随意向陌生人泄露个人信息,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下载来历不明的文件,以免受到网络欺诈的威胁。
二、设置强大的密码设置强大的密码是保护退休金养老金账户的另一个重要手段。
一个强大的密码应包含字母、数字和符号的组合,并且长度要足够长。
避免使用生日、姓名以及其他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密码。
此外,我们还应定期更换密码,并避免在多个网站或平台上使用相同的密码,以免一处受到攻击导致其他账户的风险。
三、定期检查账户定期检查退休金养老金账户是防止账户被盗的重要措施之一。
我们应该经常登录账户查看账户余额、交易记录以及个人信息是否存在异常。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如有未经授权的转账记录等,应立即联系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处理并修改密码,以确保账户安全。
四、注意公共网络安全公共网络的安全性通常较弱,因此在使用公共网络时要格外小心。
避免在公共场所或不安全的Wi-Fi网络上登录退休金养老金账户,以免个人信息被窃取。
如果需要在公共网络上使用账户,可以选择使用VPN等安全工具,加密数据传输,增加账户安全性。
五、及时报告账户异常如果发现账户异常或怀疑账户被盗,应立即向银行或金融机构报告并请求协助。
一旦账户被盗,及时采取行动将减少损失,并有助于追查犯罪行为。
退休金发放机制个人账户与统筹支付的结合
退休金发放机制个人账户与统筹支付的结合退休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于保障劳动者在退休后的生活。
在退休金发放机制中,个人账户和统筹支付是两种常见的方式。
本文将就退休金发放机制个人账户与统筹支付的结合进行探讨。
一、个人账户的作用与运作方式个人账户是指退休人员按照一定比例将其工资收入存入个人账户,形成一份个人财产,可用于个人退休金的支付。
个人账户的主要作用是为退休人员提供个人储备,使其在退休后依然能够保持生活水平。
个人账户的运作方式通常分为两种:一是退休人员将一部分工资直接存入个人账户,形成个人储备;二是企业或雇主为退休人员在个人账户中进行缴纳。
无论是哪种方式,个人账户都能够为退休人员提供额外的退休金来源。
个人账户的设立不仅能够增加退休金的支付额度,还能够调节个人退休金与统筹支付之间的比例。
退休人员可以根据个人账户的储备情况,自主选择退休金的支付方式,更好地满足个人需求。
二、统筹支付的优势与调整措施统筹支付是指退休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主要包括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面的缴纳。
统筹支付的主要优势是能够为退休人员提供稳定和可靠的退休金来源,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在统筹支付中,国家和企业的缴纳比例比个人账户的缴纳比例要高,这意味着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到相对较高的退休金待遇。
统筹支付还能够通过调整缴纳比例来适应不同的社会情况和人口结构的变化,保持退休金发放的可持续性。
为了更好地调整统筹支付方式,政府和企业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一是适时调整统筹支付的缴纳比例,以确保基金的可持续性;二是加强对统筹支付资金的监管和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三是完善统筹支付机制,提高退休金的发放效率和公平性。
三、个人账户与统筹支付的结合个人账户和统筹支付是退休金发放机制的两种主要方式,它们各自有其优势与劣势。
为了更好地满足退休人员的需求,个人账户和统筹支付可以进行结合。
一种可行的方式是将个人账户作为进一步补充的支付来源。
在统筹支付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可以根据个人账户的储备情况,选择将一部分退休金从个人账户中支付。
国家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作的规定
国家对养⽼保险个⼈账户的建⽴和管理作的规定
对于国家对养⽼保险个⼈账户的建⽴和管理作的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随着⾦计发办法的改⾰,按照国家规定,从1996年起,国家为每个职⼯建⽴⼀个基本养⽼保险个⼈账户,以此作为职⼯退休时计发基本养⽼⾦的⼀部分。
个⼈账户建⽴的规模、个⼈账户使⽤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五个⽅⾯:
(1)个⼈账户的规模为本⼈缴费⼯资的11%,由个⼈缴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两部分组成。
(2)个⼈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同期存款利率计息;(3)个⼈账户只⽤于养⽼,不得提前⽀取;(4)职⼯调动时,个⼈账户随同转移;(5)职⼯或退休⼈员死亡,个⼈账户中的个⼈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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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记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探讨2001级会计学本科刘岸华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各种方式,在公民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遭遇各种风险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即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分成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国务院于1995年发布文件予以贯彻。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进一步统一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规模,要求按缴费工资的11%建立职工个人帐户。
至此,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行架构基本确立,即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职工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其中相当于职工缴费工资11%的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进入统筹基金。
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限制,对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并没有分别进行核算管理,而是混合使用至今。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确定了“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逐步做实个人帐户”的任务。
