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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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评定细则(3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3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学生,促进其学术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特设立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条: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适用于在本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的评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以及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定。

第四条:奖助学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以及校内工作奖励等。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种类分为综合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奖助学金等,具体种类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评定标准第六条:奖助学金的评定主要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经济状况。

第七条:学业成绩的评定主要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依据,其中75%以上为主要参考,25%以下为次要参考。

第八条:科研能力的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参与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论文发表等。

第九条:综合素质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的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条:经济状况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包括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数、父母就业状况等。

第十一条: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包括申请、初审、面试和评定等环节。

第十二条:学生在每学年开始前申请奖助学金,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初审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

第十四条:面试环节由奖助学金面试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评估。

第十五条:评定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六条:评定结果由学校公示,并及时通知获奖学生和未获奖学生。

第十七条: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学校设立的专门机构进行复核。

第四章:奖助学金管理第十八条:获奖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使用奖助学金,不得私自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获奖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奖助学金活动,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国家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国家实施了助学金制度。

助学金的评定细则是确保公平公正的评定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二、评定标准1.家庭经济状况评定助学金的首要条件是家庭经济状况。

评定者将根据家庭的收入、负债、家庭成员数量等综合因素,综合考虑家庭的经济情况来评定助学金的额度。

家庭的月收入应低于当地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且负债率应高于百分之二十,方可成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金的对象。

2.学生成绩学生的成绩也是评定助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评定者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获得的荣誉和奖励等综合考量,以此来衡量学生的学习能力。

学生申请助学金需要提供近一年的成绩单和获奖证书等证据。

3.积极参与社会活动除了学术成绩,评定者还会关注学生的社会活动参与度。

学生是否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社团组织等社会实践项目,是评定助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需要提供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如志愿者证书、社团组织证书等。

4.家庭特殊情况家庭特殊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特殊扶养人员、残疾人等。

评定者将根据家庭的特殊情况,适当增加助学金的额度,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三、评定流程1.学生填写申请表格学生需要填写助学金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学生成绩单、社会活动证明等。

2.学校初步审核学生提交申请后,学校将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汇总申请材料。

3.评定委员会评审学校组织成立评定委员会,由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组成。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确保评定过程公正。

4.助学金公示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学生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5.助学金发放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照评定结果,将助学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困难。

四、评定结果公开透明为了保证评定结果的公正公开,学校需要将评定结果向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公示,并提供申诉渠道,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申诉。

国家助学金评判标准

国家助学金评判标准

国家助学金评判标准助学金是国家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项资助制度。

准确的评判标准对于确保助学金的公平合理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助学金的评判标准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一、家庭经济条件评估家庭经济条件是评判学生是否符合助学金资助的主要依据之一。

评估家庭经济条件的标准一般包括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家庭成员人数等因素。

根据国家的规定,助学金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此评估家庭经济条件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评判标准需要规定收入和资产额度的范围,以及针对不同家庭人数的调整系数。

例如,对于家庭人口众多的贫困家庭,应当适当增加补贴额度,以反映他们的家庭实际情况。

二、学业表现评估学业表现是评判学生是否符合助学金资助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学生的学业表现可以从学习成绩、课程参与度、奖项获得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评判标准需要明确奖项的级别和评定依据,如奖学金、科研成果等,以及对于不同类型奖项的加分规定。

同时,还应考虑学生所在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特点,以避免因条件不均等而造成评判偏差。

三、社会公益表现评估社会公益表现也是评判学生是否符合助学金资助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生的社会公益表现可以体现在志愿者服务、社区活动、科技创新等方面。

评判标准需要明确不同公益活动的参与度和对社会的贡献程度。

同时,要考虑学生所在地区和学校提供的公益机会和环境,避免因资源不均等而造成评判不公。

四、困难情况评估除了家庭经济条件外,学生本人所面临的其他困难情况也是评判助学金资助的重要参考。

困难情况可以包括家庭疾病、残疾、家庭变故等。

评判标准需要明确困难情况的界定和认定程序,确保评判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五、额度和分级标准助学金的额度和分级标准是评判标准的最终体现,也是保障资助公平合理的关键。

额度和分级标准应当根据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学业表现和困难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不同等级的助学金资助金额应有明确的区分,并且要定期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变化和学生实际需求。

