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审核表
职校 2024招生简章
职校2024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这部分主要介绍学校的历史、地理位置、校园环境、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基本情况,以便学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学校。
)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以下专业学生(具体招生人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1. 机电技术应用
2.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旅游服务与管理
4. 电子商务
5. 幼儿教育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2. 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具备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色弱等身体缺陷。
四、报名及考试
1. 报名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2. 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现场报名。
3. 考试安排: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课和专业课。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后通知考生。
五、录取及学费
1. 录取原则: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奖学金及助学金
1. 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2.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勤工俭学岗位。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须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 考生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和活动,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请考生和家长注意甄别,以免上当受骗。
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濮阳兰韵麦秆画培训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濮阳市高新区政和路35号。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不设立分支机构。
结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善劳动者职业技能,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技能人才。
第五条学校性质:由兰韵工艺品有限公司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实施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六条学校的举办者:。
兰韵工艺品有限公司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章学校办学内容第八条学校办学内容为:(一)办学规模为:年培训2000人。
(二)办学层次:一年以下短期麦秆画制作技能培训。
(三)办学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教育(四)办学范围为:;(如面向社会、××系统或××省(市、县、区)等) (五)开设专业:;麦秆画设计麦秆画制作(六)招生对象为: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
)第九条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学习内容、收费标准等方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学校培养的学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并提供就业岗位。
第三章学校资产来源及性质第十一条学校办学开办资金为:万元,由等部分组成,具体出资者及出资方式如下:(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它财产作为办学出资。
以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将其评估作价为固定资产额。
如为联合办学,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审查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审查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7.05.08•【字号】洪教社管字[2007]09号•【施行日期】2007.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审查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洪教社管字[2007]09号)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属民办学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广告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遵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民办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审查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社管字[2007]19号)的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南昌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审查及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审查及管理办法二OO七年五月八日南昌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审查及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规定,为做好南昌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审查及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各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前,必须报其审批机关备案审查。
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必须与审批机关备案审查的内容一致。
未经审批机关备案审查的,民办学校不得擅自在各类媒体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
第三条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使用审批机关批准的校名,必须按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发布招生信息,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招生简章必须包括下列内容:(一)审批机关批准的学校名称全称(不得缩写);(二)学校为民办性质;(三)办学地址和办学条件(与经审核的教育事业年报统计数据一致);(四)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明确学历、非学历,用准确规范的全称术语,不得缩写;(五)招生对象、培养目标、招生专业及招生办法(与经审核的招生专业一致);(六)收费项目、标准和退学退费办法(注明“文件名和文号”);(七)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八)奖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及其资助办法;(九)学校法定代表人及学校批准文号。
职校 2024招生简章
职校2024招生简章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4年职校招生简章一、招生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职业教育作为培养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受到越来越多家长和学生的重视。
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我校将于2024年开展招生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优质的职业教育服务。
二、招生计划我校将招收2024年的新生1500名,招生专业涵盖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建筑工程、医药卫生、管理服务等多个领域。
学校将根据不同专业的需求量和就业前景制定招生计划,力求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培养环境和就业机会。
三、招生对象我校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中学毕业生招生,报名条件为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特别鼓励有志于从事技术工作的学生报考,对于残疾学生我们将提供特殊的招生政策。
四、招生程序1. 网上报名:学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必要材料。
2. 考试安排:学校将组织入学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数外基础知识和专业素质。
3. 录取公示: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4. 缴费入学:被录取学生根据学校规定时间及时缴纳学费,完成入学手续。
五、学校优势1. 师资力量: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他们将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培养。
2. 实践教学:学校注重实践教学,开设校内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3. 就业保障:学校与众多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实习机会。
4. 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兴趣开设丰富多彩的课程,为每位学生量身定制培养计划。
