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湖州市工业强市建设推进计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6〕13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湖州市工业强市建设推进计划的通知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湖州市工业强市建设推进计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6〕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16年湖州市工业强市建设推进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25日2016年湖州市工业强市建设推进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开放活市”战略,加快推进工业提质增效升级,制定本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引领赶超发展,大力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开放活市”战略,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双金”、“双高”、小微企业成长培育为抓手,扎实开展“转型升级会战年”活动,聚力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持续增强增长动力,大力推动我市工业向中高端迈进,全力确保“十三五”良好开局,为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一)质量效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规上工业利税增长8%左右。
(二)结构调整: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面上2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3%。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湖州市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湖州市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6•【字号】湖政办发[2012]78号•【施行日期】201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湖州市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政办发〔2012〕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7月16日湖州市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经信委)工业设计是引领制造业发展的先导产业,是产业链中极具增值力的环节,其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加快推进工业设计发展对提升创意产业、开发社会需求、创建自主品牌、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竞争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关于加快我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经信服务〔2011〕1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提高综合竞争力为核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创新创造与制造应用相结合,视觉艺术与现代科技相结合,通过省市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示范带动、工业设计企业专业化发展、龙头企业设计中心增值产品、加快引进和培养工业设计人才,不断提升工业设计整体水平,促进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推进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创建4个市级以上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重点培育10家有较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建设20家市级以上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和引进1000名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设计师队伍;工业设计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产品、知名设计品牌数量明显增加,专利授权总量保持较快增长,使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7•【字号】湖政办发〔2017〕69号•【施行日期】2017.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7〕6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推动实施我市“六重”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赶超发展,加大创新驱动工作力度,加快做大总量提升发展质量,加快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加快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提升开放发展水平,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把开发区打造成为我市创新发展的先行区、转型升级的样板区、开放合作的主导区、绿色发展的示范区和“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主阵地、主平台,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对全市经济的贡献度,为我市加快赶超、实现“两高”贡献积极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开发区经济规模稳步壮大、培大育强全面推进、转型升级全面加速、创新驱动全面提速、产城融合形象凸显,集聚集约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我市经济增长提供重要支撑。
(一)经济规模稳步壮大。
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8.5%;到2020年进出口总额达到51亿美元以上;累计利用外资35亿美元以上。
(二)培大育强全面推进。
累计引进总投资50亿元以上大项目15个,其中100亿元以上项目5个;年销售收入超30亿元大企业累计达到20家以上,其中超100亿企业累计达到5家以上;新增上市、挂牌企业25家以上。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湖政办发[2006]72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湖政办发〔2006〕72号)为优化生产力布局,着力打造环杭州湾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推进工业经济在杭湖宁发展带中间率先崛起,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大力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乡镇工业功能区是指小城镇发展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用于发展工业的功能区块。
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对于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导入新兴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完善小城镇功能,加快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作为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引进外来投资、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
(二)坚定信心,继续大力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
针对目前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正确把握形势,克服畏难情绪,用创新破难的办法,把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行业或区域技术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创业中心(孵化器)、标准厂房等公共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地继续大力推进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
(三)加强领导,努力营造有利于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建立市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03]37号【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3.06.06【实施日期】2003.06.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湖政办发[2003]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确保实现全市今年和今后五年各项奋斗目标,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意见,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若干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给各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
一、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一)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成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100万亩,培育“双五一千”农业龙头企业50家,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200亿元,推进贸工农一体、农业产业化、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初步建成经济发达、生活宽裕、环境优美、文明进步的新农村,一半以上县区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三分之二乡镇的主要指标达到现代化标准。