要“做实个人帐户”首先必须记实个人帐户,也就是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混帐管理”的模式,进行分别记帐是必由之路。
在这个要求下,探讨个人帐户如何才能记实,显得尤为重要。
一、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的“混帐管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形成的理论依据是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理论。
其基本内涵有三点:一是受益基准型,即离退休职工保险待遇继续按国家统一规定不变(或基本不变);二是社会共济,代际转移;三是“以收定支,现收现支,略有积累”的基金筹集方式。
统筹基金的来源是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扣除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及其产生的利息,使用于社会统筹部分的支出,如参保者退休后定期发放的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以及参保者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等。
个人帐户亦称个人基金帐户,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实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中的重要内容。
该帐户由各级社会保险机构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国家标准GB11643-89)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每人建立的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帐户,用来积累退休时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养老金。
个人帐户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1%建立,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三,上述两部分的利息。
个人帐户的使用方法是,正常退休的职工,按职工退休时个人帐户基金积累额的1/120,按月计发。
职工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基金连同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1995年建立以来,社会保险机构业务部门按实际发生额记录个人帐户,而会计部门一直没有单独核算个人帐户,而是把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混在一起核算,个人帐户没有记实。
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基本养老保险会计核算上,未能按两类基金分别记清,来源类和运用类会计科目没有按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区分进行核算;第二,在基金资产结存上,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没有按各自的权益单独反映,资产负债表资产方没有划分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资产,共同存放和使用。
这就是业界所说的“混帐管理”。
“混帐管理”模式的存在有其特定的历史渊源。
从制度设置的初衷来分析,其主要成因有两个: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原来由国家财政支付养老金的将近3000万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逐渐过渡到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由于这部分离退休人员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其养老金只能通过“社会共济”和“代际转移”进行支付。
然而中国已提前进入老年型社会,基本上全靠“新人”缴费支撑的统筹基金已经收不抵支,只能通过“混帐管理”,透支个人账户来维持运作。
第二,在统筹基金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如果对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分开管理,则一方面财政需筹集大笔资金弥补统筹基金缺口,另一方面个人帐户加速积累,堆积起来的基金结余在当时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会增加基金管理成本和管理风险。
有鉴于此,对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实行“混合管理”,实际上是在这种两难境地中作出的无奈选择。
二、个人帐户没有记实的弊端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继续深化、资本市场的逐渐成熟以及有效投资渠道的增加,个人帐户没有记实的弊端逐渐呈现。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不利于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参保者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费作的储备,个人账户是否能良性运行和保值增值是每位参保者和各级政府非常关注的问题。
要管好个人帐户,需要健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在没有记实个人帐户,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实行“混帐管理”的情况下,为满足参保者对本人缴费情况的知情权,社会保险机构业务部门要按国家规定应计权益对个人帐户进行计息,并打印缴费记录小册子;而财务部门对个人帐户的核算是与业务部门分别进行的,其计息额是基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实际发生的利息。
由此可知,参保者个人帐户的结余额只是权益记载额,与社会保险机构财务上个人帐户记帐额不一致,不能实施相互间的有效监督,从而无法保证参保者的合法权益。
(二)不利于分清各级政府的责任旧体制遗留的历史债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养老保险体制转轨的成本,国家财政及各级政府应对此承担责任。
但是,由于国家没有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来明确这种责任,各级政府对解决历史债务的认识不同、责任不清。
在个人帐户没有记实的情况下,统筹基金与个人帳户没有彻底划分清楚,财政部门乃至社保部门等都不清楚应由统筹基金负责的历史债务究竟有多少,难以实现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资金进行弥补的目标。