2024年职校招生简章至此介绍完毕,希望广大学子能够把握机会,报名参加我校的招生考试,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祝所有学生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第二篇示例:2024年职业学校招生简章为了更好地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劳动力素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校特制定了2024年职业学校招生简章,旨在为广大学生提供更为全面的招生信息,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学校、专业和招生政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6.06•【字号】苏人社发[2014]170号•【施行日期】201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70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沐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6月6日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维护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3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要适应本行政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有利于培训资源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职责:(一)负责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省有关规定,制定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2条学校名称:安徽XXXX职业培训学校。
第3条学校性质:本校为XXXX公司(或个人)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4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XXX类人才。
第5条法定代表人由XXX担任。
第6条校址:XX市XX街XX号。
第7条学校接受审批机关4川省劳动保障厅和登记管理机关4川省民政厅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任务第8条办学范围:开展XX专业(X,X级)培训。
第9条办学形式:全日制(或函授,短训)。
第10条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学员。
第11条办学规模:XXX人/期。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12条本校的决策机构为XX会(可为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会。
之下仅以董事会为例)。
第13条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X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X人等5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X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副职行使职权。
第14条董事会的职权:(1)聘任和解聘校长;(2)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6)决定学校的分离,合并,终止;(7)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15条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16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4)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职业培训学校招生简章
职业培训学校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职业培训学校是一所专注于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学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高素质的教师团队,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实训基地。
二、招生对象1. 年龄要求:本校招收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的学生。
2. 学历要求:学生应具备初中以上学历,无学历要求的学生需通过学校的入学考试。
三、招生专业1. 电子技术类:包括电子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等。
2. 机械制造类:包括数控技术、机械设计制造等。
3. 软件开发类:包括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等。
4. 美容美发类:包括美容美发技术、美容养生技术等。
5. 餐饮管理类:包括餐饮管理、烹饪技术等。
四、招生计划本学校每年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招生人数以招生简章为准。
五、报名时间1.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2. 报名地点:学校招生办公室。
六、报名方式1. 线下报名:学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
2. 在线报名:学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填写报名表格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七、报名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张。
4. 报名费:200元,缴费方式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支付。
八、招生考试1. 笔试内容:根据所报专业,进行相应的理论知识测试。
2. 实操考试:根据所报专业,进行相应的实际操作测试。
九、录取通知1. 录取方式: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学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录取结果。
2. 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十、学费及缴费方式1. 学费标准:根据所报专业和学制不同,学费标准有所差异,具体费用详见学校官方网站或咨询招生办公室。
2. 缴费方式:学费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分期支付需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缴纳。
十一、入学须知1. 入学材料:录取学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图
附件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图符合条件的,公示、批复、发证。
附件2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请表申请单位(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盖章)申请日期广东省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填表说明1、本表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2、拟办机构名称统一使用“中山×××职业培训学校(院)”。
3、办学经费来源:①应明确是否属于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②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学校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料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4、不够写可另页。
学校法定代表人情况资料校长情况资料教职人员情况资料培训场地、设备设施情况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情况附件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第二条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第五条应配备专职校长。
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六条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培训机构招生简章模板
培训机构招生简章模板尊敬的家长和学生:感谢您对我们培训机构的关注与支持!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加入我们的大家庭,与我们一同成长,共同追求卓越教育。
一、培训机构简介。
我们是一家专业的培训机构,拥有多年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优秀的教学团队。
我们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帮助他们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提高综合素质,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招生对象。
我们的培训课程面向各个年龄段的学生,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
无论您是希望提高学业成绩,还是希望在各类竞赛中脱颖而出,我们都能为您提供专业的辅导和指导。
三、招生课程。
我们的招生课程涵盖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多个学科,以及各类学科竞赛辅导课程。
我们的课程设置灵活多样,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帮助他们全面提升学习能力。
四、教学特色。
我们的教学特色在于注重学生个性化的培养,采用小班授课,注重互动和实践,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培养学习兴趣,激发学习潜能。
五、师资力量。
我们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他们来自知名高校和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他们对教学充满热情,能够因材施教,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得到最有效的学习帮助。
六、招生政策。
我们将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不设任何门槛和歧视。
我们相信每一位学生都有自己的闪光点,我们将竭尽所能地帮助他们发现和发展自己的优势,实现自己的梦想。
七、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我们的培训课程感兴趣,欢迎随时致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疑惑。
同时,我们也欢迎您前来我们的培训机构参观,亲身感受我们的教学氛围和师资力量。
最后,我们真诚地期待与您的合作,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开创美好的未来!谨代表培训机构全体员工衷心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好!培训机构全体员工启定。
以上就是培训机构招生简章模板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职业培训学校招生简章
职业培训学校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职业培训学校是一所致力于提供高质量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学校。
学校位于城市中心,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优秀的教师团队。