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篇一: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国家助学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际机构亲切关怀,为认真做好我部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结合我教会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知行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第一条、评选范围中专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家长,并在中学认定国家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二条、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有三等,一档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助学金标准为每届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补助金国际标准为每生每年2021元。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的概要评选条件如下:一、向往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三、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热爱劳动,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四、在学院或书院组织的慈善事业劳动公益中表现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活动;五、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学分绩点达到2.5分以上且以下通过计算机一级者(不含大一学生);六、同等条件下参加校级以上各种获奖者,通过大学英语四以上者优先考虑(不含大一学生)。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评选资格:一、上时一学年度有不及格课程者;二、在校期间受违纪处分者;三、无故拖欠学费,拒不缴纳者;四、招待所卫生不达标者;五、在评选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第五条、评选程序一、自主申报:采取个人申报方式,各班级整理汇总。

班主任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回避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以此为基础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

二、人员审核:对于恒温性各班级评选的初步候选人,通过与各处同学谈话,民意测验等方式综合了解初步候选人的各个方面的情况,对有异议的同学经调查属实后,取消评比资格。

三、公示上报:经书院审批的初步人选进行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学工部。

篇二:国家助学金评定参考细则(试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参考细则(试行)一、先决条件:学生本人及其银行贷款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来源,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已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过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首先,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明确了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助学金:一是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二是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学习潜力;三是品德表现良好,无不良学习行为。

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确保助学金资助的是真正有需要的学生,并且能够通过助学金的资助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的学业水平。

其次,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明确了助学金的评定流程。

助学金评定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审核、评定和公示四个环节。

学生在申请时需提交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业成绩单、个人简历等材料,并填写详细的申请表。

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预设的评分标准对学生进行评定。

最后,学校将向学生公示评定结果,并进行相关材料的归档保存,确保评定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再次,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明确了助学金的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包括经济困难程度、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等多个方面的考察。

在经济困难程度方面,评定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家庭人口数、家庭收入、家庭债务等因素,并采用定量指标来评估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

在学业成绩方面,评定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学生的成绩排名、学科奖项等因素,并采用定量指标来评估学生的学业水平。

在综合素质方面,评定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领导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因素,并进行定性评价。

评定标准的科学合理性能够保证助学金的分配公平公正。

最后,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还重点规定了对助学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学生在获得助学金后,需按规定用于支付学费、书籍费、生活费等必要开支,无权挪作他用。

学校将建立健全助学金资金管理机制,确保助学金的使用情况透明,以避免出现乱用、挥霍的情况。

同时,学校将加强对助学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违规使用助学金的学生将取消其助学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对于助学金的评定流程和标准进行了细致的规范,能够确保助学金资助的目标明确、公正有效。

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1. 引言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高等教育,解决助学金评审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制定了本助学金评审细则。

2. 助学金评审对象与范围助学金评审对象为中国公民,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2.1. 助学金评审范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级奖学金,旨在表彰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每个学年名额有限。

•国家助学金:国家级助学金,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每个学年名额有限。

3. 助学金评审须知3.1. 评审标准•学业成绩•奖励情况•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经济困难程度3.2. 评审程序1.学生提交助学金申请材料到学校助学金评审办公室。

2.学校助学金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学校助学金评审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制定初评名单。

4.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初评名单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5.最终名单提交给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

3.3. 申请材料申请助学金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表格•学业证明:成绩单、奖学金证书等•奖励证明: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科研成果证明:论文、专利证书等•社会实践证明:实践报告、社会服务证明等•经济困难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家庭负担证明等•推荐信:学院推荐信、辅导员推荐信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 助学金评审准则4.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将按学科类型进行评定。

学校将根据学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采用GPA作为参考。

4.2. 奖励情况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以上奖励的学生将有加分项。

4.3. 科研成果对具有较高科研成果的学生将有加分项。

科研论文、专利等成果将被重点关注。

4.4. 社会实践对具有社会实践经历的学生将有加分项。

社会实践活动涵盖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

4.5. 经济困难程度经济困难程度将根据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等因素综合评定。

经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将获得更多的助学金额度。

5. 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与异议处理5.1.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并通知助学金获得者。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是指用于评定学生是否符合获得奖助学金的条件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的例子:
1. 成绩要求:学生必须在上一学期或上一学年中获得优异的成绩,通常要求平均绩点或加权平均分达到一定标准。

