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损失索赔管理规范(含表格)
IATF16949质量保修索赔管理程序(附表格)
3)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供应商派代表与销售公司共同对验收入库的故障件进行认定和清点。如供应商对经确认故障件无异议,于当日办理故障件返厂业务,并在索赔故障件出库单上签字后将故障件自行运走或销毁。
4.4.2负责向财务部提供供应商的发票开票信息(如:供应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审核
批准
日期
-170-
编制部门:质量部
文件名称
质量保修索赔管理程序
编号:
版次:
版本号:
编制人:
第2页共11页
日期:
4.5汽车研发中心:
负责参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量仲裁。
4.6 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生产过程排故工时的核实确认,以及对排故发生的工时费用转给相关排故单位。
4.2销售公司:
4.2.1 负责哈飞汽车服务商规范管理、技术培训和备件供应等工作;
4.2.2 负责指导、监督服务商按哈飞汽车售后三包服务政策和相关管理文件对三包故障件进行正确判定、维修、更换,并负责及时、完整返回故障件;
4.2.3负责对返回故障件进行分类验收、登记入库和通知供应商办理索赔确认出库手续;
2)供应商代表按照哈飞汽车配套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书中的规定,必须于每月25日至月底到质量部签署并领取《质量保证服务费用索赔认定书》,如超期未领取《质量保证服务费用索赔认定书》,将视为供应商同意索赔。
3)质量部于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形成书面《年月索赔产品明细表》(见附录B.2),审批后,电子版转给销售公司,书面存档。同时对《质量保证服务费用索赔认定书》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后,10日前转给财务部。
供应商质量索赔—模板表格
索赔 标准
发生次 数
具体事项
索赔金额
1
元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元
元 元 元 元
元元 元Leabharlann 元 元 元 元 元合计
大写: JLRD-QMS-REC—8010105
元
质量索赔通知单
收件单位 发件人: 传 真: 收件人: 签 发: 编号: 传 真: 日 期
XX公司: 贵公司在 年 月为本公司提供产品过程中出现了如下违反双方签定的《质量协议》情况,根据《质量 协议》有关规定,对贵公司提出索赔。特此通知,请贵公司在5日内签字回复。未见回复则视同认可,直接予 以扣款。 XX公司 采购部 序号 索赔项目 未事先经地过我方技术部门会签确 认而擅自进行工程变更或擅自更改 我方指定的原材料厂家 供货产品不符合产品入库验收规定 (如随货包装、自检报告、标识 等)给予拒检或处于罚款接收。 《送货产品检验报告》存在数据虚 假现象 进货检验时被判为让步接收的挑选 、返工、返修后费用 交货产品属存在明显质量缺陷的废 品、或将退货的产品混入交货批中 产品进货检验不合格,判定为退货 (数量>30件) 重大质量事故、批量性质量事故及 重复发生的低级错误(漏工序、明 显外观缺陷等),没有改进效果时 月度综合评价得分连续3个月低于 75分 质量信息反馈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回 复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供货量不足, 未能按期满足合同要求,造成我方 停产、停供。 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 售后出现的不合格品 市场反馈出现大批量质量事故 售后被主机厂0公里投诉的
质量索赔管理程序(含表格)
质量索赔管理程序(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为使质量索赔工作按标准、有序、规范的执行,做到公平、公开、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2.0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外购件、工序外协件、三包件等,由于不符合DXC产品技术条件要求的零(部)件在公司内加工、装配过程出现质量问题以及在主机厂和终端用户装配、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都在索赔范围内。
3.0质量损失索赔3.1质量损失索赔按下式计算:质量损失=加工料废数量*购入单价+加工总数量*中间工序价+装配料废数量(含连带报废零件)*单件产品(或总成)单价+返修返检损失+停产损失+DXC人员处理质量问题外出差旅费+因质量问题向主机厂及终端用户的赔偿(含召回发生的所有赔偿)+控制发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管理费用当供应商发生A/B/C质量问题时,供应商除材料费外,会有其他质量损失费用产生,当这些费用不大于最低索赔金额时,按最低索赔金额执行,大于最低索赔金额时,按实际产生的质量损失费用执行索赔。
备注:a) 废品百分比——每月废品数/每月加工总数*100%,适用于铸造类产品;b) A类问题——由于DXC的客户退货;造成DXC停线24H;影响规定的安全特性、重要特性、关键特性;B类问题——零部件缺陷且不能用于生产(退货类)或由于DXC客户的抱怨;C类问题——零件缺陷需要返工或让步接收后才能用于生产;D类问题——仅用于收集信息的问题(如铸造正常料废);c) A类问题最低索赔金额:¥5000.00;B类问题最低索赔金额:¥1000.00;C类问题最低索赔金额:¥500.00或问题批次的5%货款,按就高原则索赔;d) 如与供应商另有协议,需在采购合同上说明。
上式计算时,发生的项目才计算,未发生的不计算。
3.1.1加工料废数量:由于供应商的责任,其提供的产品零件在加工过程或加工后发现的废品数量。
