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4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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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有组织、有秩序、及时、有效地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造成的损害,结合我县实际,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从强化领导、落实职责、明确目标、规范程序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
县卫生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研究和制定紧急应对控制方案,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体系
(一)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与预警:及时监测网络上报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时发现可疑点,预警可能发生暴发、流行的传染病。
(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与预警:计划免疫科负责日常接种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三)食物中毒、水污染事故、公共场所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四)加强重点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预防控制暴发流行。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要求,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排查和管理,全面落实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防控措施,做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控制”。
一旦发现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相应专业小组提请指挥部发出预警,启动相应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系统,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防范、控制等工作。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体系
(一)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
各相关科室接到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后实行首接
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
(二)报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县疾控中心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市疾控机构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时;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时。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启动体系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应急预案启动前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启动预案的人、财、物准备。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组应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并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检测与勘验、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确定危害程序,做出报告,并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必要时开展对相关场所的消毒处理。
五、突发事件的分级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程序体系
根据各项突发事件危害的性质、程度对突发事件实施分级管理,并按照突发事件不同的级别实施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地方病疫情处理参照《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程序》执行。
六、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体系
(一)突发事件的预防
1、加强县、乡、村的三级监测报告网络的管理,提高监测网络的灵敏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的各类信息。及时发现突发事件的隐患,对可能发生的事件提请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2、加强对相关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发现和排除各种公共卫生隐患。
3、加强与外地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间的信息沟通,及早发现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
4、加强对公众开展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相关知识的普及与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专业调查工作组应当及时赶到现场,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检测所需的样本采集工作,根据调查结果采取有力控制措施,消除使事件进一步发展的可能隐患。
2、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指挥部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对可疑的暴露因素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对病人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和有接触史的其他人员,实施医学观察或适当的管理与隔离。
4、对易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建议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5、发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体系的作用,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程度,对事件涉及的人群或公众进行健康教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展或发生的科学知识普及以及自救互救
知识培训,消除恐惧心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
6、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级,按卫生部个人防护指导意见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
7、要遵循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明确消毒对象、消毒药械消毒方法,全面实施预防性消毒和终未消毒。
8、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必要时提请公安部门协助采取强制控制措施。
七、突发事件应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体系
(一)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类别和危害程度,对突发事件应急健康促进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实施方案,指导事件发生医疗机构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二)充分发挥现有健康教育网络的专业技术优势,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医院、学校、厂矿企业、农村社区以及车站等重点部门,对相关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指导辖区内
各级医疗单位对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为当地的大众媒体提供预防突发事件知识的宣传内容。
(三)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时,应以全民普及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为基础,在突发事件发展的不同阶段,要通过对社会公众心理变化及关键点的分析,及时调整健康教育促进策略,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主要形式
1、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大众媒体开展种类知识宣传。
2、印制宣传折页、宣传画、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品,利用一切渠道进行散发,保证家喻户晓。
3、利用各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及辖区的宣传栏,科普橱窗、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
4、农村利用有线广播网、农民健康教育学校、老年活动室乡(村)卫生院(室)宣传橱窗和板报等阵地进行宣传教育。
5、开展热线咨询电话为社会人群答疑。
6、对医院、学校等重点人群中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活动。
7、在社区举办预防突发事件发生与发展的专题讲座。
8、针对引起突发事件的原因,制定个人行为规范,通过行政管理和强制性的手段,督促社会人群改变不良行为。
(五)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评估工作。在开展上述各项工作中,要做好宣传材料发放对象、发放数量的记录整理工作,将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刊用的文字声像图片资料收集好;做好各项健康教育工作的阶段性小结,并根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效果评价的方法和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效果调查,完成突发事件中应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总结和效果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