2. 经济状况: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将作为评定的重要考量因素。

通常会要求学生和家庭提供相关经济文件证明,如收入证明、银行对账单等。

3. 社会活动参与:学生在校内外的社会活动中积极参与和担任重要职务也可以作为评定的参考因素之一。

4. 学术专长或特长:根据学校或奖助学金的设定,学生的学术专长或特长也可能会被纳入评定考量范围之内。

5. 推荐信或自荐信:学生可能需要提供教师或其他参考人的推荐信,或者撰写自荐信来说明自己的优秀之处。

6. 奉献和服务:学校可能会考虑学生在学术、社会、人道或义工方面的奉献和服务作为评定的参考依据。

7. 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学生必须提交完整准确的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种可能的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的例子,具体的评定细则会因学校和奖助学金的设定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有具体的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需求,建议您咨询所在学校或奖助学金机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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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引言:国家助学金是指国家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项资助政策。

评定细则是为了确保国家助学金的公正和合理性,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规定。

下面将从学业成绩、家庭经济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来论述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一、学业成绩评分标准:1.学业成绩是评定国家助学金的一个重要指标。

对于评定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学业成绩应该达到一定的标准。

2.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我认为学业成绩评分标准可以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级别。

3.A级学生在各类考试中成绩稳定在90分以上,且没有挂科记录;4.B级学生在各类考试中成绩稳定在80分以上,且没有挂科记录;5.C级学生在各类考试中成绩稳定在70分以上,且没有挂科记录;6.D级学生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学生,不符合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条件。

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1.家庭经济状况是评定国家助学金的主要依据之一、需要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详细的家庭经济调查,包括家庭收入、负债情况等。

2.家庭收入包括父母双方的工资收入、自有财产收益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家庭负债包括房贷、车贷、信用卡负债等,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指标对学生的申请助学金的金额进行评定。

需要建立一个明确的评分体系和档次划分,以确保资助金额合理公正。

三、综合素质评估:1.综合素质是评定国家助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除了学业成绩和家庭经济状况,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应该纳入考虑范围。

2.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习态度、社会实践能力、领导才能等方面。

3.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评定,可以分为三个等级:A、B、C。

其中,A级学生为综合素质突出者,B级学生为综合素质较好者,C级学生为综合素质一般者。

4.对于综合素质评定,应该参考学生的各项综合素质特点,并充分考虑学生所在学校区域的社会环境差异。

结论: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的制定对于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保证助学金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助学金评选标准

助学金评选标准

助学金评选标准一、申请条件。

1.1 学业成绩优秀。

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在学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表现突出。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课外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定,以确定是否符合申请助学金的条件。

1.2 家庭经济困难。

家庭经济状况是评选助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学校将优先考虑其申请。

1.3 诚信守规。

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品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品行的学生将获得更多的评选机会。

二、申请材料。

2.1 个人申请书。

学生需填写个人申请书,详细描述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课外活动参与情况等,以及申请助学金的原因和用途。

2.2 家庭收入证明。

申请助学金的学生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包括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财产状况等,以便学校全面评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

2.3 学习成绩单。

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单,以证明自己的学业成绩优秀。

2.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学生还需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学校全面评估学生的申请情况。

三、评选流程。

3.1 学校初审。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学校将进行初步审核,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和评估,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3.2 评审委员会评定。

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家庭经济状况、诚信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名单。

3.3 公示和发放。

学校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将助学金发放给获得资助的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四、管理与监督。

4.1 助学金使用管理。

学校将对获得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助学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助学金用于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4.2 追踪服务。

学校将对获得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追踪服务,关注其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3 审计监督。

助学金评定标准

助学金评定标准

助学金评定标准
助学金是一种资助学生完成学业的奖学金,旨在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为了公平、公正地评定助学金,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助学金评定标准。

下面将就助学金评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家庭经济状况。

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是评定助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定助学金时,学校可以参考学生家庭的收入、财产、家庭成员人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家庭的经济状况,从而确定学生是否符合获得助学金的条件。

二、学业成绩。

学生的学业成绩也是评定助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课外活动表现、奖励情况等方面来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从而确定是否给予学生助学金的资助。

