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校车许可审批办法
学校用车审批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学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内部公务、教学、科研、培训等用车需求。
三、用车申请1. 用车申请部门需提前至少一天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用车申请,并填写《学校用车申请表》。
2. 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车事由;(2)用车时间;(3)用车地点;(4)预计行驶路线;(5)用车人数;(6)用车车型要求;(7)驾驶员姓名及驾驶证号。
3. 车辆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并在《学校用车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四、用车审批1. 车辆管理部门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如下:(1)单次用车不超过4小时,审批权限为车辆管理部门;(2)单次用车超过4小时或用车人数超过5人,审批权限为学校办公室;(3)特殊情况下,如遇紧急公务、突发事故等,经学校领导同意,可临时调整审批权限。
2.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
五、用车流程1. 申请部门接到用车审批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与车辆管理部门联系,确认车辆安排。
2.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派车,并将车辆及驾驶员信息通知申请部门。
3. 申请部门负责安排乘车人员,确保乘车人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4. 乘车人员上车后,应向驾驶员出示《学校用车申请表》,并确认驾驶员信息。
5. 驾驶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六、用车费用1. 用车费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 用车费用由申请部门承担,包括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3.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核实用车费用,并按规定报销。
七、车辆维护与保养1.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与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年度审验,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八、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用车、超范围用车、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因车辆原因造成的事故,驾驶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3. 对故意损坏车辆、贪污公款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校车手续办理流程
校车手续办理流程标题:校车手续办理流程指南一、前言为了确保学校运营的校车安全、合规,我们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完成一系列的校车手续办理。
以下是一份详细的流程指南,帮助您了解并顺利完成校车手续的办理。
二、步骤一:购车准备1. 选择合格的校车供应商: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特别是针对儿童的安全设计。
2. 购车合同:与供应商签订购车合同,明确车型、价格、交付日期等重要信息。
三、步骤二:车辆上户1. 办理车辆购置税:携带购车发票等相关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车辆购置税。
2. 车辆检验:将新车送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车辆检验,确保车辆各项性能达标。
3. 车辆上户:通过检验后,携带相关材料(购车发票、身份证、车辆合格证等)到车管所办理车辆上户,领取车牌。
四、步骤三:办理校车许可1. 提交申请:向当地教育局提交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包括学校基本信息、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等。
2. 审核:教育局会审核学校的办学资质、校车安全设施、驾驶员资格等。
3. 获得许可:审核通过后,教育局将颁发校车使用许可证。
五、步骤四:驾驶员资格审查1. 驾驶员需持有A1或B1驾照,并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
2. 驾驶员需通过健康检查,无妨碍驾驶的疾病。
3. 参加专门的校车驾驶员培训,通过考试后获得校车驾驶资格证。
六、步骤五:保险购买为校车购买强制性的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等。
七、步骤六:日常维护与管理1. 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 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
八、结语以上就是校车手续办理的基本流程,每个环节都需要耐心和细心,以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行,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接送服务。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有所差异,建议具体咨询相关部门。
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流程
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流程一、初次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的办理流程(一)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提交如下材料(以下统称“申请材料”):1.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审批表;2.校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3.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签注的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4.校车运行方案(标准格式附后);5.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属学校自用非营运车辆,应附带车辆的强制维修保养制度及保养作业计划以及车辆二保维护证明;属营运车辆,需附带车辆所属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证明以及车辆维修保养制度、车辆日常维护制度及二保维护的证明);6.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二)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市教育行政部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均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分别按有关规章、规定对申请车辆进行查验,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后,依次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申请人未按有关规定交验机动车的除外)。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在审查申请材料时,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善,但在立即补充完善后即可通过审查的,一次性告之申请人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待申请人补充完善后并提交合格材料后,重新开始计算审查时间。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提交车辆进行现场查验。
查验机动车时,申请人还需提交如下证明、凭证(均为原件):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单位的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2.机动车行驶证;3.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指在查验审核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相关规定,需重新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情形);4.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5.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校车许可办理指南办事指南
校车许可办理指南办事指南(一)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和行驶证、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证、校车运行方案、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单等材料。