3.1.2购入单价:按DXC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价执行。
质量索赔管理规范2019
3.3质量不合格件:客户端受到的产品配件备件附件等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或标注。
4.职责
4.1市场部
4.1.1负责对产品出现的错、漏发问题和质量不合格情况的落实和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就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客户进行协商。
4.2服务部
4.2.1负责对产品保修期内因品质不良引发的索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按照处理意见负责跟进,及时将处理相关信息向市场部和客户反馈。
6.4《错发、漏发、质量不合格登记表》
6.5《年质量索赔汇总表》
5.3保修期内不良的处理流程
5.3.1市场部负责通用产品营销工作的同时与经销商附加以下约定:
保修方式1:
保修期内出现品质不良,代理商或OEM 直接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经服务部初判和品管部最终判定后,结算零件费、工时费、索赔请求费、运输费,良品。
5.2.5品管部接收到《破损索赔申请表》和照片后,对质量问题展开调查查找问题原因,进行处理整改,如需返回旧件,则通知服务部返回旧件。调查结果由服务部通知客户,并将《破损索赔申请表》转交管理部财务室。
5.2.6管理部财务室接收到《质量索赔审批表》、《差缺索赔申请表》、《破损索赔申请表》后,按照处理意见与客户、服务部、运输单位等进行财务结算,并对质量索赔的损失情况进行登记、建档。
5.2.3市场部接到客户通知后,及时与客户联系。若确属我方责任,则填写《质量索赔处理审批表》,并将《错发、漏发、质量不合格登记表》、《差缺索赔申请表》或《破损索赔申请表》连同《质量索赔审批表》一起传给服务部。
5.2.4服务部接到《质量索赔审批表》、《错发、漏发、质量不合格登记表》、《差缺索赔申请表》或《破损索赔申请表》后,应将索赔内容录入《年质量索赔汇总表》,再次审核其真实性以及填表内容是否齐全,对于有误信息,签署为“不同意”,并将表格返回市场部;经核实问题存在,将签署为“同意”,并交领导审批后,将结果转交管理部财务室、市场部,由市场部将处理意见转交客户;若损坏可能为品质问题,将《破损索赔申请表》、损坏产品照片转交品管部做品质鉴定。
质量赔偿管理制度(附表单)
1.0 目的为加强公司质量管理,提高全员质量意识,保证各工程项目质量符合规定,同时确保质量事故责任得到落实,促进质量问题得到纠正和改善,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质量损失赔偿。
3.0 定义3.1质量事故:因工作过错、工作失误或违反公司质量管理等相关规定造成生产或工程安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3.2 赔偿: 因质量事故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如工时损失、材料损失等),责任人(部门)按规定应承担一定比例的经济损失责任。
4.0 职责4.1 工艺&品质部: 负责厂内生产(含外协)质量事故的责任调查、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4.2 工程中心: 负责项目工程安装质量事故的责任调查、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4.3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部门内部质量事故的责任调查、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4.4 稽核部:负责对质量事故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统计收集各部提交的奖罚汇总和协助调查。
4.5 总经办: 负责质量事故处理结果的审核。
4.6 各部质量事故奖罚汇总于每周星期一提交给稽核部存档。
5.0 质量损失赔偿标准(元)5.1 质量损失赔偿总额标准:5.1.1供应商及外协造成损失全额赔偿。
5.1.2公司人员造成损失按照总损失的10%进行赔偿,多个责任部门及多个责任人员,在按比例分摊赔偿,详见“5.2,5.3”。
5.1.3说明:制度文件(各部通用)文件,以及各部门制度文件里面原规定:主要责任部门及主要责任人员按照损失10%*70%乐捐,次要责任部门及次要责任人员按照损失10%*30%乐捐,此分摊比例规定作废,按照“5.2,5.3”新分摊赔偿比例执行,新质量赔偿管理制度各部签字后生效。
5.2责任部门之间应承担的质量损失赔偿比例标准:5.2.1核算方法:损失10%*责任部门承担比例5.3部门内部责任人之间应承担的质量损失赔偿比例标准:5.3.1核算方法:损失10%*责任部门承担比例*责任人比例6.0 管理规定6.1由于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虽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时,可酌情减免赔偿,由总经办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认定。
质量损失赔偿管理规范
质量损失赔偿管理规范(ISO9001-2015)1.0目的与范围1.1 本文件规定了对质量损失追究赔偿的方法、标准和要求,以利于更好地贯彻国家的质量政策和法规,加强公司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充分体现质量否决权,确保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和经济损失。
1.2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内产品形成过程中发生质量损失以及用户退货中能确定的质量损失时的责任追溯与赔偿。