三、家庭特殊情况。

除了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成绩外,学校还可以考虑学生家庭的特殊情况来评定助学金。

比如,家庭中是否有患病的家庭成员、是否有残疾家庭成员、是否有特殊生活困难等情况,都可以成为评定助学金的参考因素。

四、学生自身条件。

学生自身的条件也是评定助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学校可以综合考虑学生的品德、道德、学习态度、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来评定学生是否符合获得助学金的条件。

综上所述,助学金评定标准应该是一个科学、合理、公正的体系,需要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学业成绩、家庭特殊情况和学生自身条件等因素,从而确定是否
给予学生助学金的资助。

只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才能更好地帮助有需要的学生,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助学金一档二档三档的评定标准

助学金一档二档三档的评定标准

助学金一档二档三档的评定标准助学金评定标准根据不同的档次会有一些差异,下面将就一档、二档和三档的评定标准进行详细阐述:一档助学金评定标准:一档助学金是最低档次的助学金,通常会给予有一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评定一档助学金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1. 家庭经济状况:评定一档助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

通常会参考家庭收入、家庭成员人数、家庭负担等因素来评估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

2. 学习成绩:虽然一档助学金主要考虑经济因素,但学习成绩也是评定的重要参考。

优秀的学习成绩可以体现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能力,也是获得助学金的一种证明。

3. 奖励和荣誉:评定一档助学金时,还会考虑学生在学校或社会上获得的奖励和荣誉情况。

这可以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交能力。

二档助学金评定标准:二档助学金是相对一档助学金而言,难度较大,获得的资金也相对较多。

以下是评定二档助学金的一些标准:1. 学业表现:学生的学习成绩是评定二档助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生需要在各门课程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同时对于专业课程的成绩要求更高一些。

2. 学术竞赛成绩:评定二档助学金时,学生在学术竞赛中获得的奖项和荣誉也会得到充分考虑。

这可以体现学生的学术能力和潜力,对于获得二档助学金有一定的加分效果。

3. 科研项目参与:如果学生在大学期间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较好的成果,也会增加获得二档助学金的机会。

这可以体现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热情。

三档助学金评定标准:三档助学金是最高档次的助学金,通常会给予综合能力出众的学生。

以下是评定三档助学金的一些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在各门课程和专业课程中都需要取得优秀的成绩。

学习成绩是评定三档助学金最重要的指标之一。

2. 学术研究:学生需要在大学期间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这可以体现学生的独立思考、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

3. 其他综合素质表现:评定三档助学金还会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包括领导力、团队合作能力、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

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制度

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制度

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四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申报条件和评选通知在学校网上提出申请,院系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名单提交给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三等: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如当年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金额变化,则根据变化做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七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提交的学生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教育部当年度下达到我校的名额,提出我校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本科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我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报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

第八条国家助学金将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管理(一)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各院系要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

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生各种资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在受资助期间出现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学校终止对其资助。

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

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

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项资助政策。

为了保证国家助学金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国家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制定了一系列的评定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标准。

首先,家庭经济困难是评定国家助学金的首要条件。

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将直接影响到学生是否能够获得国家助学金。

家庭的收入水平、负债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情况都将成为评定的重要依据。

此外,家庭的特殊情况,如父母的疾病、残疾家庭成员等也将被纳入考虑范围。

其次,学生本人的学业表现也是评定国家助学金的重要因素。

学生的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将成为评定的重要依据。

学生需要在学业上表现出优秀的成绩和积极的态度,这将有助于评定委员会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业情况,从而更公平地进行评定。

此外,学生的家庭情况也将被综合考虑。

家庭的人口情况、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家庭的生活环境等都将成为评定的参考因素。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家庭的整体情况来综合评定学生是否符合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条件。

最后,学生的申请材料和自述也将成为评定的重要依据。

学生需要提供详实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负债证明等。

此外,学生还需要在自述中详细描述家庭的实际情况,让评定委员会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从而更公平地进行评定。

综上所述,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学业表现、家庭情况和申请材料等方面。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这些标准来综合评定学生是否符合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条件。

希望学生们能够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积极参与评定,争取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标准

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标准

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标准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专升本学生须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及以上,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须入学第5年;(6)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7)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解释详见附件)。

3.相关事项: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申请人在2015-2016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专升本学生须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及以上,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须入学第5年;(8)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