(二)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分别按上级机关制定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等规章、规定对申请车辆进行查验等检验审查工作,分别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申请人未按有关规定提交车辆进行查验的除外)。
(三)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的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
对不予批准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申请人到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填写有关校车标牌申请表格,同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单位的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审批通过的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运行方案(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机动车登记证书、变更申请表、交强险保单,申请校车标牌。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校车标牌申请表格三个工作日内,核对校车类型、核载人数,核发放校车标牌,在非专用校车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申请人需要申请将车辆喷涂为校车专用外观的,按有关改变车身颜色的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所需材料第一步:向教育部门申请所需(材料1)1、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2、机动车行驶证;3、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证;4、校车运行方案(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5、校车安全管理制度;6、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单。
第二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验车辆所需(材料2)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单位的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2、机动车行驶证;3、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从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效);4、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5、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校车调度安排审批流程
校车调度安排审批流程一、背景介绍校车调度安排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它关系到学生安全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为了确保校车调度安排合理有效,需要制定审批流程,以确保相关安排得到必要的审查和批准。
二、审批流程1. 提交调度申请教务处或负责校车调度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学校行政部门提交校车调度申请。
申请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调度日期和时间- 车辆数量和型号- 调度路线和站点- 乘车学生人数- 调度目的和时间安排2. 行政部门初审行政部门收到校车调度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主要包括核实申请的基本信息是否齐全、车辆资源是否满足需求、调度时间是否与其他活动冲突等。
若初审不通过,行政部门将与申请人沟通并提出修改意见。
3. 安全评估审批通过初审的校车调度申请将提交给学校安全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安全办公室将对调度路线的安全性、车辆状况以及驾驶员资质进行评估。
若评估结果存在安全隐患或问题,安全办公室将提出相应意见并与申请人协商解决方案。
4. 教务部门审批经安全评估合格的校车调度申请将提交给教务处进行审批。
教务处将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调度申请的合理性,评估申请是否符合学校的教学安排和师生需求。
若存在调度时间冲突、学生安全等问题,教务处将与相关部门和申请人协商解决。
5. 校长审批调度申请经过前述步骤的审批后,将提交给校长最终审批。
校长将综合考虑教学安排、学生安全以及学校的整体运行情况来做出决策。
若调度申请获得校长的批准,则进入下一阶段。
6. 通知与执行校长审批通过的调度申请将由行政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包括车辆调度员、校车驾驶员、乘车学生和相关教职员工。
同时,调度安排也将在学校内部网络或公告栏上发布,以便相关人员了解调度详情。
7. 监督和反馈学校行政部门将对校车调度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以确保调度的正常进行。
同时,学校也鼓励师生和家长提供对校车调度安排的反馈意见,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
三、结语校车调度安排审批流程的建立和落实,有助于确保校车调度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一次办”事
项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2.16
•【字号】宝陈政办发〔2018〕142号
•【施行日期】2018.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一次办”事项清单
的通知
宝陈政办发〔2018〕1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宝鸡市《关于转发省职转办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四办”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宝职转办函〔2018〕12号)要求,参照《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汇编》,对我区涉及的569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其中“一次办”事项为533项。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宝鸡市陈仓区“一次办”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附件:宝鸡市陈仓区“一次办”事项清单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6日附件。
校车审批事项报告制度内容
校车审批事项报告制度内容一、背景概述针对当前学校的校车管理工作情况,为了规范校车审批事项,并确保校车安全上路,本校制定了校车审批事项报告制度,以期对校车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监管和控制。
二、制度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校车的审批事项,包括校车的购置、报废、检修维护、安全审核等各项审批事项。
三、审批事项流程1. 校车购置审批校车购置审批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学校提交校车购置申请;2.校车管理部门审核校车购置申请,填写校车购置审批表,并提交给学校领导审批;3.学校领导审批后,将校车购置审批表交给财务部门核算经费;4.校车管理部门与供应商沟通购车事宜,并按照审批表和采购合同办理购车手续;5.完成购车手续后,校车管理部门需要再次提交校车的购置部件清单、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等材料,并由安全科进行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上路运营。
2. 校车报废审批校车报废审批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校车管理部门提出校车报废申请,填写并提交校车报废审批表;2.学校领导审核校车报废审批申请表,并作出批准、不批准或需要修改的决定;3.校车管理部门按照批准的决定进行校车报废处置;3. 校车检修维护审批校车检修维护审批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校车管理部门会诊校车检修维护需求,并填写校车检修维护审批表;2.学校领导审核校车检修维护审批申请表,并作出批准、不批准或需要修改的决定;3.校车管理部门将校车送往指定的检修维护单位进行检修维护;4.完成检修维护后,校车管理部门需要再次提交校车的检修记录表,由安全科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校车安全审核校车安全审核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校车管理部门准备校车安全审核材料,包括:校车技术状态评估报告、校车投保情况、校车驾驶员培训情况等;2.学校安全科审核材料,开展校车安全检测,并给出安全检测报告;3.校车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测报告进行整改,保证校车符合安全标准,才能上路运营、载人载货。