2.0职责2.1 技质科质负责制定质量损失赔偿规定,监督各部门按规定执行并协助责任部门做好对批量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2 各责任部门负责做好对本部门责任人的质量损失责任的追溯与赔偿。
2.3 各员工应认真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防止质量损失的发生。
若有质量问题发生,作为责任人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对照有关条款做出赔偿。
3.0赔偿3.1 一般质量损失的赔偿3.1.1 因质量问题而导致实际损失发生,按损失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额。
损失值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实物价值加上运输、差旅与处理费用)减去实物残值,实物残值一般按实物价值的20±5%计算。
若有质量问题而无实际损失发生,产品未出公司的可按每件视情对责任操作工和检验员罚款10-50元,产品已出公司的可按50-1000元范围由质管部确定或报总经理确定其损失赔偿额。
3.1.2 部门或车间若发生产品降级、报废等质量损失,其损失值由责任部门承担(降级使用即回用的一律按产品入库值的10%计算)。
责任部门可再根据损失发生的经过和具体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赔偿标准如下:f)完全是人为责任,比如违章操作、违反工艺规定、工作大意而失职等,对责任人按损失值的40%赔偿;并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100元。
g)有一定的客观原因,比如设备精度、量具误差、其它因素干扰等,责任人事前没有认真检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属领导违章指挥而没有抵制等,对责任人按损失值的10%赔偿;并罚款30~50元。
h)由于其它一些原因,若当事人有一定的责任的,按损失值的15%赔偿;i)若有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的赔偿额度为直接责任人的赔偿额度的30-50%。
品质事故问责管理规范(含表格)
品质事故问责管理规范(ISO9001-2015)1.0目的通过对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培养和提升全体员工对质量意识,从而改善品质、降低不良。
2.0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2.2本制度所指批量不良只针对错、漏、反、尺寸结构不良、信赖性不良等重要功能性缺陷,客户未明确之外观不良不在本制度范围。
3.0处罚细则3.1技术、工艺、QE3.2采购细则3.3仓库细则由于周转、并箱导致的客诉(包括但不限于数量、产品外观、变形等),每次50元。
并赔偿损失的10%。
3.4样品细则3.5品质细则3.6板金细则3.7焊接打磨细则3.7.4,未送首检,每次罚20元3.8涂装细则3.9组装细则3.10 其他间接单位3.10.2 IPQC稽核问题点逾期未回复改善对策及改善之责任人,罚款20元/次3.10.3 产品未经IPQC检验私自转序责任人,罚款50元/次3.10.4 制程重大/低级问题提出需要纠正预防,逾期未回复改善对策责任人,罚款20元/次4.0奖励细则4.1发现资料错误,每发现一次奖20元4.2后工序发现前工序的不良,前工序的罚款按3.0执行,所罚款项(不含损失赔偿)奖给发现人。
例如:打订漏打一个螺母,流到包装被发现,则包装发现人奖50元,打订责任人罚50元;如组装未发现流入客户端被发现,则组装责任人罚50元,打订责任人不罚。
5.奖惩原则:5.1发现质量问题后,经品管人员确认属实的,由发现单位组长或以上级管理者填写《问责投诉单》或《奖励申请单》,经部门审核、批准,提交给上级主管,经上级主管给出处理意见后交由人力资源课执行奖罚款处理。
5.2如责任单位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离职,则由能找到的最小单位的管理者为责任人。
例如:客诉短装,只查到生产时期晚班B组生产,无法再细查到包装责任人,则当班B组组长为责任人。
5.3处罚和赔偿每月可以叠加在一起扣除,但扣除总额上限为当月工资的5%。
5.4为做到处罚的公平、公正、公开,处罚单开列时要知会被处罚人员主管,并附上《品质异常处理单》、异常检讨《会议记录》或相关佐证资料。
质量索赔管理规范
质量索赔管理规范1总则为使质量索赔工作按标准、有序、规范的执行,做到公平、公开、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外购件、工序外协件、三包件等,由于不符合四川通桥产品技术条件要求的零(部)件在公司内加工、装配过程出现质量问题以及在主机厂和终端用户装配、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都在索赔范围内。
3质量损失索赔3.1质量损失索赔按下式计算:质量损失=加工料废数量*购入单价+加工总数量*中间工序价+装配料废数量(含连带报废零件)*单件产品(或总成)单价+返修返检损失+停产损失+四川通桥人员处理质量问题外出差旅费+因质量问题向主机厂及终端用户的赔偿(含召回发生的所有赔偿)+控制发货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管理费用当供应商发生A/B/C质量问题时,供应商除材料费外,会有其他质量损失费用产生,当这些费用不大于最低索赔金额时,按最低索赔金额执行,大于最低索赔金额时,按实际产生的质量损失费用执行索赔。
备注:a)废品百分比——每月废品数/每月加工总数*100%,适用于铸造类产品;b)A类问题——由于四川通桥的客户退货;造成四川通桥停线24H;影响规定的安全特性、重要特性、关键特性;B类问题——零部件缺陷且不能用于生产(退货类)或由于四川通桥客户的抱怨;C类问题——零件缺陷需要返工或让步接收后才能用于生产;D类问题——仅用于收集信息的问题(如铸造正常料废);c)A类问题最低索赔金额:¥5000.00;B类问题最低索赔金额:¥1000.00;C类问题最低索赔金额:¥500.00或问题批次的5%货款,按就高原则索赔;d)如与供应商另有协议,需在采购合同上说明。
上式计算时,发生的项目才计算,未发生的不计算。
