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意见】杨浦区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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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意见】杨浦区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
见
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
若干政策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方针,构建以科教为特色、服务经济为核心的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现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做大做强“两个优先”产业,通过规划引领、政策聚焦、资金引导、机制创新,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税务登记在本区的企业,以及按本意见规定可享受支持政策的机构和个人。
三、产业指导目录
制定《杨浦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引导项目、资金、服务等各类资源向“两个优先”产业集聚。
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以产业为导向,加强资金统筹和平衡,设立区产业发展若干专项资金,具体包括“两个优先”产业、楼宇园区经济、人才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项。
五、责任分工
1、政策落实分工:区发改委负责全区产业政策体系的总体平衡、衔接和评估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产业发展资金的筹措、平衡
和监督管理工作;区统计局负责产业统计工作和统筹开展产业领域认定工作;各责任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各项政策的具体办法制定、落地推进和评估工作。
2、产业推进分工:区发改委负责楼宇经济;区科委负责科技园区,现代设计,专业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云计算、物联网、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商务委负责总部经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教育服务,体育健康,文化,智能电网,都市型工业,商旅服务等产业;区金融办负责科技金融产业。
六、主体政策
(一)总部经济政策
1、开办费补贴。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按照企业规模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开办补贴。
2、办公用房补贴。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在本区购建或租赁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按照购建费10%或每年租金的20%,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购建房补贴或500万元的租房补贴。
3、经营性奖励。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自税务注册登记年度起前三年,其年度营业收入、增加值、利润总额形成的区级实得部分(以下简称“区域经济贡献”)达到相应标准的,按其区域经济贡献总量给予奖励。
4、高管奖励。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视其区域经济贡献给予奖励。对在本区购租房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10万元租房补贴。
(二)“两个优先”产业政策
1、“两个优先”企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