国家助学金评定

国家助学金评定

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一、学术表现国家助学金的评定首先考虑的是申请者的学术表现。

这包括对课程学习的努力程度、成绩的稳定性和对学术研究的参与度。

优异的学术表现通常会提升申请成功的概率。

二、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是助学金评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低收入家庭、单亲家庭或残疾人家庭的学生,通常会有更高的申请成功率。

申请人需要提供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社会活动参与国家助学金评定也会考虑申请者在校内和校外的社会活动参与情况。

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或学生组织的申请者,通常会得到更高的评价。

这反映了申请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特殊才能或困难补助对于在艺术、体育或其他特殊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或者因特殊情况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如自然灾害、家庭突发变故等),会有一定的特殊才能或困难补助名额。

这些名额会优先考虑有相关才能或面临特殊困难的学生。

五、地区或民族因素在某些情况下,地区或民族因素也可能成为助学金评定的一个因素。

例如,政府可能会为特定地区或民族的学生提供额外的助学金。

这些因素是根据地方政策和文化差异来考虑的。

六、领导能力或公共服务领导能力和公共服务也是助学金评定的参考因素。

表现出领导才能或在社区或学校提供公共服务的申请者,通常会得到更高的评价。

这反映了申请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七、校内或校外工作机会对于那些在校内或校外有工作机会的学生,他们的申请也可能得到优先考虑。

这主要考虑到有工作收入的学生可能面临的财务压力,以及他们为未来职业发展的投入。

八、其他相关因素除了以上明确列出的因素外,还有一些其他可能影响助学金评定的因素。

这包括申请者的个人陈述、推荐信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可以提供更多关于申请者的背景和需求的信息,从而影响助学金的评定结果。

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教财[2018]1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各学院协助实施。

第二章评审对象和标准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标准如下:1.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2. 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无旷课、违纪行为;3.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4. 综合素质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六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程序分为宣传、申请、审核、公示、发放五个阶段。

1. 宣传阶段:学校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让广大同学了解评审条件和程序;2. 申请阶段: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 审核阶段: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步人选,并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4. 公示阶段: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5. 发放阶段:学校对学生名单进行最后确认,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第四章评审组织与管理第七条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和相关政策,监督评审过程,确定评审结果。

第八条各学院应设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组长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

第九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校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章纪律与监督第十条参与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泄露评审过程和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诚实守信,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和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

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

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
一、国家助学金的背景与目的
国家助学金制度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旨在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金不仅缓解了学生的经济压力,还促进了教育公平,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审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2. 申请人须品行端正,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 申请人需积极上进,勤奋学习,成绩良好。

三、评价指标
1. 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是决定学生是否需要资助的重要因素。

评审将综合考虑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家庭所在地等因素。

2.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评审将关注申请人在学业方面的表现,包括课程成绩、学术研究等。

3. 综合素质: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文体特长等。

评审将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判断其未来的发展潜力。

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一、学业成绩加权学业成绩是评定国家助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生的学业成绩应综合考虑其必修课、选修课以及重修课程的成绩。

一般来说,成绩优秀的学生将有更大的机会获得助学金。

具体的加权计算方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确保评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科研成果加分为了鼓励学生的科研活动,对在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将给予额外的加分。

这些贡献包括但不限于发表学术论文、参与课题研究、获得专利等。

加分标准应明确并公开,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

三、社会实践考量社会实践活动是检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展现出的能力、态度和贡献也将作为评定国家助学金的依据之一。

学校应根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时间、内容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四、经济困难评定国家助学金的设立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因此,经济困难评定是评定助学金的关键环节。

学校应通过家访、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详细了解,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

五、不具备评选资格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将不具备评选国家助学金的资格: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学业成绩不及格,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学生;在社会实践、科研活动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学生;其他违反评定规定的行为。

六、评选程序规定学校应成立专门的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评定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学生都有权参与评定;评定结果应公示,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评定过程中应保护学生的隐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

七、优先评定范围以下学生群体将享有优先评定国家助学金的权利: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优抚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无保障的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八、评审公正公平在评定国家助学金的过程中,应确保评审的公正公平。

任何涉及利益冲突的人员应回避评定工作。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申诉机制,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学生有权提出申诉。

学校应认真听取学生的申诉,对申诉进行公正处理,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高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