我们的使命是培养学生在各个职业领域中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以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
二、招生对象本学校欢迎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报名:1.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2. 具备中等教育或同等学历;3. 对特定职业领域有浓厚的兴趣和热情;4. 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生专业本学校提供多个职业培训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1. 机械制造与维修技术:学生将学习机械制造和维修的基本原理和技能,包括机械加工、设备维护等方面的知识。
2. 电子技术与应用:学生将学习电子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包括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的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3. 网络技术与应用:学生将学习计算机网络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技术,包括网络配置、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4. 室内设计与装饰:学生将学习室内设计和装饰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包括室内布局、材料选择等方面的内容。
5. 烹饪与餐饮管理:学生将学习烹饪技术和餐饮管理的基本知识,包括菜品制作、餐饮运营等方面的技能。
四、招生计划本学校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生,具体招生计划如下:1. 机械制造与维修技术专业:招生人数30名;2. 电子技术与应用专业:招生人数25名;3. 网络技术与应用专业:招生人数20名;4. 室内设计与装饰专业:招生人数15名;5. 烹饪与餐饮管理专业:招生人数20名。
五、招生流程1. 填写报名表:有意向报名的学生需要填写学校提供的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面试与测试:学校将对报名学生进行面试和测试,以了解其基本素质和适应能力。
3. 录取通知:学校将根据面试和测试结果,向合适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 报到注册:被录取的学生需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注册,并缴纳相关费用。
六、学费与奖学金1. 学费标准:不同专业的学费标准略有不同,请咨询学校财务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维护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3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要适应本行政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有利于培训资源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职责:(一)负责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省有关规定,制定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
(三)指导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规划、审批、管理、督查和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职责:(一)按照本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设立,并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的指导工作。
(二)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变更的审批工作,核发、变更办学许可证。
(三)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日常办学活动和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开展教学管理和办学能力与诚信评估等工作。
(四)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招生广告审核备案工作。
(五)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综合情况和财务状况统计工作。
第六条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批权限。
(一)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辖区内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二)市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批权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职业培训学校招生简章
职业培训学校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职业培训学校是一所致力于为学生提供高质量职业培训的学校。
学校拥有先进的教学设备和优秀的师资力量,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以满足社会对各类职业人材的需求。
二、招生对象1. 年龄要求:本校招收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学生。
2. 兴趣爱好:对相关职业感兴趣,具备一定的动手能力和学习意愿。
三、招生专业1. 电子技术类:包括电子组装与维修、电子商务等专业。
2. 美容美发类:包括美容美发、美甲等专业。
3. 厨艺类:包括中餐烹饪、西餐烹饪等专业。
4. 护理类:包括护理、康复护理等专业。
四、招生计划本学校每年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招生人数以招生公告为准。
五、报名及录取流程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
2. 报名方式:学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电话咨询、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
3.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a.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b. 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c. 报名费收据复印件;d.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技能证书等)。
4. 面试及录取:学校将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计划进行面试,并根据面试情况综合评估,确定录取名单。
5. 录取通知:学校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录取学生,并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
六、学费及奖助政策1. 学费标准:学费根据不同专业和课程设置有所差异,具体学费标准详见学校官方网站或者咨询电话。
2. 奖助政策:学校设立了一系列奖学金和助学金,以资助优秀学生和有难点的学生,具体政策详见学校官方网站或者咨询电话。
七、培训内容和教学方法1. 培训内容:学校根据各专业的要求,制定了全面系统的培训方案,包括理论课程、实践操作、实习实训等环节。
2. 教学方法:学校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如理论授课、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思维。
八、毕业证书及就业指导1. 毕业证书:学校根据学生的培训情况和成绩,颁发合格毕业证书。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8.15•【字号】珠人社[2013]186号•【施行日期】2013.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3〕186号)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职业培训机构: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珠海市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决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的要求,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的“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的事项,已明确下放各行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现就做好“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工作。
审批权限下放后,各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民发〔2001〕297号)等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制定明晰、简便的审批工作流程,向社会公示。
同时,还要定员定岗,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及相关的审批管理制度,以保证审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重新审核换证,及时上报备案。
审批权限下放后,此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证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一律由各行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重新审核登记、换证,并在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
经重新审核登记和认定后,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办学许可证》,由换证单位负责收回并将相关单位名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图-2024鲜版
时限要求
自作出审批决策之日起,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024/3/28
21
异议处理机制
异议提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批 结果有异议,均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异议处理
2024/3/28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异议内 容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
关注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动态,确 保及时掌握相关法规变化。
2024/3/28
8
确定办学类型与规模
2024/3/28
01
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优势,确定拟举办的职业培训类型, 如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
