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仲裁方式化解我市社会矛盾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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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用仲裁方式化解我市社会矛盾的实施方案
为了发挥仲裁在处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纠纷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加强我市矛盾化解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国仲裁工作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以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切入点,积极运用仲裁方式化解我市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仲裁在社会治理中的巧实力、软手段作用,更好地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加强城乡建设和管理服务。
二、工作目标
以涉及财产权益民事纠纷易发高发多发的物业服务、生活消费、金融消费、交通事故赔偿、医疗纠纷、工程建设等六大领域为重点,通过扎实开展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简称“两化”)试点工作,使各级行政机关、各行业组织和各经济领域以及广大群众的仲裁意识普遍提高,“少敲槌子多解扣子”的纠纷处理观念普遍树立,仲裁在社会矛盾预防、发现和调处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仲裁成为哈尔滨地区新型的、现代的、
科学高效解决社会矛盾的专业平台,成为解决纠纷矛盾多、社会效果好的特色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推广仲裁制度。各区、县(市)政府和各部门要把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作为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对仲裁法律知识、仲裁制度功能和优势特点的知晓度、认可度,为仲裁在解决重大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有关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在调解处理各类涉及财产权的民事纠纷时,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当事人依法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纠纷。
(二)落实示范合同仲裁条款。加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及时纠正示范合同排除仲裁条款的问题,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权利。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开发、建设和经营活动,国有资产的转让,政府投资、融资的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等,要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优先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建立示范合同定期清理制度,以防范纠纷发生、规范纠纷解决方式为着力点,积极提出加强和改进合同管理的工作建议。
(三)建立跨平台协作机制。推动仲裁员队伍和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等组建的法律顾问队伍、专家咨询力量的相互融合,提高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的依法调解意识和依法调解能力。仲裁相关力量要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组织调解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促使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得以解决。加强仲裁工作机构和服务网络建设,特别是对仲裁“两化”试点的重点领域,要因地制宜,通过设置或者共建仲裁分会、调解中心、联络站、便民岗、咨询台等多种形
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实现仲裁与其他纠纷解决渠道有机衔接。建立重大仲裁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对涉及群众性、集团性纠纷的仲裁案件,及时向信访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通报信息,协同做好风险排查、纠纷调处、维稳防控等工作。
(四)提高仲裁案件办案质量。加强仲裁程序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高度重视仲裁工作的社会效益,增强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意识,积极探索运用调解和解、仲裁确认、友好仲裁、工程评审、仲裁斡旋和谈判等方法解决纠纷,努力提高快速结案率、调解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涉及政府部门、政府投融资、政府采购的重大合同争议案件,建立绿色通道,推进快受理、快办理、快结案。
四、几点要求
(一)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高度重视并创造条件支持仲裁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内涉及财产权的民事纠纷,要积极引入仲裁法律资源,指导人们通过仲裁渠道解决纠纷。各区、县(市)政府负责规范本辖区内招商引资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的仲裁条款;市司法局负责做好仲裁法律制度的普法宣传工作和人民调解与仲裁调解的衔接工作;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及各区、县(市)交警大队负责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宣传、引导及移交工作;市金融办负责规范推广民间融资服务组织合同的仲裁条款;市建委负责规范推广建设工程合同的仲裁条款;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规范推广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物业管理、房屋中介服务等合同的仲裁条款;市国土局负责规范推广
国有土地出让、土地收储、采矿权出让等合同的仲裁条款;市国资委负责规范推广市属国有企业合同的仲裁条款;市工信委负责引导中小企业规范合同仲裁条款;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规范推广公路路桥建设、交通运输等合同的仲裁条款;市卫计委负责在医疗领域内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和患者运用仲裁方式化解矛盾;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负责规范推广消费、抵押、知识产权、技术交易等领域合同的仲裁条款;市投促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负责规范推广外商企业合同和外贸企业合同的仲裁条款;市城管局在职权范围内负责引导有关财产权益纠纷案件当事人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市政府其他部门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合同文本也要进行规范清理,凡适合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都要纳入仲裁“两化”试点范围研究解决。市工商联可以积极引导非公企业了解和运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帮助非公企业规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委要积极组织法律专家队伍,为各地各部门开展仲裁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供支持。
(二)“两化”试点任务相关的行政部门,是落实“两化”任务的重要责任主体,要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单位、本系统或者本行业落实“两化”试点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精心组织,率先抓好落实。要加强对本部门承担法定调解职能的工作机构、行业组织的管理,加快推进仲裁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融合协调。仲裁委要主动做好工作对接,同步做好工作机构和服务网络建设,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建立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哈尔滨仲裁委要加强对各领域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情况交流等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