3.1.1加工料废数量:由于供应商的责任,其提供的产品零件在加工过程或加工后发现的废品数量。
3.1.2购入单价:按四川通桥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价执行。
3.1.3中间工序价:按四川通桥执定的价格执行。
质量索赔管理标准
质量索赔管理标准(试行)为了更好地提高产品质量,明确公司、外协配套供方、代理商以及公司内各部门、岗位在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对产品质量所承担的责任,规范本公司质量损失赔偿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1.1主题内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对责任方要追索赔偿。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内部工序之间、部门之间及对外部供方、代理商的质量索赔内容及程序。
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对代理商、责任供方、责任部门或人以及公司内部上下工序间、工位间或部门间的质量索赔。
2术语2.1返工: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额措施。
2.2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2.3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认可。
2.4报废:未避免不合格产品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
2.5索赔:是指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受损方向责任方提出的赔偿要求。
3管理职能3.1质管办是质量索赔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过程质量索赔的审核;负责交付产品质量索赔的实施;负责相关单位(人员)的索赔异议和申诉受理,必要时组织评审;负责对索赔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制造部负责过程质量索赔工时的核定。
3.3客户服务部负责交付产品质量索赔信息的反馈。
3.4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索赔事宜的批准,对特殊情况下的索赔由总经理裁决批准。
3.5财务部负责索赔费用的处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质量索赔原则4.1.1 不合格品让步索赔原则a、自制件本工序、工位、部门、单位或人(统称责任者,下同)原因造成了不合格品让步,责任者所发生的工时无效,并视情况按其价值的5%~10%进行索赔。
b、外协配套件让步使用的,依据检验员开具的《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单》,并视其对产品影响程度按其价值的10%~20%进行索赔。
4.1.2 不合格品报废索赔原则a、工废原因发生的废品,责任者发生的工时无效,并承担全部责任。
具体按照定额成本价格计算。
商贸公司质量损失索赔管理制度
商贸公司质量损失索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贸公司在产品质量出现损失情况下的索赔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及客户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贸公司的产品质量损失情况下的索赔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公司索赔的程序和责任,提高索赔工作的效率,保证公司客户的权益。
第四条商贸公司的质量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产品损坏、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客户退货、向客户提供错误信息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管理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便捷。
第二章索赔程序第六条当商贸公司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时,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调查。
第七条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后,如确认存在质量损失问题,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并填写相应的质量损失报告。
第八条公司管理层收到质量损失报告后,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质量损失处理会议,确定具体的索赔方案。
第九条会议确定索赔方案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客户通报,并尽快落实索赔事宜。
第十条客户收到索赔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如购买凭证、产品照片等。
第十一条商贸公司应在收到客户相关材料后,尽快进行核查,并根据公司索赔方案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核查后,商贸公司应及时向客户提供索赔结果,并按照索赔方案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若客户对索赔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由公司召开申诉处理会议处理。