总协调人唐根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参与单位市计委、市经委。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培育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医药化工、新型建材、新型纺织、特色机电四大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十个全国制造中心。
加大投入,完成250个重大结构调整项目、250项重点技术攻关项目,确保五年工业性投入700亿元以上。
加快开发区和重点工业园区建设,构建发展新平台,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核心竞争力强的新型工业经济发展格局,工业经济总量比2002年翻一番。
扶优扶强扶名牌,实施“四个一百”工程。
形成全国行业排头兵企业30家,培育若干家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和一批超10亿元的“旗舰式”企业。
总协调人周杰,责任单位市经委、市计委,参与单位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3•【字号】湖政办发〔2023〕23号•【施行日期】2023.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23〕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3日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实施制造强市战略,高质量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打造全国绿色智造名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动产业创强赶超(一)加快布局重点赛道。
紧盯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围绕4210现代产业体系,聚力"2+8"平台生产力布局,重点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半导体及光电、物流装备、生物医药、工程机械、合金特材、地理信息、数控机床产业链,加快突破第三代半导体、汽车电子、大数据、云计算等未来前沿领域。
(二)支持新兴产业投资扩量。
对制造业重点支持领域设备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项目,给予分档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0万元。
对半导体及光电重点建链产业项目,投产后按设备投资额的15%—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0万元;对新能源汽车、物流装备、生物医药、工程机械、合金特材、地理信息、数控机床等领域的成套、整机或核心关键零部件(材料)强链补链项目,投产后按设备投资额的12%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0万元;对其他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提升项目,投产后按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0万元。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2•【字号】湖政办发〔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湖政办发〔2020〕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将于年中、年末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十方面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编制之年,做好今年政府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顺势而为、乘胜前进"新使命,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聚焦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围绕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创造性地抓好落实。
要紧盯"六稳"工作、守牢"六保"底线,结合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抓紧排出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高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统筹联动、密切配合,突破常规、善于创新,确保全面完成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十方面民生实事。
附件:1.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2.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2日附件1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一、王纲市长主抓重点工作1.坚定不移支持企业发展。
认真落实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3•【字号】湖政办发[2010]94号•【施行日期】2010.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0〕94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34号),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具体部署,现就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工业淘汰落后工作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但是,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落后产能在一些行业和县区较多存在,一些产品能耗高、污染大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导致我市单位产品能耗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制约了地区竞争力的提升。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目标任务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逐步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建立比较完善的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体系、标准认定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任务是:电力热力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链条炉。
建材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直径3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除外);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小矿粉生产线。
轻工业:2011年底前,淘汰年加工20万标张牛皮以下及环保不达标的生产线;淘汰单条年产1万吨以下废纸为原料的造纸生产线。
纺织行业:2011年底前,淘汰年加工能力在3000万米以下的印染生产线;淘汰R531型酸性老式粘胶纺丝机、年产2万吨以下粘胶生产线、湿法及DMF溶剂法氨纶生产工艺、DMF溶剂法腈纶生产工艺、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间歇法聚酯设备等落后化纤产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引领经济新常态助推工业开门红活动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引领经济新常态助推工业开门红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13•【字号】湖政办发〔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引领经济新常态助推工业开门红活动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引领经济新常态助推工业开门红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13日引领经济新常态助推工业开门红活动方案为实现2016年工业经济良好开局,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引领经济新常态、助推工业‘开门红’”活动。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转型升级会战年”工作要求,坚定不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赶超发展,大力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突出抓好分类走访、专项调查、节后复工、项目建设、市场拓展等五项重点工作,精准服务企业,提振发展信心,努力提升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确保一季度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实现“开门红”。
二、工作目标根据当前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常态和新要求,结合2016年全年目标任务,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开门红”的主要目标为:(一)速度效益。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规上工业利税增长8%。
(二)工业投入。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机器换人”为主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5%;技术改造占工业总投资比重达65%;一季度亿元以上开工项目达到30项,竣工项目达到10项。
(三)工业新产品。
新产品产值360亿元,增长20%,新产品产值率32%,省级工业新产品备案200项。