高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

高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1. 前言高校学生奖助学金是高校给予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资助措施,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同时也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

为了公正、公平地评定奖助学金,制定了以下评定规则。

2. 奖助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高校设立了不同种类的奖助学金。

主要包括:•综合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校学生,主要根据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综合考核标准来评定。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设立,对学业成绩优异、品德良好的学生进行评定和资助。

•社会奖学金:通过社会捐赠、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资助的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对特殊困难家庭、自强不息、努力奋进的学生进行资助。

•学科奖学金:对在某个学科或专业方向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

3. 奖助学金评定标准3.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定学生奖助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般包括学期平均成绩、累计成绩、综合测评等。

•学期平均成绩:通常要求学生在一学期的各门课程中平均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才有资格参评奖助学金。

•累计成绩:评定学生是否符合奖助学金条件时,还会考虑学生之前的学业成绩。

累计成绩较高的学生更有可能获得奖助学金。

•综合测评:学校可能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成绩、社会实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3.2 综合素质和操行除了学业成绩,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操行也是评定奖助学金的重要指标。

学生在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将会纳入评定的考虑范围。

•课外活动: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表现突出者将得到认可。

•社会实践: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实习实训等,将加分。

•志愿服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展现出积极向上的品质,也会得到额外加分。

3.3 经济困难情况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还会考虑其家庭经济情况来进行评定和资助。

•家庭经济情况:家庭经济情况是评定学生是否符合获得助学金的条件之一。

一般而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更有可能获得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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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为切实做好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加强对资金发放的管理,根据财教[2012]37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川财教[2012]298号《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下发该通知,希学校各部门、联合办学点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认定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汇总的纸质、电子信息,确保本年度2012级的资助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第一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我校无相关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如下:一、直接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者: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连片特困地区”、藏区“两州一县”、内地民族县和民族待遇县的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包含县城)及“9+3”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11个连片特困地区、两州一县共涉及四川省60个县:1.秦巴山区: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广元市:元坝区、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南充市:仪陇县达州市:宣汉县、万源市巴中市: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2.进入乌蒙山区扶贫规划的13个县:凉山的美姑、雷波、越西、喜德、昭觉、普格、布拖、金阳;泸州的叙永、古蔺2县和乐山的沐川、马边2县以及宜宾的屏山县。

3.两州一县:⑴.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⑵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⑶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二、中职学校在校学生中,扣除上述全部纳入范围内的学生之后,其余学生按照20%的比例,评选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1.重点优抚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2.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子女;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监护人若非父母,需当地政府出具证明)持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低保证》、《农村低保证》等有效证明家庭的子女;3.孤儿:应持国家统一印制、县(市、区)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儿童福利证》;4.残疾人子女或学生本人一至四级残疾:应持本人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5. 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6. 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者;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⑴购买、使用高档电器、时装、通讯工具、化妆品等奢侈消费品的;⑵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通宵上网或进入其他娱乐场所消费的;⑶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或经常宴请他人的;⑷因为家庭建房、购房、结婚、经商等原因欠下债务的;⑸实际生活费用明显高于在校学生平均消费水平,超出基本生活需要不合理消费的;⑹同学举报或学校认定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的;⑺其他情况表明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按10个月逐月发放(每月发放150元)。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

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

新生和二年级学生首先应按学年提出申请,申请书必须有户籍所在民政部门加盖的鲜章,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递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所有资料不能用圆珠笔填写)。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评定一、划分受助比例。

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学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定的受助对象及比例,结合各班及各联合办学点学生人数确定各班及各联合办学点受助学生人数并发放各班、各联合办学点:统一由资助系统提供全校学生名单,清理出直接纳入受助范围的学生名单和人数,余下学生总人数的20%为通过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范围。

二、成立资助评定小组。

以各班班主任为组长,民主选举产生5名认真负责的学生(包括班委干部2名及学生代表3名)为成员共同组成资助评定小组。

三、审核评定。

各班依据实际掌握的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审核各种证件原件、收取证件复印件及申请表,集体评定推荐,同等情况下以品学兼优者优先评定;并由评定小组在符合条件拟受助学生的申请表上填写“班级审核意见”,评定小组全体成员均在班主任签字处签字确认。