第十四条索赔程序结束后,商贸公司应将索赔的相关信息整理归档,并定期进行回顾总结,不断完善索赔管理制度。
第三章索赔责任第十五条在商贸公司的索赔过程中,涉及到以下责任人员:2.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召开质量损失处理会议,确定索赔方案。
4.客户服务人员:负责与客户沟通、索赔通知和赔偿事宜。
第十六条若商贸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应对责任人员进行追责:1.拖延索赔处理时间,导致客户利益受损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索赔程序。
3.故意隐瞒质量损失事实,导致索赔结果不准确的。
第四章赔偿标准第十七条商贸公司对质量损失的赔偿标准应公平合理,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关于内外质量损失索赔的有关规定.
关于内外质量损失索赔的有关规定一、总则:为提高工作责任性,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产品形成过程中及交付后所产生的各种质量损失,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内外部质量损失索赔的管理程序,根据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原“质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作适当修改,具体条款如下:二、定义 1.内部质量损失:指交货前因产品未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报废损失费、返工返修费、降级损失费、停工损失费、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
2.外部质量损失:指交货后因产品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索赔费、退货损失费、折价损失费、保修费)。
以上定义出自GB/T13339—91标准。
三、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将每月各车间检验员开具的返工、返修通知单、零件报废单、让步接收检验单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交财务价格部。
2.各仓库保管员负责将每月各车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定额领料、、整修领料、售后服务领料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3.销售部负责将每月售后服务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汇总统计(差旅费、人工费、退货损失费、保修费等)报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统计、列出损失费索赔额,填写报表并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4.财务价格部根据质管部、仓库、销售部反馈的统计数据进行内外质量损失的统计,形成详细的项目报表于次月5日前报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
四、内外部损失计算 1.凡因设计、制造及供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销售指令传递失误所造成的材料报废需超定额领料时,必须由所在车间检验员对其报废原因进行判定,并开具报废单。
车间凭检验员签字认可的报废单及领料单方可重新领料,否则仓库不予发料。
对于车间超定额领料同时各仓库保管员将每月各车间超定额领料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由财务价格部进行核价,统计损失情况。
2.凡因销售指令传递失误或设计、上道工序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工、返修,其返工、返修损失按14元/小时计价;属供方厂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工返修,则返工、返修损失按其影响程度的大小,分别以5倍、3倍、2倍的14元/小时计价;若供方厂有能力对自已的质量问题进行返工返修的,则按因其停工所带来的损失的大小,分别以5倍、3倍、2倍14元/小时计价;因供方质量问题,但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让步接收的,其损失根据该质量问题的影响程度的大小,按本批物资总额5~10%计价。
(管理制度)公司质量损失管理办法
××公司质量损失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进壹步加强公司内、外部质量损失的管理工作,明确质量损失的统计方法,落实损失部门的责任,减少质量损失,根据GB/T13339—91《质量成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质量损失的统计方法、计算方法、填写质量损失报表的要求、质量损失超标处罚办法、等项内容,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的所有产品。
第二章质量损失分类第三条质量损失:是指产品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发生的损失费用。
由于发生的地点、场合不同,质量损失可分为外部质量损失和内部质量损失。
(壹)外部质量损失:是指产品交货后,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导致索赔、修理、更换等所发生的损失费用。
包括如下内容:1、换件费损失:是指产品因没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而无偿提供给用户的产品(即换件成本费)。