02
结合办学类型,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
根据办学条件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包括招生人数、
申请表格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包括学校 名称、地址、办学类型、培养目 标等基本信息。
证明材料
包括学校章程、教学计划、教师 资格证明、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 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 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财务报 表、安全评估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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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流程与标准
材料接收
主管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进行登记和分类。
主管部门复查
主管部门在收到整改报告后,将 组织复查工作,对申请方的整改 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估。如整改符 合要求,将进入下一审批环节; 如整改不符合要求,将视情况决 定是否终止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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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审批决策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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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办事(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办事一、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举办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固定资产五十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一百万元以上;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工种)培训的,固定资产三十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五十万元以上。
2.有专职校长,校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五年以上,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熟悉国家职业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担任或者兼任其他学校的校长的情形。
3.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专业相适应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每个培训职业(工种)配备二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
4.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业财会人员。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二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教学经历;财务人员应当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和出纳不得兼任。
5.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办公用房,办公、教学和实习场地相对集中、独立,且为非危险房屋,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能够满足各职业(工种)教学、实习需要,并符合劳动保护、平安卫生、消防环保、房屋质量平安等有关规定。
理论课教室建筑面积,属于中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不少于八百平方米;属于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不少于三百平方米。
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
中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审批程序:(一)申请筹设。
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递交以下材料:1、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2、举办者身份证明(单位办学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个人办学提交举办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受理。
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须知
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须知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399号)、《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0号)以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学校性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属于公益性事业.受理范围: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在本市范围内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申办条件:一、举办者资格条件:1、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净资产总额不低于50万元;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本市户籍。
2、学校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本市户籍。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二、学校人员配置条件:1、学校董事会:学校应当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2、学校管理人员:(1)校长: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条件聘任校长,要求专职,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教学管理人员:专职,人员数量与办学规模匹配,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3)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3、学校教学人员:要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人数要与办学规模相适应,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
每个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教师必须符合上岗资格条件并取得相应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证书,与教学岗位相应的上岗资格条件如下:三、办学经费和财务要求:1、办学经费必须是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经费来源要保证稳定、可靠。
职业训练学校招生简章
职业训练学校招生简章
1. 学校简介
本职业训练学校是一所致力于培养优秀职业人才的学校。
我们提供多种职业培训课程,旨在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知识和实践经验,帮助他们在职业生涯中取得成功。
2. 招生对象
我们欢迎所有对职业培训感兴趣的学生报名。
无论您是应届毕业生还是已经工作一段时间的人员,只要您有志于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我们都诚挚地欢迎您的加入。
3. 招生条件
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和帮助学生更好地研究与成长,我们对报名学生有以下要求:
- 年龄在18岁及以上;
- 具备中等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
- 具备良好的研究态度和研究能力;
- 具备一定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
4. 招生流程
(1)填写报名表:请学生按照要求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2)初步审核:学校将对收到的报名表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招生条件。
(3)面试评估:符合条件的学生将接受面试评估,以了解其
职业发展目标和适应能力。
(4)录取通知:学校将根据报名材料和面试评估结果,综合
考虑后确定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学生。
5. 学费和奖学金
学费根据不同课程的具体情况进行收费。
学校为优秀学生提供
奖学金机会,具体奖学金细则可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6. 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我们的招生简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随
时与我们联系:
- 学校名称:XXX职业训练学校
- 学校地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 联系XXX-XXXXXXX
欢迎您加入我们的大家庭,一同开启您的职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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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本表一式二份,培训学校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存一份。
附件5
普宁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招生简章(广告)审核表
学校名称
法定代表人(校长)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从年月日至 Nhomakorabea月日宣传媒体
简章(广告)内容:
学
校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说明:1、招生简章(广告)应载明以下内容:与办学许可证一致的学校名称、地址、培训条件、培养目标、培训层次、培训形式、培训期限、培训专业(工种)、收费标准、证书发放和就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