四、制度执行该制度的执行要求如下:1.所有校车审批事项均需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不允许出现审批流程短路情况;2.所有审批事项的申请、审批、经费核算、材料提交等所有过程,如有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均需上报学校领导或财务部门进行处理;3.所有获得通过的审批事项,均需及时在校车管理数据库中进行记录,方便日后管理监管和随时整改。
校车许可审批流程
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内部流程图
(共5个工作日)
不符
合条
件退
回
经办人
接受申
请人好
处提出
倾向性
意见。
风险点:
风险级:
三级
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外部流程图
(从收到申请之日起,各部门审核、审批发放校车使用标识共24个工作日)【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申请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
不属于本机关,
不予受理。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
部门申请
公安部门发放校车标牌(5个工作日)
材料不齐全
或不符合法
定形式,退
回材料,出
具《补正告
知书》。
校车许可申请流程
校车许可申请流程校车是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学生的出行需求。
为了保证校车的运营质量和安全,学校需要进行校车许可的申请。
下面将详细介绍校车许可申请的流程。
一、准备工作1.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学校需要了解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以确保校车许可申请符合规定。
2.组织人员:学校需要指定专人负责校车许可申请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申请流程和要求。
二、填写申请表1.下载申请表格:学校可以从相关部门或网站上下载校车许可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填写。
2.填写申请信息:学校需要填写校车的基本信息,包括车辆型号、座位数、车辆照片等。
同时,还需要提供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包括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
三、提交申请材料1.整理申请材料:学校需要按照要求整理申请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车辆照片、驾驶员相关证件等。
2.递交申请材料:学校需要将整理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递交。
四、审核和审批1.初审:相关部门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现场检查:相关部门会对学校的校车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车辆的安全设施、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等。
3.评估报告:相关部门会根据现场检查的结果,编制校车运营评估报告。
4.审批:根据评估报告,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校车许可证。
五、领取校车许可证1.通知领取:学校会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告知校车许可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2.领取许可证:学校需要按照通知要求,亲自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校车许可证。
3.妥善保管:学校需要妥善保管校车许可证,定期进行更新和备案。
六、校车运营和管理1.安全运营:学校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校车的安全运营管理,确保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
2.定期检查:学校需要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营和安全性。
3.投诉处理:学校需要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和意见反馈。
校车许可申请流程可以确保校车的运营质量和安全,为学生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校车许可审批流程
(共5个工作日)
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外部流程图
(从收到申请之日起,各部门审核、审批发放校车使用标识共24个工作日)
Welcome To
Download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2、承诺期限:24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书面申请;
2、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证及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证明;
3、校车驾驶资格;
4、安全管理制度;
5、机动车相关保险证明。
部门处理意见
保留规范
市政府法制办
审查意见
承办机构
18705
权利编码
权力名称
实施主体
**市人民政府(法定)
**市教育局(承办)
权力依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15条: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符合规定条件的材料。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后,分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回复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许可条件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许可期限
1、法定期限:24个工作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校车备案相关程序及注意事项
校车备案相关程序及注意事项我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我县校车实行备案制度。
需上道路行驶运送学生的校车,应当取得《备案证明》,方可从事校车运营。
我县校车备案工作从今年5月27日开始进行,到现在为止已有60辆校车进行了登记备案和喷涂、检测,此项工作在今年12月前必须完成,我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校车备案是和车辆年检结合起来,一年一备,有效期为一年。
一、什么是校车校车是指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班)、小学、中学(包括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的学生、幼儿(以下统称学生)的喷涂统一图案或设置统一标识的客车或乘用车。
其它公共交通客运车辆,在正常营运中有学生搭乘车的不视同为校车。
校车按乘坐对象分为:(一)幼儿校车:运送3岁以上学龄前幼儿的校车;(二)小学校车:运送小学生的校车。
(三)其他校车。
按车辆属性分为:(一)专用校车:使用目的上专用于运送学生的校车;(二)非专用校车:使用目的上不是专用于运送学生的校车。
二、校车备案新购置的校车应先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议购买整车出厂为专用校车的车辆),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购买。
然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不能购买二手汽车作为校车,学校不得租用超过注册登记日期5年(含5年)以上的客车作为校车使用。
校车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校车备案证明(一式三份)(应载明车主名称、车辆牌号、行驶路线、停靠站点、乘坐学生数、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情况);(17690265)群共享下载。
这个很重要校车运送学生时应当携带《备案证明》备查。
(二)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四)学校安全负责人(主管校车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学校基本情况概述(包括学校全称、占地面积、校舍、师资、生员数量、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加盖公章)。
