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燃气运输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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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燃气运输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5)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7)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
安全运行评价制度 (14)
车辆安防设施GPS定期检查制度 (18)
车辆安检派车单制度 (20)
车辆定期维护及检测制度 (21)
车辆装备技术保障员制度 (23)
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制度 (24)
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25)
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 (27)
驾驶员及押运员合同聘用制度 (29)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32)
专职安全管理员制度 (35)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41)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45)
安全例会制度 (52)
GPS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55)
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 (56)
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 (58)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59)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员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倒查范围
(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未有人员伤亡的,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
(二)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
(三)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二、责任倒查内容
(一)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
(二)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
(三)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四)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六)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员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七)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
(八)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九)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十)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十一)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
(十二)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责任倒查的程序
(一)安全管理办公室认为符合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提请公司同意后,下发责任倒查通知。
(二)根据事故情况,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提请公司领导同意,开始自行责任倒查。
(三)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在30日内向公司提交倒查报告。
(四)如公司对责任倒查报告无异议,结合上级主管交通部门意见对责任人进行停岗、罚款、警告、开除等处理。
(五)或者收到上级主管交通部门处理决定20日内,由公司决定处罚意见,公司安全安全管理办公室下发情况通报。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和社会舆论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上级安生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
1.公司押运员、驾驶员、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或谎报的。
2.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人民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3.驾驶员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
4.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报告和举报范围
公司任何员工均有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为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爱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三、举报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管理办公室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
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复查销号和存档。
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分管安全副总和总经理。
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填写《安全举报奖励审批表》,并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单位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六、举报奖励标准
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评审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250—1000元不等的奖励。奖励标准分五类:(1)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元至100元;
(2)较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300元;
(3)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元至500元;
(4)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0元至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