三、主要内容(一)走访三类企业。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03•【字号】湖政办发〔2023〕30号•【施行日期】2023.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23〕3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州市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领导小组名单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3日湖州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实施方案(2023—2027年)港口航运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服务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发挥好湖州内河航运优势,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交通强国、交通强省战略部署,聚焦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奋力投身"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加快建设设施一流、生态智能、安全便捷、融合高效的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为加快建成高水平交通强市提供坚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创成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先行示范区,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标志性成果,湖州港综合实力力争保持全国前十,长三角辐射力、全国影响力明显增强,在综合交通运输中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20万标箱,集装箱海河联运规模实现翻番,港口排名争先进位。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市县(区)长项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8〕2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市县(区)长项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市县(区)长项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市县(区)长项目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2日湖州市“市县(区)长项目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大产业项目谋划盯引工作,深化落实“四新”主题实践要求,深入推进“六重”工作,努力推动加快赶超、实现“两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实施湖州市“市县(区)长项目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市“市县(区)长项目工程”力争每年实现“173”目标,即每年谋划盯引100个重大产业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下同),其中工业项目70个以上;力争每年推动全市30个总投资10亿元以上“大好高”项目开工建设。
每年谋划盯引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7个以上,谋划盯引总投资20亿元—50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27个以上。
二、任务分解市政府领导每年各负责牵头谋划推进1个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旅发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及市属四大国企集团主要负责人,每年各负责牵头谋划推进1个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
县区政府(含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管委会,下同)主要领导及分管发改、经信、商务的副县区长(副主任)每年各负责牵头谋划推进1个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08•【字号】湖政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湖政发〔202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8日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政策协同,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扎实开展扩大有效投资“十百千万”攻坚,以扩总量为核心、以优结构为重点,着力聚焦项目建设,强化资源要素保障,重点支持制造业、交通、能源和社会民生等领域投资。
2024年,滚动推进百个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建设,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左右。
(一)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
紧盯百个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实行3亿元以上项目滚动管理、动态监测,做好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推进全市“十百千万”重大项目攻坚行动年度计划,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
推动投资“赛马”激励措施充分快速兑现。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全市财政2024年预算拟安排78.25亿元。
其中,先进制造业基地领域资金9.75亿元,综合交通强省领域资金20.82亿元,水网安澜提升领域资金3.94亿元,城镇有机更新领域资金12.36亿元,农业农村优先领域资金0.63亿元,文化旅游融合领域资金1.25亿元,民生设施等其他领域资金29.5亿元。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推进工业转型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政策扶持的意见【法规类别】国家产业政策【发文字号】湖委办[2009]8号【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4.01【实施日期】2009.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政策扶持的意见(湖委办〔2009〕8号 2009年4月1日)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浙委〔2008〕88号),现就加大推进我市工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政策扶持意见:一、建立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1.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扶持力度。
市财政直接安排的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总量今年不少于1亿元,以后视财力情况逐年增长,主要用于现有产业升级改造、振兴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及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中小企业创新扶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业企业培大育强、品牌建设、上市融资等。
2.调整支出结构,明确扶持重点。
在市财政每年安排的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中单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明星企业专项资金。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工业性投入、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品牌建设、上市融资奖励及安全生产等方面;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节约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等方面;明星企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明星企业社会贡献等方面的奖励;根据当年实际情况,三项专项资金可适当调剂使用。
二、提升传统产业,做强优势产业3.提升传统产业。
支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纺织、建材两大传统支柱产业进行改造提升、延伸产业链、节能降耗、开发新工艺、新产品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新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500万元(含)以上项目,竣工后按其生产性设备投入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限定50万元;直接固定资产实际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竣工后奖励30万元;直接固定资产实际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竣工后奖励50万元。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1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18日湖州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是重点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全产业链服务的新型载体。