(六)机动车(校车)行驶证和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假如车辆是学校的就提供法人的)(七)机动车(校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和承运人保险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八)机动车(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自行打印三份加盖公章、法人签字);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公告栏内(双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关于学校校车免费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的通知)及有关的校车安全责任书;(九)机动车(校车)如果属学校长期(或临时)租用的,需要提交租赁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附录1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附录1: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的回复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分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分送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校车申请表和行驶证、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证、校车运行方案、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单等材料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不予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持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查验车辆,发放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附录2: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北海市教育局: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现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具体情况如下:一、申请校车的原因:××××××二、申请单位情况:××××××三、申请校车数量、车牌号:现申请×辆校车,车牌号分别为:×××,用于接送××(服务方)附件: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申请单位(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表3校车申请审批表机动车所有人联系人电话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使用学校(幼儿园)申请校车类型□专用校车□非专用校车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学校意见:(盖章)年月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市交通运输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市人民政府意见:(盖章)年月日注:此表格一式六份,一份存入车管所车辆登记档案,另五份分别由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市人民政府存档。
学校校车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学校校车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校车的管理,保障师生出行的安全,提高学校校车的利用效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校车的管理,包括学校自购的校车、租借的校车以及委托第三方单位经营的校车。
第三条学校校车的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为先的原则,依法合规、科学管理,确保人员安全、车辆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机构,设立专兼职校车管理员,并明确其职责。
第二章校车的选购和登记第五条学校校车的选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经过合理的比选和审核程序。
第六条学校校车的登记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包括校车的所有人、型号、车牌号码、车辆颜色等信息。
第七条学校校车应定期进行年检,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学校校车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行车安全。
第三章校车的驾驶和驾驶员的管理第九条校车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资格证,并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条校车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技术,熟悉行车规范和校车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校车驾驶员应按规定穿戴安全带,不得酒驾、疲劳驾驶,严禁非法占道、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学校应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四章校车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三条学校校车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严禁超载、超员。
第十四条学校校车应定期进行保洁,确保车内环境整洁和乘车人员的舒适度。
第十五条学校校车应按时进行车辆保养和检修,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和行车安全。
第五章校车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校车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应急锤、灭火器、急救箱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七条学校校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的制动、灯光、轮胎等,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第十八条学校应制定校车安全预案,明确校车驾驶员和乘车人员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处置措施。
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
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嘿,朋友们,今天咱们聊聊一个大家都关心的话题,那就是校车使用许可的办事指南。
说到这个,大家可能会想,哎呀,这个流程肯定复杂得跟天文一样,资料一大堆,要填的表格像是无底洞。
但是,别担心,今天我就像你的小指南针,把这条路给你指明白。
让我们轻松点儿,别太紧张。
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校车使用许可。
简单来说,就是学校为了保证小朋友们上下学安全,得申请一个校车的使用许可。
这个许可就像是小朋友们的“安全护身符”,有了它,校车才能在马路上跑得欢。
你想啊,要是没有这个许可,那可真是开门见山,风险大得很,校车也不能随便上路。
我们可不能让小朋友们的安全问题像个大包袱一样压着。
申请这个许可,首先得准备一些材料。
你可能会问,具体需要哪些呢?好吧,来,听我说。
学校得准备一个申请表。
这个表格可不是你想写啥就写啥的,得认真对待,信息要准确无误,像做数学题一样仔细。
然后,还得有学校的相关证明文件,比如说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学校的营业执照等等,想想这些材料就像是你出门前检查口袋,得确保没漏掉什么重要的。
说到这里,有些朋友可能会皱起眉头,心想:这些材料难道就够了吗?其实还有呢。
学校得提供车辆的相关信息,像是车子的登记证、行驶证之类的。
这些文件就像校车的身份证,证明它的合法性。
你想想,假如一个陌生人走进你家,拿着个空白的名片跟你说“我是你的朋友”,你会相信吗?当然不会,所以这些材料一个都不能少。
申请过程中还得经过一些审核程序。
你知道,这个审核可不是随便的,它就像是老师给你打分,得认真检查每一个细节。
如果审核通过了,恭喜你,校车的使用许可就拿到手了!这时候,学校的心情就像得了个小红包,轻松自在,终于可以安心把小朋友送到学校了。
不过,要是审核没通过,那可真是伤脑筋。
你得赶紧找出问题所在,看看是材料不齐,还是信息有误。
就像打游戏一样,卡在某一关过不去,就得反复尝试,直到成功为止。
记住,耐心和细心是关键。
千万别因为一时的疏忽,让孩子们的安全问题受到影响。
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
x'x'x 小学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x 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校车使用许可制度规范如下:一、校车使用许可条件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流程(一)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县(市、区)属学校使用校车,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由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行驶路线原则上不跨区县;市属学校使用校车,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包括: 1.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附件1);2. 校车标牌申请表(附件2);3.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学校还应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4. 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5.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6.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7. 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凭证复印件;8.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9. 租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校车,需提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经营许可证、运营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0. 随车照管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1.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