班主任将本班受助学生汇总名单(见附件二)及资料交到黄亚琴老师处。

四、评定候补受助学生。

每班按以上相同方式评定两名候补受助学生,如受助学生有退学、转学或意外等情况终止受助,学校及时在信息系统做好异动处理并将候补受助学生依序增补),班级评定小组务必认真核实申请表上学生每月生活费总额,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审批与公示在学籍办提供准确的学生学籍信息基础上,学校对各班级或各联合办学点上报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学籍及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并及时将相关数据信息上传至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然后将拟资助学生名单由四川省卫生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资助中心。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不得用于抵扣其它费用。

学校免费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学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没有办理身份证的,必须提供户籍首页和学生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班级、电话,并按照学生名单、学号顺序依次排序以班为单位交给黄亚琴老师。

办卡后以班为单位到黄亚琴老师处领取“中职资助卡号签字确认表”,由持卡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所持中职资助卡卡号,中职资助卡交由学生自行保管;然后由银行根据“中职资助卡号签字确认表”将国家助学金直接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资助卡中,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激活资助卡方可使用。

视资金到位时间定发放时间,一般12月到账第一笔,故一般按月计算享受学生人数,集中四次发放资助金:1、第一笔资金到帐后(一般每年12月)一周内发放第一次;2、第二次发放(补发):第一次发放后部分交易失败者由资助老师负责清理失败原因、组织补交资料、更改银行卡号、补办身份证或银行卡等工作,资料收齐后补发(时间定在第一次发放一个月后)3、第三次发放:第二笔资金到帐后一周内发放,其中包括:①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750元);②第一次和第二次发放时交易都失败者或中途丢卡等,由班主任或联合办学点资助老师组织补办资助卡或纠正错误信息后,等待学校通知上交资料补发。

4、第四次发放(补发):个别因身份信息、年龄等客观原因前三次都发放失败者经请示上级领导用现金方式一次性补发该年度部分学生该享受的全部资助金,并做好签字确认及资料收集等工作并结算。

第七条学籍及国家助学金异动处理受助学生中有退学、转学等情况者立即根据终止学籍时间,在资助系统中删除该生名单,终止资助;并从候补受助学生中依序(根据学生每月生活费总额排名)补充,保证国家资助资金使用到位。

第八条国家助学金评定相关资料归档国家助学金归档资料及顺序为:1、财教[2012]37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2、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3、四川省卫生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评定资料;4、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公示名单;5、中职资助卡号确认签字表(必须是受助学生本人签字);6、银行给每位受助学生的所有转账明细单(财务科提供);7、候补受助学生名单及排序;8、本年度国家助学金的所有异动处理记录;9、年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总结(包括资金到位、评定、使用是否结余等内容)。

第九条联合办学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各联合办学点必须根据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管理领导小组,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组,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以上评定细则进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学校免费为每位受助学生(必须为中国银行或农业银行之一,尽量首选农业银行)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见第六条)办卡后持卡学生到该校资助老师处签字确认所持银行卡卡号,各联合办学点将该表提交校本部黄亚琴老师处,然后由银行根据“中职资助卡号签字确认表”将国家助学金直接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资助卡中,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激活资助卡方可使用。

注意事项如下:1、要把握好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的基本条件。

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是指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规定的学历或同等学力资格,在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注册并在校学习,学习时限和内容达到《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要求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学生。

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灵活学制学生一般不能满足上述规定,不能作为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享受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政策。

不符合规定,不能享受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还有:注册中职学生学籍,实际进行成人大专班、本科班教育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生学籍,实际开展普通高中教育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生学籍的普通高中复读生;高等学校招收并注册为中职学籍的“预科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岗前技能培训等短期培训班的学生;与普通高中、普通高校以及与其他中职学校、技工学校重复注册的学生等。

2、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审、认定工作任务艰巨、工作难度大、情况复杂、要求极高,这就要求各联合办学点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认真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3、要做好新政策与原政策的衔接工作。

国家助学金新政策分两步走,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对于今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按新办法规定的资助面执行,二年级学生按老办法的资助面执行;从明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按新办法执行。

4、切实做好新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各学校要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位领导干部、每一位资助工作相关部门的同志、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准确把握好国家和省的资助政策,严格执行政策,认真落实政策,将新政策实施工作做好、做细、做深、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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