2、运输费损失:是指无偿运送给用户的产品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包括:汽车运输费、火车运输费、空运费)。
3、差旅费损失:是指赴用户进行售后服务人员发生的乘车费、住宿费(各服务站租房费)和出差补助费用。
4、话费损失:是指售后服务站和有关人员,于处理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时所发生的通讯费用(包括:移动电话通讯费和各服务站使用的非移动电话通讯费)。
(二)内部质量损失:是指产品交货前,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发生的损失费用。
包括如下内容:1、制造性质量损失:是指产品于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操作不当发生的损失费用。
由于制造性损失发生的责任不同可分为上工序损失和本工序损失。
上工序损失:是指由于上工序责任而发生的质量损失。
本工序损失:是指由于本单位责任而发生的质量损失。
2、技术性质量损失:是指产品因设计错漏、设计改进发生的损失费用。
第三章质量损失的统计方法第四条售后服务处负责外部质量损失的统计工作,对发生损失项目进行登记入帐。
按附表1《外部质量损失统计表》的要求,把发生的换件损失费、差旅费、运输费、话费逐项填写好后,报质量管理处。
关于内外质量损失索赔的有关规定
---------------------------------------------------------------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内外质量损失索赔的有关规定一、总则: 为提高工作责任性,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产品形成过程中及交付后所产生的各种质量损失,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内外部质量损失索赔的管理程序,根据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原“质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作适当修改,具体条款如下: 二、定义 1.内部质量损失:指交货前因产品未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报废损失费、返工返修费、降级损失费、停工损失费、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
2.外部质量损失:指交货后因产品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索赔费、退货损失费、折价损失费、保修费)。
以上定义出自gb/t13339—91标准。
三、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将每月各车间检验员开具的返工、返修通知单、零件报废单、让步接收检验单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交财务价格部。
1 / 19 2.各仓库保管员负责将每月各车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定额领料、、整修领料、售后服务领料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3.销售部负责将每月售后服务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汇总统计(差旅费、人工费、退货损失费、保修费等)报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统计、列出损失费索赔额,填写报表并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4.财务价格部根据质管部、仓库、销售部反馈的统计数据进行内外质量损失的统计,形成详细的项目报表于次月5日前报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
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质量索赔管理制度1 目的公司质量索赔管理流程工作,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以便达到经济索赔的目的。
规范并且促进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我公司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向我公司供应各类产品及服务(原辅料、备品备件、工程建设类物资、技改技措类等物资以及生产系统、消防系统等维护保养工作服务)因出现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理赔,进而向供应商索赔的全过程。
3 相关法律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规定了供方在产品质量满足不了合同条款规定要求情况下,供方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质量赔偿标准。
4 基本原则4。
1公司各部门在处理采购不合格品应遵循以下原则4。
1.1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我公司生产延续性,使供需双方损失尽可能最小;4。
1.2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确保同样的质量问题不重复出现;4.1。
3认真分析质量不合格原因,确定对可能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不合格证据必须确凿;4.1.4 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必须及时反馈、处理。