报有关部门审查时,申请人需同时交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
(二)审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材料的当日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并自申请人交验机动车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按照《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GB24407-2012) 、《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24406-2012)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12) 等相关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确认机动车,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审核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
幼儿园校车许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幼儿园幼儿的出行安全,规范幼儿园校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许可条件1. 校车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备安全性能,且年检合格。
2. 驾驶员须具备合法的驾驶证、行驶证,且年龄在25岁以上,3年以上驾驶经验,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3. 校车行驶路线应避开危险路段,确保幼儿出行安全。
4. 校车接送站点应设置在安全、便利的位置,方便幼儿上下车。
5. 校车公司或幼儿园应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校车安全检查、驾驶员培训、应急预案等。
三、许可程序1. 幼儿园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校车许可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幼儿园校车许可申请表;(2)校车车辆相关证明材料;(3)驾驶员相关证明材料;(4)校车行驶路线、接送站点等材料;(5)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2. 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许可。
3. 幼儿园取得校车许可后,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四、校车管理1. 校车公司或幼儿园应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校车安全检查、驾驶员培训、应急预案等。
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章驾驶。
3. 校车在行驶过程中,应确保幼儿安全,不得超速、超载。
4. 校车接送站点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方便幼儿识别。
5. 校车公司或幼儿园应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安全。
五、监督检查1. 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校车许可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校车行驶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幼儿出行安全。
3. 校车公司或幼儿园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六、违规处理1. 校车公司或幼儿园违反本制度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校车许可。
2. 驾驶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3.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校车管理办法 校车管理规定
校车管理办法校车管理规定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校车管理规定”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的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二年四月五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1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律、行2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国务院教育、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校园车辆外出审批制度范本
校园车辆外出审批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校园安全,规范校园车辆管理,提高校园交通秩序,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园车辆外出审批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校园内车辆的外出审批和管理。
二、审批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车辆外出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
2. 严格审批原则:对车辆外出进行严格审批,杜绝违规外出。
3. 公平公正原则:对待各类车辆外出的审批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三、审批范围1. 教职工公务车辆:因工作原因需要外出的教职工公务车辆。
2. 学生接送车辆:学生上下学的接送车辆。
3. 临时来访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进入校园的来访车辆。
四、审批程序1. 教职工公务车辆外出:(1)申请人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校园车辆外出申请表》。
(2)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提交给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3)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凭审批通过的申请表,到门卫处领取车辆外出许可证,方可驾车外出。
2. 学生接送车辆外出:(1)申请人提前向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校园车辆外出申请表》。
(2)班主任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提交给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3)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凭审批通过的申请表,到门卫处领取车辆外出许可证,方可驾车外出。
3. 临时来访车辆外出:(1)申请人向学校接待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校园车辆外出申请表》。
(2)学校接待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提交给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3)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凭审批通过的申请表,到门卫处领取车辆外出许可证,方可驾车外出。
五、审批要求1. 申请人应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行驶条件,车辆保险、年检等手续齐全。
2. 申请人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车辆外出,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校园。
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
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家庭在大城市里买房、买车安家落户。
儿童接送成为家长们非常关心的问题。
为保障孩子的安全,学校设立了校车。
然而,想要让校车运行,必须要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
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事宜。
一、手续准备1.1 申请资格校车使用许可是指由公安机关依法颁发的许可证件,凡是非公交企业的机构或个人可以申请,如学校、幼儿园、个人校车等。