(三)不利于基金的分析和预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没有记实的情况下,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混帐管理”,虽然在短期内缓解了养老金的支付危机,却掩盖了统筹基金的严重赤字问题。
统筹基金不断向个人帐户透支,堆积起了巨大的养老金支付风险。
规避养老基金支付风险,制定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对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和预测,目前已尤为重要。
但是,“混帐管理”下的个人帐户记账额,与实际应记入的金额有差异,不利于用作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记实个人帐户遇到的问题“混帐管理”的种种弊端,已经严重阻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程。
及早记实个人帐户,才是最终做实个人帐户,规避基本养老保险的长期支付风险,持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良性运行的有效药方。
记实个人帐户,就是会计核算上要改变“混帐管理”的模式,对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分别反映。
然而,目前存在两方面问题:(一)制度层面上的问题现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是在1997年发布的。
从记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出发,两个制度存在以下问题:1.记帐利息与实际利息不一致。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解释,利息收入科目是指用社会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实际利息收入。
而根据劳动部发布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应记入参保者个人帐户养老基金结余的利息,是每年末按养老基金个人帐户储存额,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个人帐户的利息。
由于利率不同及存期差异等原因,会计上实际记入个人帐户基金的利息与业务上按个人帐户管理要求记入参保者个人帐户的利息间存在很大差异。
2.基本养老基金支出二级科目设置不合理。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基本养老基金支出科目下设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离休金、退休金、补贴等二级科目。
这种设置无法反映统筹养老基金结余、个人帐户养老基金结余各应列支的数额。
3.一些科目结转方向未明确。
如: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转移收入、转移支出、其他收入、丧葬抚恤补助支出、其他支出等、没有明确界定应结转进统筹基金还是结转进个人帐户,未能理清统筹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基金的增减变化关系。
4.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在报表中未能分别反映。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中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均未分别反映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情况。
以资产负债表为例,其表式如下:资产负债表综合反映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体情况,但是没有按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进行区分,不能让报表使用者一目了然地看到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实际结存额和存放情况。
(二)技术层面上的问题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用的计算机软件,普遍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来设置的,其中对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块,在业务系统中按参保者个人反映了其名义结存额,但财务系统中没有相应明细的反映。
以我市为例,应用的财务系统,只具备会计核算功能,没有与业务系统的接口,不能直接抓取业务系统中生成的个人帐户收入和支出数,与记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要求不相适应。
计算机软件系统存在的问题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具备足够的数据处理能力。
要记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按参保者个人设置明细账,核算每一个参保者的个人账户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对于这些以十万、百万计算的会计核算数据,目前使用的社保财务软件,根本没有能力作明细的处理,无法满足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明细核算。
2、不具备与业务接口的查询功能。
目前使用的社保财务软件,不能直接连接业务系统,进行参保者个人帐户在业务上反映的收入、使用、结存等情况的查询。
3. 不具备数据预测和分析的功能。
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能力,一方面,体现在它的核算功能是否强大,能否全面、客观地反映基金的运行情况;另一方面,还体现在它是否具备预测和分析的功能。
因为预测和分析是否准确会影响决策取向,它是实现宏观管理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而目前的社会保险机构财务系统普遍不具备数据预测与分析的功能,预算的编制也只停留在初级的阶段。
四、解决记实个人帐户问题的方法要从根本上解决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混帐管理”的问题,记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从而最终实现“逐步做实个人帐户”的要求,本人认为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 修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要记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需进行必要的修订,在权益上要分清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明确两类基金的账目登记和结转关系,明确各自资产要分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