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损失索赔管理规范(含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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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损失索赔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1目的
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高;促进供应商持续提供满足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通过对产品质量损失索赔的规范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当经济和质量权益,促进供应商产品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供应商。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损失(报废或返工等),由质量部组织分析统计,由其他各部门向供应商(责任单位)进行经济索赔。
索赔范围包含内容:供应商、公司各部门(班组)因上工序产品质量原因对本本部门(班组)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需要让步放行的产品;产品交付或使用过程中因产品本身原因对公司造成损失的事件。
3职责
3.1质量部是本办法的制订单位,负责本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终端产品的质量问题和交付产品质量问题进行组织索赔。
3.2财务部:依据分析统计结果对质量损失进行核算和执行。
3.3其他各部门按本部门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4工作程序
4.1内部质量问题索赔工作程序
4.1.1内部质量问题是指由于公司内部员工(或者部门)未按相关工艺规定操作导致产品不能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4.1.2产品制造或者转移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质量部检查员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办法》进行控制,并及时通过ERP办理不合格评审。
4.1.3不合格产品评审后,《不合格评审记录》分发项目部、责任人(部门)、行政部。
4.1.4让步接收产品的索赔由质量部按照《不合格评审记录》进行统计,明确责任者和相应数量及工作票号。
4.1.5不合格品处置中发生返工、返修情况时,项目部根据不合格评审单在ERP 生成返工、返修计划,相应部门依照计划实施。
4.1.6产品按要求返工、返修完工后及时交质检员复检,质检员在ERP系统检验模块中注明返工、返修完工后的产品质量状况后,质量部将ERP系统生成的返工统计结果交行政部核算工时及原材料价格。
4.1.7不合格产品评审报废的,质量部在月底通过ERP系统导出废品通知单,明确责任后交财务核价、核算完毕后交行政部实施索赔。
4.1.8行政部对在进行返工返修产品报工时必须首先核对该不合格评审的索赔进行落实检查,没有相应索赔的一律拒绝报工。
4.1.9索赔方案
行政部在核算工资时根据质量部提供的数据按以下方案进行索赔:
在进行索赔过程中无法明确责任者的情况,质量部在损失汇总时明确班组或部门,行政部据此可责成部门主管进行分解,部门主管没有按时分解,行政部可从该责任部门或班组的工资总额中扣取。
4.3外部质量索赔工作程序
4.3.1外部质量问题是指由于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未按相关工艺规定操作导致产品不能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4.3.2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出现不合格时,质量部检查员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办法》进行控制,并及时通过ERP办理不合格评审。
4.3.3不合格产品评审后,《不合格评审记录》分发项目部、物流部、责任供应商、行政部、财务部。
4.3.4让步接收产品的索赔由质量部按照ERP系统不合格评审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交财务部依据《质量保证协议》让步接收条款执行
4.3.5供应商不合格品处置中发生返工、返修情况时,质检员在ERP系统做好统计,并开具退货通知单,退货通知单发物流部,物流部打印退货通知单,产品退供应商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完毕后,及时交质量部复检。
4.3.6供应商不合格产品评审报废的,质量部应及时将废品通知单分发物流部,物流部跟踪实施红字退供应商,并统计之前工序与材料,报价格室核价,核价完毕后一并向供应商索赔处理。
5考核细则
5.1内部质量索赔考核细则
5.1.1质量部未真实开具考核单,提交数据不真实考核责任人100元/次;5.1.2财务部未准确核价,提交数据不真实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5.1.3行政部未及时提出索赔,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5.2外部质量索赔考核细则
5.2.1质量部未真实开具考核单,提交数据不真实考核责任人100元/次;5.2.2物流部未及时执行红字退供应商,未及时统计前面工序内容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5.2.3财务部未准确核价,未及时向供应商索赔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6相关制度
《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办法》
《质量保证协议》
7相关表格
无
附录质量索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