根据《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7〕107号)、《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浙科改办〔2017〕2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开展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方案(试行)的通知》(浙科发条〔2018〕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紧扣市委八届四次全会“一四六十”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科技创新加速行动,以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增加产业创新有效供给为核心,以提高产业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在统筹整合现有行业和区域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基础上,加快布局建设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激活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为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着力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二、主要目标2018-2020年,每年培育建设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不少于3个,建设期限为3年,实现区县全覆盖,并从中择优申报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到2022年,全市建成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2个以上,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5个以上。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意见-湖政办发[2012]19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意见正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意见(湖政办发〔2012〕19号)为进一步加快湖州工业产业集群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湖州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总体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力实施块状经济集约、集聚、集成、集群发展战略,提高产业集群的内生增长动力,努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和竞争力,能支撑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工业产业集群。
工业产业集群力争形成七大竞争优势,即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集聚优势、配套协作紧密的产业链优势、持续创新的技术领先优势、资源共享的市场网络优势、节能减排的生态优势、区域产业集群的品牌优势、公共服务平台和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撑优势。
到2015年,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1个:新能源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其中长兴蓄电池及新能源、吴兴东部光电各500亿元;培育规上销售收入300-500亿元产业集群2个:安吉椅业、吴兴金属材料;培育规上销售收入100-300亿元产业集群4个:德清生物医药、南浔木地板、南浔节能电梯、安吉竹业;培育规上销售收入50-100亿元产业集群2个:织里童装、湖州开发区生物医药。
十大现代产业集群规上销售收入总量力争达到2300亿元以上。
二、发展导向全市产业集群按照以下三个层次,分层推进:(一)省级产业集群示范区长兴蓄电池及新能源德清生物医药南浔木地板安吉椅业(二)市级产业集群示范区织里童装南浔节能电梯(省节能电梯产业〈南浔〉示范基地)吴兴金属材料安吉竹业(省竹产业〈安吉〉示范基地)吴兴东部光电(省光伏产业〈吴兴〉示范基地)湖州开发区生物医药(三)加快培育的产业集群德清纺织丝绸服装、德清装饰建材、德清休闲用品、德清装备制造、长兴长丝织物、长兴水泥(熟料)、长兴家用电器、安吉特色纺织、安吉绿色食品、安吉生物医药、吴兴装备制造、吴兴化纤织物、织里羊绒衫、南浔电磁线、南浔金属管道与不锈钢、南浔家用电机、湖州开发区装备制造。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7•【字号】湖政办发[2011]125号•【施行日期】201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1〕1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集聚集约、创新发展,根据《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委发〔2011〕23号)的精神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投资项目管理要求、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及产业准入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十二五”重点规划区62.73 平方公里范围内实施的各类产业项目,必须实行准入管理。
第二条准入条件(一)业主要求项目业主应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良好的社会信用以及成熟的技术水平,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能力。
(二)产业要求1.产业层级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市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要求,符合产业高增长性和高成长空间要求;符合省、市发展规划和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属于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
2.产业布局要求。
依托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资源要素条件,在产业引入和发展中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符合差异化发展和特色竞争优势要求。
其中,“十二五”开发建设区范围内的南太湖生物医药产业园(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定位为生物医药产业;康山环保新能源产业园(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定位为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长东旅游度假新区(太湖旅游度假区)定位为水上旅游、商务会议、休闲度假等现代服务业;织东光伏新能源产业园(吴兴区)定位为新能源和生物医药产业;临港重型装备产业园(吴兴区八里店南片、南浔区旧馆片)定位为重型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产业;临沪高性能机电产业园(南浔区)定位为机电制造产业;李家巷新型机电与纺织产业园(长兴县)定位为机电、新型纺织产业。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二十条政策意见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二十条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7.03•【字号】•【施行日期】2013.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二十条政策意见(2013年7月3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制定加快服务业发展二十条政策意见。
按照“集聚、融合、创新、提升”的发展原则,明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重点企业和关键领域,大力推进“5+4+2”服务业产业体系建设,确保“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占比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
一、突出支持“大好高”项目引进推进。
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着力引进并加快建设“大好高”项目,为我市服务业扩量提质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撑。
对经认定的新引进“大好高”项目,资金足额到位并已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实际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其中土地款投入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0%)的,给予项目引进单位不少于30万元奖励。
对列入年度省、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价款)在1000万元及以上,在土地出让合同建设期限内或者租赁协议期限内完成建设,并经竣工验收投入运行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投资额特别大、引领带动作用特别强的服务业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二、大力培育龙头企业。
落实“八大专项行动计划”,把培大育强作为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
对列入市服务业龙头企业培育计划且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完成年度目标的企业,按营业收入20亿元(含)以上、10亿元(含)至20亿元、10亿元以下三个档次进行考核,对各档次中排名首次列前3位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企业扶持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企业扶持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9•【字号】湖政办发[2008]84号•【施行日期】2008.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企业扶持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湖政办发〔2008〕84号)为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努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实现全年经济工作目标,特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积极应对挑战和困难,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工业经济健康增长是实现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保证。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的高度,全面加大企业扶持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挑战,避免我市工业经济发展速度出现大的回落,努力保持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二)加快工业发展资金运作速度。