4。
2 质量索赔原则4.2.1不合格品证据,必须经供应商书面确认的原则;4.2。
2不合格品处理,尽可能减少供需双方损失;4.2.3在保证质量及生产进度基础上,尽量采取让步降价接收的原则;4.2。
4重复发生,加大赔偿比例的原则;4.2。
5特例原则。
5 职责5。
1工程部原则上谁负责采购,谁负责索赔工作.5.1.1 供应商售后索赔的归口管理,负责就索赔问题与供应商沟通、联络。
并将索赔有关条款纳入到合同当中。
5。
1.2 参与内部使用部门质量投诉调查,并提供供应商相关资料支持。
5.1.3负责根据使用部门异常通报信息,划分出异常物资,停止异常物资出库; 5。
1。
4 负责核实并提供异常物资在库数据,进行异常后续处理等。
5.1。
5 负责根据职能部门调查报告及公司指示出具最终索赔处罚报告,组织供应商办理索赔业务。
5.2 资产财务部5.2.1 负责根据批准、生效的索赔处罚报告向供应商实施扣款结算等。
商贸公司质量损失索赔管理制度
质量损失索赔管理制度第一条质量损失索赔管理适用于公司采购员经办的直接订货应商送货到用料单位的原辅材料;供方发货采购员代办各种手续的原辅材料;设备、办公设施用品及其他非生产性物资的质量损失索赔。
第二条质量损失索赔按“标准一致、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书面确认” 的原那么进行。
质量索赔均由商贸公司采购部负责签字确认,大于500元的均应由供货单位现场或书面确认,如供方在内规定时间未到场或未履行手续的由采购部负责人签字判定为准。
第三条物资采购前在招标、签订合同或供货协议、询价比价和下达订货通知单时必须明确质量要求或技术标准,约定质量问题解决的方式。
第四条质量索赔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有书面鉴定意见书,一般情况有以下几种:(一)各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填制审批的不合格审理单。
(二)物资使用单位现场鉴定后确认的书面通知。
(三)用户、客户、建设单位书面反应的质量问题信息文件。
(四)处理质量问题支付的费用单据、凭证、依法取得的有效法律文件。
(五)集团审计部门、各公司管理部门检查、核实发现的质量问题;测算损失的相关资料。
(六)经国家权威单位出具的质量问题裁定文件。
(七)其他证明产生质量损失的资料。
第五条原材料各使用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确认质量问题,应以有效的质量技术标准为依据,主要参照以下证据:(一)原辅材料质量检验标准。
(二)供需双方确认封存的样品、样件、样本或该物料加工制作的半成品或成品。
(三)物资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提供的经需方认可的技术质量标准或参数, 国家或行业公布的执行标准。
(四)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的质量约定条款。
(五)经试用、测量、检验等技术手段得出的结论。
第六条索赔时效为物料本身质量有效期或物料使用后产生物理化学变化后的质量保证期限。
合同或协议明确质量期限的以约定时间为准。
第七条合同或协议对质量损失赔偿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数额执行。
第八条材料使用单位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由物料管理部门核算金额, 营销环节产生的质量损失,由相关部门专职质检人员判定核算金额。
质量损失管理规定
质量损失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质量损失管理办法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外部质量损失的管理工作,明确质量损失的统计方法,落实损失部门的责任,减少质量损失,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质量损失的统计方法、计算方法、填写质量损失报表的要求、质量损失超标处罚办法等项内容,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3.职责售后部/安装部负责外部质量损失的统计工作,对发生损失项目进行登记入帐;工艺科负责提供更改的工时,根据工时核算人工费用。
生产部外协负责外协单位索赔;由于技术更改所发生的材料费及制造费用等损失的提供;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索赔;由于设计更改造成的积压物资损失的提供;品质部负责内部质量损失的收集、核算、汇总分析。
财务部负责材料损失费、差旅费、运输费的备案。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进行原因分析。
4.管理流程质量损失定义及分类质量损失:是指产品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发生的损失费用。
由于发生的地点、场合不同,质量损失可分为外部质量损失和内部质量损失。
外部质量损失:是指产品交货后,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导致索赔、修理、更换等所发生的损失费用。
包括如下内容:一一换件费损失:是指产品因没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而无偿提供给用户的产品(即换件成本费)O一一运输费损失:是指无偿运送给用户的产品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包括:汽车运输费、火车运输费、空运费)。
一一差旅费损失:是指到现场进行售后服务人员发生的乘车费、住宿费和出差补助费用。
内部质量损失:是指产品交货前,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发生的损失费用。
包括如下内容:一一制造性质量损失:是指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操作不当发生的损失费用。
由于制造性损失发生的责任不同可分为上工序损失和本工序损失。