1.2 材料准备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个人经营的校车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② 校车通行证明(车辆行驶证,运营证等复印件);③ 《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复印件;④ 校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校车驾驶员必须通过考试获取从业资格)复印件;⑤ 校车照片(正、侧影像各一张);⑥ 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安全性能检测报告、车辆检验合格证等等);⑦ 校车运营合同、协议(如有)。
1.3 办理流程首先,校车所有人必须要进行申请材料准备工作,准备好上述所有材料和申请表格。
其次,提交申请表格和所有审核材料到公安交警指定的部门,如道路运输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等。
最后,审核通过的企业和个人,需要登录“道路客运安全监管平台”上海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网站,按要求填写校车信息,领取校车使用许可证。
二、注意事项2.1 校车驾驶员的要求由于校车需要运送儿童,驾驶员的安全和业务能力已经成为最最重要的要素,因此,校车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 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② 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疾病;③ 通过道路运输安全法定考试,持有B、C1、C2或D1准驾车型;④ 负责驾驶校车的操作和保护学生,不能吸毒;⑤ 熟练掌握自身驾驶技能和适应市区道路交通规律的能力。
2.2 校车的安全保障校车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在保障车内乘客安全的同时,也需要注意车辆自身的安全问题。
为了保障校车的安全,应该注意以下两点:① 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规定和为校车安全营运的要求,不得擅自开车或超过限速。
XX县校车运营单位审批管理办法
XX县校车运营单位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县范围内申请设立校车运营单位的审批工作,以及对校车运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XX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XX省人民政府令162号)、《XX市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办法》(X教安(2020)X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校车运营单位是指除学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经县人民政府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批准设立的可以提供校车服务的单位。
第三条我县范围内校车运营单位的设立和其校车使用许可的审批工作,以及对校车运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在我县范围内申请设立校车运营单位以及经批准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由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条县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县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做好我县范围内申请设立校车运营单位的审批、校车运营单位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的审批,以及对校车运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校车运营单位及校车使用许可第六条在我县范围内申请设立校车运营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我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公经营场所,有封闭式管理的停车场地,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二)具有拥有全部所有权,专门用于提供校车服务,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校车30辆以上,并且每10辆校车配备有预备校车1辆;(三)每辆校车配备有1名校车驾驶人员,每10辆校车配备有1名预备校车驾驶人员,校车驾驶人已经按照XX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四)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五)有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六)《校车安全管理条例》《XX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和《XX市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陈仓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审批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完善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校车准入审批,实施校车外观标识统一和校车户籍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审批责任
1、公安交警部门:校车注册登记、校车驾驶资格审核、校车许可审批;发放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喷涂校车标识。
2、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校车运行方案审查审批,校车许可审核;
3、教育行政部门:校车购置计划审核、校车许可审核;校车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责任书签订、人员职责完善与建立;信息报送(校车、驾驶员、护送员、乘车学生);
4、镇(街)人民政府:校车许可审核;
5、区人民政府:校车许可最终审批;
二、审批条件
(一)车辆条件:
按照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申办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6.加装GPS行车记录仪;
7.安全带、逃生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装置齐全。
(二)驾驶员条件: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三、办理程序
1、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先将新购置的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同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
2、驾驶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交警部门办理)。
3、校车运行方案(交通局运管所办理)
4、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办理)。
5、向交警队申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及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6、将校车使用申请表交由当地镇(街)政府审核同意。
7、向去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上述6项规定条件的证件材料。
(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注册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GPS行车记录仪安装证明;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园长或法人身份证、驾驶员身份证、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运行、检修维护)、应急预案、责任书(与教育组、驾驶员、护送员、家长)、职责及随车护送人员安排、按接送趟次编排的乘车学生花名单)。
8、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
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回复意见。
10、教体局收到回复意见,提出审查意见,报区人民政府。
11、区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
1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到指定地点喷涂校车标识)。
13、分别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送区交通部门、教育部门、乡镇政府备案。
四、变更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审批机关对符合变更条件的,办理变更手续:
1、增加、变更校车车辆或驾驶人的;
2、增加、变更服务范围的;
3、增加、变更线路或停靠站点的;
4、校车改变使用用途不运载学生的,应当申请注销校车图案或标牌。
陈仓区公安分局
陈仓区交通局
陈仓区教体局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日。