对新投产并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以及老企业技术创新、节能降耗等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政府可提前安排项目专项补助资金,以补充和缓解项目资金压力。
(三)对纺织、服装、机电、家具等行业中的重点企业、出口生产企业和有条件的其他企业,因资金紧张纳税确有困难的,其应缴纳的税款,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可在3个月以内缓交。
(四)企业经营艰难,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确有困难的,报经批准后,可酌情给予一定幅度的减免。
对困难行业和困难企业需上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规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酌情予以减免。
(五)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联合、兼并和重组,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市场竞争力。
重组企业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的地方留成部分,经审核批准后,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六)2007年12月31日前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实际购置国产设备的投资,在2007年度结束后尚未抵免完的投资额,可按其剩余抵免期限继续抵免到期为止。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湖州科技城建设发展的六条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湖州科技城建设发展的六条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25•【字号】湖政办发〔2018〕39号•【施行日期】2018.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湖州科技城建设发展的六条意见湖政办发〔2018〕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加快促进湖州科技城建设,有效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加速集聚,实现“见形象、见项目、见人才、见效益”目标,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政策意见:一、加大财政专项补助。
设立湖州科技城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1.5亿元。
其中,湖州开发区财政安排不少于1亿元;市财政从“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根据湖州科技城建设年度绩效评估情况进行补助。
二、建立科创产业基金。
建立专项扶持科研创新项目的湖州科技城科创产业引导基金,总额度为50亿元,市财政给予政府出资部分不高于40%的支持。
三、加大土地要素保障。
全市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向湖州科技城项目倾斜,确保合理的建设用地指标需求。
湖州科技城内贯通干道及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积极申报列入省重点项目库,争取省重大基础设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市年度统筹计划指标给予适当补充。
湖州科技城范围内重点项目优先申报纳入全省计划指标项目储备库。
对入驻湖州科技城的公益性科研机构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对其他非公益性科研机构用地,可根据土地评估价格不低于70%的标准,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四、实行税收增收奖励。
湖州科技城核心区范围内新注册(注册地与生产地一致)、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导向、独立纳税的科技型生产企业和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公司),2018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权责发生制)的市得部分,前5年给予湖州开发区全额财政奖励,后5年给予湖州开发区50%的财政奖励。
工业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意见
工业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意见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为深入贯彻区三届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以集群化推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市南太湖产业集聚区产业布局规划》和《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三届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抓实抓好集聚发展大产业、加快拓展大平台、招引建设大项目、着力培育大产业,突出鼓励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优化工业空间布局,集约节约资源利用,实现工业经济由一般加工向高附加值加工、由制造向创造、由粗放式发展向集约式发展、由分散发展向集聚集群发展转变,提升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特色优势鲜明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发展目标紧紧围绕提升发展“金属材料、现代木业、新型纺织”三大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培育以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构建“3+3”特色产业发展体系。
经过若干年努力,初步形成产业相对集聚、产业链组织明显、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和若干特色产业园,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双倍增,优势产业扩量提质。
至2016年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突破400亿元,三大特色优势产业产值突破650亿元。
三、主要措施(一)明确各平台产业发展重点。
开发区要按照打造与中心城区高度融合的工业新城要求,重点发展节能电梯、电机等先进装备产业,积极打造电梯产业园。
旧馆临港工业区重点发展临港重装等先进装备产业,积极打造临港重装产业园。
练市临杭工业区重点发展光伏、LED等新能源产业,积极打造新能源产业园。
双林工业功能区重点发展金属材料产业,积极打造金属材料产业园。
菱湖工业功能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积极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园。
和孚工业功能区重点发展新型纺织产业,积极打造新型纺织产业园。
镇重点承接以木业为主的中心城区退二进三企业的入驻,积极打造现代木业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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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意
见
【法规类别】行业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12]19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2.14
【实施日期】2012.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意见
(湖政办发〔2012〕19号)
为进一步加快湖州工业产业集群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湖州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力实施块状经济集约、集聚、集成、集群发展战略,提高产业集群的内生增长动力,努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和竞争力,能支撑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工业产业集群。
工业产业集群力争形成七大竞争优势,即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集聚优势、配套协作紧密的产业链优势、持续创新的技术领先优势、资源共享的市场网络优势、节能减排的生态优势、区域产业集群的品牌优势、公共服务平
台和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撑优势。
到2015年,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1个:新能源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其中长兴蓄电池及新能源、吴兴东部光电各500亿元;培育规上销售收入300-500亿元产业集群2个:安吉椅业、吴兴金属材料;培育规上销售收入100-300亿元产业集群4个:德清生物医药、南浔木地板、南浔节能电梯、安吉竹业;培育规上销售收入50-100亿元产业集群2个:织里童装、湖州开发区生物医药。
十大现代产业集群规上销售收入总量力争达到2300亿元以上。
二、发展导向
全市产业集群按照以下三个层次,分层推进:
(一)省级产业集群示范区
长兴蓄电池及新能源
德清生物医药
南浔木地板
安吉椅业
(二)市级产业集群示范区
织里童装
南浔节能电梯(省节能电梯产业〈南浔〉示范基地)
吴兴金属材料
安吉竹业(省竹产业〈安吉〉示范基地)
吴兴东部光电(省光伏产业〈吴兴〉示范基地)
湖州开发区生物医药
(三)加快培育的产业集群
德清纺织丝绸服装、德清装饰建材、德清休闲用品、德清装备制造、长兴长丝织物、
长兴水泥(熟料)、长兴家用电器、安吉特色纺织、安吉绿色食品、安吉生物医药、吴兴装备制造、吴兴化纤织物、织里羊绒衫、南浔电磁线、南浔金属管道与不锈钢、南浔家用电机、湖州开发区装备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