上工序损失:是指由于上工序责任而发生的质量损失。
本工序损失:是指由于本部门责任而发生的质量损失。
一一技术性质量损失:是指产品因设计错漏、设计更改发生的损失费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质量损失索赔管理规范
(ISO9001-2015)
1目的
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高;促进供应商持续提供满足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
通过对产品质量损失索赔的规范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当经济和质量权益,促进供应商产品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供应商。
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损失(报废或返工等),由质量部组织分析统计,由其他各部门向供应商(责任单位)进行经济索赔。
索赔范围包含内容:供应商、公司各部门(班组)因上工序产品质量原因对本本部门(班组)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需要让步放行的产品;产品交付或使用过程中因产品本身原因对公司造成损失的事件。
3职责
3.1质量部是本办法的制订单位,负责本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终端产品的质量问题和交付产品质量问题进行组织索赔。
3.2财务部:依据分析统计结果对质量损失进行核算和执行。
3.3其他各部门按本部门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4工作程序
4.1内部质量问题索赔工作程序
4.1.1内部质量问题是指由于公司内部员工(或者部门)未按相关工艺规定操作导致产品不能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4.1.2产品制造或者转移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质量部检查员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办法》进行控制,并及时通过ERP办理不合格评审。
4.1.3不合格产品评审后,《不合格评审记录》分发项目部、责任人(部门)、行政部。
4.1.4让步接收产品的索赔由质量部按照《不合格评审记录》进行统计,明确责任者和相应数量及工作票号。
4.1.5不合格品处置中发生返工、返修情况时,项目部根据不合格评审单在ERP 生成返工、返修计划,相应部门依照计划实施。
4.1.6产品按要求返工、返修完工后及时交质检员复检,质检员在ERP系统检验模块中注明返工、返修完工后的产品质量状况后,质量部将ERP系统生成的返工统计结果交行政部核算工时及原材料价格。
4.1.7不合格产品评审报废的,质量部在月底通过ERP系统导出废品通知单,明确责任后交财务核价、核算完毕后交行政部实施索赔。
4.1.8行政部对在进行返工返修产品报工时必须首先核对该不合格评审的索赔进行落实检查,没有相应索赔的一律拒绝报工。
4.1.9索赔方案
行政部在核算工资时根据质量部提供的数据按以下方案进行索赔:
在进行索赔过程中无法明确责任者的情况,质量部在损失汇总时明确班组或部门,行政部据此可责成部门主管进行分解,部门主管没有按时分解,行政部可从该责任部门或班组的工资总额中扣取。
4.3外部质量索赔工作程序
4.3.1外部质量问题是指由于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未按相关工艺规定操作导致产品不能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4.3.2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出现不合格时,质量部检查员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办法》进行控制,并及时通过ERP办理不合格评审。
4.3.3不合格产品评审后,《不合格评审记录》分发项目部、物流部、责任供应商、行政部、财务部。
4.3.4让步接收产品的索赔由质量部按照ERP系统不合格评审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交财务部依据《质量保证协议》让步接收条款执行
4.3.5供应商不合格品处置中发生返工、返修情况时,质检员在ERP系统做好统计,并开具退货通知单,退货通知单发物流部,物流部打印退货通知单,产品退供应商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完毕后,及时交质量部复检。
4.3.6供应商不合格产品评审报废的,质量部应及时将废品通知单分发物流部,物流部跟踪实施红字退供应商,并统计之前工序与材料,报价格室核价,核价完毕后一并向供应商索赔处理。
5考核细则
5.1内部质量索赔考核细则
5.1.1质量部未真实开具考核单,提交数据不真实考核责任人100元/次;5.1.2财务部未准确核价,提交数据不真实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5.1.3行政部未及时提出索赔,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5.2外部质量索赔考核细则
5.2.1质量部未真实开具考核单,提交数据不真实考核责任人100元/次;5.2.2物流部未及时执行红字退供应商,未及时统计前面工序内容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5.2.3财务部未准确核价,未及时向供应商索赔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6相关制度
《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办法》
《质量保证协议》
7相关表格
无
附录质量索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